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497-2017 既有建筑评定与改造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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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497-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6.5 MB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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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497-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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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497-2017 既有建筑评定与改造技术规程

与既有建筑相关的独立建造物

2. 1. 4 偶然作用

accident action

DBJ 15-98-2014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发生概率较小但对建筑破坏作用较大的作用。如建筑火灾、 爆炸、严重撞击和罕遇地震等。

secondarydisasters

由灾害或偶然作用引发的与之同时或随后发生的其他灾害, 如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等,爆炸或火灾后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本规程指房屋的产权人。产权不清的房屋,安全责任人为房 屋的实际使用人。

业主委托的具有服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如对房屋实施管理的 物业服务型企业,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管理部门或个人

maintenance

延缓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施材料损伤和老化速度

对损伤采取的恢复原状或恢复设备设施

恢复建筑性能或功能的措施

2. 1. 11 加固

strengthening

提高建筑结构和围护结构整体性及承载能力、构配件连接牢 固性的措施

2. 1. 12 改造

retrofittingalteration

改变建筑用途或提升建筑功能或性能的技术措施。

performance

保障建筑实现预期功能的能力,如承载能力、维持建筑功能的 能力、抵抗环境侵蚀的能力和抵抗偶然作用的能力。

2. 1. 14 功能

现建筑或其功能空间用途的要

2. 1. 15 检香

建筑状况的观察、量测和核对

detection andt

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或工具,对材料或制品性能或功能 示进行的定量检验、测试。

2. 1. 17 监测

monitor and survey

地面等对滑动物体提供的滑动方向摩擦阻力和正压力 L

2. 1. 19 评定

参照理论、规范和经验等对建筑的性能或功能状况进行

通过技术手段辨别工程质量的符合性,判断建筑物的使 ,判定事故的原因等。

2.2.1测试结果校准: a 自变量工的系数; b 自变量文的指数; C 线性回归方程的截距或自由项; n 校准的数据总数; a 间接法的测试参数或自变量; y 校准目标值或校准得到的函数: 8一一相对标准差。 2.2.2# 测试结果修正: n 修正样本数量; Xm.j 直接法第个样品的测试结果; X, 间接测试方法的第个测试数值: Xi.0 间接测试方法第i个修正后的数值; Xm 直接法测试样本的平均值; Xmj 与直接法对应的间接法测试样本的平均值; 7 修正系数; △x 修正量。 2.2.3地质雷达测试技术: Dr 天线的宽度; Do 探测体尺寸; F 天线中心频率; f 介质材料强度; H 时窗宽度; nx 采样间隔; ny 扫描次数; Range 时窗长度或探测深度; Samples 扫描采样点数;

2.2.2测试结果修正

2.2.3地质雷达测试技术:

U 雷达仪移动速度; 介电常数; 一扫描速率。 2.2.4超声测试: Aci 波幅测量值; A, 波幅修正值; AA, 波幅修正量; Ayi 测点i的波幅因子; C, 测点i的综合因子; C 测点i的合并因子; C'min 所有测点合并因子中的最小值: C'max 所有测点合并因子中的最大值: CV,CA,CF,CR, 各因子在合并因子中的加权值: d, 测点间的距离; d. 基准测距(mm); fb 标准子波; Fb 标准子波的频谱; fe 测点i的接收波; Fe 测点i的接收波频谱; FC, 测点i的接收波与标准子波的幅度谱差: FCyi 测点1的接收波与标准子波的幅度谱差: ti 测点超声传播声时; m 接收波起跳点为中心移动的样本点数; n 频率幅度谱谱线个数或计算互相关系数的样本 点数; R,(m) 测点i接收波与标准子波的第m个互相关系 数; R; 测点i接收波与标准子波的互相关系数的最大 值;

Ryi 测点的波相关因子; V 测点i的声速(km/s); Vyi 测点i的声速因子; 分别代表测点i的声速因子Vyi,波幅因子Ayi 或波的相关因子Ryi; 测点与所计算因子对应的声速计算值V,波幅 修正值A,或波的互相关系数的最大值R; Ymin 所有测点与所计算因子对应的声速计算值的最 小值Vmin,波幅修正值的最小值Amin或波的互相 关系数最大值R,中的最小值: Ymax 所有测点与所计算因子对应的声速计算值的最 大值Vmax,波幅修正值的最大值Amax或波的互相 关系数最大值R:中的最大值: 衰减系数。

T2 钢结构涂层丧失保护作用的总年数; t3 快速检验与现场对应的时间; 0—校准得到的碳化时间指数。 温室气体: QM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QME 加固改造工程所用材料、构件以及增设公共区域 设备包含的物化温室气体; QMR 加固改造工程施工、运输和现场办公消耗的电 力、化石能源和水等资源产生的温室气体; 既有建筑运行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QoE 用户设备包含的物化温室气体; QD 用户设备使用中直接释放排出的温室气体; QD 公共区域设备使用中直接释放排出的温室气体; QR 用户设备消耗资源的电力、化石能源资源和水等 资源产生的温室气体; QOR 公共区域设备消耗的电力、化石能源资源和水等 资源产生的温室气体; Qos 可再生能源设备产生的可再生能源抵消的温室 气体排放; 静抗滑系数; 从 A 动抗滑系数。

