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水利部河湖管理司主持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参编2020年8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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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水利部河湖管理司主持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参编2020年8月).pdf

岸线植被覆盖率计算公*为

PC. = A ×100 A.

岸线状况指标分值按下*计算:

NB/T 47045-2015 钎焊板*热交换器状况指标分值按下*计算:

BH = BS. ×BS.. + PC,. × PC

(5)河岸带宽度指数 河岸带是水域与陆域系统间的过渡区域,是河流系统的保护 屏障。通常,河槽宽度可以取临水边界线以内河槽宽度,河岸带 宽度可取临水边界线与外缘边界线之间的宽度(临水边界线与外 缘边界线确定*法参考水利部2019年印发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 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适宜的左、右岸河岸宽度一般均 立大于河槽的0.4倍。这一要求可以通过河岸带宽度指数来反映 河岸带宽度指数是指单位河长内满足宽度要求的河岸长度。其计 算*为:

*中: AW 河岸带宽度指数; 满足河岸带宽度要求的河岸总长度(m); L一一河岸总长度(m)。 对于不同类型的河流,其河岸带宽度发育程度不同,必须 寸待,采用不同的赋分标准,具体参见表2.2.5,

表2.2.5河崖带宽度指数赋分标准表

各分项指标计算赋分*法如下 ①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

Rg = N, / N×100

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赋分

针对李节性河流,可根据丰、平、枯水年分别计算满足生态 流量的天数占各水期天数的百分比,按计算结果百分比数值赋分

针对李节性河流,可根据丰、平、枯水年分别计算满足生态 流量的天数占各水期天数的百分比,按计算结果百分比数值赋分

*中: FDI 流量过程变异程度; qm 评价年第m月实测月径流量(m3/s); Qm 评价年第m月天然月径流量(m3/s); Q 评价年天然月径流量年均值(m3/s); m 评价年内月份的序号。

④入湖流量变异程度 入湖流量变异程度,统计环湖河流的入湖实测月径流量与天 然月径流的平均偏离程度(宜同时考虑丰水年、平水年、枯水年 的差异性),按照公*(10)、公*(11)、公*(12)和公* (13)计算。

3.生物 (1)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BIBI)通过对比参考 点和受损点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状况进行评价。基于候选指标库 选取核心评价指标,对评价河湖底栖生物调查数据按照评价参数 分值计算*法,计算BIBI指数监测值,根据河湖所在水生态分区 BIBI最佳期望值,按照以下公*计算BIBI指标赋分

BIBIO BIBIS ×100 BIBIE

*中: BIBIS 一 评价河湖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 数赋分; BIBIO一评价河湖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 指数监测值: BIBIE一河湖所在水生态分区大型底栖无椎动物 生物完整性指数最佳期望值。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指标赋分见表2.2.9

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赋分

(2)鱼类保有指数 评价现状鱼类种数与历史参考点鱼类种数的差异状况,按照 公*(15)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2.10。对于无法获取历史鱼类 监测数据的评价区域,可采用专家**的*法确定。调查鱼类种 数不包括外来鱼种。鱼类调查取样监测可按SL167等鱼类调查技 术标准确定。

FO FOEI ×100 FE

FO FOEI ×100 FE

*中: FOEI 鱼类保有指数(%); FO一评价河湖调查获得的鱼类种类数量(剔除外来 物种)((种);

FE1980s 以前评价河湖的鱼类种类数量(种)。

表2.2.10鱼类保有指数赋分标准表

(3)水鸟状况 调查评价河湖内鸟类的种类、数量,结合现场观测记录(如 照片)作为赋分依据,赋分见表2.2.11。水鸟状况赋分也可采用 参考点倍数法,以河湖水质及形态重大变化前的历史参考时段的 监测数据为基点,宜采用20世纪80年代或以前监测数据

