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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906-2021 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施工规范.pdf3.0.1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
3.0.1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 制品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检验。 3.0.2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工程施工前,应收集下列 次料
资料: 1现场地形、地质资料。 2工程所在区域的水文、气象资料。 3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和障碍物等 资料。 4项目所在地有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0.3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工程现场实施前应具备下 列条件: 1已完成设计图纸会检和技术交底。 2现场测量控制网已建立并通过复核。 3现场地形、地质情况已通过复核。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已通过审核。 5 进场道路,以及水、电、通信及场平等已满足基础施工 要求。 6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经检查合格TCECS 331-2021 钢结构焊接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标准.pdf,进场施工人员资质齐 全,材料已委托有资质试验室试验且结果合格。 7已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 3.0.4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应做好工序衔接和施 工记录、检查与验收。
《陆上风电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NB/T10208的有关夫
4.1.1土石方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场地周边环境及风电 机组基础特点等编制施工方案,采取合理、可行、有效的措施保 证施工安全。对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m及以上的土石方开挖工 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1.2土石方开挖方式主要有爆破开挖、机械开挖、人工开挖 等,对土石方开挖后易失稳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 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及时支护的方法施工。基 坑边坡应及时按设计要求实施支护或采取封闭措施,避免长期裸 露,提高边坡稳定性。 4.1.3基础施工期间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 共业水业批¥产业**工业一利新工用管业
4.1.1土石方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场地周边环境及风电 机组基础特点等编制施工方案,采取合理、可行、有效的措施保 证施工安全。对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m及以上的土石方开挖工 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1.2土石方开挖方式主要有爆破开挖、机械开挖、人
等,对土石方开挖后易失稳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 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及时支护的方法施工。基 坑边坡应及时按设计要求实施支护或采取封闭措施,避免长期补 露,提高边坡稳定性
人基坑内。排水措施应满足地下水、暴雨和施工用水等的排放要 求。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自然机 被,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认 建(构)筑物的地基和边坡以及农田、道路。
4.2.1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利用原状土作为地基持力层时应 严格控制开挖尺寸,不得超挖
1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开挖轮廓线周边堆放弃渣及重物。 2基坑边缘临时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 运输工具和机械,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应小于2m,堆置高度不应
大于1.5m。在垂直的基坑壁边,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3在开挖轮廓线外应设临时截排水沟,并做好沟内防渗措 施、坡面和基坑排水。 4基础和边坡容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应及时进行 保护。
4基础和边坡容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应及时进行 保护。 4.2.3基础开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原状土的扰动,可采取 预留保护层或增加临时性防护措施
4.2.3基础开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原状土的扰动,可采取
4.3.1石方开挖可采用机械开挖和爆破开挖两种方式,具体开 挖方式应考虑岩石风化及周边环境情况。强风化硬质岩、中风化 软质岩或基础保护层开挖宜采用机械开挖;岩石质地较坚硬且开 挖量较大时宜采用爆破开挖。
4.3.2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根据岩层产状确定开挖方向和顺序
并对开挖面进行石渣清理和地形复测,避免造成超挖;对坚硬岩 体开挖,可结合开挖体形对开挖区域内的岩石预先钻孔,以降低 机械开挖难度
4.3.3爆破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4.3.4爆破法开挖石方,应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
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和居民 居住情况等,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周边环境保护 要求较高时,应采取静力爆破等控制振动、冲击波和飞石的 爆破方式。
4.3.5基坑岩石边坡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基础应采用 预留保护层开挖。岩石爆破参数应根据现场条件和爆破试验 确定。
4.3.5基坑岩石边坡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基础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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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基坑及基础开挖偏差控制要求(cr
