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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15年4月)4设施选址、规模与布局
4.0.11厂房建筑应简洁、朴实、大方,结构形式宜采用轻型钢 架结构:外墙、屋面宜采用质轻、施工便捷的压型钢板等板材: 立面、屋面主色调宜采用亮灰色,辅以蓝色(或绿色)装饰线条 具体形式可参考附录;主车间净高度不宜低于8m,跨度 30m~50m,柱距7m~9m;屋面应设有采光带;必要时,厂房内 侧可采取吸声措施。 4.0.12附属用房应经济、美观,宜采用24m以下的多层框架结 构形式。色彩宜采用亮灰色,与厂房色调相协调:立面不宜设置
4.0.13厂区交通 1厂区人流、物流通道应分开设置; 2 交通流向设计可参考附录; 4厂区道路必须硬化,避免扬尘路面宜采用混凝土路面。 对于通行重载车辆的道路,单项工程设计还应根据有关规范进行 验算、调整 X 4.0.14区绿化 为价 求; 3道路绿化宜以乔灌木为主,具体品种可从《天津市适宜种 植树种和其他植物名录》中选择。 4.0.15厂区大门应简洁大方,结构轻巧,与建筑环境协调。围 墙宜采用实体围墙。
7.0.1资源化利用设施除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和本市相关环保要求
7.0.9资源化利用设施应设道路行车
设施标志。 7.0.10机械传动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设施,所有大功率设备配置 急停开关,皮带机配置拉线急停装置。 7.0.11铲车和叉车操作员及电控房控制员均应持有相关上岗证 书。 7.0.12资源化利用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建筑物及构筑物应按 规定设置防雷设施 7.0.13 厂区内应设置安全监控设施
立面、屋面主色调宜采用亮灰色GB/T 22038-2018 汽车轮胎静态接地压力分布试验方法,辅以蓝色(或绿色)装饰线条
附录B 前区透视示意图
附录D3 交通示意图
Guidelines for Tianjin city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resource utilization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 On trial )
4设施选址、规模与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