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18-2020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配置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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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518-2020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配置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5硫化氢检测仪、二氧化硫检测仪、氧化氮检测仪和氨气检 测仪数量,小型矿并应配备1台,中型矿并应配备2台,大型矿井 应配备3台。

装置等,配备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烷检测仪校正仪数量应根据配备光干涉甲烷检测仪数 量确定,宜配备1台~3台; 2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仪器仪表校正装置数量 应根据并型或校正仪表数量配备,中小型矿并宜配备1套,大型矿 井宜配备1套~2套。

2.3瓦斯检测和防治装备

2.3.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 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采区应配备风动钻机1台~2台; 2 每个采区应配备钻孔瓦斯流量测定装置1台2台; 34 每个采区应配备瓦斯抽放管道气体参数测定仪2台~ 3台; 应配备煤层瓦斯压力测定装置1台~2台; 5 应配备便携式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1套; 6 大中型矿井应配备煤层瓦斯含量测定装置1套; 大中型矿并应配备抽采钻孔封孔质量检测仪1套; 8大中型矿井每个采区应配备煤层深孔定点取样装置1套~ 2套。 2.3.21 低瓦斯矿并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2.3.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检测和防突装备应符合下列 规定:

QS/TZ 0005S-2015 嵩明天植天然植物深加工有限公司 含茶制品2.3.2低瓦斯矿并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可根据实际需要

具1套2套; 2每个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配备瓦斯突出参数仪 1套; 3每个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配备瓦斯突出危险预报 仪1台; 4每个采区应配备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测定仪、煤坚固性系 数测定仪、煤钻屑瓦斯解吸仪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测定仪及配 套胶囊封孔器各1台套~2台套; 5大中型矿井可配备煤与瓦斯突出实时诊断预警系统、声发 射煤岩瓦斯动力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各1套。 2.3.4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

2.3.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检测和防突装备配备应符 准附录C的规定

2.4.1矿并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不应低于 45min。自救器数量除应按矿井下人数配备外,还应包括井下 避难场所和避灾路线上自救器补给站等处自救器配备数量,备用 量应按总量的10%20%计。 2.4.2隔绝式自救器应配备自救器气密检查仪,数量宜为每200 个白效盟配1台

2.4.3救护队救护装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矿山救护

.4.4矿并应设置并下通信联络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

3火灾检测和防灭火装备

3.1.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建立自燃发火

3.1.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建立自燃发火监测 系统。

3.1.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除应符合本标准第2.2 节的规定外,还应增配一氧化碳、温度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等检测 仪器仪表。增配数量除应符合定期检测回风流中一氧化碳和其他 有害气体浓度、气体温度等变化外,还应符合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 中、封闭火区时和确认火区熄灭时以及启封火区时检查一氧化碳 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的要求,

3.1.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配备矿用本安型红外

置具有实时温度监测功能的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开采容易自燃 煤层的矿井针对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煤自燃现象宜设置光纤测温监 测预警系统。

3.1.5矿并火灾检测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3.2.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选用灌浆、注惰性气 本或喷施阻化剂等两种及以上的综合防灭火措施。 3.2.2矿井井上、井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主要器材 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附录A 配置。

3.2.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并,应选用灌浆、注惰性气

3.2.3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室、检修碱室、材米

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 巷道,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数量、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 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的规定。

3.2.4矿井防灭火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3.2.4矿并防火火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1.1粉尘采样和检测仪器仪表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并应配备矿用粉尘、呼吸性粉尘和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 器,数量应根据粉尘监测采样点数量确定; 2每个矿井应配备直读式粉尘测定仪1台~2台; 3大中型矿井应配备游离二氧化硅测定仪1台~2台; 4大中型矿井应配备粉尘分散度测定仪1套; 5大型矿井应配备电光分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器及其他配 套仪表各1套。 一一一#粉小松洲壮 发质入耳店

4.2.1每个锚喷工作面应配备混凝土喷射机除尘器和捕尘 各1台,距离喷浆作业点下风侧100m巷道内应设置风流 水幕。

4.2.1每个锚喷工作面应配备混凝土喷射机除尘器和捕尘装置

4.2.2每个综合机械化岩巷掘进工作面应配备矿用湿式过滤除

尘危害较严重地点的接尘人员应每人1套。

4.2.4矿并防尘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3.1煤层注水防尘的回采工作面应配备煤层注水钻

