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工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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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程技术交底

全线综合工程整体质量创鲁班奖。

建立质量管理系统,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严格按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组织专业化队伍进场施工,合理配置资源;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实行现场标准化管理JB/T 13556-2018 管式湿式电除尘器.pdf,做到文明施工。

建立全员创优责任制,将创优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班组和员工,建立创优检查、分析、评比制度,实施质量奖惩。

实行样板引路,抓好各类工程首件施工质量,树立工程样板,以点带面,实现全面创优。

编制主要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流程,严格每个环节的技术把关和质量控制。

5.1.1防止挖伤既有线地下电缆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并进行标识,划定防护范围,制订防护措施,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1.2信号机安装安全保证措施

高柱信号机要尽量选择宽阔平坦便于挖坑立杆的地方。因条件限制设在路基面较窄地点的信号机,应采取砌石围等加固措施;在有坍塌危险的地点挖坑、槽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抬运信号机柱等笨重物体时,宜用绳索抬杠搬运,并有人统一指挥;在信号机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不得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5.1.3停用信联闭及开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2既有线安全保证措施

5.2.1既有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制度,现场专职安检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人员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横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钻车、爬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施工期间配备足够数量的通讯设备,保证施工中的通信联络。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符合实际的、科学的安全体系和标准,并实行有效的检查、评价、考核办法。

在既有线进行信号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竖立或撤除高柱信号机柱时,应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列车通过时严禁在该线路两侧信号机柱上作业;信号机试验期间灯光必须遮挡,不得与既有信号混淆;新设尚未启用或应撤除尚未撤除的信号机,均需将机构向线路外侧旋转90度加无效标志。机构门应关严,并熄灭灯光;施工完毕,联络员应向值班员办理消点后,方可撤离施工地点。

在既有线安装或更换轨道电路设备时,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在施工地点设安全防护员进行施工防护。安装或更换钢轨绝缘时,应有工务人员配合,方可进行施工,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

在既有信号机械室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确保外部电源稳定可靠,确保防雷地线连接良好,防止雷击烧坏设备。安装新控制台、电源屏、机架等设备时,对既有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新设备与既有设备结合部位,在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应确认结合部位的实物与图纸相符。更换设备时应办理要点申请手续,施工前应向设备管理人员交底。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在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必须对更换后的设备进行试验,合格后交付使用。

5.2.2既有线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为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项目经理部将认真执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5]133号)及南宁铁路局《关于印发柳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柳铁运[2005]144号文等其他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条款。

将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敲响警钟。做好施工行车组织和技术组织,杜绝一切行车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制订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责任实行逐级负责制,严防死守。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指导和监督,按照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

主动协调与运营部门之间关系,同运营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做好行车、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和施工生产安全。

施工中必须加强作业防护工作,确保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通讯设备、器具状况良好。使用无线通信设备不得干扰行车调度通信系统。各作业防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呼唤应答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准确或指挥到位。

施工中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我方及时组织抢修,与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站内利用行车间隙进行施工时,要取得车站值班员的书面认可,做好防护及随时撤离的工作。

开挖杆坑前,积极与设备管理部门联系,确认地下已有通信、信号电缆的具体位置,以免挖断电缆,影响行车。开挖的杆坑必须保证路基稳定,不能敞口过夜,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回填的,要加强巡回检查,做好防塌措施,防止弃土或建筑材料堵塞水沟。遇有大雨、暴雨、连绵阴雨时,不得开挖杆坑。杆坑开挖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不得使其受到破坏。

隐蔽工程施工前采用专用电缆探测寻迹仪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并进行标识,划定防护范围,制订防护措施,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站内及与既有电缆交叉的地段,电缆沟采用人工开挖,无法避开既有电缆沟时,采取掏挖方式开挖,穿越铁路过道时,采用气动矛顶管方式完成电缆穿越股道施工。

5.2.3春运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对已完或未完的工程及时维护或采取必要的加固、防护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确实需要施工时,需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才能进行。

备足应急的材料机具,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抢修,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5.3.1文物保护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文物保护法规和条例,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防止文物的丢失、损坏或被盗,保护文物的完整性。

5.3.2文物保护措施

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了解施工场地文物情况,建立文物保护和管理措施,宣传到每一个参建职工。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对场地提前勘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让所有施工人员真正懂得文物和地下遗迹属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必须倍加珍惜,悉心呵护。

开工前仔细阅读图纸和设计文件,认真研读当地历史资料,并向当地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对可能隐藏有文物的地点制定相应对策。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到文物和古树采取保护措施,对于要迁移的树木在园林单位确认后委托园林部门负责迁移,对需要保护的文物,在文物单位的指导下提出保护方案,通报文物保护单位,并组织现场保护。

施工时,发现有历史文物、古墓、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工,及时向发包人、当地政府、文物管理单位报告,并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派专人看守,绝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直到专业或政府部门人员到场。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必要的其它保护工作,对文物遗迹的各类现场保护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

5.3.3管理保证措施

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活动,驻地规划要能够反映出企业的良好形象及风貌,做到职工食堂、宿舍清洁卫生,办公室整洁干净,库房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顺通、排水流畅、布置合理,建设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在施工驻地,设立“工程简介”、“安全须知”等有关安全规程及安全揭示牌。张贴安全标语,渲染施工现场安全气氛。

