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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pdf4地上设施三维模型建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桥梁、高架路等人工结构物、 设施,建模范围宜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模范围保持一致,也可只建立与地下市 政基础设施相连接的地上设施三维模型。 5周边地质体建模内容为人工设施周边的岩体或土体。 6已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则应通过共享或接入的方式获取上 述一类或多类三维模型数据。
1平台应具有二三维地理信息基础管理功能,实现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位置、 内部结构、附属设施等对象的浏览、查询、统计、漫游等功能,提供人机交互界 面。能够实现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间的双向查询和定位,实现 按照统计条件的图表形式输出等。 2平台应具有净距分析、碰撞分析、纵横剖面分析等功能,宜具有覆土分析、 三维立体分析、规划适宜性评估、事故处理分析、开挖分析等GIS分析功能,支 持成图导出功能。 3平台应具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一张图、地 下市政基础设施监测一张图等应用。 4平台宜结合城市CIM平台,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CIM+应用,具备三维 模型展示、BIM模型动态加载、IoT数据实时接入等服务,实现分层加载、旋转、 漫游、缩放等功能。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50624-2010.pdf3.7.2动态更新及信息共享
1针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测量数据、定期修补测等数据,平台应实现结 果检查、版本控制、数据更新导入等功能。 2在满足信息安全保密前提下,平台宜实现与规划、建设和运营部门或单位 间的信息共享,提供数据发布服务。 3平台的信息共享服务宜采用JMS消息服务、WebService服务、数据交换 等技术方式。
3.7.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监测预警
1 重点隐患部位应具有实时监测功能,其他重点部位宜具有实时监测功能 2应具有实时监测数据查看、历史数据查询、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3应具有超限预警、预警参数设置、预警日志查询、预警分析等功能。 4宜具有道路土体病害监测预警功能。 5宜提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等模型应用。 6宜后续拓展针对隐患事故的应急处置功能。
3.8.1并发用户数要
3.8.2数据服务响应要求
许每分钟最小并发用户数宜按照潜在用户
平台的数据服务响应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二维瓦片服务加载及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 2二维动态矢量服务初始加载时间不应超过10秒,后续响应时间不应超过 3秒; 3基于二维动态矢量服务动态生成三维要素初始加载时间不应超过10秒, 后续响应时间不应超过5秒; 4三维瓦片服务初始加载时间不应超过5秒,高精度显示等待时间不应超 过5秒:大范围(30平方公里及以上)精细化渲染等待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3.8.3查询统计服务响应要求
平台的查询统计服务响应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简单统计分析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2千万级数据量下单项统计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3大数据统计分析报表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0秒
3.9与其他平台(系统)对接
3.9.1平台宜结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CIM+ 相关应用
施等提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及相关功能服务。 3.9.3平台宜与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对接,获取云平台提供的电子地图 影像地图以及城市三维模型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等。 3.9.4平台宜与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接 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优化审批提供数据和功能支撑服务。 3.9.5平台宜与各行业基础设施和管线管理平台的对接,逐步将专业、行业、企 业等相关信息平台的市政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信息接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 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享与交换。 3.9.6平台宜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 电子证照等服务对接。 3.9.7平台宜与“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对接,推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提供 数据查询服务
4.1.1分类要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应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下市政基 础设施基础数据、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数据以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三维模型数 据等。 4.1.2分类代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要素的大类、中类和小类应分别编制代码, 分类代码与已有的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且代码唯一。 4.1.3分层要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应在数据分类的基础上,按照点、线、 面、注记等不同的空间儿何特征,以及不同的属性结构进行分层。 4.1.4属性要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属性结构设计时,应确定字段数量、字 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完整性约束、域值等,属性字段数量 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现有基础上扩展,扩展的字段名称或其语义不应与所在数据表 中已有的字段名称或语义重复,已有的字段、字段类型不应重新定义,已有字段 的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充。