4.4.1基坑回填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宜通过现场试验选择施工机械和工艺参数。 2应保证被覆盖的结构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应进行复测、拍照,作为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 4应清除基坑内的杂物、排除积水,并经验收合格。 4.4.2回填土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石料的种类、级配、含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料应严格控制含水量,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 之差可控制在一4%~十2%范围内。 3回填土料含水量较低时,应在取土场加水闷料,含水量超 过规定值时,应进行翻晒处理,并保证填料的含水量达到最佳。 4.4.3回填料的铺筑和碾压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轮(夯)迹应相互搭接,机械压实应控制行驶速度。 2在风机机组混凝土周边机械压实不能作业的区域,可采 用人工压实的方法。 3回填面积较大的区域,应采取分层回填压实的方案,填 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应通过试验确定,上、下层交界 面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m。 4下层压实检测合格后方可铺设上层材料。 4.4.4质量控制与检验应贯穿整个回填过程。检查项目应主要 包括填筑料的级配和含水率、填铺厚度、碾压遍数、压实后干 密度。
5.1.1采用压实和夯实进行地基处理,应根据风电机组基础承 载力及变形控制要求、地基岩土体性质、施工设备、填料性质 来源等,经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
5.1.2利用压实和夯实填土作为基础的地基持力层时,应根
5.1.3施工前应测量和复核地基的平面位置与标高。
5.1.5地基压实和夯实施工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 做好施工记录。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验槽,发现地质情况与勘 擦报告及设计不相符,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处理。 5.1.6地基施工时应控制地下水、地表水和潮汛的影响,并及 时排除积水,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冬、雨季施工应采取防 冻、防雨措施,防止填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 5.1.7地基施工完成后,应对地基进行保护,并进行地基承载 力检测,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5.2.1压实填土的填料宜选用级配良好的砂土和碎石土。当采 用磁石、卵石或块石作填料时,分层夯实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400mm,分层压实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0mm;采用粉质黏 土、粉土作为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不得使用淤
泥、淤泥质土、耕土、冻土、膨胀性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 的土。
5.2.2地基压实工艺可采用有振碾压和无振碾压等。地下水位 以上填土,可采用无振碾压法和振动压实法,非黏性土或黏粒含 量少、透水性较好的松散填土地基宜采用振动压实法。 5.2.3土方大面积压实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 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进行现场试验,合理选择压实机 械设备,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 参数。
5.2.4压实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填料前应清除填土层底面以下的耕土、植被或软弱土 层等。 2基槽内压实时应先压实基槽两边,再压实中间。 3性质不同的填料应采取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并分层压 实;同一水平层,应采用同一填料,不得混合填筑。填方分段施 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 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压实填土的施工缝,各层应错开搭接,在施工缝的搭接处,应适 当增加压实遍数;边角及转弯区域应采取其他措施压实,以达到 设计标准。 4压实地基施工场地附近有对振动和噪声环境控制要求时, 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或 采取挖减振沟等减振和隔振措施,并进行振动和噪声监测。 5基础压实填土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与基坑 回填。当停顿时间较长时,应重新复查无误后才可施工。 6当风机机组位于斜坡上时,压实填土地基不宜采用半挖 半填施工方案,宜采用全挖地基方案。当斜坡上较陡时,还应复 核地基边坡的稳定性。
1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 2对于地基压实基础,施工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 和含水量。每层按20m²~50m²内应至少取样1组,压实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基承载力验收检验,可通过静载荷试验并结合动力触 探、静力触探、标准贯人等试验结果综合判定。每个风机基础不 应少于3个检验点。
5.3.1夯实地基施工可分为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碎石土、砂 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 地基宜采用强夯法;对于高饱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等地基可采用 强夯置换法桩基专项施工方案_secret,置换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或其他粗颗 粒。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强夯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
工、低饱和度的粉工与黏性工、碰陷性黄工、系填工和杂填工等 地基宜采用强夯法;对于高饱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等地基可采用 强夯置换法,置换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或其他粗颗 粒。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强夯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 5.3.2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选择在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具 有代表性的地段上试夯,试验区数量应根据机组基础复杂程度、 规模及施工工艺确定。不同工程地质情况试夯应不少于一处, 般试夯区尺寸不应小于20m×20m。
有代表性的地段上试夯,试验区数量应根据机组基础复杂程度 规模及施工工艺确定。不同工程地质情况试夯应不少于一处, 般试夯区尺寸不应小于20m×20m。
5.3.3施工前应对附近施工环境进行调查,应查明场地范围内
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埋深等,并采取必要的保 护措施。
5.3.4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
5.3.4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 线或设备等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 隔振或防振措施。
5.3.5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浅,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
时,应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地下水位以上保持厚度2m 以上的覆盖层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当不满足这一条件时,应铺设硬质粗骨料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