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471-2016 调度集中系统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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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B∕T 347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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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3.1 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资源ID:24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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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3471-2016 调度集中系统技术条件.pdf

6. 5. 1查询子系统

6.5.1.1查询子系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6.5.1.2查询子系统应单独组网.与主用系统间采用可靠隔离

6.5.1.1查询子系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6.5.3仿真测试子系统

YS/T 807.5-2012 铝中间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锆含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6.5.3.1仿真测试子系统提供软件

6.5.3.1仿真测试子系统提供软件 6.5.3.2仿真测试子系统应独立组网,不应与在用生产系统连接

调度集中系统可设置中心应急备用系统,当中心机房全面故障时,启用备用系统接管,维持调度 售本功能运行。

7.1调度集中系统应设置调度端和军务端,分别为调度员和车站操作人员提供分散自律控制模 式下的操作界面,并设置正确的操作权限。 7.2调度集中系统的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包括中心操作方式、车站调车操作方式和车站操作方式,具体 方式如下: a)在中心操作方式下,调度终端具有信号设备的全部控制权,列车调度员对列车及调车进路均 有操作权,车站对列车及调车进路均无操作权。 b 在车站调车操作方式下,列车调度员对列车进路有操作权,对调车进路无操作权;而车站对调车 进路有操作权,对列车进路无操作权,对于道岔单锁和设备封锁操作,遵循“谁封谁解”的原则。 在车站操作方式下,车务终端具有信号设备的全部控制权,车站对列车及调车进路均有操作 权,列车调度员对列车及调车进路均无操作权。 7.3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车站联锁系统应确保车站联锁控制台的控制按钮(除非常站控按钮外)

无效:在非常站控模式下,车站联锁系统应确保调度集中系统的控制指令无效。

7.4调度集中系统的控制模式状态应有明确的表示。在车站联锁控制台的非常站控按钮处以及调度 集中系统终端上应设置状态表示灯,显示含义如下: a)红灯:非常站控模式; b)绿灯:分散自律控制模式; c)黄灯:允许转回分散自律控制模式。 1.5控制模式的转换在车站联锁系统控制台进行操作,调度集中系统对控制模式转换操作应有明确 记录并产生语音提示。 7.6车站联锁系统的非常站控按钮采用带计数器的非自复式铅封按钮,正常状态为分散自律控制模 式,破封按下为非常站控模式。 7.7分散自律控制模式转换至非常站控模式时,调度集中系统和联锁系统不检查任何条件,但应在调 度所、车站终端上产生报警提示。 7.8由非常站控模式转回分散自律控制模式时,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调度集中系统应充许转回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并给出“允许转回分散自律控制模式”的表示,否则操作无效。 a)调度集中系统设备正常; b)非常站控模式下车站联锁控制台没有正在执行的按钮操作。 7.9调度集中系统、车站联锁系统应保证在控制模式转换时不影响已办理的列车进路和调车进路,并 防止形成预排进路。 7.10调度集中系统由非常站控模式转回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后,可转为中心操作方式、车站调车操作 方式或车站操作方式

调度集中系统列车计划管理包括基本图、日班计划、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和调度命令的管理。 8.1.2基本图 8.1.2.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从外部系统接收基本图的功能,同时也应具备文件方式的数据导入、编 辑核对功能。 8.1.2.2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旅客列车固定股道信息的存储、维护功能。 8.1.2.3调度集中系统应可同时存储多套基本图,并可通过人工操作进行基本图的上线切换。 8.1.2.4调度集中系统应支持基本图的图形方式查询显示,打印输出功能

3.1.3.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从外部系统接收日班计划的功能。 3.1.3.2调度集中系统应支持日班计划以图形方式查询显示、打印输出功能,并可以以调度命 武下达到有关站段

8.1.4列车运行调整计划

8.1.4.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以基本图和日班计划为依据,批量生成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的功能,并支 持人工和自动调整。 8.1.4.2对于有特殊运行要求的列车,由调度员依照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调度终端设置列车属性(动 车组、电力牵引列车、超限列车等特殊列车应有明显的标记),或由牵引机车机型产生默认电力牵引属 性,由调度员确认后产生相应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

