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203-2019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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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T 203-2019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

在夹心外墙板中设置的用于连接保温层和两侧预制混凝土 的连接件。主要包括非金属连接件、金属连接件等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内预埋的金属套筒中插入钢筋并灌注水 浆料,而实现的钢筋连接方式

预制混凝土梁、板顶部在现场后浇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 构件。简称叠合板、叠合梁

3.0.1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生产工艺 设施、试验检测条件,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并 应建立可追溯的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关键岗位和主要工种相关及 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技术工作能力。 关键岗位和主要工种相关从业人员是指企业的电工、焊工 叉车驾驶员、设备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 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 业,并定期考核培训。

3.0.2预制构件生产应符合绿色环保生产要求GB/T 4324.12-2012 钨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硅量的测定 氯化-钼蓝分光光度法,并宜实现结构 管线、装饰的一体化。

3.0.3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拟定白

预制构件加工详图应综合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各专业 没计及制作、运输和安装等各环节的要求,确定合理的制作和安 装公差,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的 综合要求,并对构件的脱膜、吊装和运输、存放、施工等环节的 受力进行核算,以保证构件不会产生质量和安全问题。预制构件 生产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生产、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文件 交底和会审。

3.0.4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应包开

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及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存 放、运输和保护方案等。

3.0.7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时,生产单位应制定专项生产方案;必要时进行样品计 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

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9构件生产单位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

的编码规则和标识系统。生产全过程记录文件及影像文件宜实 现全过程控制和追溯。

4.1.3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下列

1水泥宜采用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砂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JGJ52的规定; 3石子的选用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 法标准》JGJ52的规定,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公称粒径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 4外加剂品种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5粉煤灰及其他材料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 灰》GB/T1596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6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1.4混凝土配合比、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等技术参数应满 足国家行业及社 设计费求

4.1.5预制构件采用的钢筋和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

4.1.6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分别符合《钢筋混

4.2.1预制混凝土结构中采用的连接材料,应满足相应的国家 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

4.2.1预制混凝土结构中采用的连接材料,应满足相

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

4.2.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 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 4.2.4机械连接套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 简》JG/T163的规定

4.2.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 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

4.2.5连接用焊接材科,螺程、栓等累固件的材科应符合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等的规定。

4.2.6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拉结件均应具有规定的承载力、变形 连接可靠性和耐久性能,并应经过试验验证。 2拉结件应满足夹心外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

4.3.1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埋件的设置及检测应满足设计及施 要求。 4.3.2预埋件的材料、品种应按照预制构件制作图要求进行 作,并准确定位,

要求。 1.3.2预理件的材料、品种应按照预制构件制作图要求进行制 作,并准确定位。 4.3.3预埋件的防腐防锈应满足《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B50046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 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CB/T8923.1的有关规定

4.3.3预埋件的防腐防锈应满足《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 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CB/T8923.1的有关规定。

4.3.4外门窗(副)框应采用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部品。

性能、水密性能、风压性能和保温性能不应低于外门窗的有关 性能。

4.3.6预制外墙中外门窗宜采用企口或预埋件等方法固定,

门窗可采用预装法或后装法设计,并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预装法时,外门窗框应在工厂与预制外墙整体成型: 2采用后装法时,预制外墙的门窗洞口应设置预埋件或门 窗副框。 4.3.7当门窗框直接安装在预制构件中时,应在模具上设置限 位件进行固定。

4.3.8铝合金和塑料门窗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

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和《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 03的相关规定,其他材料型材及复合型材应满足相关门窗产品 标准相关规定

耐久性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制作时防水密封胶条不应在 件转角处搭接,节点防水的检查措施到位。

4.4.1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宜采用挤塑聚苯板和聚氨酯 保温板作为保温材料,也可使用其他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除应符 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4.4.2挤塑聚苯板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2的要求,其他 生能指标应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标准要求

4.4.1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宜采用挤塑聚苯板和 保温板作为保温材料,也可使用其他保温材料:保温材料 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性能指标应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 10801. 1 标准要求,

表4.4.2挤塑聚苯板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续表 4. 4. 2

4.4.3聚氨酯保温板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3的要求, 他性能指标应符合《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JG/T314标 要求。

表4.4.3聚氨酯保温板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4.4.4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B,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 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4.4.5保温材料应按照不同材料、不同品种、不同规格进行存 储,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其他防护措施。 4.4.6预制构件脱模、翻转、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

钉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

5.1.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应在工厂或符合条件的现场进行,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5.1.2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数量分别存放,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5.1.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应在工厂或符合条件的现场进行,

