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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89-201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在电缆线路的终端、接头等处,为方便电缆敷设和日后维修 而设置的地下工作井,有手孔井和人孔井两种
2.0.6接地体(极)
ground conductor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LY/T 2989-2018 城市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技术规范,称为接地体(极) 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 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
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本规程系指工频接地电阻。
2.0.9 TN 系统 TN system
2. 0. 10 TT 系统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 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 地点。
在三相四线制用电系统中,当三相负荷不均等时,就会发生 中性点位移,在零线上产生电流,称为不平衡电流。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 设施的道路。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 建筑物和城市居民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于 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
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大于或等于20m的灯杆上进行大面积 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
2.0.14半高杆照明
2.0.14半高杆照明
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为15m~20m的灯杆上进行照明的 种照明方式(也称中杆照明)。
安装在电杆上的路灯。
从架空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引下线
2. 0. 17 单挑灯
具有两个电极的半导体发光器件(发光二极管)的照明 器具。
灯具的光源中心至邻近道路一侧缘石的水平距离,即灯具伸 出或缩进缘石的水平距离。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灯具外壳防止灰尘或固体异物、液 态水等进入壳体内所采取的保护程度。用IP表示,I:表示防 尘, P: 表示防水。
ninaire 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 源发出的光通量之比。
表面上某点的照度是入射在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与该面元面 积dA之比,即E dA
2. 0. 23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 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目标或细部的能力的视觉 现象。
2. 0. 24 高压
电力设备的电压等级(35kV~110kV)。本规程中使用的 “高压”系10kV电压。
3.1.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1094.1和《高压/低压箱式变 电站》GB/T17467的有关规定。 3.1.2道路照明专用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设置在接近电源、位处负荷中心,并应便于高低压电 缆管线的进出,设备运输安装应方便; 2应避开具有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等潜在危 险的环境,通风应良好; 3应设置在不易积水处。当设置在地势低洼处,应高基 础并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设置地点四周应留有足够的维护空间,并应避让地下 设施; 5对景观要求较高或用地紧张的地段宜采用地下式变电站 3.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应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 落,标识、标牌准确完整; 2油浸式变压器应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 3地下式变电站箱体应完全密封,防水良好,防腐保护层 完整,无破损现象;高低压电缆引入、引出线无磨损、折伤痕 迹,电缆终端头封头完整;
器身检查的,可不进行器身检查;当需进行器身检查时,环境条 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器身温度不应低于环境温度,当器 身温度低于环境温度时,应加热器身,使其温度高于环境温度10℃; 2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 不得超过16h; 3空气相对湿度或露空时间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 保护措施; 4进行器身检查时,应保持场地四周清洁并有防尘措施 雨雪天或雾天不应在室外进行。
3.1.5器身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螺栓应紧固,并应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环, 防松绑扎应完好; 2铁芯应无变形,无多点接地; 3绕组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 4引出线绝缘包扎应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引出线绝 缘距离应合格,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固,接线正确。 3.1.6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在运输途中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 存放时,应置于十燥的室内。 3.1.7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当超出三个月未安装时应加装吸湿 器,并应进行下列检测工作: 1检查油箱密封情况; 2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 3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3.1.8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第 1部分:总则》GB1094.1要求进行试验并合格,投入运行后连 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下列规定: 1柱上台架所用铁件必须热镀锌,台架横担水平倾斜不应 大于5mm; 2变压器在台架平稳就位后,应采用直径4mm镀锌铁线 将变压器固定牢靠; 3柱上变压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告牌; 4柱上变压器台架距地面宜为3.0m,不得小于2.5m; 5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应采用多股绝缘线,宜采用铜 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其导线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铜 线不应小于16mm²,铝线不应小于25mm²; 6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7在带电情况下,应便于检查油枕和套管中的油位、油温 继电器等。
3.2.2柱上台架的混凝土杆应符合本规程中架空线路部分的木
关要求,并且双杆基坑埋设深度一致,两杆中心偏差不应超过 ±30mm。
3.2.3跌落式熔断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断器转轴光滑灵活,铸件和瓷件不应有裂纹、砂眼、 锈蚀;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操作灵活可靠,接触 紧密并留有一一定的压缩行程; 2安装位置距离地面应为5m,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 宜为15~30°。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7m:在有机动 车行驶的道路上,跌落式熔断器应安装在非机动车道侧; 3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弯曲、压扁或损伤,熔 体与尾线应压接牢固。 3.2.4柱上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其符合运 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油浸变压器不得渗油; 2器身安装应牢固; 3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应正确清晰:
