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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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和管理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旨在规范造价监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关于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

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编制,其核心目标是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确保项目造价在预算范围内。实施细则明确了造价监理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以及关键控制点,为造价监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

首先,实施细则强调事前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对施工图纸、预算文件、合同条款等进行详细审核,避免因设计缺陷或合同漏洞导致的造价偏差。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对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每一项费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最后,在竣工阶段,监理应参与结算审核,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内容的一致性,防止高估冒算。

此外,实施细则还要求建立完善的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造价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定期召开造价协调会议,加强各方沟通,解决争议问题,确保造价目标顺利实现。

总之,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是保障项目经济性的重要工具,通过对造价的全面监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投资效益jts/t105-4-2020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及条文说明,为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3.1工程变更无论由何方提出,无须按8.2.1条进行管理。

3.1.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按规定《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1.2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1.3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2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均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3.3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3.4有关各方应及时将工程变更的内容反映到施工图纸上。

3.5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

3.6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3.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8.5节程序进行管理。

3.8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

4.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4.1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序,按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4.1.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4.1.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4.1.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1.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4.1.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4.2在委托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3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坏。

4.4.1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4.4.2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

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4.4.3承包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继续施工。

4.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

5.1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程延期申请:

5.1.1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不能按合同原定日期开工。

5.1.2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

5.1.3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时间超过合同的约定。

5.1.4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其它情况。

5.1.5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5.1.6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5.2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5.4.1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5.4.4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工程的影响程度。

5.5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

5.5.2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5.6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5.7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先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5.8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

6.1项目监理部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

6.1.1加强对导致索赔原因的预测和防范。

6.1.5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准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

6.2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申请;

6.2.1因下列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材料或其它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

叛乱、恐怖活动、暴动、政变或内战等。

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瀑发等。

6.2.2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

不利的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

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管线等)及其它人为因素等。

6.2.3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未按合同约定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增加。

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

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凡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且查明工程符合合同约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支付的费用。

6.2.4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

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消,造成额外费用。

6.3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6.4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6.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时做出答复。

7.1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7.2项目监理部收到合同一方或双方收面提出的调解争议的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在与双方协商后做出调解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

7.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执行。

7.4合同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提请仲裁诉讼)办理。

7.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7.6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除非合同已经中止,项目监理部仍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

8.2当建设单位有下列事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8.2.1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

8.2.2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8.2.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根据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单位进行支付。

8.2.4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8.3当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之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8.3.1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8.3.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

某10kv供电管道敷设电气施工组织设计_secret8.3.3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8.4.3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

8.5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由于对方严重违约,均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出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妥善处理。

8.5.1确定至合同终止日已完工作的价款;

8.5.2要求承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释义,72页 第一节 监理资料的基本内容

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资料

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技术文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查通过,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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