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07-2018 堆石混凝土筑坝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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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10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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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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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07-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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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07-2018 堆石混凝土筑坝技术导则

2.0.8自密实性能稳定性st

衡量高自密实性能混凝流动性和抗离析性等性能稳定性的 指标,通过自密实性能稳定性试验测定

GB/T 38010.1-2019 眼镜架和太阳镜电子目录与识别 第1部分:产品标识与电子层级目录NB/T100772018

单位体积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拌和时所需水的体积与粉体体 积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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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堆石宜选用完整、质地坚硬的石料。堆石的饱和抗压强 度要求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堆石的饱和抗压强度要求

3.1.2堆石的最小粒径不宜小于300mm,当主要采用粒径为 150mm~300mm的堆石时应进行论证;堆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 过结构断面最小边长的1/4,也不宜大于浇筑层厚。 3.1.3堆石宜使用块石或漂石,不宜使用片状、板状岩块 3.1.4堆石表面含泥量不应大于0.2%,堆石表面含泥量试验 应按本导则附录A的有关规定执行。 315中小型工程的堆石物理五学指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施

3.1.2堆石的最小粒径不宜小于300mm,当主要采用粒径为 150mm~300mm的堆石时应进行论证;堆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 过结构断面最小边长的1/4,也不宜大于浇筑层厚

3.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骨料

3.2.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细骨料可采用天然砂或

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的 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天然砂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采用人工砂时,应采用亚甲蓝MB值测定方法判定其含 泥量,亚甲蓝MB值应小于1.4。 3可通过掺加粒径小于75um的石灰石粉使混凝土满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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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实性能要求,石灰石粉掺量应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石灰石粉 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石灰石粉技术 规范》DL/T5304的有关规定。

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石灰石粉技术 规范》DL/T5304的有关规定。 3.2.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粗骨料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 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 要求: 1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或2个单粒径级配的卵石、碎石 或碎卵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0mm。 2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超过8%。 3.2.3用于永久建筑物时,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采用碱活性骨 料应进行论证。

3.2.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粗骨料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

1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或2个单粒径级配的卵石、碎石 或碎卵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0mm。 2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超过8%。 3.2.3用于永久建筑物时,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采用碱活性骨 料应进行论证

3.3.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可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 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

3.3.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可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 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 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宜优先选用水化热较低的中热硅酸盐水 泥;不宜使用铝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凝结速度较快的 水泥。 3.3.2使用掺合料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 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3.3.2使用掺合料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 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3.4.1高目密实性能混凝土可掺人活性掺合料。 3.4.2用于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 3.4.3用于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 T1804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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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的有关规定

3.5.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宜使用以聚羧酸盐高分子为

3.5.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不宜使用速凝剂或促凝类外

也不宜使用早强剂或早强型外加剂。当自密实性能稳定性要求大 于1h时,宜采用缓凝型外加剂

也不宜使用早强剂或早强型外加剂。当自密实性能稳定性

3.5.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有关规定。高自密实性能混凝 土选用的减水剂,进行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的性能指标要求应符 合表3.5.3的规定,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应按本导则附录B的 有关规定执行。

表3.5.3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的性能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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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堆石混凝土的性能指标

4.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配合比

4.1.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90d龄期80%

4.1.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 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抗离析性不足时,宜降低体积水粉 比,也可使用增黏剂。 4.1.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的选取宜满足下列 规定: 1每立方米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中的粗骨料量宜为0.27m~ 0.33m。 2每立方米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用水量宜为170kg~ 200kg。 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体积水粉比宜为0.80~1.15。 4每立方米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中的粉体量宜为0.16m~ 0.20m。 5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1.5%~4.0%,有抗 冻要求时根据抗冻等级确定。 4.1.4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应根据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 所需的性能要求经过试验确定。 4.1.5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根据生产能力、浇筑 能力、运输时间和仓面大小等因素确定。 4.1.6用于坝体堆石混凝土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宜符合表4.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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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水泥用

注:1水泥用量适用于采用粉煤灰作为掺合料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采用其他 掺合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水泥用量适用于抗冻等级小于F200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对于F200及 以上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可适当提高水泥用量