4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 5变压器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道路照明运行电压额定值 要求; 6防雷保护设备应齐全,外壳接地应良好,接地引下线及 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7变压器的相位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8测温装置指示应正确,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9保护装置整定值应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3.2.5吊装油浸式变压器应利用油箱体吊钩,不得用变压器顶 盖上盘的吊环吊装整台变压器;吊装干式变压器,可利用变压器 上部钢横梁主吊环吊装
.6变压器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
1油枕应牵固安装在油箱顶盖上,安装前应用合格的变压 器油冲洗干净,除去油污,防水孔和导油孔应畅通,油标玻璃管 完好; 2干燥器安装前应检查硅胶,如已失效,应在115℃~ 20℃温度烘烤8h,使其复原或更新。安装时必须将呼吸器盖子 上橡皮垫去掉,并在下方隔离器中装适量变压器油。确保管路连 接密封、管道畅通; 3温度计安装前均应进行校验,确保信号接点动作正确, 温度计座内或预留孔内应加注适量的变压器油,且密封良好,无 渗漏现象。闲置的温度计座应密封,不得进水。 3.2.7室内变压器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轮距与轨距应适合;
1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轮距与轨距应适合; 2当使用封闭母线连接时,应使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 安装中心线相符; 3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 加以固定
3.2.8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入使用;不同型号的变压器油或同型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不宜 混合使用。当需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人使用;不同型号的变压器油或同型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不宜 混合使用。当需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3.2.9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器连接;当 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当采用电缆
3.2.9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器连接;当 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当采用电缆 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制作安装
3.3.1箱式变电站基础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尺寸应 设计要求,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现浇混凝土或砖砌结构, 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电缆室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 施;应视地下水位及周边排水设施情况采取适当防水排水措
箱体内应设置接地(PE)排和零(N)排。PE排与箱内所有元 件的金属外壳连接,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N排与变压器中性 点及各输出电缆的N线连接。在TN系统中,PE排与N排的连 接导体不小于16mm²铜线。接地端子所用螺栓直径不应小 于12mm。
吊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
吊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总则》GB 6067.1的有关规定。
电缆走向等内容,并应字体清晰工整,经久耐用、不易褪色。 3.3.6引出电缆芯线排列整齐,固定牢固,使用的螺栓、螺母 宜采用不锈钢材质,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两根。 3.3.7箱体引出电缆芯线与接线端子连接处宜采用专门的电缆
不同型号规格的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3.3.9二次回路和控制线成束绑扎时,不同电压等级、交直流 线路及监控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影响各 电器设备的拆装更换。 3.3.10箱式变电站宜设置围栏,围栏应牢固、美观,宜采用耐 禽蚀、机械强度高的材质。箱式变电站与设置的围栏周围应设专 门的检修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围栏门应向外开启。箱 式变电站和围栏四周应设置警示标牌。 3.3.11箱式变电站安装完毕送电投运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2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对 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 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3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并应符 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4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器元件设备安装 螺栓应紧固; 5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比及 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器元件应无异常; 6箱内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不同型号规格的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3.3.9二次回路和控制线成束绑扎时,不同电压等级、交直流 线路及监控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影响各 电器设备的拆装更换。 3.3.10箱式变电站宜设置围栏,围栏应牢固、美观,宜采用耐 腐蚀、机械强度高的材质。箱式变电站与设置的围栏周围应设专 门的检修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围栏门应向外开启。箱 式变电站和围栏四周应设置警示标牌
