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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doc3)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0.9。 4)直线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至6s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0.02。
2 当建筑结构的阻尼比按有关规定不等于0.05时DL_T_553-2013_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6.4.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不应小于0.20%;钢筋最大间距不应大于300mm,最 小直径不应小于8mm。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纵向及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6.4.4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1/1。0
6.4.5 一级和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9 度)时不宜超过0.4,一级(8度)时不宜超过0.5, 二级不宜超过0.6。 6.4.6 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墙结构,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应按本章第6.4.7条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但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 下的轴压比小于表6.4.6的规定值时可按本章第6.4.8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一、二级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的两端应设置符合约束边缘构件要求的翼墙或端柱,洞口两侧 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不落地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的墙肢两端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3 一、二级抗震墙的其他部位和三、四级抗震墙,均应按本章6.4.8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6.4.7 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图6.4.7)。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和配箍特征值应符合表6.4.7的要求,一、二 级抗震墙约束边缘构件在设置箍筋范围内(即图6.4.7中阴影部分)的纵向钢筋配筋率,分别不应小于1.2%和1.0%。 注:1 抗震墙的翼墙长度小于其3倍厚度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2倍墙厚时,视为无翼墙、无端柱: 2 为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不应小于表内数值、1.5bw和450mm三者的最大值;有翼墙或端柱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 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 3 λv为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特征值,计算配箍率时,箍筋或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超过360N/,应按360N/ 计算;箍筋或拉筋 沿竖向间距,一级不宜大于100mm,二级不宜大于150mm;4 hw为抗震墙墙肢长度。 6.4.8 抗震墙的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宜按图6.4.8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并宜符合表6.4.8的要求。
9.1.20 屋盖支撑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窗开洞范围内在屋架脊点处应设上弦通长水平压杆。 2 屋架跨中竖向支撑在跨度方向的间距,6~8度时不大于15m,9度时不大于12m;当仅在跨中设一道时应设在跨中屋架屋脊处;当设二道时 ,应在跨度方向均匀布置。 3 屋架上、下弦通长水平系杆与竖向支撑宜配合设置。 4 柱距不小于12m且屋架间距6m的厂房,托架(梁)区段及其相邻开间应设下弦纵向水平支撑。 5 屋盖支撑杆件宜用型钢。 9.1.21 突出屋面的混凝土天窗架,其两侧墙板与天窗立柱宜采用螺栓连接。 9.1.22 混凝土屋架的截面和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架上弦第一节间和梯形屋架端竖杆的配筋6度和7度时不宜少于4φ12,8度和9度时不宜少于4φ14。 2 梯形屋架的端竖杆截面宽度宜与上弦宽度相同。 3 拱形和折线形屋架上弦端部支撑屋面板的小立柱截面不宜小于200mm×200mm,高度不宜大于500mm,主筋宜采用Ⅱ形,6度和7度时不宜少 于4φ12,8度和9度时不宜少于4φ14,箍筋可采用φ6,间距宜为100mm。 9.1.23 厂房柱子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列范围内柱的箍筋应加密: 1)柱头,取柱顶以下500mm 并不小于柱截面长边尺寸; 2)上柱,取阶形柱自牛腿面至吊车梁顶面以上300mm高度范围内; 3)牛腿(柱肩),取全高; 4)柱根,取下柱柱底至室内地坪以上500mm; 5)柱间支撑与柱连接节点和柱变位受平台等约束的部位,取节点上、下各300mm。 2 加密区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箍筋肢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9.1.23的规定: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柱根。 9.1.24 山墙抗风柱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风柱柱顶以下300mm和牛腿(柱肩)面以上300mm范围内的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间距不应大于100mm,肢距不宜大于250mm。 2 抗风柱的变截面牛腿(柱肩)处,宜设置纵向受拉钢筋。 9.1.25 大柱网厂房柱的截面和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截面宜采用正方形或接近正方形的矩形,边长不宜小于柱全高的1/18~1/16。 