1水泥和掺合料应存放在筒仓内。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品 种、不同强度等级的原材料不得混仓,储存时应保持密封、十 燥、防止受潮; 2砂、石应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混 料、防尘和防雨的措施: 3外加剂应按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并有防 止沉淀等措施; 4预理件等材料应按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 5钢筋进厂后应按钢筋的品种、规格、批次等分别堆放 并做好标识。 5.1.3预制构件制作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生产 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及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等方案。

正淀等猎施; 4预理件等材料应按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 5钢筋进厂后应按钢筋的品种、规格、批次等分别堆放 并做好标识。 5.1.3预制构件制作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生产 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及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等方案。 5.1.4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应依据预制构件制作图进行构 件的制作,并应根据预制混凝土构件型号、形状、重量等特点制 定相应的工艺流程、明确质量要求和生产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生产之前应对预制构件制作的重点及难点部分进行技术交底,并 对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计划管理

5.1.4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应依据预制构件制作图进行构 牛的制作,并应根据预制混凝土构件型号、形状、重量等特点制 定相应的工艺流程、明确质量要求和生产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生产之前应对预制构件制作的重点及难点部分进行技术交底,并 对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计划管理

.2.1 预制构件生产应根据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等制定模具方

案,应建立健全模具验收、使用制度

应建立健全模具验收、使用制

5.2.2模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固性,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模具应装拆方便,并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和 周转次数等的要求: 2结构造型复杂、外型有特殊要求的模具应制作样板,经 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制作: 3模具各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接缝应紧密,附带的埋件 或工装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 4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应平整光 洁,不得有下沉、裂缝、起砂和起鼓; 5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表面缓凝剂时应均匀、 无漏刷、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构件外观 效果; 6应定期检查侧模、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定位措施的有效性; 应采取防止模具变形和锈蚀的措施:重新启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 7模具与平模台间的螺栓、定位销、磁盒等固定方式应可 靠,防止混凝土振成型时造成模具偏移和漏浆

1模具宜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钢底模,侧模宜采用型钢或 铝合金型材。在满足设计及工艺要求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 材料; 2模具应遵循轻量化、标准化、操作简便化、应用模数化 的原则,便于组合多尺寸的预制构件; 3模具、台车(座)表面应光滑,并便于清理和涂刷脱 模剂。

1模具台车面,模具内外侧及预理件处应清理十净,不 留有混凝土残渣和其他残留物:

2模具组装前,模板接触面平整度、板面弯曲、拼装缝隙、 几何尺寸等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2. 4 的规定;

表5.2.4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与混凝土接触面中最长边的尺寸,单位为

3模具组装时应进行表面清洗或涂刷脱模剂; 4模具组装完成后模具的净尺寸宜比构件尺寸缩小 1 mm ~2mm。 5.2.5构件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宜通过模具进行定位,并安 装牢固,其安装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构件上预理埋件、预留孔洞安装允许偏差

续表 5. 2. 5

5.2.6预制构件中预理门窗框时,应在模具上设置限位装置进 行固定,并应逐件检验。门窗框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 5. 2. 6的规定,

表5.2.6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5.2.7模具摆放(堆放、存储)场地应平整、坚固、无积水, 模具放置点满足水平要求

1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根据构件的长度、台座的长度 锚夹具长度等经过计算确定; 2预应力筋宜使用砂轮锯或机械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 弧或气焊切断

5.4.4钢丝头及下料长度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头的头型直径不宜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高度不宜 小于钢丝直径; 2镦头不应出现横向裂纹; 3当钢丝束两端均采用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 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应大于5mm;当成 组张拉长度不大于10m的钢丝时,同组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得大 于2mm。 5.4.5预应力筋的定位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筋的安装、定位和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外张拉工艺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可用梳筋条槽口深 度或端头垫板厚度控制 5.4.6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压力表应定期维护和标定,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张拉设备和压力表应配套标定和使用,标定期限不应超 过半年;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或张拉设备检修后,应重新

1头的头型直径不宜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高度不宜 小于钢丝直径; 2镦头不应出现横向裂纹; 3当钢丝束两端均采用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 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应大于5mm;当成 组张拉长度不大于10m的钢丝时,同组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得大 于2mm

5.4.6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压力表应定期维护和标定,并应 合下列规定: 1张拉设备和压力表应配套标定和使用,标定期限不应 过半年;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或张拉设备检修后,应重 标定; 2压力表的量程应大于张拉工作压力读值,压力表的精

