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321-2019 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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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321-2019 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

规定。 3.1.2水应符合现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63的规定。 3.1.3发泡剂宜采用合成类高分子表面活性剂。发泡剂应无 毒,对环境无不良影响。发泡剂性能试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 规定,试验测定的气泡群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气泡群密度为48kg/m~52kg/m 2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沉降距不应大于5mm; 3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泌水率不应大于40%。 3.1.4发泡剂应有与水泥良好的相容性。发泡剂与水泥的 容性试验按附录B进行,两者的相容性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静置1h的湿容重与初始湿容重差 不应大于0.5kN/m: 2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静置1h浆体沉降距不应大于10mm 3.1.5气泡混合轻质土中可掺加细集料、磨细掺合料外加剂 等,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技术性

3.2.1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容重等级按湿容重划分,湿容重的充 午偏差范围应符合表 3.2.1的规定。

表 3.2.1容重等级

3.2.2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强度等级按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表 干试件抗压强度的每组代表值应不小于标准值GA/T 1470-2018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分类,且每组最小值不 应小于0.85倍标准值,饱水抗压强度代表值不应小于表3.2.2 要求。

表3.2.2抗压强度

B.2.3气泡混合轻质土的体积吸水率接表3.2.3划分为7个等 级,采用符号WV标示

2.3气泡混合轻质土体积吸水率性售

3.2.4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流动度宜控制在16 ~200mm.

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式3.2.5 计算:

武中:E。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弹性模量(MPa):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MIPa)。

3.2.气范混合轻控土的抗剪强 变指标直通划试验确定:当 试验资料时,其抗剪强度指标可按下式计算取值!

试验资料时,其抗剪强度指标可按下式计算取值:

式中:qu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MPa): 中 内摩擦角(): C 黏聚力。

4.1.1气泡混合轻质土设计之前,应全面调查工程所在地的地 形地貌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环境条件,了解地下管涵, 电力线路及地下交通情况。 4.1.2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设计及材料选择时,应考虑与工程 匹配,遵循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4.1.3气范混合轻质土的设计内容应根据使用自的确定。设计 项目应包括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主要设计内容 与设计指标应按表4.1.3执行。

项目应包括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主要设计 与设计指标应按表 4.1.3执行。

表4.1.3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

4.1.4气泡混合轻质土使用在可能受到冲刷或处于受 的工程时,应对防冲刷设施进行防冲刷专项设计。

4.1.4气范泡混合轻质土使用在可能受到冲刷或处于受流水冲刷 的工程时,应对防冲刷设施进行防冲刷专项设计。 4.1.5气泡混合轻质土结构所处环境对混凝土有腐蚀作用时, 应对气泡混合轻质土进行耐久性专项研究。

4.1.6气泡混合轻质土必须在封闭环境中使用,严禁直接暴露在环境中。4.2性能设计4.2.1气泡混合轻质土设计时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和环境条件明确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容重等级,强度等级等指标。4.2.2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路基填筑时,应根据公路等级.荷载条件,填筑部位按表4.2.2合理确定容重等级和抗压强度等级等指标。表4.2.2用于路基填筑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路基部位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最小容重等级最小强度等级最小容重等级国最小强度等级路轻、中、重交通等级W5CF0.8W5CF0, 6床特重、极重交通等级W6CF1. 0上路堤、下路堤W5CF0, 6W3CF0. 5地基土置换W3CF0. 4W3CF0. 44.2.3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减轻荷重或土压时,容重等级和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2.3的要求表4.2.3用于减轻荷重或土压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环境条件最小容重等级最小强度等级无渗水接触W4CF0.4地下水位以上有渗水接触,有防排水措施有渗水接触,无防排水措施W6CF0.8地下水位以下不超过3m,有防水措施地下水位以下其它W8CF1, 09

4.2.4地下通道.空洞管线回填及狭小空间充填时,应按饱满 性施工性和经济性综合确定强度等级容重等级和流动度。 4.2.5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折强度可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 资料时,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折强度可敢抗压强度的0.3倍。 4.2.6气泡混合轻质土与常规土体接触面的滑动摩擦系数,应 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当无条件进行实验时,可取0.4~0.6。