8.1.4.4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的下达功能,计划的接收方包括自律机、车务终端 等。列车运行计划是自律机自动排列进路的依据,车站设备只接收所属调度台唯一来源的计划,遵循 单一指挥的原则。 8.1.4.5调度集中系统在列车运行调整计划下达前应进行计划有效性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调度 员明确提示,计划的下达应经调度员确认。 8.1.4.6调度集中系统列车计划操作界面应具备设置各种施工、限速、封锁标记的功能,并可作为计 划有效性检查的条件。 8.1.4.7当具备信息来源时,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在列车计划操作界面显示编组、载客等列车附加信 息的功能。 8.1.4.8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自动采集列车到发时刻的功能,并可据此自动生成实际运行图。采集 列车到发时刻应采用可靠的列车停稳、启动信息,当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逻辑推算方法。 8.1.4.9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邻台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发送、接收和列车运行图复示功能。 8.1.4.10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列车速报管理功能,并可将速报信息自动关联到列车运行计划。 8.1.4.1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阶段记事管理功能。 8.1.4.12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从外部系统接收阶段调整计划的功能。

8. 1. 5调度命令

8.1.5.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通过有线或无线手段,向管辖区段的各受令单位或向辖区内运行的列 车下达调度命令的功能。 8.1.5.2调度集中系统应提供自由编辑和格式化输入两种模式进行调度命令的输人,两种模式可以 进行切换。

调度集中系统的列车进路控制包括自动控制人工控制。

8.2.2列车进路自动控制

B.2.2.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按照列车运行调整计划自动排列列车进路的功能,即车站自律机依据 调度员下达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自动生成列车进路指令(进路序列),适时转换为命令后发送给本站联 锁设备执行。 8.2.2.2调度集中系统在自动排列列车进路时,应检查车次号、列车类型、是否超限、牵引类型、线路 接触网供电状态、区段分路不良状态、线路设备封锁状态、股道属性、道岔辙叉号等因素,系统需要确认 满足分散自律约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约束条件: a)对于旅客列车:旅客列车应接人具备接发客车条件的股道,办理客运时应接入有站台的股道, 发车应发往允许办理旅客列车的方向。 6) 对于动车组列车:动车组列车应接人具备接发动车组条件的股道,办理客运的动车组应接人 有高站台的股道,发车应发往允许办理动车组列车的方向。 ) 对于超限列车:超限列车应接入具备接发超限列车条件的股道,两超限车不能在禁止同时接 入超限车的股道交会,超限列车发车应满足区间交会条件。 对于电力牵引列车:电力牵引列车应仅向电力牵引接触网有电的区段、区间排列进路。 e 其他约束条件如下: 1)列车、调车进路不能经过未确认空闲的分路不良区段; 2)列车、调车进路不能经过封锁的线路和设备。

8.2.2.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按照列车运行调整计划自动排列列车进路的功能,即车站自律机依据 周度员下达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自动生成列车进路指令(进路序列),适时转换为命令后发送给本站联 锁设备执行。

的执行命令。 8.2.2.5对于满足自动排路时机、但不满足信号逻辑检查条件时,调度集中系统应产生报警,并后续 再次尝试办理。 8.2.2.6调度集中系统判断进路完整锁闭且信号开放作为进路办理成功的条件,当命令发往联锁系 统后,若判断在45s内进路办理成功条件不满足,应产生报警。 8.2.2.7调度集中系统按基本进路自动排列进路,因某种原因无法排列基本进路时,系统应产生报 警,并提供人工干预手段。 8.2.2.8对有延续进路的车站,调度集中系统应按照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和联锁进路表自动选择和办 理延续进路。 8.2.2.9调度集中系统自动选择延续进路时,应结合本列车后续发车计划,尽量减少对其他列车的影 响,并提供人工选择延续进路的手段。 8.2.2.10调度集中系统排列进路的时机,应依据列车运行位置、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合理确定。实际 执行中应结合列车类型、区间闭塞方式、邻站发车时刻、区间运行时分和完整到达停稳以及前行列车位 置等因素,同时要结合信息处理、进路办理的时间以及列车的速度等因素。 8.2.2.11调度集中系统自动排列接车(通过)进路应按照不同类型列车(动车组列车、特快旅客列 车、一般旅客列车、货物列车等)选择合适的时机,应满足时间触发条件或者地点触发条件。 a)时间触发条件是指根据列车计划指定的时刻,结合列车类型,提前若干分钟开始办理。 b)地点触发条件是指根据列车运行的位置,结合列车类型,提前若十闭塞分区开始办理;相邻车