1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2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对 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 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3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并应符 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4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器元件设备安装 螺栓应紧固; 5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比及 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器元件应无异常; 6箱内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3.3.12箱式变电站运行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1变压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 则》GB1094.1要求进行试验并合格; 2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 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试验时间应为1min; 3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组值不应低于0.5MQ; 4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1变压器绕组绝缘材料耐热等级应达B级及以上: 2绝缘介质、地坑内油面温升和绕组温升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1094.1和《地下式变 压器》JB/T10544要求; 3设备应为全密封防水结构,防护等级应为IP68; 4当高低压电缆连接采用双层密封,可浸泡在水中运行。 3.4.2地下式变电站应具备自动感应和手动控制排水系统,应 具备自动散热系统及温度监测系统。 3.4.3地下式变电站地坑的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地坑面积大 于箱体占地面积的3倍,地坑内混凝土基础长宽分别大于箱体底 边长宽的1.5倍;地坑承重应根据地质勘测报告确定,承重量不 应小于箱式变电站自身重量的5倍。 3.4.4地坑施工时应对四周已有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 的安全进行监测,开挖时产生的积水,应按要求把积水抽干,确 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吊装地下式变压器,应同时使用箱沿下方的 四个吊环,吊环可以承受变压器总重量,绳与垂线的夹角不应大 于30° 3.4.5地坑上盖宜采用热镀锌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并应留有 检修门孔。
3.4.6地下式变电站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分接头盖封闭应紧固; 2箱体密封应良好,防腐保护层应完整无损,接地可靠, 无裸露金属现象; 3高低压电缆与所要连接电缆及电器设备连接线相位应正 确,接线可靠、不受力。外层护套应完整、防水性能良好; 4监测系统和电缆分接头接线应正确; 5地上设施应完整,井口、井盖、通风装置等安全标识应
3. 5 工程交接验收
3.5.1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 无机械损伤; 2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应安装正确牢固,防雷接 地等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3变压器、箱式和地下式变电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并应 符合规定的安全警告标志牌; 4变电站箱体应密封,防水应良好; 5变压器各项试验应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 接头接头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6各部接线应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 计规定; 7熔断器的熔体及自动开关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8高低压、二次回路和电气设备等应标注清晰、正确。 3.5.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和文件: 1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 图纸等技术文件; 4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等; 5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变压器、避雷器、高 (低)压开关等设备的检验试验报告; 6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4.1.1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并靠近电源,宜设在尘少 无腐蚀、无振动、干燥、进出线方便的地方,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的相关规定
凯电全购耐 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4.1.3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牢固可靠。当相邻配电室 之间有门时,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4.1.3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牢固可靠。当相邻配电室
4.1.5当配电室内有采暖时,暖气管道上不应有阀门和
头,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严禁通过与其无关的管近 和线路。
4.1.6配电室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防护
1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变压器、配 电柜等基础、构架、预理件、预留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所 有金属构件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2门窗及通风等设施应安装完毕,房屋应无渗漏现象:
3室内外场地应平整、干净,保护性网门、栏杆和电气消 防设备等安全设施应齐全; 4高低压配电装置前后通道应设置绝缘胶垫; 5影响运行安全的土建工程应全部完成,
4.2配电柜(箱、屏)安装
4.2.1在同一配电室内单列布置高低压配电装置时,高压配电 柜和低压配电柜的顶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2X级时,两者 可靠近布置。
可靠近布置。 4.2.2高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四周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4. 2. 2 的规定。
.2.2高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四周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4. 2. 2 的规定。
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通道最小宽度
注:1固定式开关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 大于200mm;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 少200mm; 3各种布置方式,其屏端通道不应小于800mm。
主:1固定式开关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 大于200mm;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 少200mm; 3各种布置方式,其屏端通道不应小于800mm
4.2.3低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四周通道的宽度,应符合表 4. 2. 3 的规定。
表4.2.3低压配电装置在室内布置时通道最小宽度(mm)
其手动操作机构时,柜(屏)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00mm,当 柜(屏)背后的防护等级为IP2X,可减为1300mm。 4.2.5配电柜(屏)的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5 的规定。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 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可靠的接地 装置。
表4.2.5配电柜(屏)的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4.2.6配电柜(箱、屏)安装在振动场所,应采取防振措施。
4.2.6配电柜(箱、屏)安装在振动场所,应采取防振措施。 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 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4.2.7配电柜(箱、屏)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充许偏差
4.2.7配电柜(箱、屏)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2. 7 的规定。
表4.2.7配电柜(箱、屏)安装的允许偏差
