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81-1993 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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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18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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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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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81-1993 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1998年版)

可根据下列规定计算确定:

0.0139(glw/Vw)*. V2 (4.1.1 1) 式中Hm——平均波高(m); V计算风速(m/s); l风区长度(m); d。—蕃滞洪计算水深(m) g—重力加速度(m/s)。 二、波浪平均周期:

GB/T 4937.13-2018 半导体器件 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第13部分:盐雾Tm = 4. 0 VH.

三、平均波长lm(m)可根据已知的波浪平均周期Tm及蓄滞洪计算水深d。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蓄滞洪淹没范围内的风区长度和主风向,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在计算蓄滞洪区内建筑物附近的风浪时,风区长度取自建筑物逆主风向至水域边界的距离。 二、当逆主风向两侧蓄滞洪水域狭长或边界不规则或水域内有高地、村庄等时,风区长度可按下式 算(图4.1.2)

图4.1.2风区长度计算

V,=(1+o) Tw = 25/T, >V

第4.2.1条在计算波浪荷载时,房屋按波浪透过的情况可分下列两类: 一、透空式房屋:波浪透过这类房屋后,波高、波长、波周期基本不变,如墙后的框(排)架房屋等; 二、半透空式房屋:房屋迎浪面、背浪面外墙及内墙上的门窗洞口,前后大体对齐且前后各道的开 洞率大体相同,波浪可部分透过。 第4.2.2条半透空式房屋的波浪荷载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墙面上的压强分布按半透空式房屋的开洞墙体波浪荷载计算方法确定; 二、半透空式房屋波浪荷载,对于杆件的承载能力验算,应按杆件迎浪面实际面积乘以相应的波浪 压强计算;对于房屋整体承载能力或稳定性验算,宜按受波浪作用部分的室外墙体毛面积(不扣除门窗 孔洞面积)乘以相应的压强分布计算。 第4.2.3条半透空式房屋的波浪荷载,可按本规范附录二的方法计算。 第4.2.4条 透空式房屋的波浪荷载,可按本规范附录三的方法计算。 第4.2.5条作用在楼板、阳台板、雨篷板等水平板上的波浪荷载,可按本规范附录四的方法计

算。 当计算风速不大于22m/s时,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楼板波浪荷载验算: 一、符合本规范第3.2.4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层楼(屋)盖板; 二、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第一款规定的半透空式房屋的水下楼板。 第4.2.6条确定波浪荷载标准值所采用的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波高应取1%累积频率波高,并按本章第4.1.5条确定; 二、波长应取平均波长,并按本章第4.1.1条确定; 三、水深应取建筑设计水深,并按本规范第三章第3.1.2条确定,其中风增减水高应按本章第 4.1.6条确定。 第4.2.7条当水域平面中某计算点上风向有建筑物或防风浪林带,并能有效地削减波浪时,波浪 荷载标准值可乘以折减系数0.8。

第5.1.1条地基勘察方案应针对由于蓄滞洪而产生大面积地下水位上升和降落所引起的地基承 载力降低、沉降增加以及局部方滑坡等现象,根据建筑物抗洪安全等级、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 杂程度和当地建筑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查明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待征及其分 布情况、地下水条件等。 第5.1.2条对于抗洪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勘察工作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明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 二、查明洪水位上升后,地基承载力、压缩性指标的变化: 三、在粉细砂、粉土地层中,评价产生潜蚀、流砂、涌土的可能性; 四、若地基组成为软质岩石、强风化岩石、残积土、崩解性岩土、膨胀性岩土及盐溃岩土,评价由于地下水 的大幅度上升及蓄滞洪时洪水没泡所产生的软化、湿陷、胀缩及化学或机械潜蚀等有害作用的可能性; 五、在冻土地区,特别对于冻土地区的粘性土,评价由于蓄滞洪引起的地下水位上升加剧了地基土 的冻胀性,造成基础拱裂、道路翻浆等状况的可能性; 六、判定环境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第5.1.3条对于抗洪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建筑物,如邻近已有勘繁资料,场地土质条件比较简单 可由勘察单位根据邻近资料写出报告作为设计依据,并应进行相应的基坑(基槽)检验。 第5.1.4系岩土的分类和土性指标的确定应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执行,并 应结合当地经验,根据勘察结果按本规范附录五综合确定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对于多年冻土、膨胀土等特殊土类,尚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5.1.5条在同一房屋单元内,各基础的荷载、型式、尺寸和埋置深度宜相近。对于多层砖砌体结 构的房屋,应采用基础梁,并在平面内联成封闭系统。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下的独立基础,宜沿两个主轴 方向设置基础系梁