3.1煤层注水防尘的回采工作面应配备煤层注水钻机,每个 面应配备1台。采用动压注水方式的工作面还应根据日注水量

作面应配备1台。采用动压注水方式的工作面还应根据

和注水压力配备煤层注水泵1台~2台

4.3.3煤层注水孔宜采用机械封孔,每台钻机应配备1

台,1台工作、1台备用。 4.3.4注水工作面应配备便携式快速水分测定仪,宜按每个工作 面1台配备。

4.3.4注水工作面应配备便携式快速水分测定仪,宜按每个工作 面1台配备。

4.3.4注水工作面应配备便携式快速水分测定仪,宜按每个工作

5矿山压力监测和地质测量装备

5.1矿山压力监测装备

5.1.1天中型矿并综合机械化矿并应配备矿用顶板压力监测系 统,传感器等仪器仪表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传感器和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器数量 应根据矿压监测方案配备;或每10架液压支架可设1个矿压监测 点,配备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传感器和声光报警器各1台; 2液压支架压力下缩自记仪和顶板下沉速度报警仪数量应 根据矿压监测方案配备;或每10架~15架液压支架可设1个观 测点,配备液压支架压力下缩自记仪和顶板下沉速度报警仪各 1台; 3单体支柱压力检测仪数量应根据工作面两端运输巷和回 风巷加强支护段长度确定,宜每5m设1个观测点,配备单体支柱 压力检测仪1台; 4巷道采用锚杆(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方式时,根据矿压 监测方案可配备顶板位移传感器、锚杆(索)支护应力传感器、钻孔 应力传感器等一种或儿种

5.1.2其他矿井矿山压力监测仪器仪表配备应符合下列规

1综采工作面矿用数字压力计数量应根据矿压观测方案配 备;或每10架~15架液压支架可设1个矿压观测点,配备数字压 力计1台; 2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压力下缩自记仪和顶板下沉速度报 警仪数量应根据矿压监测方案配备;或每15架~20架液压支架 可设1个观测点,配备液压支架压力下缩自记仪和顶板下沉速度 报警仪各1台;

3高档普采工作面每20m25m可设1个观测点,配备单体 液压支柱检测仪1台;工作面两端运输巷和回风巷加强支护段每 10m可设1个观测点,配备单体支柱压力检测仪1台; 4巷道采用锚杆(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方式时,根据矿压 监测方案,可配备锚杆锚索测力计、顶板离层仪,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锚杆锚索测力计可根据井型并结合矿井锚喷支护巷道数 量,按中、小型矿井1台~3台,大型矿井3台~4台配备。 2)顶板离层仪数量应根据监测巷道数量、长度确定,宜每 50m配备1台。 5.1.3冲击地压矿井应装备矿用冲击地压地音监测系统或微震 监测定位系统。

5.2.1物探装备配备应根据井由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井下探测 工作需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之间煤层中地质构造时, 应配备槽波、无线电波透视等物探装备:近距离精确探测回采工作 面内部小构造、底板邻近层煤厚和岩性时,应配备地质雷达; 2探测掘进工作面前方、两侧煤层中和顶底板岩层中是否存 在地质构造时,应配备瑞利波、地震波、地质雷达等物探装备。 5.2.2钻孔测斜仪宜按每台钻机配1台或钻孔月进尺每5000m 配1台。

4个、大型矿井3个~5个配备。

配备,大型矿并的测量仪器应与矿并的机械化程度相适应; 2每个掘进工作面应配备激光指向仪1台; 3大型矿井宜装备陀螺经纬仪1台。

备,大型矿并的测量仪器应与矿并的机械化程度相适应; 2每个掘进工作面应配备激光指向仪1台; 3大型矿井宜装备陀螺经纬仪1台。 2.5矿山地质测量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3大型矿井宜装备陀螺经纬仪1台。 5.2.5矿山地质测量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5.2.5矿山地质测量装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6.0.1矿井应建立具备文字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 评价和矿并防治水预测预报等功能的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 5.0.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配备煤矿水文动态监 测系统。

0.3矿并应配备专用探放水钻机,全矿并配备数量不应少于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按采、掘工作面数量 起备。