3.2.2.12调度集中系统自动排列发车进路应在计划指定的发车时刻基础上,按不同类型列车提前指

1)列车已进人接车区间; 2)列车越过邻站出站信号机; 3)列车在邻站的发车进路已排列或者邻站已报发车点。 b)发车进路自动触发时需检查闭塞办理条件是否满足发车条件。 2.2.15自动排路的相关参数应依据线路实际情况和运输需求配置。 2.2.16调度集中系统站场实时监视界面应直观显示当前进路序列状态

3.2.3列车进路人工控制

2.3.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列车进路的人工控制功能,包括进路序列控制和按钮控制。人工 操作权限严格受限于当前车站的控制模式和操作方式。 2.3.2进路序列控制包括进路序列的人工触发、变更自动触发标志、变更股道、删除进路等操 变更的进路序列优先级高于列车运行调整计划。

2.3.3人工触发进路序列中的列车进路时,由操作者确认办理时机和条件,系统应按照分散自律 条件进行检查和提示。 2.3.4人工按钮办理列车进路时,由操作者确认办理时机和条件,并且办理前应输人正确列车车 系统应可按照列车车次号、办理进路状态自动对进路序列进行更新

8.2.4.1调度集中系统不应具备自动取消进路的功能,取消进路应由人工通过按钮操作完月 8.2.4.2对于已人.工取消的列车进路,调度集中系统不应再行自动办理,需恢复时,应由 操作。

8.3无线接车进路自动预合

8.3.1调度集中系统在分散自律模式下应具备自动发送接车进路预告功能,通过数

8.3.2无线接车进路自动预告信息发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系统检查进路序列中的进路状态,进路办理成功; b) 当列车运行于接车方向的区间,列车运行前方无其他车次且闭塞分区空闲; ) 收到正确的无线车次校核信息。 8.3.3 无线接车进路自动预告包括以下信息内容: a) 列车计划为到开或终到时,预告内容为“××次,××(站/线路所)××道停车”; b) 列车计划为通过,且已排列完整通过进路时,预告内容为“××次,××(站/线路所)××道 通过”; c) 列车计划为通过,且只排列了接车进路时,预告内容为“××次,××(站/线路所)××道进 站信号已开放,注意出站信号”; d 接车进路被取消时,预告内容为“××次,××(站/线路所)进路取消”。 8.3.4 无线接车进路自动预告发送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自动回执视为发送成功,否则系统应重发进路预告,直到发送成功或列车 压过进站信号机发送条件不满足为止; b) 如果进路状态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化后的进路状态再次发送进路预告; ? 当系统发送接车进路预告信息未成功时应在车务终端和调度终端报警。

8.4.1列车车次号是调度集中系统实现调度指挥、列车运行追踪、自动排列进路的重要基础信息,应 保证及时、准确无误。 8.4.2.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独立完整的列车车次号输入、修改、校核、确认以及逻辑跟踪功能,RBC系 统等外部设备车次号不应影响调度集中系统车次号逻辑跟踪。 8.4.3调度集中系统车次号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人工输入、系统内部信息交换和计划自动生成、 无线车次校核、系统假车次。系统不准许低优先级的车次号修改、毅盖高优先级的车次号。 8.4.4在通道、采集等设备故障导致车次号丢失、车次号滞留或者产生假车次号时,调度集中系统应 具备必要的容错、校核、人.工干预等手段。 8.4.5在具备无线车次校核设备时,系统可自动对假车次号进行校核更正,自动校核更正后的车次号 需人工确认。 8.4.6调度集中系统提供车次号的人工输人、修改、确认功能,当发生车次号与计划不一致、车次号丢 失或产生假车次号时,系统应报警,应能通过调度终端或车务终端人工输人、修正、确认车次号。人工 确认的车次号作为自动排路的依据

3.5.1列车停稳是始发或到开列车自动办理发车进路的必要条件。

TB/T 3471.2016

B.5.2.调度集中系统可通过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RBC系统等相关系统获取列车停稳信息;当系统采 集不到列车停稳信息时,可采用列车整列进人股道并延时指定时间作为停稳条件。 B.5.3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人.工设置确认列车停稳信息的功能。