度等级不应低于1.6级: 3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的测力示值不确定度 不应大于1.0%; 4张拉设备标定时,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 工作状态一致。 5.4.7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及专项方案的要求 当需要超张拉时,调整后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除应力钢丝、钢绞线 α con ≤ 0. 80fptk 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con ≤ 0. 75fpk 3 预应力螺纹钢筋 G con ≤ 0. 90favk

con ≤ 0. 80fpik con ≤ 0. 75fpik

1应根据预制构件受力特点、施工方便及操作安全等因素 确定张拉顺序: 2宜采用多根预应力筋整体张拉,单根张拉时应采取对称 和分级方式,按照校准的张拉力控制张拉精度,以预应力筋的伸 长值作为校核: 3对预制屋架等平卧叠浇构件,应从上而下逐棉张拉; 4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量测伸 长值初读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 5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在浇筑混凝士 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更换: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 应对每个预应力构件内的预应力筋全数检查,预应力筋断裂数量 立小于1%; 6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应对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

给定值的偏差进行控制:应以每工作班为一批,抽查预应力筋总 数的 1%,且不少于 3 根

5.4.10预应力筋放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

1预应力筋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同条 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不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的75%;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 件,尚不应低于30MPa: 2放张前,应将限制构件变形的模具拆除; 3宜采取缓慢放张工艺进行整体放张; 4对受弯或偏心受压的预应力构件,应先同时放张预压应 力较小区域的预应力筋,再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大区域的预应 力筋; 5单根放张时,应分阶段、对称且相互交错放张: 6放张后,预应力筋的切断顺序,宜从放张端开始逐次切 向另一端。

5.5预制构件浇筑成型

5.5.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 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5.5.2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预制构件的隐蔽工程验收,验收 项目应包括: 1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 2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 面积白分率和搭接长度: 3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钢筋保护层; 5 预埋件、吊环、插筋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及固定措施: 6 灌浆套筒、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及固定措施: 7 预埋线盒和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夹心外墙板的保温层位置和厚度,拉接件的规格、数量

5.5.3混凝土工作性能应根据预制构件产品特点和生产工艺

5.5.4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成型方式,混凝土振捣应符合

1振揭设备应根据混凝土的品种、工作性、预制构件的规 格和形状等因素确定,应制定振捣成型操作规程; 2当采用振捣棒时,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不应碰触钢筋骨 架、面砖和预埋件; 3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具有无漏浆、变形或预 埋件有无移位等现象。

5.5.5预制构件粗糙面成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4应使用柔韧性好、收缩小、具有抗裂性能且不污染饰面 的材料嵌填面砖或石材间的接缝,并应采取防止面砖或石材在安 装钢筋及浇筑混凝土等工序中出现位移的措施。 5.5.7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预留孔、预留洞、预理件、预理插 筋、键槽的位置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规定。 5.5.8预制构件有粗糙面时,与预制构件粗糙面相关的尺寸允 许偏差可放宽1.5倍。 5.5.9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夹心 呆温墙板成型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结件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拉结件位置、保护层厚度,保证拉 结件在混凝土中可靠锚固: 3应保证保温材料间拼缝严密或使用粘结材料密封处理: 4在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成之前,下层混凝土不得初凝。 5.5.10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筑前,预埋件及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宜采取防 止污染的措施; 2混凝土倾落高度不宜大于600mm,并应均匀摊铺;

1混凝土浇筑前,预理件及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宜采取防 止污染的措施; 2混凝土倾落高度不宜大于600mm,并应均匀摊铺; 3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 4混凝土从出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气温高于25℃时 不宜超过60min,气温不高于25℃时不宜超过90min。

6.1预制构件养护应符合下列

5.6.1预制构件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预制构件特点和生产任务量选择自然养护、自然 养护加养护剂或加热养护的方式: 2混凝土浇筑完毕或压面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覆盖保湿,脱 模前不得揭开; 3涂刷养护剂应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 4加热养护可选择蒸汽加热、电加热或模具加热等方式:

5加热养护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宜采用加热养护温度自 动控制装置。宜在常温下预养护2h~6h,升、降温速度不宜超 过20℃/h,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70℃。预制构件脱模时的表 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宜超过25℃; 6夹心保温外墙板最高养护温度不宜大于60℃。 5.6.2预制构件脱模应按顺序拆除模具,不得使用振动方式 拆模。 5.6.3墙板构件宜采用翻转起吊,楼板宜采用专用多点滑动平 衡吊具进行起吊,复杂异型构件应采用专门的吊具进行起吊。 5.6.4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 应满足下列要求: 1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宜小于15MPa;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脱模起吊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混凝土设计强度的75%; 3外墙板、楼板等较薄预制构件起吊时,混凝土强度不宜 小于20MPa 5.6.5预制构件脱模后,构件外装饰材料出现破损,在不影响 安装和使用时,可进行修补处理。修补后应重新进行成品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将修补方案和验收记录妥善存档保管

安装和使用时,可进行修补处理。修补后应重新进行成品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将修补方案和验收记录妥善存档保管。

6.1.1构件的存放场地宜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自 然地坪,满足平整度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 6.1.2工厂应规划堆场区域,堆场需满足构件生产和周转需求 应设置不合格构件存放区,单独存放不合格构件并集中处理。 6.1.3存放库区宜实行分区管理和信息化台账管理。 6.1.4最底层应使用可以承载构件自重的枕木,将最底层的枕 木水平放置好,避免出现荷载偏差所造成的开裂、弯曲。 6.1.5构件应按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分类存放,产 品标识应明确、耐久,预埋吊件应朝上,标识应朝向通道。 6.1.6堆垛应布置在吊车工作范围内,堆垛之间宜设宽度为 1.5m~2m的通道,龙门吊轨道两边用黄黑警示线标识出禁止入 内及禁止堆放材料的范围。 6.1.7构件应按吊装、存放的受力特征选择卡具、索具、托架 等吊装和固定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存放过程中预制构件与刚性搁置点之间应设置柔性垫 片(15mm左右的硬质橡胶垫),最下层构件应垫实:每层构件 旬的垫木或垫块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预理吊环宜向上,标识 向外; 2柱、梁等细长构件存储宜平放,梁存储方向应与受力方 向一致。平放不宜超过2层,且采用两条以上垫未支撑: 3预制楼板、叠合板、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叠 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长期存放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 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变形; 4预制内外墙板、挂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支架应

等吊装和固定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存放过程中预制构件与刚性搁置点之间应设置柔性垫 片(15mm左右的硬质橡胶垫),最下层构件应垫实:每层构件 间的垫未或垫块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预埋吊环宜向上,标识 向外; 2柱、梁等细长构件存储宜平放,梁存储方向应与受力方 可一致。平放不宜超过2层,且采用两条以上垫未支撑; 3预制楼板、叠合板、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叠 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长期存放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 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变形: 4预制内外墙板、挂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支架应

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构件与架台之间,为了防止崩口宜放入厚 15mm左右的硬质橡胶垫。薄弱构件、构件薄弱部位和门窗洞口 应采用防止变形开裂的临时加固措施: 5当采用靠放架存放构件时,靠放架应其有足够的承载力 和刚度,与地面倾斜角度宜为80°~85°,墙板宜对称靠放且外饰 面朝外,对门窗口角部应注意保护; 6当采用插放架直立存放构件时,宜采用直立方式。存放 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支垫稳固。 6.1.8自构件脱模后,在吊装、存放、运输过程中应对产品进 行保护,并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构件成品外露保温板应采取防止开裂措施,外露钢 筋应采取弯折措施,外露预理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 环境类别进行防护或防腐、防锈: 2木垫块表面应覆盖塑料薄膜防止污染构件; 3宜采取保证吊装前预理螺栓孔清洁的措施: 4外墙门框、窗框和带外装饰材料的表面宜采用塑料贴膜 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5钢筋连接套管和预理埋螺栓孔及预理孔洞应采取临时封堵 措施; 6露骨料粗糙面冲洗后应对灌浆套筒的灌浆孔和出浆孔进 行透光检查,并清理灌浆套筒内的杂物; 7冬期生产和存放的预制构件的非贯穿孔洞应采取措施防 止雨水进入,发生冻胀损坏。 6.1.9冬期生产预制构件放置在露大区域,构件应做好保温措 施:夏期生产预制构件存放在露大区域时,预制构件应做好保湿 拱施

6.2.1生产单位宜与施工单位商议物流事宜,组织或委托物 商进行构件运输和存放,并按工程或产品特点制定或由委托物

商制定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存放方案,策划重点控制环节。其内容 应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存放场地、运输线路、固定要求、存放 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等,物流商制定的方案需经生产单位的 确认。

6.2.2构件运输前应对运输路途上的桥梁和隧道尺寸、路面

桥面承载能力、道路转弯半径、限高和障碍物等进行全面调查 选择最优运输线路线,并预选不少于一条备用路线

运输和存放还要制定专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与交通安全主 部门沟通设立专用通行证。

