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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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图 4. 1. 1 全透水铺装和半透水铺装排水示意图 各种全透水铺装的典型构造做法如表4.1.2所示。

半透水铺装排水示意图

图4. 1. 1 全透水铺装和半透水铺装排

GB/T 17737.310-2018 同轴通信电缆 第1-310部分:机械试验方法 铜包金属的扭转特性试验表 4. 1. 2 透水砖铺装、透水混凝土、嵌草砖等全透水铺装典型构造做法

4.1.2设施顶面绿地

注:1、砖砌墙宽度及高度、排水沟宽度及坡度、溢流口尺寸及标高酱按单项工程设计。 2、荷载取值需考虑现状屋面结构荷载、结构抗震等级、防水、耐久等因素、由结构专业设计

2、荷载取值需考虑现状屋面结构荷载、结构抗震等级、防水、耐久等因素,由结构专业设计

下沉式绿地(可渗透型)典型构造示意

4.1.4生物滞留设施

2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

渗透塘是一种用于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的洼地,具有一定的净化雨水和削减 峰值流量的作用,典型构造如图4.1.5所示。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大于1ha) 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渗透塘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h。

4.2滞留及调蓄技术措施

湿塘指具有雨水调畜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雨水同时作为其主要的补水水 源,根据最低水位、常水位配置相应的水生植物及生态驳岸。湿塘可结合绿地 开放空间等场地条件设计为多功能调蓄水体,即平时发挥正常的景观及休闲、娱 乐功能,暴雨发生时发挥调蓄功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功能利用。调蓄容积应在 24~48h内排空。湿塘典型构造如图4.2.1 所示

图 4. 2. 1 湿塘典型构造示意图

雨水湿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净化雨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 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流湿地:一般设计为防渗型,以 便维持雨水湿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湿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 积,调蓄容积应在24h内排空。雨水湿地典型构造如图4.2.2所示

图 4. 2. 2 雨水湿地典型构造示意图

植被缓冲带为坡度较缓的植被区,利用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 流流速,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缓冲带坡度为2%~6%,宽度不宜小 于2m,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设施。植被缓冲带典型构 造如图4.3所示,

图 4. 3 植被缓冲带典型构造做法

干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典型

4.5.1收集雨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

湿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典型

4.5.2收集雨水用于城市杂用水

经过雨水花园、生态滞留区、渗透池净化后的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渗透补给 也下水以外,经市政管网排进河流。降低雨水峰值过高时的积水几率,也可减少 对水源的直接污染。 雨水湿地、渗透塘、调节塘、湿塘等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超过调节水位 的超标雨水将通过溢流设施排入就近的雨水管道系统或河道中,避免内涝等灾害

5. 1. 1 一般规定

5.1.1.1城市公园与厂场海绵性设计对象包括城市场、城市公园(包括郊野公 园)及防护绿地等。 5.1.1.2城市公园与广场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海绵设施的设计情况进行说 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和下沉式绿地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 置,竖向设计和相关措施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海绵性设计说明、竖 向设计和海绵设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5.1.1.3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各项海绵城市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 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5.1.1.4宜利用景观水体、雨水湿地、湿塘等措施就地储存雨水,用于绿地灌溉、 冲洗和景观水体补水。 5.1.1.5城市公园与广场中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设施应在进水口设置有效的防 冲刷、预处理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人员安全撤离

5.1.2.1城市广场的海绵性措施应以入渗为主,调蓄为辅。适用的措施有透水铺 装、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等。 5.1.2.2应根据广场区域排水大竖向进行地表竖向设计,使铺装雨水汇入绿地内 渗透、净化和存储。 5.1.2.3新建、改建、扩建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40%。 5.1.2.4可在广场周围绿地内开展微地形设计、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和雨水 湿地等小型分散海绵性设施,形成流畅、自然的雨水排水路径。 5.1.2.5位于城市易涝点的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宜设计为下沉式 5.1.2.6广场内的树池应采用生态树池,树池内覆土应低于树池边口50mm以上

5.3.1.11应合理配置植物的乔灌草比例,增强冠层雨水截留能力。

5. 1.4 防护绿地

5.1.4.1防护绿地的海绵性措施应以入渗为主,净化为辅。适用的措施有下沉式 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 5.1.4.2防护绿地应根据港渠、道路、高压走廊等不同防护用地类别,确定是否

5. 2. 1 一般规定

5.2.1.1道路绿地海绵设计应综合考虑道路所处的区位及绿地宽度、面积,合理 选择海绵技术措施,协调处理海绵性设计与景观及后期管护间的关系。 5.2.1.2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道路绿地,绿地中至少要有10%作为下沉式 绿地。 5.2.1.3道路绿地回土标高应低于树池边缘、绿岛池牙沿等硬质铺贴面标高50mm

5.2.2.1分车绿带小于2m时应以景观表达为主。 5.2.2.2分车绿带宽度2~4m时可结合道路海绵设施间断性设计下沉式绿地 5.2.2.3分车带宽度大于4m时宜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设 施。

5.2.3.1导向岛不宜采用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5.2.3.2立体交叉绿岛可采用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池等海绵城市技 术措施。 5.2.3.3中心岛绿地可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海绵城市技术 措施。

5.2.4行道树绿带及行道树树池

5.2.4.1行道树绿带宜形成连续的带状绿地,宽度大于2m的行道树绿带可与植 草沟相结合,提升人行道对雨水的蓄渗和消纳能力。 5.2.4.2行道树树池宜采用透水基质材料覆盖,