第5.2.1条基础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结构类型、材料来源和方 条件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综合分析后确定。

第5.2.2条基础埋置深度,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一、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基础的型式和构造; 二、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与性质; 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四、相邻建筑物的基础理深; 五、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六、蓄滞洪时建筑物基础可能遭受冲刷的深度。 第5.2.3条当基础位于季节性冻土上时,其最小埋置深度应大于当地实测的冻结深度。对于土的 东结深度和冻胀性均较大的地基,宜采用独立基础、桩基础、自锚式基础(冻层下有扩大板或扩底短桩)。 自采用条基时,宜设置非冻胀性垫层,必要时可在基础侧面回填粗砂、中砂、炉渣等非冻胀性散粒材料或 奖取其它有效措施。 第5.2.4基础底面积的确定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有关条文执行外, 尚应按下列两种情况的最不利组合进行验算: 一、当蓄滞洪时,上部结构受波浪力、风压力等水平荷载的影响传到基础,在洪水位以下的结构与土 内自重,宜按浮重度计; 二、退洪后,在淹没水位以下的结构自重,宜按湿重度计;土的自重宜按浮重度计。 土和水的自重分项系数宜取1。 第5.2.5条在确定基础底面积时,基底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在轴心益裁作用下

(5. 2. 5 1)

式中力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应由计算确定 f地基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计算确定。 二、在风、波浪和其它偏心荷载等不利组合下:

(5. 2. 5 2)

第5.2.6条地基基础稳定性的验算,应根据蓄滞洪期间和退洪后的两种情况计算。 第5.2.7条对于支挡结构物,当所支挡的土体为粉砂、粉土或粘性士时,应根据其排水条件及退 洪时挡墙后残留的静水压力对支挡结构物的作用,验算支挡结构物的稳定性。 第5.2.8条当采用砖砌体基础时,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台阶 宽高比的允许值不宜小于1:1.50。 第5.2.9条基坑开挖后必须进行施工验槽、钎探(无勘察资料时)。当下卧层有软弱土层或有异常 现象时,应做补充钻探并进行处理。

第5.3.1条安全庄台和避水台的填筑,应根据地形地势,选择合适的场地,并应根据滞洪时的 稳定性,确定合理坡度,逐步填筑压实到规定高程。当有必要设置防护、加筋材料时,可采用土工合成材 料。 第5.3.2条填筑开工前,应选择合适填料,确定填料压实系数和应控制的含水量范圈,并根据施 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确定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必要时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 定。 第5.3.3条当利用填土作为建筑物的地基时,必须分层压实或夯实。压(夯)实填土的密实度、含 水量应符合表5.3.3一1的规定。压(夯)实填土的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数据时,可按 表 5.3.3一 2选用

第5.3.1条安全台和避水台的填筑,应根据地形地势,选弹合适的场地,开应根据带供时日 稳定性,确定合理坡度,逐步填筑压实到规定高程。当有必要设置防护、加筋材料时,可采用土工合成材 料。 第5.3.2条填筑开工前,应选择合适填料,确定填料压实系数和应控制的含水量范围,并根据施 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确定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必要时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 定。 第5.3.3条当利用填土作为建筑物的地基时,必须分层压实或夯实。压(夯)实填土的密实度、含 水量应符合表5.3.3一1的规定。压(夯)实填土的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数据时,可按 表5.3.3一2选用