求和本标准规定时,方可进行脱模、起吊和运输。构件出厂日 凝强度实测值不应低于30MPa:当预应力构件无设计要求时 出厂日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设计 的75%。

6.2.5吊装、运输、存放过程中的工具、吊架、吊县、辅材等

6.2.5吊装、运输、存放过程中的工具、吊架、吊具、辅材等

应满足要求,预制构件运输宜选用低平板车或专用构件运输车, 并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也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 采用专用托架,构件与托架绑扎牢固,装卸与运输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装卸构件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的措施; 2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 定措施。 6.2.6预制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和成品防护,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预制构件的种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存

6.2.6预制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和成品防护,并应

1应根据预制构件的种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和 放应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运输时宜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设置柔性垫片避免预制构件边角部位或链索接触处的

凝土损伤; 2)用塑料薄膜包裹垫块避免预制构件外观污染; 3)墙板门窗框、装饰表面和棱角采用塑料贴膜或其他措施 防护; 4)竖向薄壁构件设置临时防护支架; 5)搬运托架、车相板和预制构件间应放入柔性材料,构件 应用钢丝绳或夹具与托架绑扎固定; 6)装箱运输时,箱内四周采用木材或柔性垫片填实,支撑 牢固。 4应根据构件特点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托架、靠放架, 插放架应进行专门设计,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 1)外墙板宜采用立式运输,外饰面层应朝外,梁、板、楼 梯、阳台宜米用水平运输; 2)采用靠放架立式运输时,构件与地面的倾斜角度宜大于 80°,构件应对称靠放,每侧不大于2层,构件层间上部采用木 垫块隔离; 3)采用插放架直立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构件倾倒措施,构 牛之间应设置垫块隔离; 4)水平运输时,预制梁、柱构件叠放不宜超过3层,板类 沟件叠放不宜超过6层,下部宜有托架防止构件开裂:特殊异形 沟件应按照专门运输方案要求摆放。 .2.7运输构件时,车起动应慢,转弯错车时要减速,防止倾 覆。构件运输到现场后,应按照型号、构件所在部位、施工吊装

覆。构件运输到现场后,应按照型号、构件所在部位、施工吊 顺序分类存放,堆放场地应在吊车工作范围内

7.1.1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项试验室、检测

7.1.1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项试验室、检测场所、 验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在用的检测设备均 应标有检定或校准有效期的状态标识,力学检测设备应具备自动 采集功能: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工作 能力。

7.1.2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过程

查和构件质量验收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构件质量评定为合格 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构件质量评定为不合格。检验、检查和 收记录应妥善存档保管,保管期限和要求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浆套筒、拉结件等原材料及构配件等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 求。不合格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得用于预制构件生产。其检验批划 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将采购的同一厂家、同批次原材料及 构配件用于生产不同工程的预制构件时,可统一划分检验批; 2获得认证的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原 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扩天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天一倍。扩天检验批后的检验 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 该种原材料或配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量和尺寸偏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且不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个 用时,允许进行修补处理。修补后应重新进行成品验收,验收 格后,应将修补方案和验收记录妥善存档保管,

用时,允许进行修补处理。修补后应重新进行成品验收,验收合 格后,应将修补方案和验收记录妥善存档保管, 7.1.6预制构件首次生产时,生产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首次生产的构件 进行监制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7.1.6预制构件首次生产时,生产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首次生产的构 进行监制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7.2原材料及构配件抽样检验

7.2.1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过程中,应对钢筋、混凝土及其组 戎材料、保温材料、灌浆套简、拉结件等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进 行抽样检验。 7.2.2钢筋进厂时,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并应按现行国家有 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 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预应力 钢筋进厂后,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抗拉强 度、伸长率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中的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 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 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 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厂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厂复验 报告。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1

GB 1903.4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钾,试样应在工厂或现场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1生产混凝土的原材料检验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相应的标准按批进行检验,检验结 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2生产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规程》JGI55等相应规程进行配合比设计。 3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7.2.4预制构件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 龄期相近(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生产工艺和配合比 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 数不应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和 100m3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 200m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4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 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2.5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 破损的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预制构件的混激 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7.2.5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

破损的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预制构件的混 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GTCC 120-2020 铁路货车空气控制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7.2.6保温材料进厂后应按照相应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检查数量:按进厂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厂复! 报告。

同一厂家、 同一类别、 同一规格的预埋吊件,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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