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用电分项分区计量系统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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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用电分项分区计量系统设计标准.pdf

娱乐健身中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的用电应作为一级能耗节点 单独计量,并应将主体设备和专用空调用电分别作为两项二级能 耗节点计量。

组成,不包括使用桶装水的饮水机等设备的用电。 4.3.11对功能特殊且耗能大的专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电 应列为单项计量,一并列人其他用电分项内。 4.3.12有外供电能的建筑,应将外供电能单独列为一级能耗节 点独立计量

4.3.12有外供电能的建筑,应将外供电能单独列为一级能耗节 点独立计量。

某地下通道施工方案4.4.1室内照明用电应由建筑物非公用场所的照明用电组成。 4.4.2室内插座用电应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饮水机、电视机、电冰箱、健身器材等在建筑物非公用场所从插 座取电设备的用电。不包括电开水器、信息中心设备、厨房设备 等特殊用电设备的用电。

冷水机组、各类热泵机组、锅炉和提供空调热水的各类热水器和 提供生活热水的锅炉等的用电组成

热水循环泵等的用电组成。

热水循环泵等的用电组成。

4.4.5冷却泵用电应由用于将冷热源主机产生的废冷、废热输 送到室外环境,即低温热源或常温热汇中去的水泵设备的用电 组成。

4.4.7空调箱及新风机组用电应由为室内空调场所提供冷热量 的风机,包括空调箱风机、新风机组风机等设备的用电组成。 4.4.8风机盘管用电应由为房间内提供冷热量的循环风机的用 电组成。

为一体的空调设备,包括电采暖设备、分体空调机组、窗式空调 器,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机组等的用电组成。

5.1.1用电分项分区计量系统的用电计量装置设计应包括用电 分项计量装置和用电分区计量装置设计,用电分区计量系统的用 电计量装置设计应包括用电分区计量装置设计。

电计量装置设计应包括用电分区计量装置设计。 5.1.2系统中同一个计量点的用电分项计量和用电分区计量宜 共用同一个计量装置。

1用电计量装置准确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测量及电 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其中有功电能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0级。 2用电计量装置应具有数据远传的功能,其技术要求应符 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经电流互感器接人的电能表的电流回路应通过试验端子 或专用试验接线盒接入,电压回路应通过带熔断器的端子接入。

5.2用电分项计量装置设计

2.1 1 配电系统的下列供配电回路应设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一 1 变电所低压侧总进线处或单栋建筑低压电源进线回路; 2 自备电源回路; 3 2 外供电回路; 4 下列照明插座用电: 1)室内非公用场所照明插座配电回路; 2)室内公用场所照明插座配电回路;

3)室外景观照明配电回路; 5 2 下列暖通空调用电: 1)冷冻机房、锅炉房等设备配电回路; 2)单独供电的冷热站中附属设备配电回路; 3)空调末端设备配电回路; 6 下列动力设备用电: 1)电梯及其附属设备配电回路; 2)给排水系统水泵配电回路; 3)集中供应热水系统的配电回路; 4)11kW及以上非空调用的通风机配电回路; 7 下列特殊用电: 1)信息中心配电回路; 2)洗衣房配电回路; 3)厨房配电回路; 4)室内游泳池配电回路; 5)娱乐健身中心配电回路; 6)电开水器配电回路; 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及其他用电设备配电 8 2 分户计量的配电回路; 9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供电或配电回路。 Z 能耗结构中的二级能耗节点的供配电回 计量装置,或采用本标准附录B中的方法

分项计量装置,或采用本标准附录B中的方法进行建筑角 拆分。

配电系统的下列供配电回路应设置用电分区计量装置: 变电所低压侧总进线处或单栋建筑低压电源进线回路; 2 自备电源回路; 3 外供电回路:

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电回路; 5分户计量的配电回路; 6主要设备机房,如冷冻机房、锅炉房、集中热水系统等 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 7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供电或配电回路; 8建筑内公共区域、公共车库以及其他主要功能区域的配 电回路。 5.3.2除公共区域、公共车库外,公共建筑用电分区计量设计 可按表5.3.2的主要功能区域进行划分

表5.3.2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划分

某大厦工程项目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出的建筑类别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类似建筑功售

6.0.1 数据采集点宜根据建筑物分类情况采用规范的编码规则 标识。 6.0.2数据采集器宜设置在通风良好、环境干燥的配电间、值 班室和监控室内,并应预留网络传输接口。 6.0.3独立式数据采集器应安装在便于管理与维护的位置,并 应加装箱体保护。

应加装箱体保护。 6.0.4数据采集器应具有下列功能: 1应支持对多种类型的用电计量装置或设备进行数据采集, 包括电能表、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等; 2与能耗监管信息平台的连接应进行身份认证,远程传输 的电耗数据和命令应加密; 3应具备向多个能耗监管信息平台并发传输数据功能; 4应支持自动校时功能; 5 1 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 6 1 应具备本地和远程配置及管理功能。 6.0.5 2 数据采集与传输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数据采集器的抗干扰性能宜满足工业级产品的要求; 2 2 数据采集与传输的时间周期应能从5min到3h灵活配置; 3 1 采集的电耗数据应本地备份,其保存周期不应小于1 个月。 6.0.6 M 数据采集与传输可采用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方式,网络 可采用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

6.0.4数据采集器应具有下列功能:

集器为主站,用电计量装置为从站:数据采集器应支持SJG 83-2020 政府投资医院建筑室内装修材料空气污染控制标准.pdf

的命令和主动定时向用电计量装置发送请求命令两种模式。 6.0.8数据宜直接通过用电计量装置采集。 6.0.9用电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应采用符合标准的通信 协议。 6.0.10能耗数据采集器与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之间 的数据通信应采用基于TCP/IP协议的数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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