4.2.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自密实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1

4.2.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自密实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自密实性能试验应按本导则附录C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自密实性能指标

注:1在试验室和现场试验中均应满足表中所列指标。

注:1在试验室和现场试验中均应满足表中所列指标。 2自密实性能稳定性在实际工程中可根据施工条件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4.2.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出机至浇筑完毕的时间宜小于自密 实性能稳定性的要求,

4.3堆石混凝士物理力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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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代表,分为6级,堆石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可按表4.3.1的规定 取用。

表4.3.1堆石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4.3.2无试验资料时,堆石混凝土容重设计标准值可取 24.5kN/m3。 4.3.3堆石混凝土绝热温升、线膨胀系数、容重等指标可在高 自密实性能混凝土试验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自密实性能混凝土试验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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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堆石混凝主坝枢纽型式宜采用挡水建筑物与发电厂房分 散布置的型式。当采用坝后式发电厂房时,引水管道宜采用背管 或浅埋管型式

5.1.2堆石混凝土坝布置坝身泄水建筑物时,宜减少中孔或 孔的设置。

5.1.3堆石混凝土重力坝

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和《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DL/T5346的有关规定。 5.1.4对坝高高于70m的1级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高高于 100m的2级及以下堆石湿凝土重坑现高高王70m的堆石湿

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 35026和《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DL/T5346的有关规定。

5. 1. 4 对坝高高于 70m的 1 级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高高

100m的2级及以下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高高于70m的堆石混 凝土拱坝,应对大坝混凝土的温控、浇筑层层间抗剪能力等进行 专门论证。专门论证采用的堆石混凝土性能应主要包括力学性 能、变形性能、耐久性能和热物理性能,堆石混凝土性能试验应 按本导则附录D的有关规定执行

5.2.1堆石混凝土坝河床段坝基宜设置常态混凝土垫层,垫层 厚度宜为0.5m~1.0m。

5.2.1堆石混凝土坝河床段坝基宜设置常态混凝土垫层,垫层

5.2.3坝内廊道和孔口宜满足下列要求

1堆石混凝土坝宜减少廊道和孔洞的设置。 2堆石混凝土坝中,基础惟幕灌浆、排水、检查、安全监 测及交通等廊道宜合并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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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层厚度B宜为0.5m~1.0m。 2防渗层宜采用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 3防渗层宜配置防裂钢筋网。 5.3.2防渗层混凝土应满足抗渗、抗冻、抗裂等要求

5.4.1堆石混凝土温控标准及防裂措施可按类似工程经验确定。 对需要论证的工程,应采用有限元法进行温度场、温度应力 分析。

表5.4.2堆石混凝土基础容许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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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堆石混凝土坝的施工组织应与其施工强度、材料来源、 施工场地条件等相适应 5.1.2堆石混凝土施工前宜进行现场生产性试验。 5.1.3堆石混凝土施工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 工规范》DL/T5144的有关规定

6.2.1堆石混凝土浇筑前,应根据浇筑仓面情况合理布置堆石 人仓路线和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浇筑点。 6.2.2堆石混凝土宜采用悬臀臂模板、翻升式模板、自升式模板 及预制模板。堆石混凝土的模板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其刚度和 强度应能抵抗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产生的侧向压力,

6.3.1堆石的爆破开采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6.3.2开采的石料宜进行筛选,不宜从爆堆上直接取料人仓 不得混入泥块、软弱岩块。 6.3.3不满足含泥量要求的堆石料应在入仓前完成冲洗

不得混人泥块、软弱岩块, 5.3.3不满足含泥量要求的堆石料应在入仓前完成冲洗

6.3.3不满足含泥量要求的堆石料应在入

6.4.1堆石运输与入仓宜满足下列要求:

1在堆石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前,不宜在其上部 进行仓面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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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堆石成品宜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宜采 用自卸汽车直接入仓,堆石混凝土拱坝宜采用塔机等起重设备吊 运堆石入仓。 3宜在入仓道路上布置冲洗设施,在人仓前对车轮进行 冲洗。 6.4.2堆石铺填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分层厚度宜为1.5m~2.0m,经研究论证后可适当增加 2堆石宜采用挖掘机平仓,靠近模板和预埋件部位的堆石 直宜采用机械或人工辅助堆放。 3堆石仓面应避免二次污染,不得在仓面冲洗石块。 4 应妥善保护仓内止水、仪器等预理件。 5堆石铺填后应对模板进行校正。

维名成品直果用自汽车运,准混凝工重力项直采 用自卸汽车直接入仓,堆石混凝土拱坝宜采用塔机等起重设备吊 运堆石人仓。 3宜在入仓道路上布置冲洗设施,在人仓前对车轮进行 冲洗。 6.4.2堆石铺填应满足下列要求:

6.5.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应满足下列要求:

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和,搅拌时 间应根据混凝土配合比、气温、混凝土出机状态等综合确定 2应加强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原材料发 生显著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经试验论证后方可用 于实际生产。 6.5.2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离析,其运输 能力应与生产、浇筑以及自密实性能稳定性的要求相适应 6.5.3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应满足 下列要求: 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运输能力应满足堆石混凝土连续施 工的要求。 2接料前,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筒内部应清理干净, 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水。 3卸料前,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高速旋转1min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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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浇筑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浇筑部位、施工条件及混凝土的性能,选用适当 的浇筑设备、浇筑顺序与方法。 2采用泵送人仓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浇筑强度及施 工条件,合理确定混凝土泵的型号、输送管径、配管距离等。 3混凝土的泵送和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当停泵导致混凝土 工作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清除泵及泵管中的混凝土。 4浇筑时的最大自由下落高度不宜超过3m。 5混凝土浇筑点应均匀布置,间距宜为3m~5m,浇筑点 不应重复使用

6.6.2浇筑层面的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平施工缝应进行缝面处理,可用冲毛或凿毛等方法清 除混凝土表面的浮浆及松动骨料,达到粗砂微露。 2除结构物顶部外,堆石混凝土收仓时,宜使适量堆石块 本高出浇筑面50mm~150mm,仓面宜倾向上游。 3垫层混凝土上部与堆石混凝土结合的层面,可在垫层混 凝土浇筑过程中理埋入块石,块石露出浇筑面的高度宜为50mm~ 150mm,且不宜超过块石自身高度的1/3。 5.6.3堆石混凝土雨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措施。小雨时,可采取 借施继续施工;中雨及以上时,应停止施工,并对仓面采取防雨 保护和排水措施,并不得新开堆石混凝土浇筑仓面。 6.6.4堆石混凝土冬季施工时,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参照常态 混凝土施工要求进行,对人仓堆石和自密实混凝土输送泵管应采 取保温措施。

6.6.5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浇筑中断产生初凝时

覆盖同强度等级的自密实砂浆后方可继续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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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堆石混凝土应避免薄层长间歇施工,浇筑块体不宜早期 过水。在高温季节施工时,可在料场、仓面采用适当辅助降温措 施,或选择夜间等相对低温时段施工。 6.7.2堆石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酒水养护,养护期内应保 持其表面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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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堆石混凝土均应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 7.1.2堆石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与控制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IL/T5144与《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113.1 的有关规定

7.2.1水泥进场检验应按每200t~40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 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 7.2.2粉煤灰进场检验应按每100t~20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 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 7.2.3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粗骨料在进场检验中应将针片状 含量作为主控项目;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在拌和楼应 对针片伏含量进行检验,检验频率为1次/8h。 7.2.4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细骨料在进场检验中应将人工砂业 甲蓝MB值作为主控项目;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在拌和 楼应对人工砂亚甲蓝MB值进行检验,检验频率为1次/8h。 7.2.5减水剂进场检验应按每50t~10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 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减水剂的标准自密实砂浆 试验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的有关规定,其结果应符合本导则第 3.5.3条的规定。

甲蓝MB值作为主控项目;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在拌和 楼应对人工砂亚里蓝MB值进行检验,检验频率为1次/8h