5.2.5道路边侧绿地

5.2.5.1城市道路边侧绿地宜设计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消纳人行道径流 雨水

雨水。 5.2.5.2宽度大于8m的道路边侧绿地内宜设计微地形,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 地和雨水花园等小型分散设施,形成流畅、自然的雨水排水路径。

5.2.5.2宽度大于8m的道路边侧绿地内宜设计微地形,设置植草沟、下沉 地和雨水花园等小型分散设施,形成流畅、自然的雨水排水路径。

5.2.6高架桥下绿化带

5.2.6.1城市高架桥下绿化带根据地形条件宜设计生物滞留设施,调蓄高架道路 和周边道路雨水径流。 5.2.6.2立交式高架道路宜结合立交桥附属绿地设计生物滞留设施

5. 3. 1 一般规定

5.3.1.1居住区绿地应根据降雨量

5.3.1.1居住区绿地应根据降雨量、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及市政管线条件进行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合理利用居住区内原有湿地、坑塘和沟渠,优化渗透、调 蓄设施的布局。 5.3.1.2居住区绿地海绵性设计应消纳屋面、路面、广场和停车场径流雨水,并 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灌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5.3.1.3适用措施有: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转输型植 草沟、雨水调蓄设施、景观水体等。 5.3.1.4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不小于600mm时,应设计透水铺装。 5.3.1.5新建、改建(含实施出新改造、环境整治)的小区的硬化地面中,可渗

透地面不得低于40%。 5.3.1.6植物灌溉宜采用自动滴灌及喷灌系统。 5.3.1.7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 分散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宜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 蓄设施;人行道、广场、露天停车场和庭院步道等宜设计坡向绿地或建适当的雨 水导引设施,使雨水流入绿地消纳。 5.3.1.8居住区绿地内的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雨水口周边可利用植物 对径流污染进行削减;雨水口内应设截污挂篮

5.3. 2 居住区游园

5.3.2.1居住区游园的海绵性设计参见城市公园与广场的相关条文, 5.3.2.2居住区内广场应优先采用透水铺装。 5.3.2.3居住区的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 5.3.2.4下沉式绿地率不应低于10%。下沉式绿地内应设置溢流口(如渗井): 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与绿地的高差不宜超过50mm。

5. 4. 1 一般规定

5.4.2.1屋顶绿化中应尽量增大屋顶绿化面积,减少铺装面积。 5.4.2.2屋顶绿化种植土宜选用持水量大的轻质混合种植土。土壤应满足《江苏 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的要求。 5.4.2.3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等自动灌溉设施。提高中水或雨水回用水利用 率。

5. 4. 3 地下室顶板绿

5.4.3.1应根据地下室顶板不同覆土要求,选择适用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如透 水铺装、渗排水管、雨水收集利用等。 5.4.3.2顶板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加大反梁间贯通盲沟的预留孔洞, 截面积应不小于100cm,且符合反梁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并采取防堵塞措施。底 部排蓄水的盲沟截面积应不小于300cm; 5.4.3.3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不小于600mm时,应设计透水铺装

6.1.1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规模、竖向、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 行建设。

6.2.1透水铺装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应大于35MPa,抗折强度应大于3.2MPa,渗透系数应大于 0.1mm/s,磨坑长度不应大于35mm,冻融循环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铺砖时应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但不得损伤砖的边角,铺设好的透水砖 应检查是否稳固、平整,发现活动部位应立即修正; (3)透水砖铺设后的养护期不得少于3d;

6.2.2透水路面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水路面应按下列工序进行施工: 路基挖槽→路基基层→透水垫层→找平层→透水面层→清扫整理→透水能 力的确认

(2)路基开挖应达到设计深度,并应将原土层夯实,壤土、黏土路基压实 系数应大于90%。路基基层应平整。基层纵坡、横坡及边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3)透水垫层应采用连续级配砂砾料、单级配砾石等透水性材料,并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单级配砾石垫层的粒径应为5~10mm,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不 应大于0.7%,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2.0%。在垫层夯实后用灌砂法检测现 场干密度,现场干密度应大于最大干密度的90%。 2)连续级配砂砾垫层的粒径应为5~40mm,松铺厚度每层一般不应超过 300mm,厚度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宜采用碾压方式压实,压实系 数应大于65%;垫层厚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设计值的10%,且不宜大于20mm (4)找平层宜采用粗砂、细石、细石透水混凝土等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6; 2)细石粒径宜为3~5mm,单级配,1mm以下颗粒体积比含量不应大于35% 3)细石透水混凝土宜采用3~5mm的石子或粗砂,其中含泥量不应大于1% 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 4)找平层应拍打密实。砂层和垫层之间应铺设透水性土工布分隔。 6.2.3植草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NY/T 744-2012 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6.2.3植草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设施及出入口的标高是否与设计相符。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设施及出入口的标高是否与设计相符。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对入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力和地下水位数据进行采集: 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 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2)开挖、填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 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然壤的渗透能力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对人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和地下水位数据进行采集; 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 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2)开挖、填理埋、碾压施工时SN/T 5248-2020 进口载金树脂物料中金含量的测定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 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然土壤的渗透能力

(3)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挖掘→铺砂→铺透水土工布→充填碎石→渗透设施安装→充填碎石→铺透 水土工布→回填→残土处理→清扫整理→渗透能力的确认

6.2.5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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