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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330-2020 基于BIM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pdf1模型元素的几何形体应采用公制单位按照1:1比例建相 对无法采用几何形体表达的信息可采用属性信息的方式表达;
2模型元素可包括二维或三维的空间约束数据,颜色、深度、 坐标、图式、图例等; 3模型元素可在相关视图中表现工程对象的材质和外观,相 关视图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柱状图等; 4模型元素应能表达与其他模型元素的关联关系。 3.0.8勘察信息模型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模型与工程项目符合性检查; 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检查; 3模型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 模型与相关技术标准的符合性检查。
4.1.1收集和采集用于创建勘察信息模型的数据(信息)应包括 平面坐标、高程等三维空间位置数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福建 省相关技术标准有关规定。 4.1.2勘察信息模型应能通过名称和颜色快速识别模型单元所 表达的工程对象。 4.1.3勘察信息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应具有完善的数据存储环 境。模型数据存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对数据交换和数 据安全的要求。
4.2.1勘察信息模型信息分类和编码应符合表4.2.1和本规程 录A有关规定
表4.2.1 勘察信息模型信息分类
4.2.2 勘察信息模型信息编码结构应包括表代码、大类代码、中
.2.2勘察信息模型信息编码结构应包括表代码、大类代码、中 类代码、小类代码和细类代码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pdf,各级代码应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
图4.2.2 编码结构
4.2.3扩展分类和编码时,本规程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 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中已规定的信息类别和编码应保持不 变。
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中已规定的信息类别和编码应保持不 变。 4.2.4在描述复杂对象时,应采用逻辑运算符号联合多个编码 起使用。编码逻辑运算符号宜采用“+”、“”、“<”、“> 符号表示,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 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含义的集合。 2“”用于将单个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定义一个表 内的连续编码段落,以表示适合对象的分类区间。 3“<”、“>”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 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开 口背对是开口正对编码所表示对象的一部分。
4.3地层单元命名和颜色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