第5.3.4条压实填王的最天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当压实填王为碎石或卵石时,其最天干 密度可取2.2~2.3t/m。 第5.3.5条当利用压实填土作地基时,不得使用淤泥、淤泥土质、耕土、冻土、膨胀性土和有机物 含量大于8%的土作填料。当采用粗颗粒土作填料时,应选用级配良好的材料。 第5.3.6条填土基底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清除树根、淤泥、杂物及积水等,坑穴应分层回填夯实: 二、当填土基底为不根厚的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辊压密实; 三、遇有水由、沟渠或池塘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十,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碴等 方法处理; 四、当地面坡度不大于10%且土质较好时,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当山坡坡度为 10%~20%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当坡度大于20%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梯宽度不应小于1m。 第5.3.7条位于斜坡地段或软弱土层上的压实填土基础,必须验算其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防止 填土沿坡面或滑动面滑动的措施。 第5.3.8条压实填土地基应采取地面排水措施。当填土堵塞原地表水流或地下潜水时,应根据地 形和汇水量,做好排水工程。位于填土区的上下水道,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第5.3.9条压实填土在压实过程中,必须分层检验其干密度和含水量。根据工程需要每100~ 500m,不应少于1个质量检验点。 第5.3.10条当自然地面高程能满足建筑物要求,但地基内有厚度不大的淤泥或泥炭土等局部软 土时,应挖除,并用碎石或石碴等回填夯实;当软土厚度较大且分布范围较小时,可设置梁、板等跨 越。 当表层软弱土层很薄并且处于稍湿状态时,可直接在原土表面进行夯压处理或选择合适的换填材 料作为垫层。对于埋藏不深的软弱土层也可采用换土垫层、重锤夯实、砂桩、碎石桩、灰土桩等方法处 理。 第5.3.11条垫层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砂石、有机质含量不超过5%的素土、体积配合比为 2:8或3:7的灰土及质地坚硬、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工业废渣等。 垫层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软弱下卧层验算确定。 第5.3.12条当地表需要处理的松散土层为碎石土、砂土、粉土、低饱和的粘性土、素填土和杂填 土等时,可采用强夯法。对于饱和度较高的粘性土等地基,当有工程经验或试验资料证明采用强夯法有 加固效果的也可采用强夯法。 第5.3.13条当地基软土层厚度较大,难以挖除或挖除不经济时,可采用透水材料,加速排水固结

地基土强度,此透水材料可使用砂砾、土工合成材料或两者结合使用。但地基稳定性与变形必须经

过验算。上部结构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加载速率,确保工程安全。

第6.1.1条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实心砌体承重的房屋,承重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 第6.1.2条砖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优先采用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 地速国宝

表6.1.3热(m)

第6.1.4条安全层以下房屋的局部高度不宜超过表 4的规知 表6.1.4安全层以下房屋的离部高度(m)

第6.1.5条安全层以下外墙的开洞率不宜小于0.32;洞口大小及分布应均匀:内纵墙和从房屋 两端算起的第一道内横墙的开洞率宜与外墙相近。 注:开洞率为洞口面积与墙体毛面积之比, 第6.1.6条安全层以下承重孤立墙体的中部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抗浪柱(以下简称抗浪柱)。 抗洪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多层房屋,尚应在外墙四角、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横墙与外墙交接 处、山与内织纵墙交接处设置抗浪柱。 注。孤立墙体指要测口之间的境体,并且该墙体没有与之相连接的垂直墙体,当有垂直墙体相连接时,称为非孤立墙体。

第6.2.1条砖砌体房屋的波浪荷载可按本规范附录二的方法确定。 第6.2.2条在波浪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墙体承载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受剪承载能力验算的截面,可取垂直于波峰线且承受波浪水平荷载面积较大或竖向压应力较小 的墙段;验算截面的竖向压应力应包括波浪荷载所产生的竖向效应; 二、受弯承载能力验算的截面,可取平行于波峰线且承受波浪压强大或受波浪作用面积大的墙段。 第6.2.3条墙体截面受剪承载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六验算;各墙体承担的剪力设计值可按其等

