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要执行的强制性条文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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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要执行的强制性条文监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条文,这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设行为的重要保障。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标准中必须强制执行的技术规定,涉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节能设计、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监理单位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检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杜绝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一旦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必要时责令停工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监理还应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等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确保其施工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总之,监理工作必须以强制性条文为准绳,切实履行质量与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建设工程合法、安全、可靠地实施。
监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工程
冯瑞云 天津辰达工程监理公司 天津:300400
2001年度国家建设部组织了全国工程建设质量大检查,检查结
果已见报。报上披露的事实令人震惊。人人都对忽视质量的恶行感到愤慨。11月26日起,天津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和天津市监理协会举办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班,由专家对建筑、结构、勘察、地基、防火、施工用电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做了讲授。通过学习,感触颇深。
提高专业素质,是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
所谓强制性标准,即设计、施工、验收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中
对于专业监理人员,首先要对本专业的规范标准比较熟悉,才能进而了解和掌握哪些条目是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哪些是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及公众利益的。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对本专业做到精益求精,而且要兼收并蓄:原来长期从事设计的,要拓展到施工领域;原来长期从事施工的,要拓展到设计领域,至于一直干监理的也要把这些强制性条文了解得请清楚楚。否则,做为监理将无法判断设计或施工是否违背了强制性条文,更何谈监控?本次全国大检查中,发现不少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本身就不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甚至,不知什麽叫强制性条文。这些条文,都和安全、健康、环保、公众利益有关,即国外讲的“HSE”(健康、安全、环境)。对于安全管理,长期以来人们就有个误解,以为就是看工人是否戴安全帽、是否在工地吸烟,高空作业是否系安全带、是否随地大小便…,实际上,这是一个十分高深的专业,“HSE”(“健康、安全、环保”),无论设计、施工、哪一类强制性条文都与此内容紧密相连,那种工地上常规的安全管理与真正的“HSE”相差甚远。
目前,相当一部分监理公司由于业务承接踊跃,人员紧俏,专业素质不齐,有时为了工作,不得不搞“催熟”,“现趸现卖”。我认为,在“催熟”的同时,还是要扎扎实实学习专业知识,逐渐地“自熟”起来。现趸现卖也未尝不可,但要“趸”来真货,而且通过“趸”或“卖”,不断积累知识,达到合格的专业水准。因而,监理公司应对业务学习常抓不懈。要把过去师傅带徒弟的良好传统发扬光大,把老同志的专业经验与新同志的“悟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技术资料的占有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的保证
我曾询问过一些监理同仁,很多单位的监理人员日常工作所用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关键
做为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单位,责任重大。因此,不仅
要提高监理的业务素质,更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才能更自觉地执行强制性条文。这里所说的监理的职业道德,包括监理单位整体的和监理从业人员个人的两个方面。对监理单位而言,不能只图挣监理费。业主支付监理费是要监理方负责把关,这个关就是以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为主体的质量保证尺度;如果工程建设没有完好地执行强制性条文,就意味着监理没有起到把关作用,做为监理合同的一方,是违约行为。所以,文件规定,如果再有工程建设项目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将被处以5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另一方面,监理单位在经营收费中,也应当考虑自身的重大责任,不要“挥泪大降价”。建设单位也更应该充分理解监理方的苦哀,合理地支付监理报酬。监理职业道德的另一方面,是指从业人员的个人职业道德修养。每一个监理人员都要明确自身的职责,认识到监理地位的重要性,不能只陶醉于权威,而不愿承担责任。如果有的业主不充分授权,监理要拒理力争,争不下来,可以向业主摊牌:既然不授相当的权,则监理不负相当的责。甚至,把相关对等条款写进合同约定,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宁可不签。因为一旦出现受罚的结果,岂不得不偿失?那种以做“替罪羊”为条件而成交的监理服务合同必须彻底杜绝。工程监理是高智商、重责任的服务,不能廉价成交。作为监理从业的个人,不能以监理费的多少为由,而对强制性条文执行与否采取漠然的态度,否则,就是失职,就是丧失责任心,是对把关人神圣使命的亵渎。为此,监理方任何一次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放松和疏忽,都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给群众的生存环境造成破坏。那些玩忽职守的监理人员,一旦造成质量事故,其本质无异于谋财害命。任何一个打算以监理为业的人都必须明了这一点,时刻把强制性条文牢记在心,为了自己的信誉,为了自己心灵的安宁,为了用户的利益,一定严格把关,即使因此惹恼了业主,得罪了某些人,也应该发扬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坚持原则,义无返顾。对一些为了私人利益清淤换填施工方案,因接受施工单位的请客、送礼、拉拢、收买而放弃公正立场的人,更应“人人喊打”,这些人是监理队伍里的蛀虫和败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业务水平使然,则是天良丧尽,天理不容。即使瞒过一时,迟早会身败名裂。
借入世的东风,掀起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热潮
新世纪第一年,中国加入WTO,到底监理面临多大范围、多大
深度的挑战,谁也说不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国目前的监理水平与国际水平相差甚远。正因为监理事业发展迅速,才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热销之下,必有次货”的现象,“萝卜快了不洗泥”只是一时现象,要想在新的形势下站稳脚根,干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监理必须从认真学习、掌握、执行、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做起。监理一个工程,合格一个工程,监理单位不仅要追求项目数量的业绩,更要追求项目质量业绩。在发展人员时,注意专业配套,人才结构的合理性。不能从根本上就降低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一个监理单位,每一个专业都必须有真正的高级工程师、真正的工程师。应迅速通过培训,传帮带,尽快把水平较差的人员提高到合格水准。即使是档案、安全看似简单的岗位,也应专业对口,不应停留在监理初期的水平。目前,各监理单位的水平参差不齐,监理环境好坏不一,但一经入世,则面临同样的挑战。从事监理的有识之士,应抓住时机,培训专业人员。首先按专业普及强制性条文,加大力度,树立监理单位的良好风范。在泼澜壮阔的建筑市场中抢占先机,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