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5017-2017 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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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T 50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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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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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5017-2017 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2.2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搭音装置和与摄像机配套的云台、护罩、支架等。 条文说明】根据产品特性和现场需要,可以选择部分功能合一的产品,如带拾音功能的摄像机 和一体化云台摄像机等。

4.2.2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拾音装置和与摄像机配套的云台、护罩、支架等。 (条文说明】根据产品特性和现场需要,可以选择部分功能合一的产品,如带拾音功能的摄像机 和一体化云台摄像机等。

4.2.3传输设备包括网络交换机、视频(音视频)光端机、网络光收发器等,传输设备可与前 端设备集合成一体化设备。

1航站楼出入口:进出人员辨识; 2值机柜台:办票人员辨识、托运行李递交和值机办理过程监控; 3大件行李托运柜台:托运人员辨识和托运行李递交过程监控; 4托运行李开包台:开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5安检验证台:过检人员辨识和验证办理过程监控: 6安检门:过检人员辨识、过检过程及安检门状态提示信息监控; 7手提行李开包台:开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8安检通道:安检通道区域全景监控; 9登机口操作台:登机人员辨识和验证过程监控; 10远机位登机口:登机人员辨识; 11 远机位到达口:到达人员辨识; 12 登机廊桥登机入口:登机人员辨识; 13 登机廊桥活动端:下机人员辨识; 14 登机廊桥侧梯门:进入人员辨识; 15 行李提取区:行李提取过程监控: 16 行李传送带:行李传送过程监控; 17个 行李分抹装卸区:行李分抹装卸过程监控: 18 设出人口控制的通道门:通行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19 机房及设备间入口:进入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20# 核心控制室人口:进入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21自动扶梯:扶梯运行全过程监控; 22电梯轿厢内:乘梯人员辨识; 23小件行李寄存处:存取人员辨识、行李存取细节和行李保管状态监控; 24行李打包台:打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文说明)(1)固定摄像机指定焦距、定角度的摄像机;(2)人员辨识指对人脸特行 核心控制室一般包括安防控制中心(室)、消防控制室、公安值勤室、广播室、指

YB/T 4251-2011 电梯门机用钢丝绳航站楼出入口:进出人员辨识; 2值机柜台:办票人员辨识、托运行李递交和值机办理过程监控; 3大件行李托运柜台:托运人员辨识和托运行李递交过程监控; 4托运行李开包台:并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5安检验证台:过检人员辨识和验证办理过程监控 6安检门:过检人员辨识、过检过程及安检门状态提示信息监控; 手提行李开包台:开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8安检通道:安检通道区域全景监控; 9登机口操作台:登机人员辨识和验证过程监控; 10远机位登机口:登机人员辨识; 11远机位到达口:到达人员辨识; 12登机廊桥登机入口:登机人员辨识; 13登机廊桥活动端:下机人员辨识; 14登机廊桥侧梯门:进入人员辨识; 15行李提取区:行李提取过程监控; 16行李传送带:行李传送过程监控; 17行李分栋装卸区:行李分栋装卸过程监控; 18设出入口控制的通道门:通行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19机房及设备间入口:进入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20核心控制室人口:进入人员辨识及验证过程监控; 21自动扶梯:扶梯运行全过程监控; 22电梯轿厢内:乘梯人员辨识; 23小件行李寄存处:存取人员辨识、行李存取细节和行李保管状态监控; 24行李打包台:打包过程及细节监控。 文说明)(1)固定摄像机指定焦距、定角度的摄像机;(2)人员辨识指对人脸特征 核心控制室一般包括安防控制中心(室)、消防控制室、公安值勤室、广播室、指料

心等;(4)设备间主要指弱电设备间、高低压配电室等对机场运营至为关键的设备间。 4.3.2应设置固定摄像机,对航站楼内公共活动区的人员活动实施静态持续覆盖视频监控。 4.3.3应设置摄像机,对候机隔离区实施全覆盖视频监控。 【条文说明】区别于静态持续覆盖视频监控,可以选用云台摄像机或云台摄像机与固定摄像机 合的方式,以提高监控摄像机的覆盖效率。