4.2.8配电柜(箱、屏)的柜门应向外开启,可开后的门应以 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连接。柜体内应装有供检修用的 接地连接装置。
4.2.9 配电柜(箱、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动、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 柜门和锁开启灵活,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5 柜体进出线孔洞应做好封堵; 6控制回路应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4.2.10配电柜(箱、屏)的漆层应完整无损伤。安装在同一室 内的配电柜(箱、屏)其盘面颜色宜一致。 4.2.11室外配电箱应有足够强度,箱体薄弱位置应增设加强 筋,在起吊、安装中防止变形和损坏。箱顶应有一定落水斜度, 通风口应按防雨型制作。 4.2.12落地配电箱基础应采用砖砌或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得低于C20,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平面应高出 地面200mm。进出电缆应穿管保护,并应留有备用管道。 4.2.13配电箱的接地装置应与基础同步施工,并应符合本规程 第7.3节的相关规定。 4.2.14配电箱体宜采用喷塑、热镀锌处理,所有箱门把手、 锁、铰链等均应采用防锈材料,并应具有相应的防盗功能, 4.2.15杆上配电箱箱底至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横担与配 电箱应保持水平,进出线孔应设在箱体侧面或底部,所有金属构 件应热镀锌。
4.2.16配电箱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3.1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配电柜(箱、屏)电器安
1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整,附件齐全,排 列整齐,固定牢固: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不影响其他电器和导线束的 固定;
3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 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信号灯、电铃、故障报警等信号装置工作可靠;各种仪 器仪表显示准确,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5柜面装有电气仪表设备或其他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 应可靠接地;柜内应设置零(N)排、接地保护(PE)排,并 应有明显标识符号; 6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配电柜(箱、屏)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 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 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3.2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
4.3.3引入柜(箱、屏)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柜(箱、屏)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固 定牢靠,电缆回路编号清晰; 2铠装电缆在进入柜(箱、屏)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 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橡胶绝缘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柜(箱、屏)内的电缆芯线应按横平竖直有规律地排列 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1端子排应完好无损,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 大于350m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 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板; 4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5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严禁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 导线; 6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 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螺栓 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4.4.2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导线与电气元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螺栓连接、插接、 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3柜(箱、屏)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绝缘良好、芯 线无损伤; 4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 晰且不宜褪色; 5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 6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二次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4.4.3配电柜(箱、屏)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 线,其耐压不应低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²,其他回 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 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 采用不小于0.5mm?截面的绝缘导线。 4.4.4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面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裕度:
2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 断股; 4 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4.5.1路灯控制模式宜采用具有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控制 器和远程监控系统等
器和远程监控系统等 4.5.2路灯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151x;关灯时的天然 光照度水平,快速路和主干路宜为301x;次干路和支路宜 为201x。
4.5.3路灯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5.3路灯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规
1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V~250V; 2月 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501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3 时间精度应为士1s/d; 4 应具有分时段控制开、关功能; 5工作温度范围宜为一35℃~65℃; 6防水防尘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GB4208中IP43级的规定; 7性能可靠,操作简单,易于维护,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 力,存储数据不去失。 4.5.4城市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应具有经济性、可靠性、兼容性 和可拓展性,具备系统容量大、通信质量好、数据传输速率快、 精确度高、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宜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 4.5.5监控系统终端采用无线专网通信方式,应具有智能路由 中继能力,路由方案可调,可实现灵活的通信组网方案。同时, 可实现数/话通信的兼容设计。 4.5.6监控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可根据不同功能需求实 现群控、组控、自动或手动巡测、选测各种电参数的功能。并应 能自动检测系统的各种故障,发出语音声光、防盗等相应的报