4.2.4地下通道.空洞,管线回填及狭小空间充填时,应按饱满 性.施工性和经济性综合确定强度等级、容重等级和流动度。 4.2.5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折强度可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

4.3.1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结构设计,应确保稳定和安

4.3.2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于新建路堤时,设计高度不宜小于 1.0m,且宜分层浇筑,单层浇筑设计高度宜为0.5m~1.0m;当浇 筑高度大于3.0m时,与常规土路基的纵向,横向衔接宜设置台阶 武过渡,沿路基纵向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0m,沿路基横断面台阶 宽度不宜小于1.0m;当烧筑高度大于5.0m或背面为坡体时 填筑体外侧预留宽度宜为0.3m~0.8m,并应满足抗剪强度计算 要求对填筑体外侧受集中应力部分,填筑体外侧预留宽度应进 行抗剪强度计算后确定。 4.3.3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直立填筑高度不宜大于15.0m,最

间应控制差异沉降并保持良好衔接,新老路基应采用台阶拼接, 开挖坡率宜缓于1:1,横向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0m,坡率适当内 倾,坡度 2%~4%为宜,

既有路提滑动面修整成为台阶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0m,坡率 适当内倾,坡度2%~4%;斜坡上浇筑气泡混合轻质土时,应采用 台阶式浇筑,浇筑体底部基础宽度应大于等于2.0m和0.25倍基

础高度,基础外侧襟边宽度和其他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1.0m。

4.3.6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车站结构,明洞结构管廊顶板和侧 墙外侧回填,棚洞顶回填.辅助坑道回填岩溶空腔回填时,应按 合理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综合确定强度等级,容重等级和流动度 抗压强度等级宜采用CF0.4~~CF0.6。 4.3.7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紧急避险车道时,其顶层上路面覆 盖结构层及垫层总厚度不宜小于1.5m。 4.3.8当直接用于软基路段的桥台背填筑,以控制路桥过渡段 的工后沉降时,应严格验算工后沉降,并按紧邻桥台位置工后沉 降不超过0.1m进行填筑厚度的设计:过渡段总长不宜小于 30.0m,在工后沉降满足要求时,填筑厚度沿桥台至台背方向宜 2~3级过渡

4.3.7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紧急避险车道时,其顶层上路面覆

的工后沉降时,应严格验算工后沉降,并按紧邻桥台位置工后沉 降不超过0.1m进行填筑厚度的设计;过渡段总长不宜小于 30.0m,在工后沉降满足要求时,填筑厚度沿桥台至台背方向宜 2~3级过渡。

4. 4 附属工程设计

4.4.1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外侧保护壁应满足浇筑时的强度

4.4.1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外侧保护壁应满足浇筑时的强度, 稳定性和外观质量要求,宜选择混凝土类,石材类砌块或直接采 用薄壁式钢筋混凝土挡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外侧保护壁采用挡板砌筑时,护壁宜由基础,挡板.拉 筋及立柱组成,护壁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基础和挡板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降缝,其位置 宜与填筑体沉降缝对应: 2)挡板基础应采用混凝土现浇,强度等级宜高于C15; 3)挡板宜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强度等级应高于C20: 4)挡板可通过拉筋与立柱焊接固定。拉筋可采用 HPB300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立柱可采用等边 角钢,边宽不个宜小于50mm。 2当外侧保护壁采用现浇薄壁式钢筋混凝土挡墙时,挡墙 延长度方向应设置预切缝,其位置宜与填筑体沉降缝对应,挡墙