2.2.12温室气体:

3.1.1既有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性能和功能的改善应由房屋安 全责任人负责,既有建筑已确定存在的问题应由房屋安全责任人 采取措施

3.2.1 房屋的使用人应按照下列规则使用既有建筑: 1 城镇的既有建筑应按《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2 村镇居民自建房应按村民约定的规则使用。 3.2.2房屋的使用人不得采取影响既有建筑使用安全、公众安全 和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3.2.3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对既有效

施常规的检查和维护。在预报自然灾害到来之前应对房屋建筑实 施有针对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2.4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受托管理人对检查结果存在

施常规的检查和维护。在预报自然灾害到来之前应对房屋建 施有针对性的检香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疑问时,可向原设计单位进行咨询或委托有能力的检测鉴定 进行检测和评定

3.3.1既有建筑性能、功能状况及相关数据或参数宜通过对既有

3.3.1既有建筑性能、功能状况及相关数据或参数宜通过对既有 建筑实体的检查、检测、监测、模拟试验或计算分析等方法确定

3.3.2既有建筑的检测与评定可采用直接法、间接法可

合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间接法时宜经过标准试验方法的校准,间接法的校 隹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方法实施; 2当采用直接、间接相结合的方法时,可用直接法的测试结 果对间接法的测试结果进行验证或修正:直接法对间接法测试结 果的修正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执行

3.3.4既有建筑的检测机构应向委托检测单位或评定机

1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要继续使用: 2 出现危及使用安全的迹象; 3 拟进行改造或改变使用功能: 4 受到灾害或事故的影响: 5 毗邻新建工程施工或其他环境可能影响房屋建筑的使用 安全; 6有关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评定的房屋

3.3.6既有建筑的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在下列情况时宜

3.3.7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宜

影响程度的方式进行评定:

毗邻建设工程施工区可能或已经受到影响的既有建筑

2 房屋的承租方等造成房屋的损坏; 外部事故造成既有建筑损伤或性能受到影响; 4 既有建筑的日照、自然采光或自然通风等功能受到影响。 .3.8 既有建筑性能或功能的评定宜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为基准。

的规定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但不得降低国家现行标准对建 筑性能和功能的基本要求。

的规定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但不得降低国家现行标?

3.3.10评定机构应提供既有建筑性能或功能客观的评定

3.4.1对于存在同题的既有建筑,可根据同题的类型、性质和具 备的条件,采取解除危险、修复修、观察使用、加固改造和提升功 能的改造等处理措施。

3.4.2处于下列危险地段的既有建筑宜采取拆除或搬迁的处理

1位于地震断裂带危险地段的既有建筑; 2受到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地裂缝等严重地质灾害影响 的既有建筑;

1位于地震断裂带危险地段的既有建筑; 2受到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地裂缝等严重地质灾害影响 的既有建筑; 3建在严重采空塌陷区和岩溶陷区的既有建筑。 3.4.3对于本规程第3.4.2条限定的既有建筑,当短期不能搬迁 时,宜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设置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2 对存在危险点的既有建筑采取解除危险的处理措施。 3.4.4城乡规划需要拆除的危险建筑,在使用人短期不能搬出时

2受到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地裂缝等严重地质灾害影响

3.4.5既有建筑的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可对检查或评定

的问题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对于不影响既有建筑安全性、适用性的局部损伤,可采取

修复的处理措施; 2对于影响既有建筑适用性、环境状况、能耗、使用功能等问 题,可结合修、改造等解决; 3对于存在安全性的既有建筑应采取相应的更换、补强、加 固或改造的处理措施

3.4.7对于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既有建筑应实施提升相应 功能的改造。

3.4.8对于改变用途的既有建筑,应使改造后结构的性自

家现行有关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建筑的功能满足国家现行有关 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3.4.9既有建筑修和加固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和制品应

的产品中选择低能耗、温室气体排放低和有利于环境保护 3.4.10对于历史或保护建筑,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止 坏的保护措施

4.1.1既有建筑和附属构筑物的检查宜采取全面检看

4.1.1既有建筑和附属构筑物的检查宜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

4.1.1既有建筑和附属构筑物的检查宜采取全面检查和 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应对施工、设计、变更、验收资料、维 等进行核查。

1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不应存放物品; 2 疏散出口不得存在锁闭现象; 3 疏散楼梯的踏步,栏杆和扶手不应有损坏现象。 4.1.3 既有建筑和附属构筑物的检测应制定专项的检测方案。