6.0.4矿并应至少配1套物探探水装备。

附录B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配备

表B瓦斯基本参数测定装备配备

附录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检测及防突装备配备

附录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检测及防突装备配备

表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检测及防突装备配备

附录D火灾检测和防灭火装备配备

表D火灾检测和防灭火装备配备

附录E米 粉尘检测和防尘装备配备

表E粉尘检测和防尘装备配备

F.0.1煤层动压注水装备配备见表F.0.1

附录F煤层注水装备配备

附录F煤层注水装备配备

表E.0.1煤层动压注水装备配备

F.0.2煤层静压注水装备配备见表F.0.2

F.0.2煤层静压注水装备配备见表F.0.2。

表F.0.2煤层静压注水装备配备

附录G矿山压力监测和地质测量装备配备

表G矿山压力监测和地质测量装备配备

附录H探放水装备配备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配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并通风安全装备配置标准》GB/T50518一2020,经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2020年1月16日以第2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一2010的 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原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 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原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原煤炭科 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主要起草人员是卢溢洪、卿恩东、张刚、王学 太、李秀琴、龙伍见、方祥富、胡任俸、肖代兵、刘林、杜子健、何大 忠、罗海珠、王魁军。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收集了国内主要煤炭企业的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及装置的配备情况,广泛征求了设计院、矿业公 司、科研院校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意见,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 析、整理,以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5一2015等规程规范为依据。本标准重点内容的确定具 有针对性、广泛性和成熟性,符合我国国情和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 实际情况,体现了确保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特点。 为便于广大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矿并通风安全装备配置 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 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 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总 火 通风、气体检测、瓦斯防治和安全防护装备 (40) 2.1 通风检测装备 (40) 2.2 气体检测装备· (41) 2.3瓦斯检测和防治装备 (43) 2.4 安全防护装备: (45) 火灾检测和防灭火装备 ( 47 ) 3. 1 火灾检测装备 (47) 3.2防灭火装备 (49) 粉尘检测和防尘装备 (50) 4.1 粉尘检测装备·…· (50) 4.2防尘装备 (51) 4.3煤层注水装备 (52) 矿山压力监测和地质测量装备 (53) 5.1 矿山压力监测装备 (53) 5.2地质测量装备: (56)

1.0.2本条适用范围只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煤炭矿井,生产矿 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要求的配备装备为基本配置,矿井 可按照实际需要提高要求

2通风、气体检测、瓦斯防治和安全防护装备

2.1.1本条是关于矿并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控系统装备的有关内 容。矿并通风机在线监控系统不仅可实现对主通风机的在线实时 监控、及时掌握主通风机运行的各项参数及运行状态,还可按需求 实现对主通风机的远程控制,提高主通风机的自动化管理水平,有 力地保障主通风机经济、可靠、安全地运行,同时为设备的管理和 维护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在线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控主机、通 风机监控柜、温度巡检仪、综合电量传感器、风门开闭传感器、静压 传感器、差压传感器、水平振动传感器、垂直振动传感器等组成, 通风机在线监控系统的功能主要有: (1)监测电机电量参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 因数、运行频率,监测电机定子绕组温度,轴承温度; (2)监测风机的水平和垂直振动、风机静压、全压、静压效率 全压效率、风速、流量,实时显示风机运行工况曲线,同时监测风机 开停信号、正反风信号、风门状态信号; (3)控制转速调节(变频电控):在监控界面手动输入频率,调 节变频频率来改变风机转速,配合变频器控制,实现通风机的启 动、停止; (4)自动记录通风机运行时的监测参数值,并自动生成表格 提供历史数据的查询,显示有关信号的图谱、曲线图以及数据、实 时语音报警,并提供历史报警信息的查询、打印; (5)完备的故障保护功能,可按矿方的应急预案,设置通风机 自动倒机、故障停机报警功能; (6)与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连接,实现在矿调度中心在线