施工现场必须三通一平,有防泥浆、污水外流设置,保持排水畅通。操作地点周围保持清洁,地面按规定实行硬化。

现场仓库应有围蔽、通风好、无漏水、有垫板、能防火防盗。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各类材料分品种规格合理堆放,按质量体系做好各类材料的标识。

作业场地清洁整齐,井然有序,作业完毕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恢复原貌。

在危险施工场所,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施工临时用电及设备安装配线符合安全规定,低压配电设备接地、绝缘良好。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设备、施工机械单机专人负责,职责及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并挂标识牌。

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各种办公资料记录齐全,装订整齐,整齐良好。

施工过程中还必须坚持作到: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的两统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牌,着装统一,戴安全帽。进入车站施工时,必须携带出入证。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绿色通道,配备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标志并派专人看守。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装废弃物要及时收回,不随便丢弃废弃物。

密切与建设、监理、接管单位的关系,发观问题协商解决,做到互谅互让,以礼相待,举止文明。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积极与当地政府、群众建立良好的联系,广泛开展共建活动。

与施工相邻单位、居民、当地人民政府搞好关系,尊重当地风俗,爱护周围群众的财产。

施工任务和完成情况制成图表,公布于众,促使全员都能按要求完成各自的任务。张榜公布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促使全员对照执行。

施工现场科学、合理、巧妙地运用色彩,准确使用安全、消防、交通等标志,并实现标准化管理,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6.施工主要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为减少修改以保证信号工程的顺利开通,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提供的加芯原则并结合信号楼和信号设备的实际位置认真核对电缆径路图,确认后方进行电缆敷设,室外电缆敷设前,请认真核对并确认电缆过轨、上下桥及相关径路。

2、道岔原则上以开通直股为定位,个别道岔有开通弯股为定位(详见信号平面布置图说明),电务维修时请注意。

1)电气绝缘节不宜设在有护轮轨的区域内。当电气绝缘节设在护轮轨区域内时,调谐区域内的每根护轮轨长度不得大于25m,且其两端应加装钢轨绝缘。护轮轨与基本轨间以及左右护轮轨间不能有电气连接。

2)当护轮轨长度超过200m时,每200m加装钢轨绝缘一处;当不足200m时在护轮轨区域内对角加装一对钢轨绝缘。

3)当调谐区内存在轨缝时,须确保钢轨两端电气连接良好。

6.2.1车站综合防雷

本线按照铁运(2006)26号《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设计综合防雷系统,请信号施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检查验收:避雷带、引下线、共用接地系统、电子设备机房的电磁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电位连接线等设施,重点检查:共用接地系统、电子机房的屏蔽是否达到要求。

湘桂正线全部按照综合接地系统的有关要求统一实施,货车外绕线敷设贯通地线,湘桂正线及货车外绕线路基地段的综合地线(或贯通地线)设在电缆槽下方30cm的路基内,综合地线(或贯通地线)由站前施工单位与路基工程一并实施。路基地段在接触网基础处的通信信号电缆槽内靠线路侧壁上,预置一个接地端子。

桥、隧地段的贯通地线敷设在通信、信号电缆槽内,贯通地线与通信、信号电缆之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直接与通信、信号电缆接触。

货车外绕线的桥梁及路口村1号隧道(双线1078米)的中部已经由站前施工单位预留综合接地端子。

信号施工单位应按照“《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用图(通号【2009】9301)”的有关要求检查并测试预留的接地端子。

1、桥梁上线路两侧均要求预设通信信号专用电缆槽,且贯通全线。桥上电缆槽由桥梁专业设计。

2、桥梁上通信信号电缆槽净深300mm,净宽为350mm。

3、为便于通信信号电缆敷设,预制的电缆槽与外部电缆槽的结合部要求平顺,弯曲时的半径不小于800mm。

4、电缆槽设计应考虑排水。

5、通信信号电缆槽采用的材质、规格应满足与相关站前主体工程同设计寿命的要求,在寿命期内不腐、不碎。

6、为便于通信光电缆及信号电缆的维修和检测,通信信号电缆槽应设计有盖板,能方便开启。

8、桥梁地段的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电缆上桥引入电缆槽方式:

1、隧道内通信信号电缆槽要求贯通整个隧道,并分走于线路两侧,信号电缆与通信光电缆合槽使用。通信信号电缆槽净深300㎜、净宽为350㎜。

2、隧道内电缆槽由隧道专业设计。

3、为便于通信光电缆及信号电缆敷设,隧道内预制的电缆槽与外部电缆槽的结合部要求平顺,弯曲时的半径不小于800mm。

4、电缆槽设计应考虑排水。

5、通信信号电缆槽采用的材质、规格应满足与相关站前主体工程同设计寿命的要求爆破工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寿命期内不腐、不碎。

1、正线区段及桂林地区联络线线路两侧均要求铺设通信、信号专用电缆槽,且贯通全线。

2、路基地段通信信号电缆槽设计参照“铁路路基电缆槽(图号:通路(2008)8401)”图。

3、信号电缆与通信光电缆合槽使用,电缆槽设计应考虑排水。

5、为便于通信、信号电缆敷设广东地铁一号线施工组织设计,预制的电缆槽与外部电缆槽的结合部要求平顺,弯曲时的半径不小于800mm。

6、通信信号电缆槽采用的材质、规格应满足与相关站前主体工程同设计寿命的要求,在寿命期内不腐、不碎。

7、在无线基站及光直放站、信号中继站、牵引变电所(亭)等靠近此类站所侧,设置电缆槽手孔及分支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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