4.3.5在以下重点部位应设置拾音装置,实施现场声音采集:

1值机柜台; 2安检验证台; 3托运行李开包台; 4手提行李开包台; 5登机口操作台; 6其他需要记录声音的位置及区域。 4.3.6摄像机选型应根据监视目标、监视目的合理选择,并应满足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安装 条件、传输、控制和安全管理需求等因素的要求。 4.3.7摄像机的最低照度值应不高于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值的1/50,当摄像机最低照度值 不能适应监视目标环境照度条件时,宜选用黑白摄像机或附加照明装置的摄像机。 4.3.8应根据现场环境照度变化情况,选择适合的宽动态范围的摄像机。摄像机安装宜顺光照 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尽量避免逆光安装,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应选用具有光补偿的摄像机。 4.3.9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音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灵敏度 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 协调。 4.3.10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破坏的位置,安装位置及方式不应影响 现场其他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应保证摄像机的视野范围满足监视的要求。 4.3.11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或固定件,室内安装距地面宜不低于2.5m,室外安装距地 面宜不低于3.5m。采用立杆安装时,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 4.3.12摄像机宜选用自动光圈镜头,镜头像面尺寸应与摄像机靶面尺寸相适应,镜头的接口 应与摄像机的接口配套。 4.3.13用于监视固定目标的摄像机,可选用固定焦距镜头或手动变焦镜头;在需要改变监视

4.3.10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破坏的位置,安装位置及方式不 现场其他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应保证摄像机的视野范围满足监视的要求。 4.3.11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或固定件,室内安装距地面宜不低于2.5m,室外安 面宜不低于3.5m。采用立杆安装时,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 4.3.12摄像机宜选用自动光圈镜头,镜头像面尺寸应与摄像机靶面尺寸相适应,镜头 南与摄像机的接口配套

4.3.13用于监视固定目标的摄像机,可选用固定焦距镜头或手动变焦镜头;在需要改

标的观察视角时应选用遥控变焦距镜头

4.3.14监视场景范围较大时,摄像机应配置电动遥控云台、一体化云台摄像机或采用多摄像 机拼接方式。配置云台时,云台负荷能力应大于实际负荷的1.2倍,云台的转动角速度和转动的 角度范围,应与跟踪的移动目标和搜索范围相适应,在监控范围内不宜有转动方向限制,云台 摄像机宜具有预置位功能

4.3.15根据需要可为摄像机选用防护罩,防护罩尺寸规格应与摄像机、镜头等相配套,并应 与现场环境相协调。根据现场环境需要,可选用带有雨刷、加热、降温、除霜等辅助功能的防 护罩。

4.4.1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传输设计应充分考虑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特性,应满足视频监 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4.4.2系统的信息传输应满足音视频信号的质量要求,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 确性。 4.4.3信息传输的带宽、信噪比和时延应满足系统整体指标的要求,接口应适应前后端设备的 连接要求

4.4.1视频 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4.4.2系统的信息传输应满足音视频信号的质量要求,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 确性。 4.4.3信息传输的带宽、信噪比和时延应满足系统整体指标的要求,接口应适应前后端设备的 连接要求。 4.4.4应综合考虑前端设备的种类和分布位置、传输距离等因素确定信息传输方式与结构。当 传输距离超出综合布线电缆传输技术标准时,可选择光缆传输或其他长距离传输方式。 4.4.5视频监控系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隐蔽报警系统共用安防网络,一、二类安全保卫等 级的机场的安防网络应独立组网,三类、四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的安防网络宜独立组网 4.4.6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的航站楼安防网络应采用三层网络架构,三、四类安全保 卫等级的机场的航站楼安防网络可采用二层网络架构。安防网络交换机之间、关键设备与交换 机之间应采用双链路穴余连接方式。 【条文说明】(1)“网络交换机之间”指接入交换机与汇聚交换机之间、汇聚交换机与核心交换 机之间或接入交换机与核心交换机之间。(2)“关键设备与交换机之间”指核心服务器、存储设 备等与汇聚交换机或核心交换机之间。 4.4.7摄像机和网络设备应支持组播功能,网络设备组播表项设计计算应在现有应用数量的基 础上预留一定的元余以备应用扩展。 【条文说明】组播设计一般预留不低于30%的完余量。