表 2.2.11 鸟类栖息地状况赋分标准表

现场验证,按照丰富、较丰富、一般、较少、无5个等级分析水 生植物群落状况。水生植物群落状况赋分见表2.2.12,取各断面 赋分平均值作为水生植物群落状况得分

2.12水生植物群落状况赋分标准表

直接评判赋分法。湖泊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赋分标准见表

直接评判赋分法。湖泊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赋分标准见表

4.社会服务功能 (1)防洪达标率 评价河湖堤防及沿河(环湖)口门建筑物防洪达标情况。河 流防洪达标率统计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比 列,有堤防交叉建筑物的,须考虑堤防交叉建设物防洪标准达 比例,按照公*(16)计算;湖泊同时还应评价环湖口门建筑物 满足设计标准的比例,按照公*(17)计算。无相关规划对防洪 达标标准规定时,可参照GB50201确定。河流及湖泊防洪达标 率赋分标准见表 2.2.15

FDLI 湖泊防洪工程达标率(%); LDA 湖泊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m); LD 湖泊堤防总长度(m); GWA 一环湖达标口门宽度(m); DW 环湖口门总宽度(m)

表2.2.15 防洪达标率赋分标准表

(2)供水水量保证程度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等于一年内河湖逐目水位或流量达到供水 保证水位或流量的天数占年内总天数的百分比,按照以下公*计 算。指标数值结果对照的评分见表2.2.16,赋分采用区间内线性 插值

D ×100% R g.s D

*中: Rgs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 Do一 水位或流量达到供水保证水位或流量的天数 (天); D 一年内总天数(天)

可流(湖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评价河流(湖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总数

(4)岸线利用管理指数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指河流岸线保护完好程度。按公*(20) 进行赋分。岸线利用管理指数包括两个组成部分: 岸线利用率,即已利用生产岸线长度占河岸线总长度的百分 比。 已利用岸线完好率,即已利用生产岸线经保护恢复原状的长 度占已利用生产岸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中: Ru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

Lu 已开发利用岸线长度(km); Ln一一岸线总长度(km); Lo一一已利用岸线经保护完好的长度(km)。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赋分值=岸线利用管理指数×100 (5)通航保证率 按年计,通航保证率Na为正常通航日数Nn占全年总日数的 比例,即

V > ×100% 365

(6)公众满意度 评价公众对河湖环境、水质水量、涉水景观等的满意程度 采用公众调查*法评价,其赋分取评价流域(区域)内参与调查 的公众赋分的平均值。公众满意度的赋分如表2.2.19所示,赋分 采用区间内线性插值,公众满意度问卷样见附件3。

表2.2.19公众满意度指标赋分标准

5.自选指标评价标准建立 (1)河湖健康评价指标可采用下列*法确定评价标准: 1基于评价河湖所在生态分区的背景调查,根据参考点状况 确定评价标准。涉及生物*面的指标宜采用该类*法。 ②根据现有标准或在河湖管理工作中广泛应用的标准确定评 价标准。在已颁布的标准中有规定的指标宜采用该类*法 ③基于历史调查数据确定评价标准。宜选择人类活动于扰影 响相对较低的某个时间节点的状态作为评价标准,可选择1980 年代或以前的调查评价成果作为评价标准的依据。 4基于专家判断或管理预期目标确定评价标准。社会服务可 持续性准则层指标宜采用该类*法,鱼类调查资料缺乏时也可采

