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质监交底

钢结构工程质监交底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rar
资源大小:22.68K
资源类别:技术交底
资源属性:
会员资源

施组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钢结构工程质监交底

   1.2.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GB18173.1-2012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5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

   (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3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构成违法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2.1 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要求  

   (1)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质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

   2.3.1资料抽查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3.2监督控制点检查对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3随机抽查 

   2.3.3.1对地基基础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2.3.3.2对主体结构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及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及砌体等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2.3.3.3对有关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下列内容进行抽查:  

   (1)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  

   (2)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记录;  

   (3)工程的观感质量;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2.3.3.4对有关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1)有环保要求材料的检测资料;  

   (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电阻的检测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4)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  

   2.3.6监督抽测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将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的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抽测的项目可包括: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及功能的重要项目;  

   6、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7、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抽测一般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缺陷进行重点抽测,抽测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过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检测后,质量监督人员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监督抽测结果将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3.7监督抽检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存在明显问题或缺陷、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质量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的部位、数量,由质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采取扩大检测、设计认可或加固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2.4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1)实体质量监督中,监督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3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3.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3.1.1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1.2 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1.3 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2 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主要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本工程中防水、门窗、构件、水电、装饰、室外、幕墙等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保温的目的在于减少管内介质与外界的热传导,从而达到节能、防冻以及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等。保温按其用途可分为保温、保冷和加热保护。保温施工常见通病如下:

一、    保温隔热层保温性能不良

经目测,保冷结构夏季外表面有结露返潮现象,热管道冬季表面

a保温材料容重太大,含过多较大颗粒或过多粉末;

b松散材料含水分过多;或由于保温层防潮层破坏,雨水或潮气浸入;

c保温结构薄厚不均,甚至小于规定厚度;

d保温材料填充不实,存在空洞;拼接型板状或块状材料接口不严;

e防潮层有损坏或接口不严。

a松散保温材料应严格按标准选用、保管和发用,并抽样检查,合格者才能使用;

b使用的散装保温材料,使用前必须晒干或烘干,除去水分;

c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或规定的厚度进行施工;

d松散材料应填充密实,块状材料应预制成扇形块并捆扎牢固;

e油毡或其他材料的防潮层应缠紧并应搭接,搭接宽度为30~50㎜,缝口朝下,并用热沥青封口。

凡已施工不能保证保温效果的,应拆掉重作。

二、保温结构不牢、薄厚不均

保温结构外管凹凸不平,薄厚不均,用手扭动表层,保温结构活动。

a当采用矿棉等松散材料保温时,有时不加支撑环或支撑环拧的不紧,造成包捆的铁丝网转动或不能很好掌握保温层厚度;

b采用瓦块式结构时,绑扎铁丝拧的不紧或与管子表面粘接不牢;

c缠包式结构铁丝拧的不紧,缠的不牢,造成结构松脱;

d抹壳不合格也造成保温层表面薄厚不均,不美观;

a采用松散保温材料时,特别是立管保温,必须按规定预先在管壁上焊上或卡上支撑环,环的距离要合适,焊的要牢,拧的要紧。这样一方面容易控制保温层厚度,另一方面时主保温结构牢固;

b当采用预制瓦块结构保温时,需用粘接剂粘牢,瓦块厚度要均匀一致;

c采用缠包式保温结构时,应把棉毡剪成适用的条块,再将这些条块缠包在已涂好防锈漆的管子上,缠包时应将棉毡压紧;

如果保温层超过规定允许偏差时城北阳光小区多层框架结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应拆下重作。

三、护壳凹凸不平、表面粗糙

石棉水泥护壳抹得不光滑,厚度不一致;

棉布或玻璃丝布缠的不紧,搭接长度不够;

用铝板、镀锌铁皮板包缠的护壳,接口不直。

保温层护壳不仅起保护主保温材料的作用,还有美观的作用。所以,在进行保温结构施工时,要保证设计要求的厚度,并作到牢固均匀。在进行护壳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施工程序和规范要求。由于忽视以上方面的要求,往往造成护壳不合格或不美观。

B玻璃布保护层一般先在绝热层外粘一层防潮油毡,油毡外贴铁丝网。缠玻璃布时《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pdf,先剪成条状,环向、纵向都要搭接,搭接尺寸不小于50㎜。缠绕时应裹紧,不得有松脱、翻边、褶皱和鼓包,起点和终点必须用铁丝扎牢;

C用铝板或镀锌铁皮作保护壳时,首先根据保温层外圆加搭接长度下料、滚圆。一般采用单平咬口和单角咬口。纵缝边可采用半咬口加自攻螺丝的混合连接,但纵缝搭口必须朝下。

石棉水泥保护壳如果不合格,只有砸掉重抹。玻璃布和铁皮护壳均可进行修整。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