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点状符号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1)同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中心; 2)宽底符号,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 3)为夹角、直角的符号,定位点在夹角、直角的顶点; 4)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线状符号应以基本线划加文字注记进行表达。 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面状符号应以基本线划加普染进行表达。 4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各符号在图件中宜采用红、绿、蓝(RGB)三色。 5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应色彩协调、符号形象、图面美观。 4.1.6元数据: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元数据宜符合《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数据交 换技术要求》(GB/T29806)、《地理信息元数据》(GB/T19710)等相关规定,包 括标识信息、限制信息、数据质量信息、维护信息、空间表示信息、参照系信息、 内容信息、分发信息等
4.1.7其他要求:地下管线、人防工程等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应按国家保密管理 要求进行存储和管理
4.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4.2.1平台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共享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或城市地 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发布的数据服务。 4.2.2平台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宜包括矢量电子地图数据、遥感影像地图数 据、实景影像地图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等类型,根据平台实际应用需要,可采取 上述单一或组合模式提供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4.2.3矢量电子地图数据应包括境界与政区、水系、居民地、交通、山体绿地 公共设施、地名、地址、兴趣点、政务地理要素、管理单元等数据内容。 4.2.4遥感影像地图数据可包括卫星影像或航空影像数据,应能真实反映城市 地理要素的时空形态和分布,可叠加政务地理要素、管理单元,以及境界与政区、 交通、公共设施、兴趣点等辅助性矢量数据。 4.2.5实景影像地图数据应反映城市道路及两侧的空间环境信息,以及经济、人 文、社会等信息,可根据平台应用需要,添加热区、多媒体信息等辅助要素。 4.2.6三维模型数据应包括地上或地表的地形模型、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 水系设施模型、植被模型以及其他模型等。
4.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包括城市地下工程管线设施数据、城市地下交通设 施数据、城市地下其他工程设施数据三大类。 2城市地下工程管线设施包括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给水管线、排水管线 燃气管线、热力管线、工业管线、综合管廊(沟)、其他(含不明)城市管线等设 施中类。 3城市地下交通设施包括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地 下铁路、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交通枢纽等设施中类。
GB/T 20230-2022 磷化铟单晶.pdf4城市地下其他工程设施包括人防工程、地下河道、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 程等设施中类。 5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大类、中类、小类的具体划分见附录A表A地下市政 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分类表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宜以设施中类为基础,以数据要素的点、线、 面、注记等几何特征为依据,同时考虑不同的要素属性结构进行划分。 2地下工程管线设施数据要素,以电力管线为例,可划分为电力管线点、电 力管线线、电力管线面、电力管线注记、电力管线辅助点、电力管线辅助线等图 层。 3地下交通设施数据要素,以城市地下道路为例,可划分为城市地下道路点 城市地下道路线、城市地下道路面、城市地下道路注记、城市地下道路辅助点 城市地下道路辅助线等图层。 4地下其他工程数据要素,以地下河道为例,可划分为地下河道点、地下河 道线、地下河道面、地下河道注记、地下河道辅助点、地下河道辅助线等图层 5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要素的图层划分见附录B表B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 础数据分层表。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的属性信息包括管理信息、技术(基本)信息、 隐患信息等类别。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的管理信息宜包括设施名称、设施位置、政府 主管部门、运管权属特许经营单位、建成年月、开始使用年月、普查单元编号等。 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的技术(基本)信息应根据不同的设施类型进 行设置。以给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例,其技术(基本)信息宜包括敷设方式、 地面高程、设计报出时间、管材、管径(DN)、断面尺寸(长*宽)、定位坐标 X、定位坐标Y、定位高程、管道接口形式、附属并及附属设施结构外轮廓尺寸、 附属井及附属设施结构形式、附属井及附属设施定位坐标X、附属井及附属设施 定位坐标Y、附属井及附属设施定位高程、管道长度、覆土厚度、地基情况、基 础形式、设计地下水位、现况地下水位、地下水是否有腐蚀性、施工方式、设计
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地面活载设计标 准等。 4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的隐患信息宜包括沿线灾害隐患、是否处于地 震断裂带、是否存在不良地质、是否处于浅部砂层中、是否处于地质采空区等。 5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各类数据的属性信息具体见附录D地下市政基础设 施基础数据属性结构表
表4.3.4专业管线图线注记要求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点状、线状符号的样式与颜色设置按照附录C表C.2、附录 C表C.3执行。因地下管线工程大类中各类管线要素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归纳管线 设施通用符号样式形成附录C表C.2,表中符号线划均为黑色,使用时对照表附录 C表C.1对各分类赋色即可。面状要素的符号化表达见4.3.5。
GBT 26548.7-2020标准下载4.3.5空间层次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