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之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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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底之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doc

B.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核查,对隐蔽工程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应及时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经自检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验收。

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某太阳能路灯安装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见表4)

.承包单位在一个检验批的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其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A.对混凝土工程和砌筑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合格后进行。

B.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C.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D.经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申报和验收。

E.对符合要求的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上填写验收记录及验收结论并签字。

F.检验批的验收程序:(见表5)

.当分项工程验收的部位或全部检验批验收完成后,承包单位按照与监理单位的事先约定,对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分项工程部分或全部进行自检、自查,当确认拟报部分所包含的检验批已全部验收合格,相应资料齐全并统一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

.当审查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承包单位对所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当审查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填写验收结论并签字,然后《签认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见表6)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部(子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将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各分项工程资料及上述两表中所要求的其它附件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项目监理部签认。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需要组织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共同商定验收意见,由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并分别在上述表格中签字。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监督检查,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商定验收意见并共同签认。

.在工程达到基本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对重要的试验项目应进行旁站监督,必在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预验收。

.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承包单位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承包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其中对甩项竣工,或尚不具备竣工条件而建设单位要求竣工验收的,应在意见中表明,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负责该工程的质监站),通过审阅工程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结论,综合验收结论由四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签署。

.承包单位对各方在竣工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质监站在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必须进行认真整改,并提出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15日内(指工作日)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列资料要求向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9)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原则上设计单位应签发设计变更文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原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情况,分析确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当发现其存在着违反国家现行法规或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使用单位利益的问题时,应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处理。

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到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征得设计单位确认;如涉及到成本、进度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时表明自己的观点,但宜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如有违反国家现行法规的问题应向建设单位表明并坚持正确的立场。

10)加强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监理抽查工作。

11)认真执行有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12)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或质量专题会,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3)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分包单位提出撤换的要求。

14)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办法执行。具体处理的办法如下: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15)做好工程事故的处理工作。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在24小时内先以口头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单位在接到项目监理部报告后24小时内派出专人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项目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配合承包单位研究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在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后,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制定可行的技术处理施工措施,检验技术处理的施工质量,参加技术处理完工后的验收,最后应向监理单位上交一份完整的质量处理报告。

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93)京建质字第158号],和《建立工程质量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99]质监总站第26号],对一般质量事故由该工程所在区、县监督站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经调查已构造严重质量事故后,应移送北京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处理。

必要时可向承包单位下达部分工程的《工程暂停令》表,要求承包单位改正工程不合格的部分。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2.2工程投资控制

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见表7)

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见表8)

1)应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2)应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3)应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的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5)应对工程合同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

6)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的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行对策。

7)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8)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建议。

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的影响。

1)熟悉施工阶段投资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投资计划。

2)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并与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比较。

.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4)在项目施工进度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

.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有关事项。

6)参与处理工程索赔工作。

7)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控制有影响的条款。

4.2.3工程进度控制

4.2.3.1工程进度控制基本程序(见表9)

热泵中央空调设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2.3.2工程进度控制基本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为止,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当工程项目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只需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即可。而对于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只负责审核而不管编制。

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承包单位的责任,承包单位之所以将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是为了听取监理工程师的建设性意见。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此外,对监理工程师来讲,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承包单位计划不当,以及为承包单位保证实现合同规定的进度目标提供帮助。如果强制地干预承包单位的进度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要的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是不妥的。

尽管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是为了听取建设性的意见,但施工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即应当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一个重要依据。

2、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进度计划

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进度计划中QGDW 11693-2017 抽水蓄能电站有功成组控制和紧急支援功能技术规范,监理工程师应着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包括资金、设备、机具、材料及劳动力)保证计划与外部协调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从而作为承包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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