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299-2017 YE4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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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299-2017 YE4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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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345-2014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B/T1329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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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电动机轴伸键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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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轴伸键的尺寸及公差

3.11轴伸长度一半处的径向圆跳动公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径向圆跳动公差

3.12凸缘止口对电动机轴线的径向圆跳动和凸缘配合面对电动机轴线的轴向圆跳动公差应符合表1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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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径向圆跳动及轴向圆跳动公差

向圆跳动及轴向圆跳动

3.13电动机轴线对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公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

3.13电动机轴线对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公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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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对称度公差(续)

表16效率和功率因数的保证值

JB/T13299—2017表17堵转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直(续)同步转速额定功率r/minkw3 0001 5001 000750堵转转矩/额定转矩1.52.02.1 2.2 2.2 2.3345.57.511151.82.018.52.02230 2.037455575901101.61.8132 1.61601.82002501.1 1.63153550.90.9 0.9 0.94004505000.80.8 0.85600.86307100.6 8000.60.6 9001 000一4.6在额定电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小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应符合表18的规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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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最小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

4.7在额定电压*,电动机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应符合表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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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

4.8在额定电压*,电动机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应符合表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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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0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

4.9电动机电气性能保证值的容差应符合表21的规定。对4.5~4.8数值修约间隔规定为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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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电气性能保证值的容差

电动机采用155(F)级绝缘,当海拔和环境空气温度符合本标准4.2的规定时,电动机定子 绕组的温升(电阻法)按80K考核。温升数值修约间隔为1。若试验地点的海拔或环境空气 温度与本标准4.2的规定不同,温升限值应按GB/T755一2008的规定修正。 用电阻法测量绕组温度时,应在热试验结束就尽快使电动机停转。电动机断电后若能在本标准 表22给出的间隔时间内测得第一点读数,则以此读数计算得到的温升不需要外推至断电瞬间。 若不能在本标准表22给出的间隔时间内测得第一点读数,则应按GB/T755一2008的规定。 电动机轴承的允许温度(温度计法)应不超过95℃

表22断电后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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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送带上大批连续生产的电动机进行检查试验时,对200kW及以*电动机,允许将试验时间缩 短至1*,而试验电压的有效值为2110V。 4.17电动机定子绕组应能承受匝间绝缘耐冲击电压试验而不击穿,其试验冲击电压峰值按GB/T 22719.2—2008的规定。 4.18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在按GB/T12665一2008规定的40℃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6周期试验后,绝 缘电阻对额定电压380V应不低于0.38M2、对额定电压660V应不低于0.66M2,并应能承受本标准 4.16规定的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但电压的有效值为1500V(额定电压为380V时)或1970V(额 定电压为660V时),试验时间为1min。 4.19电动机的机械振动应符合以*规定: 一电动机在空载时测得的振动强度应不超过表23的规定。在测得振动速度、加速度有效值的数 值时,修约间隔为0.1,在测得振动位移有效值的数值时,修约间隔为1。 一电动机在出厂检验时,只需测量振动的速度。型式检验时,所有3种振动量值都应测量。若出 厂检验是在自由悬置安装条件*做的,则型式检验应包括在刚性安装情况*的试验。

23对于不同轴中心高H(mm)用位移、速度和加速度表示的振动强度限值(方均根值)

电动机在空载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的噪声数值应符合表24规定的数值,电动机在负载时领 计权声功率级应符合表24和表25所规定值之和的数值。噪声数值的容差为+3dB(A),修约间

表24空载时最大A计权声功率级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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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空载时最大A计权声功率级值L(续)

载时A计权声功率级的噪声允许最大增加量AL.