4.4.8网络设备性能应具备高可靠、高带宽、低延时抖动、保证关键业务流传送

4.5.1视频切换控制软件应具备对摄像机、镜头和云台等的人工和自动控制功能。

4.5.1视频切换控制软件应具备对摄像机、镜头和云台等的人工和自动控制功能。 4.5.2视频切换控制软件应具有配置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设置 摄像机号、地址、时间等均可记忆,在开机或电源恢复供电后,系统应恢复正常工作。 4.5.3应根据实际情况部署视频监控系统分控软件,并根据需要确定操作权限功能。 4.5.4系统监视或回放的图像应清晰、稳定,显示方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根据使用需要 显示画面上宜显示图像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文字应采用中文。 4.5.5系统应具有视频、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4.5.6 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应配置电子地图,可在电子地图上查看、调用、控制和设 置摄像机。 【条文说明】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摄像机数量庞大,电子地图可以大幅增强系统可用 性,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效率。 4.5.7显示设备的数量和选型,应根据实际配置的摄像机数量、用户需求和监控中心的布局综 合考虑确定

4.6.4报警存储应以最高帧速率和分辨率进行存储。

保卫等级的机场的存储宜采用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存储方式,存储设备相对集中于视频监控数 据的汇集处。

4.6.6存储设备应设计安全余

1一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集中存储或区域集中存储不应采用单机(组)存储设备,二类 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集中存储或区域集中存储不宜采用单机(组)存储设备。 2存储设备应采取有效容错措施,避免个别存储介质单元的故障导致整机(组)存储设备 失效或数据丢失。用于存储高安全要求视频监控数据的存储设备宜提升存储设备的单元故障容 错标准。 【条文说明】(1)从存储设备的系统维护、故障维修和故障期间的应急存储两个角度考虑,均不 宜采用单机(组)存储设备的技术方案。(2)以采用磁盘存储介质的存储设备为例,RAID5是 通常采用的容错手段,对于部分高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如报警存储等,可以采用更高等级的容 错手段

5.1.1应通过出入口控制系统对通行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通行控制和记录。 5.1.2安全保卫要求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通行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并应对双向通行进行验证和 控制。 5.1.3核心控制室、弱电机房、弱电设备间应设置出入口控制。 5.1.4候机隔离区内通向办公区域的通行口宜设置出入口控制,根据用户需求,可对航站楼内 的办公区和办公室设置出人口控制。 5.1.5应对通行对象提交验证的身份证明的真伪性、合法性和授权通行区域进行验证,根据验 证结果确定出入口启闭。 5.1.6在特定人员的身份证明挂失、更改或注销后,所有出入口控制应及时有效识别,防止非 授权人员进入,

5.1.1应通过出人口控制系统对通行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通行控制和记录。 5.1.2安全保卫要求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通行口应设置出人口控制,并应对双向通行进行验证和 控制。 5.1.3核心控制室、弱电机房、弱电设备间应设置出入口控制。 5.1.4候机隔离区内通向办公区域的通行口宜设置出人口控制,根据用户需求,可对航站楼内 的办公区和办公室设置出人口控制。 5.1.5应对通行对象提交验证的身份证明的真伪性、合法性和授权通行区域进行验证,根据验 证结果确定出入口启闭。 5.1.6在特定人员的身份证明挂失、更改或注销后,所有出人口控制应及时有效识别,防止非 授权人员进入,

5.1.7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1.11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显示和记录所有设控出入口的运行状态和通行记录,正常通行、不 正常验证、报警记录及其相关的图像数据等出人口控制系统记录信息的保存时限应不少于90d。

5.1.11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显示和记录所有设控出入口的运行状态和通行记录,

5.1.12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设有出入口控制的蔬散出口,应有受 消防疏散控制信号控制开启的功能,并符合本规范第7.4节的规定。 5.1.13根据用户需求,出人口控制系统可以设计为兼做电子巡查系统,系统具有巡查路线设 置与巡查检测功能。机场安全保卫人员通过识读装置的身份验证,系统自动对保安人员的巡查 路线及时间进行监察和记录。