B.5.4·调度集中系统应能通过

8.7分路不良区段处理

8.7.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站内轨道电路区段分路不良的人工标记、显示、确认空闲等功能。道岔区 段可以按照岔前、定位和反位分别进行标记。 8.7.2调度集中系统检测到站内分路不良区段锁闭或占用后,自动设置为“未确认空闲”状态,该区 段再次使用前,需人工再次进行“确认空闲”操作。 8.7.3当军站由非常站控转为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后,站内标记为分路不良的区段均自动设置为“未确 认空闲”状态。 8.7.4当车站TCC具备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调度集中系统应能根据接收到的TCC信息实现相 关状态显示功能,并可实现相关人工确认操作功能。

8.8线略和设备封锁处理

.8.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对按钮、股道、道岔、无岔区段、区间的封锁操作功能,并应在站场图 显示封锁状态。 .8.2调度集中系统在办理列车进路时,如果检测到本站进路相关设备处于封锁状态,系统应及 予报警。

8.10列控临时限速操作显示

8.10.1调度集中系统通过与列控系统的TSRS设备接口,实现列控限速的拟定、下达、激活、执行、取

3.10.1调度集中系统通过与列控系统的TSRS设备接口,实现列控限速的拟定、下达、激活、执行、取 消、TSRS初始化、临时限速时机提示、临时限速状态站场界面显示、列控设备报警信息显示等界面操作 功能。

在执行的临时限速状态。

8.10.4列控限速状态站场界面显示应满足以下规则: a) 调度集中系统接收来自TSRS的限速状态信息,按照限速线路号、公里标计算站场图上的显示 范围,正线限速采用黄色光带表示方式,侧线限速采用黄色指示灯表示方式。 b) 正线限速显示黄色光带最小单位是站内列车信号机防护范围或者区间闭塞分区,仅示意限速 位置;侧线限速黄色指示灯分不同区域显示。 c) 稳定的黄色表示限速命令完整执行,即所有受令列控设备均已执行完成。 d 闪烁的黄色表示限速命令部分执行,即调度集中系统未接收到完整的限速执行状态。 8.10.5 涉及局间分界口的临时限速,调度集中系统对本调度所接口的TSRS进行设置,并从本调度 所接口的TSRS中获取临时限速状态。

1调度集中系统的调车作业计划内容应满足调车作业要求,并且还应包含调车进路序列、作业 等信息,以满足自动排列调车进路需要 2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调车作业计划的下达功能,调车作业计划可在车务终端打印,可通过无 系统发送至调车机车,也可下达到相关车站自律机由系统自动执行。

9.2.1调度集中系统调车进路控制应支持计划执行和人工直接操作两种方式。计划执行方式是根据 调车作业计划自动办理或者人工触发调车进路序列的方式办理进路;人工直接操作方式是指在调度集 中终端上采用按钮操作方式办理调车进路。 9.2.2调度集中系统在调度终端、车务终端上均应具备调车进路控制功能,满足集控站和非集控站调 车作业要求。 9.2.3调度集中系统在办理调车进路时,应依据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在时间与空间上(进路预计占用 时间、避让车次、信号设备条件等)对调车进路进行冲突性检查,无冲突后方可发送至联锁系统执行。 9.2.4人工直接操作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采用人工直接操作方式办理与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相关的调车进路时,需输人钩作业预计时分, 否则不能办理。在办理与列车运行调整计划无关的调车进路时,可不输人钩作业预计时分。 b) 调度集中系统判断调军进路没有在预计的时间内出清且对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可能产生影响 的情况下,系统应及时给予报警。 c) 对于利用特定到发线设置平面调车区的车站,集中联锁相关溜放按钮不纳入调度集中控制。 9.2.5计划执行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计划执行方式是以调车计划为基础,以调车进路序列为基本对象的操作方式。计划执行方式 适用于调车作业相对简单的车站。 b 通过调度集中终端可实时调阅自律机当前正在执行的调车作业计划,并可选择特定调车进路 进行人工触发。 c) 调度集中系统可通过无线传输系统接收现场调车作业人员发送的调车请求信息,并依据当前 调车计划的进路执行状态、调车进路与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的冲突情况、调车车列位置等信息 进行综合判断,自动排列所请求的调车进路。