壁厚不宜超过20cm,挡墙内侧预留拉筋与填筑体结合,拉筋直径 不宜小于12mm 3直式路堤高度小于3m时,坡面可采用混凝土类,石材 类砌块防护:当高度大于3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薄壁挡墙 防护。 4.4.2填筑体沉降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填筑体长度超过15m时,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 降缝,缝宽不宜小于10mm 2应在填筑体地形和地基突变位置增设沉降缝: 3沉降缝填缝材料宜采用20mm~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 或10mm~20mm厚的夹板。 4.4.3防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可采用设置渗水盲沟或有孔排水管或滤水层的措施 2防水可采用在填筑体顶,底面和衔接面铺设防水土工膜 在侧面临空面设置保护壁的措施: 3渗水盲沟宜采用碎石盲沟,有孔排水管宜采用PVC管, 滤水层宜采用碎石: 4防渗土工膜宜采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土工膜,其产品应 满足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聚乙烯土工膜》GB/T17643和 《土工合成材料聚氯乙烯土工膜》GB/T17688的要求; 5地下水位以下的气范泡混合轻质土仅用于控制沉降时,可 不采取隔断地下水的防治措施:用于地下结构和地下管线减载 时宜采敢隔断疏通地下水的防排水拱施

4.4.2填筑体沉降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抗滑锚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抗滑锚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在陡坡路段,滑坡路段或道路加宽的工况下,如填筑体高 宽比(填筑高度:底面宽度)大于2.衔接面坡率大于1:0.75或直 立填筑高度超过5m时,应设置必要的抗滑锚固措施: 2抗滑锚固件可采用HRB400钢筋,钢筋直径宜为25mm ~32mm,镀锌水管直径不宜小于DN20,锚固件长度不宜小

于1.5m; 3锚固件可按1根/2m²~1根/4m²的密度布置,布置形式 可为梅花形或矩形: 4锚固件进入基床斜面的垂直深度不应小于1m。 4.4.5钢丝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网可采用钢丝焊接而成,钢丝直径不宜小于3.2mm, 孔径不宜大于100mm; 2当填筑高度小于5m时,应分别在填筑体底部,顶部50cm 以内位置设置一层钢丝网: 3当填筑高度为5m~12m时,应分别在填筑体底部,顶部 100cm以内设置两层钢丝网 4填筑高度大于12m时,除应按本条第3款规定外,还应每 福5m设置两层钢丝网; 5相邻两层钢丝网相邻间距宜为30cm~50cm,搭接部位应 错开50cm以上。相邻两块钢丝网的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cm,宜 采用钢丝绑扎。 4.4.6填筑体与相邻结构物间宜设置缓冲层,缓冲层可采用

4.5.1荷载分类应按表4.5.1确定

表 4.5.1 荷载分类

注:1 洪水与地患力不同时考虑

2冻胀力、冰压力与流水压力或波浪压力不同时考虑; 3车辆荷载与地虑力不同时考虑

4.5.3在软土地基采用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时,应以不再做软 基深层处理为优先原则。计算地基沉降变形量,基底压力计算宜 采用分层总和法计算,并验算地基承载能力。 4.5.4除空洞填充.管线回填工程外,应对填筑体进行强度验算 和稳定性验算。 4.5.5填筑体进行强度验算和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F(100 X CBR) Aul 3.5

式中:4u2 填筑体自立稳定的抗压强度(kPa): 湿容重(kN/m): H 填筑体高度(m);

Ze 填筑体顶部的荷载(kPa)。 3填筑体的设计抗压强度不应小于qul和q值。 4.5.6稳定性验算应包括填筑体的抗滑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稳 定性验算以及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动稳定性验算,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填筑体的抗滑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安全系数不 应小于表 4.5. 6 的规定;

表4.5.6抗滑动、抗倾覆安全系数

2整体稳定性计算时,气泡混合轻质土的黏聚力和内摩擦 角应根据试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黏聚力宜取120kPa,内摩擦角 宜取6°: 3抗滑动.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气泡混合轻质土与碎石 土,砂类土或基岩接触面摩擦系数指标宜取0.6,与黏性土,强风 化层接触面摩擦系数指标宜取0.5: 4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稳定性验算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25; 5土质地基的基底合力的偏心距不应天于填筑体底面宽度 1/6,岩石地基的基底合力的漏心距不应大于填筑体底面宽度 1/4,基底压应力不应大于基底的容许承载力。