7.2.5减水剂进场检验应按每50t~10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

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减水剂的标准自密实砂浆 试验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的有关规定,其结果应符合本导则第 3.5.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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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右的饱和抗压强度1组,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 位计;人仓时,堆石表面含泥量检验频率为1次/8h,泥块含量、 维石粒径检验频率为1次/4h。

7.3.1已人仓的堆石中粒径小于200mm的逊径石块体积占比 不宜超过2%,且不宜集中堆放 7.3.2插筋、管路等预埋件以及模板的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堆石混凝土层面不应被泥土、泥水污染

7.3.1已人仓的堆石中粒径小于200mm的逊径石块体积占比 不宜超过2%,且不宜集中堆放,

7.3.2插筋、管路等预理件以及模板的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堆石混凝土层面不应被泥土、泥水污染

7.4.1 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拌和物检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落扩展度应在仓面取样,检验频率为1次/4h。 2 落度应在仓面取样,检验频率为1次/4h。 V形漏斗通过时间应在仓面取样,检验频率为1次/4h 4 自密实性能稳定性应在出机口取样,每仓检验1次。 5 含气量应在出机口取样,每仓检验1次。 6 拌和物出机口温度检验频率为1次/4h。

7.4.2用于力学和耐久性能检验的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士

在出机口取样,并经落扩展度和V形漏斗试验检验合格后取 样成型,试件成型过程中不得进行振捣或插捣

7.5.1堆石混凝土坝的防渗层混凝土质量检查应按现行行业标 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的有关规定进行。 7.5.2项体堆石混凝土应进行钻孔压水试验和孔内电视检查, 透水率超过3Lu或者通过孔内电视发现缺陷时应进行加密钻孔, 并通过压水试验、孔内电视检查和声波检测等方法对缺陷进行综 合评价:对于影响大坝安全的缺陷应进行补强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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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堆石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可通过坝体堆石混凝土的芯样试 验进行检验,并以此为依据评价堆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5.4坝体堆石混凝土的现场质量检验应按本导则附录E的有 关规定执行

7.5.3堆石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可通过坝体堆右混凝土的芯样试 验进行检验,并以此为依据评价堆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5.4坝体堆石混凝土的现场质量检验应按本导则附录E的有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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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堆石表面含泥量试验

A.0.1本试验方法可用于检测堆石的表面含泥量。 A.0.2堆石表面含泥量试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子天平的最大量程不应小于100kg,感量不应大于5g。 2 毛刷宜选用洗石毛刷,并具有一定的硬度。 A.0.3堆石表面含泥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在仓面堆石体中随机取样,堆石样品每块质量不应小于 40kg,每组取样不应少于3块堆石。 2将堆石样品晾至表面干燥,也可用风机等工具将堆石表 面吹干,然后称量堆石的质量。 3用毛刷刷洗称重完毕的堆石表面,然后用水冲洗,直至 出水清澈为止。 4将清洗完毕后的堆石按照本条第2款的方式处理至表面 干燥,然后称量堆石的质量。

A.0.4堆石表面含泥量讨

式中。 堆石表面含泥量(%); m1 表面含泥的堆石质量(kg); m2 表面冲洗干净后的堆石质量(kg); 堆石的密度(kg/m3)。 O 2堆石表面含泥量应取3个试样测值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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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标准直密实砂浆试验

B.0.1本试验方法可用于检测掺人减水剂的标准自密实砂浆拌 和物的自密实性能。 B.0.2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胶砂搅拌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行星式水泥胶砂 搅拌机》JC/T681的有关规定。 2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与试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 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中的有关规定。 3砂浆V形漏斗(图B.0.2)应由厚度不小于2mm的钢