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结合对矿井实际调查结果制 定。煤矿开采是在地下进行的一种条件较为特殊、复杂、危险性较 大的生产活动,有很多因素如瓦斯、煤尘、煤层自燃、其他有害气体 以及空气的质量等,直接关系甚至决定着矿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为了能随时检测、了解和掌握这些因素的存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保证矿并和人员安全,每个矿并都必须 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种类不全、数量不足,就 难以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矿并使用的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的种类较多,如风速表、干湿温 度计、气压计、干湿表、压差计、皮托管等。这些仪表在出厂前,每 台仪表的性能指标都必须进行严格检验,并符合该类仪表的质量 标准。由于并下的环境条件较为恶劣,仪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其 性能和精度将会受到影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是十分必要的。对 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的检验,是有看一套严格的检验方法和标准的 只有具备精密的检验设备、正确的检验手段和素质良好的检验人 员,而且必须是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才能承担检验 工作。 由于各矿井灾害程度差异较大,各矿井所需要通风检测仪器 仪表数量配备除应考虑并型和回采工作面数量外,还应考虑矿井 主要灾害类型及灾害严重程度酌情配备

2.2.1本条是关于矿并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规定,根据现行《煤 矿安全规程》第141条和第180条的要求制定。 1本款是关于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仪配备的有关内容。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82条第1款 “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

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并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 警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制定。配备 数量根据纳入检查范围的检测点数量和甲烷检查次数确定,所有 采掘工作面、碱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 地点都应当纳入检查范围。甲烷检查次数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 规程》的规定。 2本款是关于氧气检测仪配备的有关内容,根据现行《煤矿 安全规程》第135条第1款“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 低于20%”的要求制定。 可配备甲烷氧气两参数测定器,也可单独配备氧气检测仪,或 利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和复合式气体检测仪检测氧气浓度。 3本款是关于一氧化碳测定器配备的有关内容。根据现行 《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一氧化碳最高充许浓度0.0024%”和 第661条“一氧化碳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等要求制定。配备数 量应满足测定地点数量和测定频率的需要,也可按小型矿并1台、 中型矿井2台、大型矿井3台的标准配备。 4本条是关于二氧化碳检测仪配备的有关内容。根据现行 《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第171 条“矿井总回风巷或者一翼回风巷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 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172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 作面回风巷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 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第174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 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 措施,进行处理”、第127条“修复旧井巷时,只有在回风流中二氧 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第167条“局部通风机因故 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只有停风区中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等规定制定。 可单独配备二氧化碳检测仪,也可利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检测

二氧化碳浓度。 5本款是关于硫化氢、二氧化硫、氧化氮和氨气等检测仪器 义表配备的有关内容。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氧化 氮最高充许浓度不超过0.00025%、二氧化硫最高充许浓度不超 过0.0005%、硫化氢最高充允许浓度不超过0.00066%、氨最高充许 浓度不超过0.004%”和第661条“氧化氮、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 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的要求制定。 可单独配备各种气体检测仪也可配备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2.2.2本条是关于甲烷检测仪校正仪和其他气体检测仪器

1本款是关于甲烷检测仪校正仪配备的有关内容。该设备 适用于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的基本误差和气密性 能检验。 2本款是关于气体检测仪器仪表校正装置配备的有关内容。 气体检测仪器仪表是一种专为提高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 测定仪等仪器仪表和甲烷、一氧化碳等传感器检定、检验工作效率 的配套装置,通过面板上多个气路推拉开关和气路分配器,以及背 面板上的多个进出气接口,再配备必要的四通接口。一次最多可 司时检定20台传感器或20台便携式报警仪,同时本装置还配有 空气清洗泵,每种气体检定完毕,可开启空气泵对气路和被检仪表 气室余气进行清洗。以便很快进行下一气样通气检定,大大地提 高工作效率,节约了标气,同时面板还可循环或选择显示传感器不 同浓度下的输出信号值,使用非常方便

2.3瓦斯检测和防治装备

2.3.1本条是关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基本参 数测定装备配备的有关内容,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 “高瓦斯矿并应当测定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 等参数”的要求制定。

1本款是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3条的有关规定制 定的。按规定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应停止用电钻打眼,在此情况下,使用轻型风动钻机(重仅 15kg)打排放钻孔、抽放孔、采样孔、浅注水孔等最为适合。根据 调查,每个采区配备1台~2台较为合适。 第2款~第8款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高瓦斯 矿井应当测定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参数” 的要求制定。因此本标准要求高瓦斯矿井配备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仪、瓦斯含量测定仪及钻孔瓦斯流量仪和瓦斯抽放管道气体参数 测定仪。