4.21当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超过三相平均值 的土10%。电动机三相定子绕组在实际冷态*直流电阻的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超过平均值 的土2%。 4.22电动机在检查试验时,空载与堵转的电流和损耗,应在某一数据范围之内,该数据范围应能保证 电动机性能符合4.44.9的规定。 4.23电动机有一个圆柱形轴伸,双方另有协议时允许电动机制成两个轴伸,第二轴伸应能传递额定功 率,但只能用联轴器传动。 4.24电动机应制成具有六个出线端。从主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接线盒应置于机座右侧或顶部(机座 号为3551、3552、3553、400、450的电动机的接线盒应置于机座右侧)。电动机的接线盒内应有接地端 子,对机座号315及以上的电动机,还应在机座上另设一个接地端子,并应在接地端子的附近设置接地 标志,此标志应保证在电动机整个使用时期内不易磨灭。 4.25机座号为3551、3552、3553、400、450的电动机应能在条件a)c)*直接起动,且起动次数 应符合d)和e)所述的任一方式: a)在起动过程中,电动机的端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 *)当负载为风机和泵类特性时,额定转速时的阻转矩不大于额定转矩的35%; C)电动机充许拖动的负载转动惯量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d)电动机在其初始温度为初始环境温度时,在1h内允许连续起动两次,在两次之间应自然停机; e)电动机在其初始温度为额定负载的运行温度时,1h内允许起动一次。 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应按协议确定电动机的额定参数和特殊起动条件。 4.26机座号为3551、3552、3553、400、450的电动机不允许在运行中反接电源逆转或制动,同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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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为1500r/min及以上的电动机,不允许在停机后逆转;同步转速为1500r/min以*的电动机,是否 允许在停机后逆转由制造厂决定。 4.27在出线端标志的字母顺序与三相电源的电压相序方向相同时,从主轴伸端视之,电动机应按顺时 针方向旋转(按GB/T1971一2006的规定)。 4.28电动机的机械检查项目包括: 一转动检查:电动机转动时,应平稳轻快,无停滞现象。 一外观检查:检查电动机的装配是否完整正确,电动机表面油漆应干燥、均匀,无污损、碰坏、 裂痕等现象。 一安装尺寸、外形尺寸及键的尺寸检查:安装尺寸及外形尺寸应符合3.9的规定,轴伸键的尺寸 应符合3.10的规定。 一圆跳动、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和平面度及键槽对称度的检查:圆跳动应符合3.11和3.12的规 定。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和平面度应分别符合3.13和3.14的规定。键槽对称度应符合3.15的 规定。底脚支承面的平面度和键槽对称度允许在零部件上进行检查。 4.29电动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T14711一2013的要求。

5.1电动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26的规定。

5.1电动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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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6检验项目(续)

5.3凡有*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经鉴定定型后制造厂第一次试制或小批生产。 一电动机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和参数发生变化。 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以前进行的型式检验结果发生不可容许的偏差。 成批生产的电动机定期的抽检,每年进行1次。当需要抽检的数量过多时,抽检时间间隔可适 当延长,但至少每2年抽检1次。

6.1铭牌材料及铭牌上数据的刻划方法TZZB 1240-2019 柔性弹力牛仔布,应保证其字迹在电动机整个使用期间内不易磨灭。 6.2铭牌应固定在电动机机座的上半部,应标明的项目如*:

还在电动机整个使用期间内不易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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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电动机的轴伸及平键表面应加防锈及保护措施。凸缘式电动机应在凸缘的加工面上加防锈及保护 措施。 6.5电动机的轴伸平键、使用说明书(同一用户、同一型式的一批电动机至少供应一份,使用说明书 需标明制造厂地址)及产品合格证应随同每台电动机供给用户。 6.6电动机的包装应能保证电动机在正常的储运条件*,自发货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不致因包装不善 而导致受潮与损坏。 6.7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楚整齐,内容如*: 发货站及制造厂名称; 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一电动机型号和出品编号; 一电动机的净重及连同箱子的毛重; 一箱子尺寸; 一在箱子的适当位置应标有“小心轻放”“怕雨”等字样,其图形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 6.8在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地使用与存放电动机的情况*,制造厂应保证电动机在开始 使用后1年内,或自制造厂的出品日期起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能良好地运行。若在此规定时间内电动机 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或电动机。

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一电动机型号和出品编号; 一电动机的净重及连同箱子的毛重; 一箱子尺寸; 一在箱子的适当位置应标有“小心轻放”“怕雨”等字样,其图形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 6.8在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地使用与存放电动机的情况*SB/T 10727-2012 环保型建材及装饰材料技术要求,制造厂应保证电动机在开始 使用后1年内,或自制造厂的出品日期起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能良好地运行。若在此规定时间内电动机

一在箱子的适当位置应标有“小心轻放”“怕雨”等字样,其图形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 6.8在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地使用与存放电动机的情况*,制造厂应保证电动机在开始 使用后1年内,或自制造厂的出品日期起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能良好地运行。若在此规定时间内电动机 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或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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