图B.0.2砂浆V形漏斗内部尺寸图 1一可活动的密封盖

GA/T 968-2011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NB/T100772018

板制成,漏斗内表面应经过加工,在漏斗的出料口部位应附设快 速开启的密封盖,并配有支架。 4钢尺的量程不应小于300mm,分度值不应大于1mm。 5秒表精度不应低于0.1s。 6电子天平的最大量程不应小于3000g,感量不应大 于0.1g。 7 刮刀的刀口应平直,长度应大于80mm。 8带盖容量筒的容积应为1.5L。 9 带塞量筒的容量应为100mL。 B.0.37 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调整试验室的温度与湿度,使温度保持在20℃土2℃, 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调整试验所需原材料和仪器设备的温度,使之与试验室 相同。 3根据减水剂厂商推荐的掺量称量减水剂,称量允许偏差 应为±0.1g。 4称量质量为1750g的标准砂,称量允许偏差应为土5g, 试验采用的标准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 法》GB/T17671的有关规定。 5称量质量为625g的水泥,称量允许偏差应为土2g,试验 应采用工程确定的用于生产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水泥。 6称量掺合料,称量质量为掺合料表观密度和202cm”的 乘积:称量允许偏差应为土2g:试验采用的掺合料应为工程确 定的用于生产高自密实性能混凝土的掺合料;使用多种掺合料 时,应按工程确定的各掺合料添加比例制成混合掺合料用于 试验。 7称量质量为403g的水,称量允许偏差应为土1g,试验用 水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 8称量好的原材料搅拌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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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揽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下,用潮湿棉布擦拭揽拌 锅内壁和搅拌叶,把水泥和掺合料加人锅里,把锅 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 2)开动机器,低速搅拌60s,在第5s~15s内均匀加入 减水剂和水的混合液,在第30s~60s内均匀地将砂 加入锅单。当各级砂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 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搅 拌30s。 3)停拌90s,在第1个15s内用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 砂浆刮入锅中间。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各个搅 拌阶段,时间误差应为1s。 9在制备砂浆的同时,用潮湿棉布擦拭跳桌台面、试模内 壁、砂浆形漏斗内壁以及与砂浆接触的用具,将试模放在跳 桌台面中央并用潮湿棉布覆盖。 10砂浆V形漏斗下部出口应关闭,并在其下部放置盛接 砂浆的容器,将拌好的砂浆在锅内搅拌均匀后一次性将砂浆V 形漏斗装满,期间不得振捣或插捣,然后用刮刀沿砂浆V形漏 斗上口抹平。将砂浆静置1min,然后打开下部出口,同时使用 秒表计时,从上口向下观察,至可见光线时计时停止,所记录的 时间为砂浆V形漏斗通过时间,读数应精确到0.1s。 11取足量砂浆手工拌和均匀后一次性将试模装满,或者将 砂浆V形漏斗试验流出的砂浆直接导入试模,取下模套,将刮 刀倾斜,以近水平的角度抹去高出截锥圆模的砂浆,并擦去落在 桌面上的砂浆。将截锥圆模在2s~3s内垂直向上轻轻提起,至 其流动扩散停止,使用钢尺测量其最长直径以及与之垂直的直 经,以平均值作为砂浆扩展度值。 12当砂浆扩展度值小于250mm或大于300mm时,应适 当增加或减少外加剂掺量,然后重复步骤3至步骤11;当砂浆 V形漏斗通过时间小于5s或大于15s时,应调整外加剂型号或

NB/T100772018

配方,然后重复步骤3至步骤11。 13将全部拌和砂浆倒人容量筒中静置,盖好桶盖,分别于 出机1h、2h按照步骤10、步骤11测量砂浆V形漏斗通过时间 和砂浆扩展度并做好记录,测试前应使用机械或手工将砂浆搅拌 均匀。 14在进行步骤13的同时,应按最后确定的减水剂掺量重 复步骤3至步骤8JJF 1402-2013 生物显微镜校准规范,用潮湿棉布将容量筒内壁润湿,称量容量筒 质量。然后将全部拌和砂浆收集,手工搅拌均匀后一次性倒入筒 中,期间不得振捣或插捣。将筒口及表面擦净,称出容量筒及砂 浆试样的质量,静置于无振动的地方,盖好桶盖并开始计时。前 60min每隔20min用吸液管吸出泌水1次,以后每隔30min吸水 1次,至连续3次无泌水为止。吸出的水注于带塞量筒中,读出 及出水的累计值。

B.0.4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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