2 重屋盖厂房地震组合的柱轴压比,6、7度时不宜大于0.8,8度时不宜大于0.7,9度时不应大于0.6。 3 纵向钢筋宜沿柱截面周边对称配置,间距不宜大于200mm,角部宜配置直径较大的钢筋。 4 柱头和柱根的箍筋应加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密范围柱根取基础顶面至室内地坪以上1m,且不小于柱全高的1/6;柱头取柱顶以下500mm,且不小于柱截面长边尺寸; 2)箍筋直径间距和肢距,应符合本章第9.1.23条的规定。 9.1.26 厂房柱间支撑的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柱间支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在厂房单元中部设置上、下柱间支撑,且下柱支撑应与上柱支撑配套设置; 2)有吊车或8度和9度时,宜在厂房单元两端增设上柱支撑; 3)厂房单元较长或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可在厂房单元中部1/3区段内设置两道柱间支撑。 2 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支撑形式宜采用交叉式,其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宜大于55°。 3 支撑杆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9.1.26的规定. 4 下柱支撑的下节点位置和构造措施,应保证将地震作用直接传给基础;当6度和7度不能直接传给基础时,应计及支撑对柱和基础的不利 影响。 5 交叉支撑在交叉点应设置节点板,其厚度不应小于10mm,斜杆与交叉节点板应焊接,与端节点板宜焊接。 9.1.27 8度时跨度不小于18m的多跨厂房中柱和9度时多跨厂房各柱,柱顶宜设置通长水平压杆,此压杆可与梯形屋架支座处通长水平系杆 合并设置,钢筋混凝土系杆端头与屋架间的空隙应采用混凝土填实。 9.1.28 厂房结构构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架(屋面梁)与柱顶的连接,8度时宜采用螺栓,9度时宜采用钢板铰,亦可采用螺栓;屋架(屋面梁)端部支承垫板的厚度不宜小于 16mm。 2 柱顶预埋件的锚筋,8度时不宜少于4φ14,9度时不宜少于4φ16;有柱间支撑的柱子柱顶预埋件尚应增设抗剪钢板。 3 山墙抗风柱的柱顶,应设置预埋板,使柱顶与端屋架的上弦(屋面梁上翼缘)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位于上弦横向支撑与屋架的连接点处 ,不符合时可在支撑中增设次腹杆或设置型钢横梁,将水平地震作用传至节点部位。 4 支承低跨屋盖的中柱牛腿(柱肩)的预埋件,应与牛腿(柱肩)中按计算承受水平拉力部分的纵向钢筋焊接,且焊接的钢筋,6度和7度时不应 少于2φ12,8度时不应少于2φ14,9度时不应少于2φ16。
5 柱间支撑与柱连接节点预埋件的锚件,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宜采用角钢加端板,其他情况可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热轧钢筋, 但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 倍锚筋直径或增设端板。 6 厂房中的吊车走道板、端屋架与山墙间的填充小屋面板、天沟板、天窗端壁板和天窗侧板下的填充砌体等构件应与支承结构有可靠的连 接。 9.2 单层钢结构厂房 (I)一般规定 9.2.1 本节主要适用于钢柱钢屋架或实腹梁承重的单跨和多跨的单层厂房。不适用于单层轻型钢结构厂房。 9.2.2 厂房平面布置和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设置构造要求等,可参照本规范第9.1节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的有关规定。 9.2.3 厂房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的横向抗侧力体系,可采用屋盖横梁与柱顶刚接或铰接的框架、门式刚架悬臂柱或其他结构体系。厂房纵向抗侧力体系宜采用柱间 支撑,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刚架结构。 2 构件在可能产生塑性铰的最大应力区内,应避免焊接接头;对于厚度较大无法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可采用对接焊缝等强度连接。 3 屋盖横梁与柱顶铰接时,宜采用螺栓连接。刚接框架的屋架上弦与柱相连的连接板,不应出现塑性变形。当横梁为实腹梁时,梁与柱的 连接以及梁与梁拼接的受弯、受剪极限承载力,应能分别承受梁全截面屈服时受弯、受剪承载力的1.2倍。 4 柱间支撑杆件应采用整根材料超过材料,最大长度规格时可采用对接焊缝等强拼接柱间支撑与构件的连接不应小于支撑杆件塑性承载力 的1.2 倍。 (Ⅱ)计算要点 9.2.4 厂房抗震计算时,应根据屋盖高差和吊车设置情况,分别采用单质点、双质点或多质点模型计算地震作用。 9.2.5 厂房地震作用计算时围护墙的自重与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质墙板或与柱柔性连接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应计入墙体的全部自重,但不应计入刚度。 2 与柱贴砌且与柱拉结的砌体围护墙,应计入全部自重,在平行于墙体方向计算时可计入等效刚度,其等效系数可采用0.4。 9.2.6 厂房横向抗震计算可采用下列方法: 1 一般情况下,宜计入屋盖变形进行空间分析。 2 采用轻型屋盖时,可按平面排架或框架计算。 9.2.7 厂房纵向抗震计算,可采用下列方法: 1 采用轻质墙板或与柱柔性连接的大型墙板的厂房,可按单质点计算,各柱列的地震作用应按以下原则分配: 1)钢筋混凝土无檩屋盖可按柱列刚度比例分配; 2)轻型屋盖可按柱列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 3)钢筋混凝土有檩屋盖可取上述两种分配结果的平均值。 2 采用与柱贴砌的烧结普通粘土砖围护墙厂房,可参照本规范第9.1.8条的规定。 9.2.8 屋盖竖向支撑桁架的腹杆应能承受和传递屋盖的水平地震作用,其连接的承载力应大于腹杆的内力,并满足构造要求。 9.2.9 柱间交叉支撑的地震作用及验算可按本规范附录H.2的规定按拉杆计算,并计及相交受压杆的影响。交叉支撑端部的连接,对单角钢 支撑应计入强度折减,8、9度时不得采用单面偏心连接;交叉支撑有一杆中断时,交叉节点板应予以加强,其承载力不小于1.1倍杆 件承载力。 (Ⅲ)抗震构造措施 9.2.10 屋盖的支撑布置宜符合本规范第9.1节的有关要求。 9.2.11 柱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20。 9.2.12 单层框架柱、梁截面板件的宽厚比限值,除应符合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对钢结构弹性阶段设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 合表9.2.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