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679-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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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67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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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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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679-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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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679-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素

5.2.2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 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5.2.3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各类管道不宜从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经常停留或通过的辅助用室的空 中和地下通过;若需通过时,应严格密闭,并应具备抗压、耐腐蚀等性能,以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气逸散至 室内,

6.1厂房建筑方位应能使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相邻两建筑物的间距一般不宜小于二者 中较高建筑物的高度。 6.2产生大量热气、湿气、有害气体的单层厂房的附属建筑物占用该厂房外墙的长度不得超过外墙全 长的30%,且不宜设在厂房的迎风面。 6.3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车间天窗设计应满足阻力系数小、通风量大,便于开启的要求,天窗排气 口的面积应略大于进风窗口及进风门的面积之和。夏季自然通风的进气窗下端距地面不宜>1.2m;冬 季自然通风的进气窗下端距地面不宜<4m;若<4m时,宜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有效措施。 6.4车间办公室宜靠近厂房布置,但不宜与处理危险、有毒物质的场所相邻。 6.5高温作业厂房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a)根据夏季主导风向设计高温作业厂房的朝向,使厂房能形成穿堂风或能增加自然通风的风压, 高温作业厂房平面布置呈“L”型、“Ⅱ”型或“IⅢ”型的,其开口部分宜位于夏季主导风向的迎 风面。 b)高温作业厂房宜设有避风的天窗,侧窗下端距地面不宜>1.2m。 c)以自然通风为主的高温作业厂房应有足够的进、排风面积。 6.6噪声作业厂房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 6.7振动作业厂房应在控制振动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振动影响的措施。 6.8空调厂房设计按照GB50019,洁净厂房设计按照GB50019和GB50073。 6.9有特定需要的厂房设计参照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

7.1识别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工作环境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2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化学、物理和生物等因素,主要包括生产和储存 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以及废弃物;因不同生产工艺生成的中间产物;生产装 置(辅助生产装置)静态或运行时产生的物理因素;密闭空间作业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分 类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7.3劳动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作息制度和超负荷的劳动强 度,职业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7.4工作环境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作业环境空气 污染等条件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5分析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1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固有危害性QMSD 0003S-2015 济南名士多茶业有限公司 茉莉花茶,包括急性毒性、刺激与腐蚀性、致敏性、生殖毒性、致瘤

DB31/T6792013

性、蓄积性、扩散性,以及实际危害后果等。毒物的固有危害性分析参照GBZ230。 8.2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接触危害性,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索在作业场所存在的形态,如气态、 液态、固态等;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方式,如直接接触、间接接触等;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 索的时间。 8.3分析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参照GBZ/T189.10。 8.4分析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或先后共同作用于人体,其毒性效应的独立、相加、协同和拮抗 作用。 8.5分析作业场所正常工况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并分析生产装置异常启动和关闭、停车 检修或在运行中抢修等特殊工况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能发生的变化。根据检测结果,分 析合格率、超标倍数、职业接触比值等指标。 8.6职业病危害因索检测项目筛选按照GBZ2.1和GBZ2.2。工作场所检测或采样点设置、检测或采 样频次,化学因素按照GBZ159,物理因素参照国家有关标准。 8.7按照GBZ/T229.1、GBZ/T229.2、GBZ/T229.3、GBZ/T229.4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作业 分级,并提出关键控制点(岗位)及具体防护要求。 8.8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确定风险类别。

9.1分析建设项目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起的职业病。职业病名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 发布的《职业病目录》。 9.2分析与建设项目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总证。职业禁忌证范围按照 GBZ188;电磁辐射作业应考虑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健康影响。 9.3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a)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项目、检查结果告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按照GBZ188。 b)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资质。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体检率、复查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检出率、观察对象检出率, 职业禁忌证检出率等指标;复查对象、观察对象、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人,以及职业禁总证患 者的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4通过对毒理学研究、作业环境监测、生物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定性或定量评估职业病危害的健康风险。生物监测参照GBZ/T173

10.1.1粉尘、毒物控制,采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材料和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的生产工艺。 10.1.2噪声控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以及噪声较低的设备,控制声源。 10.1.3振动控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以及振动较小的设备,或采用减振措施,控制振动源。 10.1.4高温控制,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 10.1.5非电离辐射控制,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使操作人员远离非电离辐射源,同时采取有效的屏蔽措 施屏蔽非电离辐射源。