5.2.1出入口控制系统主要由识读部分、传输部分、控制部分和执行部分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 5.2.2识读部分宜根据实际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识别技术或多种识别技术的组合。 【条文说明】目前常见的成熟识别技术包括接触IC卡、感应式非接触IC卡、指纹(掌纹)识别 等,选择识别技术要综合考虑技术可靠性(误判率和错判率)以及平均通过验证时间,当采用 新型识别技术时宜综合评估对系统安全性整体的提升幅度与投资规模增长之间的匹配性。 5.2.3传输部分由前端设备与控制设备之间的传输线缆和控制设备与出人口控制服务器之间的 数据传输设备组成。 5.2.4执行部分由电动闭锁装置、闭锁状态感知器、开启装置等现场设备组成。 5.2.5出入口控制由控制设备根据出人口控制数据独立判定和完成动作,控制设备动作所依据 的控制数据由出入口控制系统软件建立、维护和分发。 5.2.6出入口控制系统除识读部分和执行部分安装于出入口前端外,其余设备宜安装在设备间 或中心机房内并应有防拆、防破坏措施

5.3.1前端设备包括识读装置、开启按钮、锁状态感知器、闭锁装置等,前端设备的选型与设 置,应满足现场建筑环境条件和防破坏、防技术开启的要求。 5.3.2识读装置宜具有声光提示功能,可通过不同声、光信号提示验证结果。识读装置的安装 位置应适合干识别技术的验证操作

5.3.3当前端识读装置兼做电子巡查系统使用时,必须保证出入口控制的安全性要求,

闭锁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工作 要求。闭锁装置宜配有状态指示 射开后片

向2500N的压力。

5.3.5根据用户管理要求,可在前端安装紧急开启装置,紧急开启装置应不可自动恢复,并必 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紧急开启装置启动时应发出告警信号。紧急开启装置安装侧必须设置视 预监控,以完整监视紧急开启装置的使用过程。候机隔离区与航空器活动区之间装有紧急开启 装置的通行口应设置现场声光警告装置,在该通行口紧急开启时发出声光警告。 (条文说明】实际应用中,出于应急疏散的考虑,部分机场安装有玻璃破碎报警按钮或推杆式应 急门作为紧急情况下开启出入口的装置,但须考虑对这些可能异常开启的出入口实施监控。 5.3.6前端设备均应由设备间或中心机房集中供电,前端设备的工作电压宜不大于36V。 【条文说明】因使用人员可能会接触到前端设备,且接触人员范围不受控,故前端设备采用人体 安全电压供电以降低风险。

5.3.7应根据安装环境为室外的前端识读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5.4.1出于安全考虑,出入口控制的信号传输必须采用有线方式。 5.4.2系统所有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应采取数据加密措施。 5.4.3前端设备到控制设备的传输线缆的规格应按照前端设备的产品特性结合传输距离进行选 择,应保证闭锁装置的动作电流、识读装置的供电电压满足产品的要求。 5.4.4前端设备到控制设备的传输线缆的路由宜设计在该出入口对应的受控区或较高级别受控 区一侧,暴露在该出入口对应的受控区或较高级别受控区外的部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 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应不低于镀锌钢管。 5.4.5控制设备与出人口控制管理服务器之间宜通过网络协议通信,并宜与视频监控系统共用 安防专用网络

6.1.1隐蔽报警系统用于指 执勤室发出报警信息。 6.1.2航站楼内值机柜台、安检验证台、安检开包台、小件行李寄存处应设置隐蔽报警装置 监管或用户要求的其他安全部位应设置隐蔽报警设施。 【条文说明】监管要求主要指行业监管部门以规章、通告、通知等形式明确的要求。 6.1.3安装隐蔽报警设施的区域应结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用于报警触发时 复核现场情况,在值机柜台、安检验证台、安检开包台等处按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设置拾音 装置用于报警触发时进行声音复核。 6.1.4安装的隐蔽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采取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保 持至手动复位。

