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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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授灭 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 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自动喷水灾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 灾; 2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

4.1.4自动喷水炎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成能有效探测初期火 灾; 2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 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馨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 度持续喷水; 4喷头酒水时,应均勾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3替代干式系统。 4.2.4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 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QDXBJR 0044-2015 宝健(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复合蛋白质粉固体饮料,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 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 救初期火灾: 3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符合本规范5.0.6条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量自动喷水灭

1应设有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 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宣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 压的区段宣设藏压孔板或节流管: 3应设有泄水阀(戴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實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 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4.2.10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

幕不宜用尽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舞台日除外)。

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 5.0.3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 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 5.0.4干式系统与耐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 倍确定。 2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本规范 表 5. 0. 1 中的作用面积,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

5.0.5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

注:1A一裁装与无包装的发泡塑料橡胶;B一箱装的发泡塑料橡胶; C一箱装与统装的不发泡塑料橡胶;D一无包装的不发泡塑料橡胶。 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40m²。

多排货架储物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制

注:1无包装的塑料檬败视同纸载、盘料袋包装。 2货架内量头应采用与项板下喷头相同的喷水强度,用水量应按开放6只喷 头确定。

5. 0.6仓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

应低于表5.0.6的规定。

表5.0.6仓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表5.0.7货架内开放喷头数

.10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0的规定:

5.0.10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0的规

表5.0.10水系统的设计基本差数

注:防护冷却水靠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 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5. 0. 1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 间,应接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5.0.12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肩动介质的半式系统、预作用系 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 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 不宜小千0.03MPa,且不宜太于0.05MPa

5.0.1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 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5.0.12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肩动介质的半式系统、预作用系 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 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 不宜小于0.03MPa,耳不宜大于0.05MPa

6.1.1采用阅式系统场所的最天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的 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置喷头的 闭式系统,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表 6. 1 1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

.1.2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直高于环境最高温度 30℃。 6.1.3 湿武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置立 型喷头; 2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来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3,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 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4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 5 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买或吊顶型喷买。 6.1.4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 头。 6.1.5水幕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水幕喷头 6.1.6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1 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 2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 体活动场所; 3 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 4地下的商业及仓储用房。 6.1.7同··隔简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的喷头。 6.1.8 雨淋系统的防护区内应采用相同的喷头。 5.1.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只。

6.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

6.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 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菩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 报馨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6.2.2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火火系统,应

1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 过500只。 2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 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62.4每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买,其高程差不宜 大于50m

6.2.5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 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6.2. 5下 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淋阀

6. 2.5 雨淋阅组的电磁阅,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

6.2.6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 高度宜为1.2m。安装报禁阀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报网组耳设在安全及场于操作的地点,报网吧地面的

6.2.8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

1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2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 20m。

6.3.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白 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2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

6.4.1雨淋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箸装置宜采用压力开 关。 6.4.2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能调节启停压力。

6.5.1每个报普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 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置径为25mm的试水阀。未端试水 装置和试水润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6.5.1每个报普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

6.5.2未端试水装暨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

6.5.2未端试水装叠应由试水搁、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 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 流量系数喷头。未端试水装叠的出水,应采最孔出流的方式排 入排水管道

6.5.2未端试水装暨应由试水搁、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 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 流量系数喷头。未端试水装叠的出水,应采最孔闫出流的方式排 入排水管道,

7.1.1喷头应布置在项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 利于均勾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 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 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 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置小于 2.4m.

表 7. 1. 2固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

注:1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 点确定。 2 喷水强度大于8L/min·m*时宜采用流量系数K>80的喷头, 3 货架内置喷头的间距均不应小于2切,并不应大3m。

.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点立型、下垂型标 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 150mmo 当在染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

.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点立型、下垂型标 准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 150mmo 1当在染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

表 7. 1. 4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避水盘与顶板的距离(mm)

7.1.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宣设有喷头。喷 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 对象的最小垂真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5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量小垂直

7.1.6货架内叠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 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 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 广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 版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置小于0.12m,周围 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8净空高度大于800mm 的闷项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 应设置喷头。 7.1.9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 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 离,屋坡度1/3时,不应大f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 于0.6m。 7.1.12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 7.1.12的规定