部位填筑时,应按图4.5.7沿衔接面作滑动的稳定性验算,并可 按式 4. 5. 7 计算;

图4.5.7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抗滑稳定性验算简图

uW,+uWcoscosf ≥1.3 (4.5.7) N,cos W, sinfcosf

式中:M 坡前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底面上产生的滑动抵抗力 (kN/m) : M2 坡面上气泡混合轻质土滑斜面方向产生的滑动抵 抗力(kN/m); 8 斜坡的角度(") Ni 坡面上气泡混合轻质土滑斜面上的滑动力(kN/m): M 坡面上(或坡前)气泡混合轻质土底面与天然坡或 基础地基的摩擦系数: W 坡前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kN/m): W2 坡面上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kN/m)

坡前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kN/m): W2 坡面上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自重及路面荷重(kN/m) 4.5.8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陡坡路段,滑坡路段或道路加宽的 工况下,应对路堤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作验算。 4.5.9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除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之外,当 填筑区高宽比大于1且高度大于3m时,尚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抗 倾覆稳定性验算。

工况下,应对路堤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作验算。 4.5.9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堤除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之外,当 填筑区高宽比天于1且高度天于3m时,尚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抗 倾覆稳定性验算。

式中:? 湿容重(kN/m²); Vi 填筑体体积(m): V2 计算水位以下的填筑体体积(m): P 填筑体顶部的压力(kN: Pe 水的密度,取1000kg/m²; 重力常数,取 10N/kg。 8

(4. 5. 10]

1实测湿容重应符合本标准表3.2.1的规定; 2为满足气泡混合轻质土泵送施工和自流平的要求,气泡 混合轻质土拌合物的流动度宜根据泵送距离,泵管压力等确定, 出料口处的流动度宜为160mm~200mm; 3试配抗压强度应大于设计抗压强度标准值的1.15倍,

M 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泥用量(k) P 水泥密度(kg/m),敢3100kg/m:

P 水的密度(kg/m),取1000kg/m: m 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用量(kg): P 气泡群密度(kg/m3),敢50kg/m3: Ms 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细集料用量(kg): Ps 细集料密度(kg/m),只采用细砂时,敢2600kg/m m 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掺合料用量(kg): Om 掺合料密度(kg/m): V 由水泥.水.细集料掺合料组成的料浆总体积(m): V 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m3)。 5.2.2每立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用水量宜按拌合物流动度确 定:当制备高强度等级气泡混合轻质土需采用低水胶比时,可加 人减水剂调整拌合物流动度。 三海源

·:2立万木气范混合轻顺 用 重直按升合物流划度确 定;当制备高强度等级气泡混合轻质土需采用低水胶比时,可加 入减水剂调整拌合物流动度。

1未掺减水剂时,水胶比宜按0.55~0.65选取; 2 掺入减水剂时,水胶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可按接0.20~0.55 选取。 5.2.4气泡混合轻质土每立方米胶凝材料用量按式5.2.4计算

5.2.5当根据容重等级设计,需要掺加细集料调整容重时,每立 方米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细集料掺量宜按设计容重要求,通过试验 确定。

计算配合比中的客种材料用量,直到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容 重流动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的规定,每 配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的1/4。

5.3.3拌好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后,应立即制作试件,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 2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应装满试模并略高于试模顶 面,并应采用保鲜膜覆盖: 3拆模前,应先沿试模顶面刮平试件;拆模后,应将试件在 20℃+2℃条件下密封养护至28d

1应至少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1个配合比应为按 本标准要求计算的配合比,另外2不配合比的泡沫掺量宜在计算 配合比基础上分别增加和减少5L~10L,同时相应调整水泥 浆用量。 2应分别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的规定检验湿容重.流动 度,作为相应配合比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试验结果 立填写配合比设计报告,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表C.0.5 的要求。 3应分别按本标准附录E.附录F的规定检验容重.强度指 标,试验结果宜填写配合比设计报告,并应符告本标准附录F表 F.0.4的要求。