5.1.5隐蔽报警装置被触发后应实时在公安值勤室以声、光形式发出警告,一、二类安全保卫等 吸的机场的公安值勤室宜配置电子地图并在电子地图上以闪烁、局部放大报警部位等方式提示 报警,所有警告信息在值班操作员手动处理前不得消失

6.1.6从隐蔽报警装置被触发到控制中心发出报警信息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

6.1.7隐蔽报警系统应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和有关警情数据,并能提供与其他子系统 控制接口信号。

5.2.1隐蔽报警系统通常由隐蔽报警装置、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 四部分构成,应根据系统的规模和分布情况选择适合的系统结构和传输方式

6.2.2隐蔽报警装置可选择为手动或脚挑方式,应根据工作环境选择适合的安装方式,以保证 工作人员便捷、隐蔽地触发报警。 6.2.3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应建立专门的隐蔽报警传输线路和传输设备,三、四类安 全保卫等级的机场宜建立专门的隐蔽报警传输线路和传输设备。 【条文说明】专门的传输设备指报警处理主机,配置专门的报警处理主机的原因,一是考虑报警 主机一般所具有的自检和故障报警功能可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二是考虑通过视频监控摄像机 传输报警信号有软件系统阻塞或故障的风险,且随着机场规模的扩大风险几率也增大。 6.2.4前端报警装置的信号传输可采用分线、总线或无线三种传输模式,一、二类安全保卫等 级的机场隐蔽报警信号的传输应采用分线模式,三、四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隐蔽报警信号的 传输宜采用分线模式

6.2.5当隐蔽报警的信号传输采用分线模式时,隐蔽报警装置应设计为开路报警方式。 (条文说明】设计为开路报警的目的在于使报警信号回路处于常闭状态,线路中任何部位出现短 路故障,都会发出报警信号,以保证系统的持续可用性,

6.2.5当隐蔽报警的信号传输采用分线模式时,隐蔽报警装置应设计为开路报警方式。

6.2.6当建立专门的隐蔽报警传输线路和传输设备时,除前端安装的隐蔽报警装置外,其余计

备均应安装在设备间或中心机房内,并应采取防拆、防破坏措施

7.1.1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设计应至少包括出入口控制与视频监控的联动、隐蔽报警与视频监 控的联动、消防报警与出人口控制的联动,可提供或预留接口给其他相关系统。 7.1.2根据用户需求,可实现消防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 【条文说明】在有条件的机场,当消防报警系统可提供消防报警分区信号或具体部位信号时,视 频监控系统可以根据消防报警系统提供的区域或位置信号提供视频图像的联动调用、存储,便 于分析、判断和处置消防报警警情。 7.1.3安防监控系统可提供接口给安检信息系统、行李传输系统等其他相关系统调用图像、声 音信息。 7.1.4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宜以建设独立安防集成管理平台的方式集中实现相关联动 动作和提供数据接口;三、四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可以分别以子系统为基础分散实现联动功 能和提供数据接口。 (条文说明)方案的确定可根据用户需求、系统及产品结构,结合工程造价综合考虑。以出入口 控制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为例,既可以通过建设安防集成管理平台实现联动功能,也可 以在视频管理软件中增加出入口控制的联动响应功能,或在出入口控制软件中增加相关视频联 动调用功能。 7.1.5联动设计应保证某个单独子系统整体或局部出现故障时,不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 工作。

7.2出入口控制与视频监控的联

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响应。

7.2.4对于出入口控制系统发出的导致出入口失控的故障报警信号,视频监控系统应对出入口 控制系统故障影响范围内的所有联动出人口启动报警录像,直至报警信号消除止。

7.3隐蔽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的联动

7.3.2隐蔽报警信号触发后,视频监控系统应在指定操作工作站或显示设备上自动切换显示实 时监控图像,设有拾音装置的报警部位同步播放现场声音,并自报警信号发出时同步启动报警 录像录音,直至报警信号被处置消除止。 条文说明)监控录像录音保存时间提高到90d后,报警录像录音时间已有保证。启动报警录像 录音的实际含义在于建立与报警记录匹配的录像录音记录索引,便于在查询报警记录的同时快 速回放报警对应录像录音。一般可采用录像录音标记的方法,也可以通过存储策略转存报警录 像录音的副本

