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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98-2010 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pdfstripping ratid
同一开采范围内剥离物的体积(或质量)与矿石的体积(或质 量)的比值。
3.0.1水泥原料矿山十程设计应对矿山的开发进行总体规划。 3.0.2矿山开采应采用机械化生产,其装备水平宜与所配套的水 泥工厂装备水平相适应。 3.0.3矿山设计应少占或分期占用土地。对占用的耕地和森林 坡地,在开采工艺设计时应提出土地复垦的规划。 3.0.4矿山规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0.5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应按所配套的水泥T厂设计能力计算 确定。 3.0.6大中型水泥厂原料矿山储量的服务年限不宜小于30年。 3.0.7矿山丁作制度应根据矿床的开采方法、规模、装备水平及 当地的气候条件等确定。石灰石矿山年工作日数不宜大于300d, H工作班制宜采用两班,每班应8h。辅助原料矿山年T作日数不 宜小丁250d,可采用一班制 3.0.8对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应充分利用。对多品级矿石的矿山 应采用优化搭配开采的设计方案。 3.0.9矿山环境保护设计应与矿山开采设计统一进行,并应遵循 “减量化、同时”的原则。 3.0.10矿山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并应建立安全机构和卫生保健系统。 3.0.11矿山工程设计中,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从业人员 的身心健康。矿山开采过程中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方案,在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噪声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和
3.0.5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应按所配套的水泥T厂设计能力计
3.0.10矿山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并应建立安全机构和卫生保健系统。
3.0.11矿山工程设计中,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从业人员 的身心健康。矿山开采过程中,在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噪声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和 《工业企业厂界噪古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4.1.1矿山设计人员应配合矿山前期的地质勘查工作,并应看重 进行以下工作: 1应就矿点选择提出合理的建议。 2应参与拟建矿床的地质资源储量及计算工业指标的制定。 3应配合地质勘查单位,研究和熟悉矿床地质情况,提出 勘查范围、勘查类型、勘查网度、储量级别、高级储量的分布等 建议。 4对于共生或伴生矿床,设计单位应提出综合勘查、综合评 价的建议。 5应参加地质勘查设计的审查工作及地质勘查报告的评审 会议。 4.1.2水泥原料矿山设计所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应经矿产主管 部门审查通过并备案。 4.1.3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矿山不同设计阶段对矿床地质勘查 工.作的深度要求。 4.1.4矿山设计人员应根据矿床地质勘查资料,对矿石储量、矿 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以及文字、图件资料等是否满足矿山生产与 设计的需要作出评价。
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以及文字、图件资料等是否满足矿山生产与 设计的需要作出评价
4.1.5矿山初步设计阶段应提供能够指导矿山中长期生产自
质圈矿设计说明书及图件。矿山初步设计应计算确定矿山资源设 计利用率等。
4.1.6矿山矿产资源量(储量)应符合水泥工厂生产规模
并应满足表4.1.6的规定
并应满足表4.1.6的规定
水泥工厂生产规模对应的矿产资源(储
注:其他规模生产线可按上表插人计算。
4.1.7当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工作
当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工作, .8 当矿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勘探工作
4.2.1矿山设计应贯彻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原则。 4.2.2矿山建设项日的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详 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初步设计中应对勘探工作、升采条件、T 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经济意义作出评价,并应对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加以说明
4.2.1矿山设计应贯彻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原则。
4.2.3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中,应分别根据详查或勘探地质报
告提供的“推断的”、“控制的”和“探明的”资源量(储量),在满足开 采条件的基础上,本着资源利用程度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可采储 量
4.2.4矿区地质资源量(储量)类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4.2.5矿山设计中应对废石进行分析研究,并应确定废石综合利 用的方案。
5.1.1水泥原料矿山开采设计,应满足生产安全、技术可靠、T艺
法,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 5.1.3矿山设计应以贯彻节能减排为原则。在满足生产需要的 前提下,所配置设备应尽量采用大型设备。当条件许可时,宜采用 以下方案: 1矿山工程地质、矿岩赋存形态以及地形等条件许可时,宜 选用溜并平确设计方案。 2当采用移动式破碎机时,运距小于200m的情况下,可采 用装载机直接装卸矿石。 3大型矿山可采用分期分区开采法,减少各时期矿石的运输 距离。 5.1.4初期开采部位宜布置在地质勘查划定的高级储量位置。 5.1.5根据矿山地形、地质条件,在保证矿山服务年限和充分利 用资源的前提下,应采取分期、分区的开采方式。 5.1.6水泥原料露天矿山的储备矿量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JB/T 12224-2015 屏蔽电机电泵试验方法.pdf5.1.3矿山设计应以贯彻节能减排为原则。在满足生产
表5.1.6水泥原料矿山的储备矿量
5.1.8厚层覆盖土的剥离.工作,宜采用机械剥离,基岩表面呈犬
齿状岩溶的覆盖士剥离,可采用其他剥离方法。夹石和顶、底板围署 的剥离与矿石开采方法相同,但应分爆分装,条件允许时应搭配利用
求.不宜采用半填半挖的采准方式。部分剥离及采准工程中的矿 石,可临时堆放在基建采准工作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建剥离采准位置应布置在高级储量范围内,并应确定初 始川采标高和初始台阶开采方式。 2基建丁作面应满足最小平台宽度和最小7作线长度要求 5.1.10水泥原料矿山的设计回采率不应小于95%。
5.2.1水泥原料矿山开采境界的圈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采境界应保证已探明的资源量得到充分的利用。 2平均剥采比不宜超过项目经济合理剥采比。 3圈定的矿产储量应满足矿山服务年限的要求。 4F采范围与国家铁路、公路、工厂、居民区及主要建筑物之间 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B6722的有关规定。 5采矿场必须具有安全稳定的最终边坡。 6开采境界应能保证矿床得到综合开发利用。 7采用分期开采的矿山,宜保证第一期位于勘探程度高、开 采条件好、矿石质量好、剥采比及基建工程量小的采区,并应做到 生产过渡期不出现剥离高峰。
白加黑工艺道路施工组织设计(七)5.2.2露天开采境界圈定要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山地质设计应根据矿床地质条件、拟选择的采矿工艺、 采矿方法及选用的开采运输设备等确定采场要素。 2露天采矿场边坡应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安全平台 宽度不应小于3m,清扫平台宽度应根据清扫设备的规格确定,宜 为6m~8m。每隔1个~2个安全平台应设1个清扫平台。
5.2.3采矿场底平面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2.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