效刚度的比例分配。 第6.2.4条当计算水深不超过3m,且不开洞的承重横墙间距符合表6.2.4要求时,单层房屋可 不进行横墙受剪承载能力验筑

表6.2.4不开洞的承置横增间距

第6.2.5条抗洪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房屋的下列部位墙体,可按本规范附录六进行沿齿缝受弯承 载能力验算: 一、非孤立的洞间墙体;

能力验算: 一、非孤立的洞间墙体; 二、中部设置抗浪柱的孤立墙体; 三、房屋四角外边缘至门窗洞边的墙体。

第6.2.6条对符合本规范第6.1.5条规定和满足表6.2.6条件的墙体,可不进行受弯承载能力 验筑,

表6.2.6可不进行受查承载力验算的境体紊件

第6.2.7条抗浪柱可按下端嵌固、楼(屋)盖处简支的连续梁设计。 第6.2.8条对符合第6.1.5条规定且安全层以下层高不大于3.6m、宽度不大于1.5m的孤 当其抗浪柱符合下列要求时,可不进行验算: 一、断面尺寸不小于240mm×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二、抗浪柱纵向配筋符合表6.2.8的要求

表6.2.8抗液柱纵向配游

主:①表中括弧内的数字适用于单层和安全等级为三级的房压 抗浪柱揽做面的长边应垂直于墙面。

兰、抗浪柱箍筋间距宜符合下列要求: 当纵向配筋为4Φ18~4Φ22时,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当纵向配筋为4Φ14~416时,箍筋间 距不宜大于200mm;在柱的上下端各500mm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第6.3.1条抗浪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抗浪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柱;抗浪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柱高每隔 500mm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至门窗洞边; 二、抗浪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锚入墙体基础内; 三、抗浪柱顶端应伸至近水面安全层楼板,并应与各层的圈梁或楼板有可靠的连接; 四、非孤立墙体的抗浪柱纵向配筋可采用4014。 第6.3.2条承重墙交接处必须咬槎砌筑;当内外墙交接处未设置抗浪柱时,对抗洪安全等级为一、二 级的房屋,应沿墙高每隔500mm配置2Φ6拉结钢筋,每边深入增内不宜小于100mm或伸至门窗洞边。 第6.3.3条安全层以下后砌非承重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配置206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 结,并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000mm。后砌非承重墙体顶部应与楼板或梁拉结。 第6.3.4条近水面安全层及其以下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处的外墙、内纵墙、房屋两端算起的前 两道内横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房屋中部内横墙圈梁可隔间设置。 第6.3.5条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圈梁应闭合;圈梁宜与楼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 二、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计算风速不大于17m/s 时,纵向最小配筋为4Φ8,最大箍筋间距为250mm,当计算风速大于17m/s且不超过22.6m/s时,纵向 最小配筋为4010,最大箍筋间距为200mm。 第6.3.6条抗洪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房屋,应在安全层以下的下列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现浇带: 一、窗台标高处; 二、当内纵墙和房屋两端算起的第一道内横墙门洞上部墙体高度大于本规范表6.1.4的规定且不 超过1000mm时,过梁上表面标高处。 第6.3.7条钢筋混凝土现浇带的截面高度可采用60mm,宽度不应小于240mm;混凝土强度等 级不宜低于C20;纵向钢筋不宜小于2Φ12;并应与抗浪柱或与其相垂直的墙体锚固。 第6.3.8条近水面安全层及其以下的门窗洞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搁置长度不应小于 240mm。 第6.3.9条当墙体的开洞率不满足本规范第6.1.5条的规定时,可在局部采用轻质材料砌筑,且 其砂浆强度等级不宜大于M0.4。 第6.3.10条屋檐高度低于本规范第3.2.4条第二款关于安全层楼(屋)盖板底面设计高度规定 的坡顶房屋,其屋面构造宜符合本规范第八意的有关规定。