7.3.3对于隐蔽报警系统发出的导致报警失效的故障报警信号,视频监控系统应对隐蔽报警系

.3.3对于隐蔽报警系统发出的导 统对德微警 统故障影响范围内的所有联动报警设置区域启动报警录像录音,直至报警信号消除止。

7.4消防报警与出入口控制的联

7.4.1设置在消防蔬散通道路径上的出入口控制应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当消防报警信号确认 后,应及时开启紧急逃生通道。 7.4.2消防报警系统与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联动,应采用报警控制信号线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执行 机构的硬件联动方式,任何软件联动操作仅可作为后备联动方式

7.4.1设置在消防疏散通道路径上的出人口控制应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当消防报警信号确认 后,应及时开启紧急逃生通道。

7.4.3出入口控制系统对消防报警确认信号的联动响应,应按照事先编制的联动规则执行, 确认火警时应按消防联动规则开启所有疏散出人口,非疏散出人口仍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确认火警时应按消防联动规则 非疏散出人口仍应处于正常工

8.1控制中心(室)及设备间

8.1.1安防监控系统的机房包括控制中心(室)、分控室、中心设备机房、设备间等。 8.1.2控制中心(室)的设置应便于安全保卫人员值守,控制中心(室)的面积应与安防监控 系统的规模相适应,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8.1.3控制中心(室)应设置出入口控制并装设视频监控摄像机覆盖入口区域和主要工作区。 8.1.4控制中心(室)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使于维护与操作,所有维护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0.8m,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8.1.5控制中心(室)应根据需要合理选择显示设备,显示设备的分辨率指标不应低于系统对 采集、传输设备规定的分辨率指标。 8.1.6安防监控系统应在指挥调度中心、公安值勤室、安检值班室设分控设备,根据需要选择 适合的显示设备。已有分控设备、显示设备的场所可共用原设备。 8.1.7安防监控系统可与其他系统共用中心设备机房,中心设备机房和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 的机场的设备间中安防监控系统宣使用独立机柜

8.2.1安防监控系统应由中心设备机房或设备间工艺电源供电。 8.2.2安防监控系统应使用UPS供电,UPS的容量按所供设备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蓄电池 的备用时间应不小于30min。 8.2.3安防监控系统的前端供电回路应为专用回路,不应与其他系统或设备共用供电回路。 8.2.4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的出人口控制系统的控制设备和执行部分宜独立安装后备 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 小于2h

8.2.1安防监控系统应由中心设备机房或设备间工艺电源供电。 8.2.2安防监控系统应使用UPS供电GB/T 14829-2018 农业机械用变速V带,UPS的容量按所供设备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蓄电池 的备用时间应不小于30min。 8.2.3安防监控系统的前端供电回路应为专用回路,不应与其他系统或设备共用供电回路。 8.2.4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控制设备和执行部分宜独立安装后备 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 小于2h

【条文说明】一、二类安全保卫等级的机场风险等级高,供电回路(线路或配电箱)发生故障时 出入口控制系统需要更长的保证时间以避免安全区失控。后备电源可以是与控制设备和执行部 分工作电压匹配的直流电源

8.3.1置于室外直击雷非防护区的设备,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 置避雷保护装置。 【条文说明】此部分设备主要指部分置于室外相对高处的视频监控摄像机。 8.3.2置于室外的安防监控设备处应设置信号电路浪涌保护器和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电 路和电源线路进出设备间处应设置线路浪涌保护器。 8.3.3系统信号电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信号电路及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选 择。信号浪涌保护器应满足设备传输速率、带宽要求,并与被保护设备接口兼容。 8.3.4系统的室外供电线路、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敷设,信号线屏蔽层应单端接 地,钢管应两端接地,不同电压等级的信号线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8.3.5安防监控系统应采用等电位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8.3.6安防监控系统的防雷及接地设计,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中的有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 或“应按……的规定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 定”或“应按……的规定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JJG(铁道) 120-2011 客车轮对轴颈中心距尺检定规程,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 [3]《出人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 【4]《人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7】《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 [3]《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 [4]《人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71《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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