调度集中站场信息采集、实时显示与按钮控制

0.1.1信号机状态包括绿、黄、绿黄、双黄、双绿、黄闪黄、红白、红、蓝、白、白闪、红闪、黄闪、绿闪、断

丝、点灭灯等。 10.1.2道岔状态包括定表、反表、挤岔、单锁、单封等。 10.1.3轨道区段状态包括占用、锁闭、空闲等。 10.1.4按钮状态包括按钮抬起和按下状态、单封等。 10.1.5表示灯状态包括按钮表示、区间闭塞、非进路调车、机务段同意、场间联系、驼峰联系等结合电 路表示灯的稳定和闪光显示等。 10.1.6区间状态包括占用、空闲、区间低频发码、故障占用、失去分路、区间方向、区间通过信号状 态等。 10.1.7各类报警信息包括继电设备的报警信息、计算机联锁设备的报警信息、列控设备报警信 息等。

10.2站场信息实时监视

!调度集中系统做其备人.上直接按钮控制切能,包活进路课作按钮、道操作按钮纽、闭基操作妆 钮、故障解锁按钮、心轨按钮、尖轨按钮以及其他功能按钮。 10.3.2对于引导总锁闭或道岔总锁按钮、区段事故解锁按钮、坡道解锁按钮等铅封按钮,调度集中系 统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人工误操作。

10.4联锁控制指令输出

调度集中系统尚联锁系统输出控制指令时,调度集中系统应保证输出指令正确反映列车计划 噪作意图,及时、完整地发送给联锁系统执行。 调度集中系统不应自动处理联锁系统执行失效或者其他非正常情况下的遗留按钮。 贯留按钮是指按下后未能自动弹起的自复式接钮

11非正常作业技术要求

1.1现场信号设备故障

11.1.1调度集中系统自动办理进路时,当检测到指定时间内信号无法正常开放,系统应给予报警。 11.1.2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非正常情况下的信号设备操作功能,包括道岔单操、道岔单锁、引导进路 办理、引导总锁、区段故障解锁、区间改方、闭塞复原、计轴复零等,系统应将人工操作指令直接发送给 联锁系统。 11.1.3调度集中系统在车站调车操作方式下时.车务终端上不具备解锁调度办理的列车进路的权

11.2调度集中系统故障

11.2.1肖车站自律机与调度所网络通信中断后(以下简称车站与中心通信中断),调度集中系统应 在调度终端、车务终端上报警。 11.2.2当车站与中心通信中断后,车站自律机应具备按原接收到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继续自动排列 进路的功能。 11.2.3当与相邻调度所通信中断后,调度集中系统应在调度终端、车务终端上报警,相关邻局的站场 显示为故障状态。 11.2.4调度集中应用软件应具备应急.工作模式,即列车调整计划、调度命令等重要数据应支持数据 库、本地同时存储的穴余模式,当数据库服务器短时间故障时,当前工作数据不丢失;当服务器故障或 者网络中断时,可以利用本地数据短时间维 编辑的基本工作状态。

12.1调度集中系统应具备列车紧跟踪报警功能。当系统检测到区间运行列车前方相邻区段占用且 在指定时间内未出清时,则应在相关调度台和车站的终端上产生列车紧跟踪报警。在系统边界或其他 不具备可靠占用检查条件的区间,不产生报警。 12.2调度集中系统应接收联锁、列控等系统发送的现场信号设备故障状态,对影响行车的故障应具 备报警、提示、记录等功能 12.3调度集中系统检测到列车占用但无车次号或者车次号丢失时,应产生假车次号,并在相关调度 台和车站的终端上产生报警。 12.4调度集中系统在非常站控模式下应具有列车进路错办报警。在非常站控模式下,系统应根据车 站采集的站场表示、车次跟踪信息、中心调度员下达的阶段计划以及相关行军药策条件对车站人工办 理的列车接发车进路进行检查,对于违反约束条件的进路,系统应及时给予报警。 12.5对列车进路错办报警,系统应从股道条件方面对人工办理的进路进行检查,检查条件如下: a)接车股道的允许接发车类型(客车、货车、动车、超限车)应与列车类型匹配; b 接车股道应与计划或者行车日志一致; ) 办理客运业务的旅客列车应接入有站台的股道,办理客运业务的动车组列车应接人有高站台 的股道; d) 计划通过的客车应办理正线通过进路; e) 接车股道应与发车口连通。 12.6对列车进路错办报警,系统应从进路条件方面对人工办理的进路进行检查,检查条件如下: a) 办理接发车进路的车次应存在于当前列车计划中; b) 进路连接的接发车口应与计划、列车类型一致: c) 电力机车不应接人无电区段; 列车不应接人未确认空闲的分路不良区段,并且列车进路上分路不良的道岔应单锁; e) 不应向设置为封锁的区间发出列车; f) 不应利用设置为封锁的股道接车; 客车侧向经过道岔的辙岔号不应小于12号,其他列车侧向经过道岔的辙岔号不应小于9号; h) 需要办理客运或者货运业务的列车不应办理通过进路; i) 办理发车进路时需撤除系统内防溜标记。 12.7对列车进路错办报警,系统应从交会条件方面对人工办理的进路进行检查,检查条件如下: 站内交会:超限列车不应接入禁止交会的股道; b) 区间交会:超限列车与动车组列车,超限列车与超限列车不应在区间交会。 12.8对列车进路错办报警,系统应按照运输具体要求根据地点或时间条件,对于接近列车未及时办