10.2防护设施设计原则

GBZ1的规定设计。 10.2.2噪声防护设施应按GB/T50087的规定设计。 10.2.3工作场所微小气候的设计应按照GBZ1的规定设计。 10.2.4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对防护设施设计另有规定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同时满足其要

GBZ1的规定设计。 10.2.2噪声防护设施应按GB/T50087的规定设计。 10.2.3工作场所微小气候的设计应按照GBZ1的规定设计。 10.2.4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对防护设施设计另有规定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同时满足其要求

10.3工作场所防护设施

[10.3.1防尘、防毒

10.3.1.1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当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10.3.1.2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10.3.1.3高毒物质工作场所墙壁、项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耐腐蚀、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 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冲洗清扫;可能产生积液的地面应做防渗透处理, 并采用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纳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10.3.1.4贮存酸、碱及高危液体物质购 区周围应设置泄险沟(堰)

10.3.2.1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热源应尽量布置在天窗的下方;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热 源应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10.3.2.2工作场所应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工作人员经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温地面或高温壁板,其表面 平均温度不应>40℃,瞬间最高温度也不宜>60℃。 10.3.2.3热辐射高温工作场所的监控室、操作室、驾驶室等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热辐射强度应 <700W/m,室内气温不应>28℃。 10.3.2.4高温作业工间休息室应远离热源,采取通风、降温、隔热等措施,使温度<30℃;设有空气调 节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4℃~28℃。

10.3.3.1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 相应的噪声控制指 10.3.3.2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 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

10.3.4采光和照明

10.3.4.1工作场所采光设计参照GB50033。 10.3.4.2工作场所照明设计参照GB50034

10.3.4.1工作场所采光设计参照GB50033。

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 所人均占用容积<20m²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h,人均占用容积>20m时,应保证人均 新风量≥20m/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 ≥40m/h。

10.4.1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参照GB/T11651、GB/T18664和GBZ/T194。

.1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参照GB/T11651、GB/T18664和GBZ/T194。 .2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3存在有机溶剂的工作场所个人防护参照GBZ/T195

11.1辅助用室应避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 11.2浴室、盟洗室、厕所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置;存衣室按车间劳动者实际总数设置。 11.3车间卫生用室参照GBZ1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设置。 11.4生活用室应与产生有害物质或有特殊要求的车间隔开,并尽量设置在劳动者相对集中、自然采光 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11.5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 休息区。 11.6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奠位设计按 GBZ1执行。 11.7妇女卫生室设计参照GBZ1。 11.8就餐场所设置不能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并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 洗手设施。

12.1建设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管理机构的 责任包括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职业卫生培训; 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 12.2应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人员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备,职工人数少 于三百人的至少配备一名。 12.3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效运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参 照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2.4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设置参照GBZ/T225及国家和本市安监管 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12.5职业卫生培训相关要求:

a) 培训对象应包括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劳动者。 b) 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 c) 应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周期,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教材、试卷 考核成绩等。 2.6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 a)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参照GBZ158的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 识。高毒物品作业参照GBZ/T203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b)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 中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c)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 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当具有中文说明 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 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6职业病危害告知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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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 、职业病危害以 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13.1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配备具备相关知 的急救人员。急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 5%的比例配备。 13.2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13.2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制定应急敦援预案。

3.2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

3事故通风装暨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13.7工业园区内设置的应急救援机构应统筹考虑园区内各企业的特点,满足其应急救

GB/T 36074.3-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技术要求DB31/T679—201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急救箱配备内容 A.1本附录引自GBZ1,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附录。 A.2根据工业企业规模、职业病危害性质、接触人数等实际需要参照表A.1确定急敷箱配备内容

A.1本附录引自GBZ1,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附录。 A.2根据工业企业规模、职业病危害性质、接触人数等实际需要参照表A.1确定急救箱配备内客

表A.1急救箱配备内容

B.1本附录引自GBZ1,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附录。 B.2有毒气体防护站使用面积参考表B.1。 B.3有毒气体防护站的装备配置参考表B.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有毒气体防护站的基本要求

表B.1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使用面

JG/T 342-2012 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有毒气体防护站装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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