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225-2013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微通道热交换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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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T 1225-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标准
资源ID:24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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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225-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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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225-2013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微通道热交换器.pdf

a)基本耐压性能。按6.6.1进行试验后,应无泄漏或明显变形。 极限耐压(破坏)性能。按6.6.2进行试验后,应无破裂、泄漏(允许存在不导致泄漏的变 形 交变压力性能。按6.6.3试验后,应无泄漏且多孔扁管和翅片处不允许脱开。且试验后应能 满足基本耐压性能和极限耐压性能的要求,

5.4. 4耐腐蚀性能

a)按6.7.1进行500h中性盐雾试验后,应满足气密性要求,且其极限耐压性能不低于11MPa、 外观不应出现翅片脱离扁管、翅片松弛、翅片掉渣等。 b)按6.7.2进行500h酸性盐雾试验后,应满足气密性要求,且其极限耐压性能不低于11MPa。 (可选做:按供需双方要求)

5.4.5交变温度性能

法试验时GB 1886.116-2015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满足5.4.1气密性能及5.4.3耐压性1

进行检测,实际换热面积不应小于标称换热面

测量仪器仪表精度要求应符合表2及下述规定: 1)湿球温度的测量应保证足够的湿润条件,流过湿球温度计处的气流速度应接近5m/s,读取数 据时,湿球应达到蒸发平衡; 2)测量制冷剂温度的测量仪表应直接插入制冷剂中或插入充满液体的套管中,套管再插入管道中。

以目测、手感及采用适当的量具进行。符合5.2的各项要求

尺寸及形位公差检查应使用量具测量,符合5.3的各项要求。

DB44/T12252013

微通道热交换器管内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溶剂型清洗剂进行浸泡和清洗,清洗剂体积应大于微 换器内部容积的1/3,清洗时间不低于5min、清洗次数为两次,应保证能有效地清除管内杂 剂导出后用5μm滤纸过滤,滤纸在过滤前、后分别在(105土5)℃的干燥箱内干燥并测量质 测量重量之差即为微通道热交换器的残余杂质含量。

5.1试验后,将接收的洗液蒸至近干(剩余2m1左石溶液),放入(105士5)℃干燥箱内干燥30r 后称重。反复烘于,直至恒重。同时做空白试验,计算有机油份杂质含量

如图2示,将微通道热交换器进、出口接入水分收集装置,冷槽内充入液氮(或干冰加酒精),将 微通道热交换器放入于燥箱内,干燥箱内的温度调至(105±5)℃,抽真空使微通道热交换器内压力不 大于13.3Pa(绝对压力),持续2h,测量收集到的水分质量即为微通道热交换器的残余水分含量。

图2水分收集装置示意图

DB44/T12252013

6.6.1 基本耐压力试验

6.6.2极限耐压性能试验

试验基本耐压试验符合后,在缓慢加至极限压力13.0MPa,保压1min,观察状态。

6. 6. 3 交变耐压性能试验

排除微通道热交换器内部的空气后,充入不可压缩液体,并将其连接至液压系统上,使液体压力 缓慢升至3倍的设计压力,并保持1min; 试验环境温度应不低于20℃,排除微通道行热交换器内部的空气后,充入不可压缩液体,并将其 连接至液压系统上,进行高压和低压循环测试,并且: a)循环压力测试的第一个循环的压力应不低于3倍的设计压力; b)循环压力测试的其余循环的高压压力应不低于制冷剂49℃对应的饱和蒸气压力,低压压力应不 高于制冷剂4.4℃对应的饱和蒸气压力: c)循环压力测试时应在b)规定的高压和低压各保持最少0.1S; d)循环压力测试的循环次数不少于25万次; e)在完成d)的循环后,测试压力提高到1.5倍的设计压力,保压1min。

6.7.1中性盐雾试验

按照GB/T10125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方法或供需双方共同确定的方法进行

6.7.2酸性盐雾试验

表3酸性盐雾实验条件

DB44/T12252013

微通道热交换器换热面积按照经过验证的公式或由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公式进行测量、计算

[7.1 ± 一般要求

微通道热交换器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a)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4的规定; b)在全数检验中,若出现不符合项,则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c)抽样检验的组批和方案由制造企业按GB/T2828.1的规定自行确定 d)抽样检验的样品应在全数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随机抽取:

表4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

注1:“^”表示需执行项目,“二”表示不需执行项目

注2:A类不合格指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B类不合格指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C类不 格指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7.4.1微通道热交换器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微通道热交换器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新产品; 6)间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a)试制的新产品; b)间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DB44/T1225—2013

c)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当产品在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4。 7.4.3型式检验样品应从抽检检验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7.4.4抽样方案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采用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样本大小按供需双方 规定:不合格质量水平按本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每件微通道热交换器上应有如下标志: a)工厂代号或商标标志:

8. 1.2 包装箱标志

3.2.1包装应采取可靠的防震、防移动措施。多台产品同箱时应有防相互磕碰等措施。 8.2.2微通道热交换器进行包装之前应采取足够的防尘、防潮、防水处理措施GB 10819-1989 运输包装用木制底盘, 8.2.3微通道热交换器需要较长时间贮存的,应对进出管口进行适当的密封处理。 3.2.4每个微通道热交换器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8.3.1运输时应堆放牢固,应避免颠震、跌落、踩踏。 8.3.2严禁同化学性物质及潮湿性材料装在同一车厢、船舱、集装箱内运输。 8.3.3微通道热交换器在运输和中转时应防雨、防雪和浸湿。

应贮存在无腐蚀性气体,且通风良好、干燥、

微通道热交换器的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表才

DB44/T1225201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微通道热交换器型号编制方法

x区区区区区区 设计序列号,基本设计不标注 制冷剂种类,直接采用制冷剂编号表示,例如R22 外表面换热面积,按平方米计,保留两位小数 表面处理,Q为有处理,N为无处理 按单元层数,用数字表示,1、2、3分别表示单层、 两层、三层 热交换器用途(按制冷运行)L表示冷凝器,Z表 示蒸发器 微通道热交换器,用代号W表示

设计序列号,基本设计不标注 制冷剂种类,直接采用制冷剂编号表示,例如R22 外表面换热面积GB/T 27869-2011 电袋复合除尘器,按平方米计,保留两位小数 表面处理,Q为有处理,N为无处理 按单元层数,用数字表示,1、2、3分别表示单层 两层、三层 热交换器用途(按制冷运行)L表示冷凝器,乙表 示蒸发器 微通道热交换器,用代号W表示

型号WL1N555R22,表示:外表面换热面积为5.55m,表面无涂层处理 基本设计。 型号WZ1Q555R22,表示:外表面换热面积为5.55m,表面有涂层处理、单层、R22用微通道蒸发器, 基本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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