表7.1.12边场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m)

2.1.13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 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 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

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7.1.14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 应大于100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直 不应大于300mm。 7.1.15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 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 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2喷头与随研物的距离

17.2.1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表7.2. 的规定(见图 7. 2. 1),

的规定(见图7.2.1)

2. 1喷头与染通风管道的距离(m)

图7.2.1喷头与梁、道风管道的离 一顶板2直立型喷头:3一梁(或通风管道)

7.2.2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买的溅水盘以下0.45m.其他直寸 型、下垂型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9m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 物或管道时,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7.2.2 的规(见图 7. 2. 2)。

表7.2.2喷头与邻近随碍物的小水平距离(m

图7.2.2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 顶板:2一直立型喷头,3一屋架等间断障碍物:4管道

7.2.3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 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见图7.2.3)。增设喷头的上方如 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图7.2.3障碍物下方增设喷头 顶板:2一直立型喷头;3一下垂型喷头 1排管(或案、通风管道、桥架等)

7.2.4直立型、下垂型喷实与不到预隔墙的求平距离,不得于 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的2倍(见图7.2.4)。

图7.2.4喷买与不到顶隔墙的永平距离 1一顶板:2一直立型喷头13一不到顶隔增

定(见图7.2.5):

定(见图 7. 2. 5):

图 7.2.5喷头与培障碍物的距离

1障碍物横截面边长小于750mm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 离,应按公式 7.2. 5 确定:

本规范表7.1.2中喷头与端墙距离的规定时,应在靠墙障碍物下 增设喷头。 7.2.6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及正前方2m范围内,顶板或吊顶

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也用水设施 8.0.2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符合现行国家或行 业标准,并同时符合本规范1.0.4条规定的涂覆其他防腐材料的 钢管,以及钢管、不锈钢管。当报普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的钢 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0.3镀锌钢管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丝扣或法兰连接 报馨阀前来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 铜管、不锈钢誉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除镀锌钢管外,其他管道的水头损失取值应按检测或生产厂 提供的数据确定。 8.0.4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来用法兰 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 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 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8.0.5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 长管大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大口 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 3.0.6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安装喷头的配水支 ,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 应超过6 只。

8.0.2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符合现行国家可 业标准,并同时符合本规范1.0,4条规定的涂覆其他防材米 钢管,以及铜管、不锈钢管。当报普警阀入口前管道采角不防腐白 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

8.0.7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 喷头数,不应超过表8.0.7 的规定,

表8.0.7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 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嚏头数

8.0.8 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 25mm。 8.0.9干武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预作用系 统与雨淋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人于2min。 8.0.10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 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8.0.11水平安装的管道宣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管道 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 4%。

8.0.8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其管径不应小于 25mm。 8.0.9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预作用系 统与雨淋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人于2min。 8.0.10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 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8.0.11水平安装的管道宣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管道 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 4%。

9.1.1喷头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9.1.1喷头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9.1.2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

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倍。 9.1.3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 水的总流量确定:

9.1.6建筑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时,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设计流量的最大值确定。 9.1.7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系 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商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灾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 用水量计算,并取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确定。 9.1.8丽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阀控制的喷头

9.1.8丽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阀控制的喷头 的流量之和确定。多个雨淋阀并联的雨淋系统,其系统设计流量, 应按同时启用雨淋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9.1.9当原有系统延伸管道、扩展保护范围时,应对增设喷头后 的系统重新进行水力计算

9.2.1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m/s, 但不应大于10m/s。 9.2.2每米管道的水头摄失应按下式计算:

9.2.1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SN/T 3048-2011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1,4-二苯基-1,3-丁二烯(DPBD)迁移水平,必要时可超

9.2.1管道内的水流速度置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m 格不王10

9.2.4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e2h+ P.+z

取值0.02MPa、雨淋阀取值0.07MPa; P。一一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之一一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人口 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人口管或消防 水池最低水位高于最不利点处喷头时,2应取负值 (MPa)。

1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 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 20mm; 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9.3.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2长度不宣小于1m; 3节流營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0m/s 9.3.3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3.4节流管的水头损,应接下式计算:

GB 224-87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V H. 2g 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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