第7.1.1条钢筋混凝土房屋根据计算风速和蓄滞洪区运用机遇可按半透空式或透空式设

第7.1.2条房屋平面内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宜均匀对称。 第7.1.3条框架一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至少应延伸至近水面安全层楼板,且横向与纵向剪力 墙宜相联。 第7.1.4条抗洪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房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三级的不应低于C20。 第7.1.5条半透空式房屋安全层以下填充墙的墙体开洞率、开洞位置及处理方法,宜符合本规范 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7.1.6条透空式房屋的填充墙宜采用轻质材料、低强度等级砂浆砌筑。当采用非轻质材料时 应计入退洪后琦墙体重量对楼板的作用。

第7.2.1条在波浪荷载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其承载能力和变形的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砌体填充墙不作为抗侧力构件时,波浪荷载全部由框架承担; 二、当砌体填充墙作为抗侧力构件时,波浪荷载由框架和填充墙共同承担;框架与填充墙之间的协 同作用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七采用。 第7.2.2条安全层以下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有 关规定进行验算,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可按室内高湿度环境选用。 第7.2.3条按半透空式房屋设计的框架填充墙,在波浪荷载作用下的墙体受弯承载能力可按本 规范附录六验算。 第7.2.4条当风速小于22.0m/s时,钢筋混凝土房屋沿边长大于8m的方向可不进行整体抗倾 覆验算。

第7.3.1条框架梁、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一、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4; 二、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三、柱净高与截面高度(衡柱直径)之比不宜小于4。 第7.3.2条梁端箍筋加密范圈及加密区箍筋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如密区长度采用梁高的1.5倍和500mm二者中的较大值: 二、箍筋最大间距采用1/4梁高、8倍纵向钢筋直径和150mm三者中的最小值; 三、箍筋最小直径为8mm;肢距不大于250mm。 第7.3.3条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柱端采用截面高度(圆柱直径)、1/6柱净高和500mm三者中的最大值: 二、底层柱,采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第7.3.4条柱加密区和框架节点核芯区的箍筋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箍筋最大间距采用8倍纵向钢筋直径和150mm二者中的小值;角柱的箍筋间距不宜 nm 二、箍筋最小直径为8mm,当柱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直径不小于6mm; 三、箍筋肢距不大于250mm,且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 第7.3.5条半透空式房屋安全层以下砖砌体填充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时必须先砌墙,后浇梁柱;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墙厚不应小于240mm; 二、沿墙体高度每隔5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并伸入柱内;拉结筋在填充墙内的长度不1 0mm或伸至门窗洞边,

第7.3.1条框架梁、柱截面尺寸宜符台下列各项要求: 一、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4; 二、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三、柱净高与截面高度(衡柱直径)之比不宜小于4。 第7.3.2条梁端箍筋加密范及加密区箍筋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密区长度采用梁高的1.5倍和500mm二者中的较大值; 二、箍筋最大间距采用1/4梁高、8倍纵向钢筋直径和150mm三者中的最小值; 三、箍筋最小直径为8mm;肢距不大于250mm。 第7.3.3条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柱端采用截面高度(圆柱直径)、1/6柱净高和500mm三者中的最大值: 二、底层柱,采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第7.3.4条柱加密区和框架节点核芯区的箍筋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箍筋最大间距采用8倍纵向钢筋直径和150mm二者中的小值;角柱的筋间距不宜大于 o0mm; 二、箍筋最小直径为8mm,当柱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直径不小于6mm; 三、箍筋肢距不大于250mm,且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 第7.3.5条半透空式房屋安全层以下砖砌体填充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时必须先砌墙,后浇梁柱;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墙厚不应小于240mm; 二、沿墙体高度每隔5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并伸入柱内;拉结筋在填充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1000mm或伸至门窗洞边,

第7.3.6条安全层以下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7.3.6的要求。 板、墙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混激士保护层量小厚度(m)

