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监理细则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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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桩监理细则管桩施工监理细则是确保预制管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对管桩施工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涵盖施工准备、材料验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及验收等环节。
首先,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需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对现场测量放线进行复核,确认桩位布置准确无误,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其次,材料验收是关键环节。监理应核查管桩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并对进场管桩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中。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重点监督沉桩工艺,包括静压桩或锤击桩的施工参数(如压力值、贯入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1113.钢护筒单价分析-(2),要关注桩身垂直度控制、接桩焊接质量以及停压标准的执行情况。
此外,监理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最后,在桩基检测阶段,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承载力试验和完整性检测,确保桩基工程质量达标。
通过严格执行管桩监理细则,可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后续结构施工奠定良好基础。
工程桩施打前应作试打桩,以取得正式施打所需的有关控制数据,尤其是需要送桩的贯入度控制值。试打桩时要求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质监站等单位有关人员到场签证认可。
打桩时,应由专职记录员及时准确地填写管桩施工记录表。并经当班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代表)验证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记录。
第一节管桩就位偏差不应大于20mm,管桩吊起就位插入地面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必要时宜拔出重插。
管桩施打过程中,桩锤与桩帽和桩身的中心线应重合。当桩身倾斜率不超过0.8%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偏。当桩尖进入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桩架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
接桩的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桩的弯曲矢高不得大于桩长的0.1%,且不得大于20mm。
管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出金属光泽。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内层焊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外一层,内外层焊缝接头位置应错开,焊缝应饱满连续。施焊时最好三人同时对称施焊。
焊缝厚度6 mm,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8分钟后施打。严禁用冷水冷却或焊好后即打,以免焊缝接口变脆而被打裂。
送桩深度不宜超过2m。
打桩的最后贯入度应在下列条件下测量:
桩头完好无损;柴油锤跳动正常;桩锤、桩帽、送桩器及桩身中心线重合;桩帽衬垫厚度等正常;打桩结束前立即测定。
管桩应按照设计、质监、施工等单位共同确定的收锤标准收锤。
正常情况下最后贯入度不宜小于20mm/10击。当持力层为较薄的强风化岩层且上覆土层较弱时,最后贯入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5mm/10击。
管桩基础的工程桩成桩质量检查包括桩身垂直度、桩顶标高、桩身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桩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
截桩后的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
桩顶平面位置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桩顶平面位置的允许偏差
试打桩顶部应采用有效措施加固。
管桩检测手段按当地质监站要求采用。先用动测法检验20%桩数(随机抽样),再根据动测结果确定静载试验的桩位,静载试验检测桩数不宜少于1%总桩数,且工程桩总桩数在50根内的不应少于2根,其他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
管桩基础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基本一致时,可待全部管桩施打完毕后一次性验收。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现场标高需要送桩时,在送桩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待全部管桩施打完毕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绘制打桩工程竣工图。
管桩基础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实施中的变更文件和资料。
管桩出厂合格证及管桩技术性能资料(产品说明书)。
打桩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现场绘制的管桩回弹曲线。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现场机电设备旁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
电源开关箱一机、一闸、一保险情况。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三线五线制,要有保护接地,是否设三级漏电保护装置。潮湿环境作业是否采用低压安全电源和安全灯。电源线是否采用电缆,并架空2m以上。
夜间或阴暗场所施工,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并派专职电工值班,确保用电安全。
“三宝”使用及安全栏等防护措施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
检查操作电工、电焊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文明施工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管桩堆放位置是否按规定布置、堆放是否整齐且便于吊运、拖放。
现场机具、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使用后是否及时清理干净。
住宿、生活场地是否确保文明、整洁。
切割下的桩管是否乱堆放。
组建本项目监理组,明确职责分工,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工程质量、造价、工期控制程序。
及时、严格审查、批准有关申请、报验表等文件。
按计划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题会议解决断桩等问题。
及时发送必要的监理工作文件。
每天现场巡视、检查打桩情况,安排监理员旁站监理。
及时收集、签署、整理有关监理资料。
参加桩基工程结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
事前质量控制措施
收到桩基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清点,图纸应符合目录要求,图章、签字齐全、合法。在工程开工前,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认真审阅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会议,提出疑问或建议。
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重点是:
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管桩施工许可证;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施工员、质安员等技术、管理人员和电工、电焊工是否具有资格证和上岗证。
施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管桩施工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管桩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安全措施能否保证质量,对通病有无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工期是否得到保证。
构件、设备进场时的质量控制:
构件、设备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
构件、设备进场以后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验。
构件、设备进场后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验收,对合格产品签署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发现不合格产品坚决退换,并限期退出现场。
按施工流程及监理工作流程,采用观察(目测、目视)、量测、测量等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对打桩过程,监理员随时跟班现场旁站检查控制。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查,在检查合格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将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验单,在隐蔽前至少一日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检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终孔、钢筋隐蔽验收应会同勘察、设计、施工、业主、质监站共同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需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深人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操作,对质量事故应尽量做到以预控为主,及时发现,争取早期处理。
对已出现的施工质量事故,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和方法、措施,必要时还应请专家参与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上报事故经过、事故等级、造成损失和补救措施,并对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照片整理存档等工作。
山区高边坡预应力锚索高边坡防护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每周星期 上午 点,在 会议室召开工地例会,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主持例会,会后签发会议纪要。另外,还应不定期的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协调会,并在会后签发会议纪要。
管桩工程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桩基检测,由施工单位收集、整理技术资料,提出桩基结构验收报审表,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桩基结构验收。
按监理规划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处理。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质监站备案制度规定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按规定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