理接车进路的情况进行报警提示。 12.9对列车进路错办报警,系统应具备文字和语音两种报警方式,报警状态未解除时,系统应定时重 复报警。

13.1系统应具备从外部系统获取施工(维修)日计划、施工预编调度命令的功能,并能实现施.工标记 的运行图显示。 13.2系统应具备车站封锁/慢行、区间封锁/慢行、接触网停电、维修天窗等施工标记的人工标注功 能,并且具备施工标记与相关施工调度命令关联的功能。 13.3系统应具备施工登记、施工上报、施工审核、施工销记等功能,形成完整的施工登销记记录,满足 集控站施工管理的要求。

14.1调度集中系统应配置运维子系统,具备设备状态监控、运行日志存储和分析、网络管 14.2运维子系统应提供友好、直观的界面,采用图形、表格、语音等方式,具备灵活的输人 以及统计分析和报表功能。

14.3状态监控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设备CPU负荷率、内存使用率、硬盘使用率、活动进程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可设定阈值,当达 到阅值时自动产生报警; 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的工作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 对内部子系统之间、与外部系统之间的通信接口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当通信异常或者中断时 自动产生报警。 14.4 运行日志存储和分析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可存储各应用系统的运行日志、用户操作日志、接口通信日志,存储信息的粒度和容应能满 足故障分析需要; b) 日志存储应包括目志产生的时间、设备、类型、级别,并提供灵活、有效的日志检索、套询手段; 系统应按照一定策略自动删除过时的日志。 14.5 网络管理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网络管理应支持SNMP通用网络管理协议,提供对各种网络设备、网络协议的监控和管理 功能; b) 网络管理应具备针对网络设备的CPU负荷、内存使用率、路由表、网络地址、端口状态的实时 监控功能,当发生异常或者中断时应自动产生报警; ) 网络臂理应具备动态数据流量分析、数据误码率分析功能,并可从通信质量监督设备采集相 关数据。 14.6运维子系统宜与通道质量监督设备、机房环境及电源监控设备接口,获取通道、机房环境、电源 等状态信息。

5.1调度集中系统宜配置仿真测试系统,具备软件和数据的仿真测试功能,可对维护、使用人员 作演练和仿真培训。 5.2仿真测试系统的硬件平台应与在用系统完全兼容,可以直接承载运行调度集中应用软件 文件、数据的测试验证功能。

15.3仿真测试系统应具备调度集中全部功能的操作和模拟功能,仿真测试系统的软件操作界面、配 置数据应和实际环境在用系统完全一致。 15.4仿真测试系统应具备调度集中外部接口设备的模拟功能,包括计算机联锁系统、列控系统、无线 车次校核系统等外部设备的模拟功能。 15.5仿真测试系统应具备列车运行模拟功能,可按照系统排列的进路模拟运行,并自动产生相应的 轨道区段占用、移动授权等相关模拟信息。 15.6仿真测试系统可具备故障模拟功能,可按照人.工设定产生相应故障现象,包括轨道区段故障、道 岔故障、信号机故障、列车故障等。

16.1计算机联锁系统接口

16.1.1 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车站自律机与计算机联锁设备连接; b) 采用带隔离措施的接口与计算机联锁系统穴余连接。 16.1.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向计算机联锁系统发送时间同步信息、控制指令; b) 计算机联锁系统向调度集中系统发送信号设备状态信息、设备报警信息; ) 双方应保证控制指令的完整传送和完整执行。

16.2.1 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车站自律机与TCC接口; b) 采用带隔离措施的接口与TCC允余连接。 16.2.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向TCC发送时间同步信息; b) 调度集中系统从TCC接收区间闭塞分区状态信息、轨道电路发码信息和区间信号机状态; c) 当TCC具备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调度集中系统从TCC接收区段失去分路状态等信息 调度集中系统向TCC发送人工确认指令