用此*法。 (2)河湖健康评价指标可采用一种*法或几种*法综合确定 评价标准。根据上述*法确定的评价标准应经过典型河湖评价检 验后*可应用。

(3)水向区(近岸带):为当前水边线湖向区域,自水边线向 域延伸至有根植物存活最大水深处

2.河流分段与监测点位 河流纵向分段(评价河段)、监测点位、监测河段与监测断 面设置可按图3.1.2 确定

(1)评价河段 河流评价单元的长度大于50km的,宜划分为多个评价河段; 长度低于50km、且河流上下游差异性不明显的河流(段),可 只设置1个评价河段。 河流分段应根据河流水文特征、河床及河滨带形态、水质状 况、水生生物特征以及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相同性和差异性: 司时以河长管辖段作为依据,沿河流纵向将河流分为若十评价河 段。 评价河段按照以下*法确定: 1河道地貌形态变异点,可根据河流地貌形态差异性分段: 一按河型分类分段,分为顺直型、弯曲型、分汉型、游荡型 河段; 一按照地形地貌分段,分为山区(包括高原)河段和平原河段 ②河流流域水文分区点,如河流上游、中游、下游等。 ③水文及水力学状况变异点,如闸坝、大的支流汇入断面、 大的支流分汉点。 4河岸邻近陆域土地利用状况差异分区点,如城市河段、练 村河段等。 (2)监测点位 每个评价河段内可根据评价指标特点设置1个或多个监测点 位。监测点位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①水量、水质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水文及水质监测规范要求:

优先选择现有常规水文站及水质监测断面。 ②不同指标的监测点位可根据河段特点分别选取,评价指标 的监测点位位置宜保持一致。 ③综合考虑代表性、监测便利性和取样监测安全保障等确定 多个备选点位,可结合现场勘察,最终确定合适的监测点位。 (3)监测河段 应根据评价指标特点在监测点位设置监测河段,监测河段范 围采用固定长度*法或河道水面宽度倍数法确定,监测河段长度 规定如下: ①深泓水深小于5m的河流(小河),监测河段长度可采用 问道水面宽度倍数法确定,其长度为40倍水面宽度,最大长度宜 不超过1 km。 2②深泓水深不小于5m的河流(大河)采用固定长度法,规 定长度为1km。 (4)监测断面 每个监测河段可设置若干监测断面。监测断面应按下列要求 确定:深泓水深小于5m的小河,监测断面可根据深泓线设置 参考监测断面间距可为4倍河宽;深泓水深不小于5m的大河, 监测断面可根据河岸线设置,参考监测断面间距可为50m;根据 现场考察,分析断面设置的合理性,可根据取样的便利性适当调 整监测断面位置。 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取样调查位置如表3.1.1所示,

表3.1.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取样调查范围或取样监测位置表

3.湖泊分区与监测点位 (1)湖泊分区应根据其水文、水动力学特征、水质、生物分区 特征,以及湖泊水功能区区划特征分区GB 28404-2012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同时考虑湖长管辖湖片 作为依据。 (2)监测点位布设应根据湖泊规模及健康评价指标特点,按下 列要求确定:

图3.1.3湖泊监测点断面布置示意图

①每个湖泊分区均应在湖泊分区评价的水域中心及其代表性 样点,设置水质、浮游植物及浮游动物等的同步监测断面(湖泊 文水域点位),优先选择现有常规水文站及水质监测点。 2湖泊应采用随机取样*法沿湖泊岸带布设湖泊岸带监测点位 对于水面面积大于10km2的湖泊,在湖泊周边随机选择第一个点位 然后10等分湖泊岸线,依次设置监测点位(图3.1.3);对于水面面 积小于10km²的湖泊,可以适当减少监测点位;对于水面面积大于500 km²的湖泊,宜按湖泊岸线距离不大于30km的要求,增加监测点位

③监测点位可根据取样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等适当调整 湖泊健康评价指标取样调查位置如表3.1.2所示

GB 2998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表 3.1.2湖泊健康评价指标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表

(1)河流纵向连通指数 该指标可采用查*水利工程基础数据、遥感或现场调查** 获取,计算频次为1次/年,与相邻评价期间隔为1年

(1)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 该指标采用专业机构现场调查**获取,评价年内监测次数 不小于2次,计算频次为1次/年,与相邻评价期间隔为1年。 (2)鱼类保有指数 该指标采用专业机构现场调查或**各地水产研究所、农业 农村局等相关机构**获取,指标监测时期可依据本地区主要鱼 类繁殖期确定,评价年内监测次数最低为1次。计算频次为1次 年,与相邻评价期间隔为1年。 (3)水鸟状况 该指标采用现场调查、查*观鸟网或**林业和草原局、地 *观鸟会、湿地公园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等**获取,计算频次 为1次/年,与相邻评价期间隔为1年。 (4)水生植物群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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