第8.1.1条本章适用于俱乐部、礼堂和食堂等空旷的公共建筑。 第8.1.2条俱乐部、礼堂等公共建筑的附属房屋应具有集体避洪功能。 第8.1.3条单层空旷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两侧有附属房屋时,其附属房屋的总高不宜低于大厅檐口高度; 二、当两侧无附属房屋时,大厅的柱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三、不得采用无端屋架的山墙承重方案。 第8.1.4条屋架下弦高度低于本规范第3.2.4条第二款关于近水面安全层楼板底面高度时,应 采用有榛体系的轻型屋盖。 第8.1.5条大厅不宜设置悬挑结构。 第8.1.6条单层空旷房屋的圃护墙宜采用嵌砌式。 第8.1.7案 单层空旷房屋的山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和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第8.2.1条单层空旷房屋,可划分为前厅、后厅、大厅和侧房等若干独立结构,根据其结构类型按 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进行验算,但应考虑各独立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 第8.2.2条两侧无附属房屋的大厅,可取一个典型开间验算: 当围护墙与柱脱开或在波浪荷载作用下墙体能自行垮掉时,可采用透空式房屋计算波浪荷载; 当围护墙与柱、圈梁等有牢固连接,且墙体的开洞率符合本规范第六章有关要求时,可采用半透空 式房屋计算波浪荷载。 第8.2.3条单层空旷房屋山墙的柱和梁应进行平面外抗洪验算。

第8.3.1条有屋盖构件的连接及支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条应与屋架牢固连接,并留有搁置长度; 二,当屋架下弦高度小于本规范第3.2.4条第二款关于近水面安全层楼(屋)盖板底面设计高度时

在波浪荷载作用下榛条上的槽瓦、瓦楞铁、石棉瓦等应与擦条脱离 三、当采用木屋盖时木塑板应稀铺:

四、有標屋盖的支撑布置宜符合表8.3.1的要求。

表8.3.1有想屋盖的支撑布罩

注:h,为近水面安全层楼(屋)遵板底面设计高度

第8.3.2条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箍筋加密区,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加密区 下列要款:

下列要求; 一、柱头取柱顶以下500mm并不小于柱截面长边尺寸; 二、变截面柱取变截面处上、下各300mm; 三、柱根取下柱柱底至室内地坪以上500mm。 第8.3.3条舞台口的横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舞台口横墙两侧及墙两端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柱; 二、舞台口横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卧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m,并应与屋盖构件有可靠连 接; 三、舞台口大梁上不应设置承重墙体。 第8.3.4条大厅的砌体围护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透空式结构时,围护墙与柱和圈梁不应拉结,且沿墙与柱、梁间可设置隔离层; 二、当采用半透空式结构时,围护墙、山墙的开洞率和墙体与柱、圜梁的拉结应符合本规范第六章和 第七章的有关规定。 第8.3.5条砖围护墙的现烧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厅柱(墙)顶标高处应设置圈梁一道,圈梁与柱或屋架应牢固连接;圈梁与柱连接的锚拉钢筋 不宜小于4Φ12,且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5倍钢筋直径; 二、半透空式房屋沿墙高每隔3m左右增设圈梁一道 三、圈梁的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高度不应小于180mm;配筋不宜小于4Φ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四、对软弱或不均匀地基,应增设基础圜梁一道。 第8.3.6条大厅与附属房屋不设缝时,在同一标高处应设置封闭阖梁并在交接处连通,瑙体交接 处沿墙高每隔500mm应设置2Φ6拉结钢筋,且每边深入墙内不宜小于1m。 第8.3.7条山墙应沿屋面设置钢筋混凝土卧梁,并应与屋盖构件锚拉。 第8.3.8条山墙的钢筋混凝土柱,其截面与配筋不宜小于排架柱;间距不宜大于4m,并应通到山 墙的顶端与卧梁连接。 第8.3.9条山墙沿墙高每隔3m左右应设钢筋混凝土梁,梁与大厅圈梁应连成封闭形式;梁的截 面高度不应小于240mm,其纵向配筋按计算确定;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其间距不宜大于 100mm。