16.3信号集中监测接口

16.3.1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车站电务维修终端与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连接: b)采用带隔离措施的接口与信号集中监测站机连接。 16.3.2.CTC系统向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16.4无线调车机车值号和监控系统接口

16.4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接口

16.4.1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车站自律机与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接口; b)采用带隔离措施的接口与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的地面主机连接 16.4.2CTC系统向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发送车站的信号设备状态

16.5RBC系统接口

16.5.1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设置在中心的RBC接口服务器与RBC系统连接; 采用专用数字通道与RBC系统交叉连接,同时应设置安全隔离设备。 6.5.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8 调度集中从RBC接收列车信息、诊断信息及连接报警等消息。列车信息包括列车的车次号

列车长度、车载设备工作模式、列车速度、列车位置及移动授权终点位置等信息。 b)调度集中向RBC发送时钟校核等信息。

16.6.1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设置在中心的TSRS接口服务器与TSRS连接; b) 采用专用数字通道与TSRS系统交叉连接,同时应设置安全隔离设备。 16.6.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向TSRS发送临时限速调度命令以及临时限速调度命令的激活、执行,TSRS的 初始化指令及时钟校核等; b)调度集中系统从TSRS接收限速命令激活结果、执行结果以及临时限速状态信息。

16.7.1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6.8TDCS系统接口

通过TDCS接口通信服务器连接; b 采用TDCS系统广域网或者以太网连接。 16.8.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互相传递接口车站的站场表示、车次号信息; b) 互相传递相邻调度台的列车计划、调度命令信息。 16.9运输信息集成平台接口 16.9.1 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通过运输信息集成接口服务器与运输信息集成平台接口; b) 采用信息共享数据库与消息队列(MQ)传输组合的方式,同时应设置网络隔离设备。 16.9.2 通信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调度集中系统提供行车相关基础数据字典、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列车实际运行图、列车实际到 发时刻、调度命令等数据; b) 调度集中系统获取基本图、日班计划、施工计划、阶段调整计划等数据;

17系统容量和性能要求

17.1系统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GB/T 22381-2017 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与充流体及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连接 充流体及干式电缆终端a) 数据库服务器应能保存所辖范围的实际运行图、调度命令、行车日志等运输数据不少于两年 时间; b)系统存储所辖范围的实时表示信息数据不少于2个月时间; c)一个调度集中区段支持车站数目不小于16个; d) 系统核心服务器和自律机处理容量应能满足最高运行速度、最高运行密度情况下的实时信息

17.2系统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正常情况下,服务器、工作站、自律机、交换机以及路由器等设备的处理能力利用率不应超过 50%,内存使用率不超过50%; b) 数据库服务器采用双机并行工作方式,单机故障不影响系统运用; ) 采用主备工作方式的计算机设备双机切换时,对业务中断影响不应超过3min; d) 网络设备、通道单点故障导致的路由切换时,对业务中断影响不应超过3min。 7.3系统实时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正常情况下信号设备状态表示延时不应超过3s; b 正常情况下控制命令传输延时不应超过28。 17.4系统的平均故障时间间隔(MTBF)不应小于1×10°h

18.1调度集中系统调度所中心应具备两路独立外电源并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中心 UPS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18.2中心机房应采用高可靠双路电源方案,服务器、核心网络设备均应配置双电源模块GB 30678-2014 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由两路电源 同时独立供电。 18.3车站电源屏应由不同模块的两路电源 中设备双系供电

18.1调度集中系统调度所中心应具备两路独立外电源并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中心 UPS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18.2中心机房应采用高可靠双路电源方案,服务器、核心网络设备均应配置双电源模块,由两路电源 同时独立供电。 18.3车站电源屏应由不同模块的两路电源 中设备双系供电

20.1调度集中系统设备、电源、通道的防雷应满足TB/T3074的相关要求。 20.2 调度集中系统设备电磁兼容应满足GB/T24338.5—2009的相关要求。 20.3 调度集中系统接地应满足TB10180—2016的相关要求。 2.0.4 在设备适用环境条件下,设备绝缘电阻不小于25MQ。 20.5 在设备适用环境条件下,设备绝缘耐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额定电压不大于DC24V的,设备绝缘耐压不小于AC250V; b) 对于额定电压不大于DC60V的,设备绝缘耐压不小于AC5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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