1应根据本标准第5.3.4条的强度试验结果,在试拌配合 基础上作相应调整,确定设计配合比。 2施工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配合比备用,并 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5.4.1应根据本标准第5.3.4条的强度试验结果,在试拌配合 比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确定设计配合比。

比的基础上相应调整,确定设计配合比。

5.4.2施工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配合日

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6.1.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结合设备生产能力工 期要求等对设计的浇筑体进行浇筑区和浇筑层的划分,做好防排 水工作,为烧筑施工做好相关规划。 6.1.2施工前,应对现场地形地貌进行踏勘,必要时应进行相关 工程的测量复核,以检查工程数量.设计图纸是否与实际相吻合。 6.1.3施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做 好安装,调试及标定工作。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设备进场后,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附录H.0.2的要求对设备功能 进行逐项检查,并严格填写附录H.0.2;仅当设备功能全部满足 要求时,方能展开施工。 6.1.4施工前应按原材料使用计划要求,有序组织原材料进场, 并应进行试验,检验。 6.1.5施工前应收集当地历史气候资料及施工期的天气预报, 为异常天气的施T提前制定相关预防保证措施 6.1.6施工前,应对基坑进行放阶.清理·压实,防排水及维护结 构处理,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基坑底部位于计算水位以下时, 应采敢降水措施,严禁在基底有水的状态下浇筑施工。 6.1.7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废水,工业废料的清运措施,确保整 个施工期满足环保要求。

5.1.4施工前应按原材料使用计划要求,有序组织原材料进场, 并应进行试验,检验。

6.1.6施工前,应对基坑进行放阶.清理,压实,防排水及维护结 构处理,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基坑底部位于计算水位以下时, 应采敢降水措施,严禁在基底有水的状态下浇筑施工。 6.1.7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废水工业废料的清运措施,确保整 个施工期满足环保要求。

应采取降水措施,严禁在基底有水的状态下浇筑施工。 6.1.7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废水,工业废料的清运措施,确保整 个施工期满足环保要求。

泡设备和泵送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控系统具有发泡剂、发泡液,清水、压缩空气、气泡群, 水泥浆,气泡混合轻质土流量实时测定与数显功能,且应集中显 示于触摸屏或平板显示器上: 2气泡混合轻质土泡沫制备产能不应小于60m/h,水泥浆 输送产能不应小于30m/h,气泡混合轻质土制备与输送产能不 应小于90m3/h,且各设备性能能满足连续作业要求: 3电控系统具有气泡群密度和气泡混合轻质土湿容重实时 测定与数显功能,且应集中显示于触摸屏或平板显示器上: 4发泡装置应具有发泡剂自动稀释功能,设备应能够自动 生成实时材料报表: 5设备原材料配料及输送装置应设有除尘装置: 6设备生产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料浆匀质性应满足气泡混合 轻质土料浆湿容重差异率不大于5%。

4发泡装置应具有发泡剂自动稀释功能,设备应能够自动 生成实时材料报表: 5设备原材料配料及输送装置应设有除尘装置: 6设备生产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料浆质性应满足气泡混合 轻质土料浆湿容重差异率不大于5%。 6.2.2气范泡混合轻质土在拌合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泡混合轻质土制作设备应具有原材料的配料和自动化 计量功能,在拌合制作气泡混合轻质土时,应能调节水泥浆或气 泡群流量: 2气泡混合轻质土在拌合制作过程中,材料的计量偏差应 满足表 6. 2.2 的要求;

6.2.2气泡混合轻质土在拌合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泡混合轻质土制作设备应具有原材料的配料和自动化 计量功能,在拌合制作气泡混合轻质土时,应能调节水泥浆或气 泡群流量: 2气泡混合轻质土在拌合制作过程中,材料的计量偏差应 满足表 6. 2.2 的要求:

表 6. 2. 2 材料计量偏差

三:气泡群及水泥浆计量偏差可做选择性指标,其体可根据业主和监理单位要求 选择性控制。

3拌合制作成型过程中,搅拌时间应确保各组分混合均匀; 4水泥浆在储存装置中停滞时间不宜超过2h。 6.2.3设备浇筑管口敢料时,上管口与下管口取料湿容重偏差 应小于1%。 6.2.4气泡群应采用发泡设备预先制取,不宜采用搅拌方式制 取气泡群。 6.2.5气泡群应与水泥基浆料混合均匀,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 在泵送设备,泵送管道中的停滞时间不宜超过1h。 6.2.6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施工宜采用直接泵送或配管泵 送方式。 6.2.7严禁采用泡沫混凝土或发泡水泥设备替代气泡混合轻质 土专用设备进行施工。 6.2.8单级配管泵送范围应根据配合比泵送距离及泵送高度 确定。水平泵送距离及垂直泵送高度宜按表6.2.8的规定执行 当泵送范围超过表6.2.8的规定时,可增加中继,

表6.2.8水平泵送距离与垂直泵送高度

s/c表示细集料与水泥质量之比。如同时存在泵送距离和泵送高度时,泵送范 围由泵送距离与泵送高度综合确定。

围由泵送距离与泵送高度综合确定。

6.2.9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临时降水措施,确保基底

6.2.9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临时降水措施,

.2.9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临时降水措施,确保基底 无积水的情况下浇筑,临时降水措施应在气泡混合轻质土养护龄 期不少于3d且施工满足抗浮要求的条件下,方能撤除

6.2.10浇筑时,泵送管出口应与浇筑面保持水平,不应采用喷 射方式浇筑。

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单层浇筑厚度宜按0.5m~1.0m控制。上

6.2.13夏季高温时,应避开高温时段浇筑

6.2.14冬季施工时,应对浇筑设备,泵送管道.发泡剂及浇筑区 域等采取保温防冻措施。每班完工后应清空浇筑设备,泵送管道 中的残留物。

6.2.14冬季施工时,应对浇筑设备泵送管道,发泡剂及浇

6.3.1保护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混凝土挡墙类保护壁,可在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前 欣性施工至设计标高,其施工质量控制应按普通混凝土工程控制: 2砌块类保护壁,砌筑砂浆应满足M7.5砂浆的质量要求 研缝宜采用勾缝,缝宽不应超过1cm,施工过程中研砌筑高度,应超 过当前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面3层砌块高度,按照随浇随研的原 施工

时应先铺设一层无纺针刺土工布作为隔离层:相邻幅的

时应先铺设一层无纺针刺土工布作为隔离层:相邻幅的土工膜重 叠宽度不宜小于10cm,且应采用胶粘的方式进行搭接

6.3.4在变形缝位置铺设钢丝网时,钢丝网应断开铺设

6.3.4在变形缝位置铺设钢丝网时,钢丝网应断开铺设。

6.3.5在陡坡体,滑坡体等路段填筑气范混合轻质土时,宜采取 锚固等抗滑措施,抗滑锚固件表面需做好防锈防腐措施,抗滑锚 固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要求。

6.4.1在填筑体达到设计抗压强度后,方可在填筑体顶面进行 人员,机械或车辆作业。作业前,应先铺一层覆盖层,厚度不宜小 于20cm

6.4.2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在浇筑完填筑体顶层后, 应立即对填筑体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保湿养护,养护时间 不宜少于7d。

为一个子分部工程,根据其具体作用归属于路基人行道,广场与 室外停车场等分部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子分部划分 的分项工程有气泡混合轻质土材料,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体,气 泡混合轻质土填筑附属工程。

7.1.4填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应按本标准第3章.第 7.2节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应按本标准第6.2节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客工序之间 立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 3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 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结果; 2施工配合比基坑交接位查.面板施工检查和浇筑检查 记录;

3客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数据和质量检验资料: 4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 分析: 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 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7.1.6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 合格点率应大于80%,但任何一项的检查合格率不低于70%,且 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其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7.1.7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进 行缺陷修补或返工JB/T 2712-2011 组合机床 自动线零件输送带 步距尺寸,并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

7.2气泡混合轻质土材料和拌合物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 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 175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 司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 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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