附表1.1 名词解羟

附录二平透空式房屋波浪荷载的计算方法

一、作用于开洞墙面上的波浪荷载分布Q>q%(kN/m)(附图2.1),当水深d大于2倍波高时,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1.静水位以上(d≤≤kH+d):

2.静水位以下(0≤≤d)

附寒 2. 1 波滤反射素整

因图2.1开润增面上的波浪段分布

磊开润增面上的波浪新分

二、作用于z1至z2之间开洞墙面单位宽度上的波浪总荷载Q。、Q%(kN/m)及其作用点到2,截面 的距离d、d(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静水位以上(附图2.2(a),d≤z

2.静水位以下(附图2.2(b),0≤z

Q (z )sinh 2元22 cosh w (wa 2元 sinh 2元22 sinh 2元21

式中Qs、Q一—作用于z至22之间开洞墙面单位宽度上的波浪总荷载(kN/m); dvdbQQ作用点至z,截面的距离(m)。

附图2.2波浪荷载Q、Q.及其作用位置

透空式房屋波浪荷载的计算

一、作用于建筑物竖向构件及水平构件的波浪荷载分布,当波高H不天于0.2倍水深耳&不小于 0.2倍波长1或波高H大于0.2倍水深且水深不小于0.35倍波长1时,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竖向构件。作用于距水底面z(m》处(附图3.1a)构件单位长度上的波浪荷载x,当垂直于波蜂线 的杆件断面尺寸a不大于0.3倍波长且平行于波峰线的杆件断面尺寸6不大于0.2倍波长1时,可 按下式确定:

附图3.1波浪对竖向、水平构件的作用

aVx 2元²H cosh2d at sinh 2元2

DB33 768.7-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7部分 燃油供储场所此时相位为wt=270°。 当 gxVmx大于 0. 5gzlmx时

4x = Axvmr( 1 + 0. 25 jx y

此时相位为wt=arcsin(一0.5qxlmu/qxVmx)。 2.水平构件。作用于距水底面(m)处(附图3.1b)水平构件单位长度上波浪荷载的水平分量g和 竖向分量q(kN/m),当垂直于波峰线的杆件断面尺寸α不大于0.1倍波长且平行于波峰线的杆件 断面尺寸6不大于0.1倍波长1时,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1)水平分量9仍可由式(附3.1)至(附3.3)确定。 (2)竖向分量9可由下式确定:

武中 AtVv9 分别为波浪荷载竖向分量的速度分量和惯性分量(kN/m); A.构件截面计算面积(m)

7 速度荷载系数,圆形截面可采用1.2,b/a不大于1.5的矩形截面可采用2.0; n—惯性荷载系数,圆形截面可采用2.0,b/a不大于1.5的矩形截面可采用2.2; V 一分别为水质点运动的竖向速度和竖向加速度。 g:的最大值Qmx按下列两种情况取值: 当aVmx不大于 0. 5glm时,

比时相位为wt=arccos(一0.5qmx/qtVmx) (3)作用于水平构件单位长度上的g(kN/m)一般可按下式确定

NB/T 10108-2018 水电工程阶段性蓄水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专题报告编制规程Qxmsx=Qelm8 QrVmax=QeVmax

q的最大值q可取下列两种组合情况的较大者: ①最大水平荷载时加相应相位的竖向荷载; ②最大竖向荷载时加相应相位的水平荷载。 二、作用于整个竖向构件上的最大速度荷载分量Qxvmax(kN)和最大惯性荷载分量QxImx(kN),当垂 直于波峰线的杆件断面尺寸α不大于0.3倍波长1且平行于波峰线的杆件断面尺寸b不大于0.2倍波 长1时,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对于2至22间断面相同的构件,当波高H不大于0.2倍水深且水深不小于0.2倍波长1w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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