警,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
警,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 4.5.7智能终端应满足对电压、电流、用电量等电参数的采集 需求,并应有对采集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运算、统计、处理、 存储、显示的功能。 4.5.8监控系统具有软硬件相结合的防雷、抗干扰多重保护措 施,确保监控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4.5.9监控系统具有运行稳定、安装方便、调试简单、系统操 作界面直观、可维护性强等特点。 4.5.10城市照明监控系统无线发射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4.5.11发射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的金属构件必须全部热镀锌: 2接地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 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10Q2; 3避雷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 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64的要求,避雷针的设置应确
4.5.11发射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的金属构件必须全部热镀锌: 2接地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 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102; 3避雷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 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64的要求,避雷针的设置应确 保监控系统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4.6.1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箱、屏)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 洁整齐; 2配电柜(箱、屏)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绝缘合 格,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3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清晰、齐全; 4操作及联动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5路灯监控系统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系统操作界面直观 清晰。 4.6.2 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备品备件清单; 5 调试试验记录。
5.1.1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得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 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得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得超 过50mm。 5.1.2电杆基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土质,电杆理深应符合表5.1.2的规定。对特殊 土质或无法保证电杆的稳固时,应采取加卡盘、围桩、打人字拉 线等加固措施; 2电杆基坑深度的充许偏差应为十0.1m、一0.05m; 3基坑回填土应分层实,每回填0.5m应夯实一次。地 面上宜设不小于0.3m的防沉士台
表 5. 1. 2电杆埋设深度(m)
1.3电杆安装前应检查外观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硬伤等 缺陷; 2)电杆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1 mm,长度不得超过电杆周长的1/3(环形预应力混凝
2)电杆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1 mm,长度不得超过电杆周长的1/3(环形预应力混凝 土电杆,要求不允许有纵向裂缝和横向裂缝;杆身弯
曲度不得超过杆长的1/1000。杆顶应封堵。 2钢管电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焊缝均匀,无漏焊。杆身弯曲度不得超过杆长的 2/1000。 2)应热镀锌,镀锌层应均匀无漏镀,其厚度不得小 于65μm。 5.1.4电杆立好后应垂直,允许的倾斜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的倾斜不得大于杆梢直径的1/2; 2转角杆宜向外角预偏,紧好线后不得向内角倾斜,其杆 梢向外角倾斜不得大于杆梢直径; 3终端杆宜向拉线侧预偏,紧好线后不得向受力侧倾斜 其杆梢向拉线侧倾斜不得大于杆梢直径。 5.1.5线路横担应为热镀锌角钢,高压横担的角钢截面不得小 于63mm×6mm;低压横担的角钢截面不得小于50mm×5mm。 5.1.6线路单横担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十字形转角杆及终端杆 应装于拉线侧; 2横担安装应平正,端部上下、左右偏差不得大于20mm 偏支担端部应上翘30mm; 3导线为水平排列时,最上层横担距杆顶:高压担不得小 于300mm;低压担不得小于200mm 5.1.7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表 5. 1. 7 的规定。
直线杆装 形转用个 应装于拉线侧; 2横担安装应平正,端部上下、左右偏差不得大于20mm 偏支担端部应上翘30mm; 3导线为水平排列时,最上层横担距杆顶:高压担不得小 于300mm;低压担不得小于200mm。 5.1.7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表 5. 1. 7 的规定。
5.1.7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5.1.8架设铝导线的直线杆,导线截面在240mm²及以下时, 可采用单横担;终端杆、耐张杆/断连杆,导线截面在50mm²及 以下时可采用单横担,导线截面在70mm²及以上时可采用抱担; 采用针式绝缘子的转角杆,角度在15°~30°时JT/T 1276-2019 自动识别系统(AIS)中国区域二进制信息技术规范,可采用抱担,角 在30~45°时,可采用抱担断连型;角度在45°时,可采用十 字形双层抱担。 5.1.9安装横担,各部位的螺母应拧紧。螺杆丝扣露出长度,
5.1.8架设铝导线的直线杆,导线截面在240mm
单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持平。螺母受力的螺 栓应加弹簧垫或用双母,长孔必须加垫圈,每端加垫不得超过 2个。
5.2.1绝缘子及瓷横担安装前应进行质量检查,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瓷件与铁件组合紧密无歪斜,铁件镀锌良好无锈蚀 硬伤; 2瓷釉光滑,无裂痕、缺釉、斑点、烧痕、气泡等缺陷; 3 弹簧销、弹簧垫完好,弹力适宜: 4 绝缘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5.2.2 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时应清除表面污垢和各种附着物: 2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GB/T 7217-2013 滚动轴承 凸缘外圈向心球轴承 凸缘尺寸,与电杆、横担及金具无卡压 现象; 3悬式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得小于50mm,固 定用弹簧销子、螺栓应由上向下穿;闭口销子和开口销子应使用 专用品。开口销子的开口角度应为30°~60°。
5.2.3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终端杆、丁字杆及耐张杆的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 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 路方向垂直:拉线应受力适宜,不得松弛,繁华地区宜加装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