定的。按规定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应停止用电钻打眼,在此情况下,使用轻型风动钻机(重仅 15kg)打排放钻孔、抽放孔、采样孔、浅注水孔等最为适合。根据 调查,每个采区配备1台~2台较为合适。 第2款~第8款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高瓦斯 矿并应当测定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参数” 的要求制定。因此本标准要求高瓦斯矿井配备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仪、瓦斯含量测定仪及钻孔瓦斯流量仪和瓦斯抽放管道气体参数 测定仪。 2.3.2本条是关于低瓦斯矿井瓦斯参数测定装备配备的有关内 容。低瓦斯矿并需要配备瓦斯参数测定装备有以下儿种情形: 是少量低瓦斯矿并建立有瓦斯抽采系统时;二是低瓦斯矿并中存 在高瓦斯区域时,可能需要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和抽采半 径等参数,此时可根据矿并实际情况和需要有选择性配备瓦斯基 本参数测定装备,或委托其他科研机构现场测定。 2.3.3本条是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矿并防突装备配备的有关内容。 1煤与瓦斯突出矿并在进行日常的预测预报工作时需施工 预测钻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钻孔、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和 区域验证钻孔,因此必须配备专用防突的电动钻机,俗称防突 钻机。

容。低瓦斯矿并需要配备瓦斯参数测定装备有以下几种情形: 是少量低瓦斯矿井建立有瓦斯抽采系统时;二是低瓦斯矿并中存 在高瓦斯区域时,可能需要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和抽采半 径等参数,此时可根据矿并实际情况和需要有选择性配备瓦斯基 本参数测定装备,或委托其他科研机构现场测定。

1煤与瓦斯突出矿并在进行日常的预测预报工作时需施工 预测钻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钻孔、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和 区域验证钻孔,因此必须配备专用防突的电动钻机,俗称防突 钻机。 2WTC型瓦斯突出参数仪是矿用本质安全型智能测量仪 器,具有功能强、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便、可靠性高、防潮防尘性 能好等优点,是煤矿防止瓦斯灾害不可缺少的一种先进装备。 WTC型瓦斯突出参数仪用于测定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参数: 主要测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综合指标K。 3TWY突出危险预报仪主要用于测量钻孔瓦斯涌出初速 度、钻孔瓦斯涌出衰减系数及解吸瓦斯压力的仪器,具有快速、准 确、智能化等特点。

2.4.1本条是关于自救器配备的有关内容。自救器按其作用原

2.4.1本条是关于自救器配备的有关内容。自救器按其作用原 理分为过滤式自救器和隔绝式自救器,隔绝式自救器又分为压缩 氧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原标准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煤安字【1996】266号)的有关规定制 定,要求高瓦斯矿并和煤与瓦斯突出矿并配备隔离式自救器。现 行《煤矿安全规程》第686条明确入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 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绝式自救器,而《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 不应低于45min。故本标准明确所有矿井均应配备隔绝式自救 器,不再涉及过滤式自救器,有效防护时间统一为不应低于 45min。自救器数量除按下并人数配备外,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 程》第686条和第689条,还需要考虑避灾路线自救器补给站和井 下避难场所等处自救器配备数量。 2.4.2本条是关于自救器气密检查仪配备的有关内容。自救器 应定期检查气密性是否良好,气密性不良的自救器严禁使用。根 据《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将被测自救器放入气密检查

应定期检查气密性是否良好,气密性不良的自救器严禁使用。根 据《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将被测自救器放入气密检查 仪腔体内,扣合封压盖,使压力达到5kPa~6kPaDB21T 2294-2013 旅游露营地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5s时间内压力 下降值不超过300Pa为合格。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一般1个至2个 月检查1次,受到剧烈撞击有漏气可能的自救器应随时进行气密 检查。

自救器气密检查仪的配备数量,应与自救器的数量相适应。 依据《煤矿安全仪器产品技术数据简明手册》,每200个自救器配 备1台检查仪为宜,本标准予以采纳

2.4.4本条是关于并下通信联络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的有关内

.4.5本条是关于压风自救装置设置的有关内容,依据现行《

GB/T 39783-2021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数据处理中心技术要求矿安全规程》第691条制定

矿安全规程》第691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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