4.2地基基础的检查检测

4.2.1 地基基础可从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异常的部位进行常规 检查。 4.2.2 当既有建筑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存在下列异常现象时,宜 针对存在异常现象的部位实施检测: 散水和勒脚等的破损; 1 2 首层墙体的裂缝; 沉降缝处的变形差和渗漏; 地下室底板或墙体的变形及开裂; 5 其他可能受地基基础影响的现象。 4.2.3 当存在下列现象时,应加强常规的检查: 1 建筑周围存在大的基坑开挖; 地下水位急剧变化;

1 散水和勒脚等的破损; 2 首层墙体的裂缝; 3 沉降缝处的变形差和渗漏: 4 地下室底板或墙体的变形及开裂: 5 其他可能受地基基础影响的现象。 4.2.3 当存在下列现象时,应加强常规的检查: 1 建筑周围存在大的基坑开挖; 地下水位急剧变化:

临近工程的施工、振动等。

4.2.4膨胀土或湿陷性黄土地基基础的检查应符合现行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或《湿陷性黄土地区 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

4.2.5当既有建筑周边地面出现明显的变形时,应通过核查或地 质勘察判明原因。

4.2.6缺少基础资料或怀疑基础存在损伤时,可采取局部开挖检

等可采取地质雷达仪探测、打钎探测结合开挖检查的方法确 质雷达仪的探测操作可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执行

技术规范》JG106规定的低应变法进行测定。低应变法相 有建筑基桩的操作可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执行。

2.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对地基进行检测或进行地质白

1改变既有建筑功能或增加荷载,而缺少岩王工程勘察资料 时; 2既有建筑出现地基的不均匀变形或与地基变形有关的裂 缝、倾斜等,且会影响房屋安全时: 3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评定需要地基的数据;

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或《建筑地基处

当既有建筑出现地基变形造成的损伤、倾斜时,应进

4.3主体结构的检查检测

4.3.1主体结构宜对结构的体系和构件布置进行检查

4.3.1主体结构宜对结构的体系和构件布置进行检查 4.3.2砌体结构常规检查重点宜为构件、构造和连接的裂缝、损 伤、明显的变形或倾斜。

1 屋面和楼面构件的挠度; 构件的裂缝; 构件的损伤。 .3.4 金属结构常规检香的重点宜为下列现象: 1 天跨度结构构件的变形; 构件的整体屈曲和局部屈曲; 2 3 结构的加工、制作和安装缺陷: 4 连接及紧固件的完损情况; 5 构件的裂纹; 6 构件的锈蚀和损伤; 7 镀膜层、防腐涂层或防火涂层的损伤、老化或失效等 .3.5 既有建筑的木结构常规检查的重点宜为下列现象: 1 构件的受潮、腐蚀或虫蛀现象; 2 构件经过髓心的劈裂裂缝和斜率较大的干裂裂缝; 3 天沟和天窗的排水或渗漏: 4 构件连接的损伤; 5 夹板螺孔附近的开裂; 结构或构件的下垂或倾斜; 7 钢构件和配件的锈蚀; 8 螺帽松动和垫板变形; 9 胶合术的开胶等。

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

1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宜选择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现场 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规定的适用方法;梁柱节点及钢筋密 集区等构件内部缺陷可按本规程附录E规定的超声波综合因子 判定方法进行检测; 2钢结构的检测宜选择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 标准》GB/T50621规定的适用方法:当需要确定钢材强度等级和 品种时,可按本规程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无损检测; 3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等的检测宜选择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规定的适用方法

力响应: 1了解环境周围振源的情况; 2 环境中振源的振动特征; 3 既有建筑的振动特性; 4 环境中振源振动时既有建筑的动力响应

4.4.1每年雨李前后宜对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和地下防水进行常 规的检查,检查重点宜为查找各类防水的老化、损伤和渗漏现象以 及排水的堵塞现象

4.4.1每年雨李前后宜对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和地下防水进行常

4.4.2对室内用水空间防水的检在

1 墙面的潮湿及墙体变形和开裂情况: 2 楼地面的坡度、防护层的破损和地漏的阻塞情况。 4.4.3 当需要判定造成渗漏位置、原因或材料的老化程度等问题 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检验或测试,

4.4.4保温的常规检查的重点宜为保温防护层的破损,保

翘、空鼓、脱落和受潮等,以及墙体的结露与霉变等现象

4.4.5保温层的防护层破损原因分析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处

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T7的有关规定执行。 4.4.6墙体的传热系数K应按下列方法测定: 1采用热流计法,检测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任建筑 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 2采用热箱法,检测操作应按本规程附录J的规定执行。 4.4.7 墙体的热工性能可采用下列方法或结合计算分析的方法 确定: 在既有建筑的洞口处进行相关参数的量测: 钻取芯样进行量测并进行相关参数的检验: 3 用热像仪进行测试。 4.4.8 保温性能和保温系统的空鼓等的热像仪测试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热像仪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K的规定; 2 现场检测宜选在昼夜温差较大季节的夜间: 3对于热成像差异明显的区域应进行敲击核查和表面装饰 层污染情况的核查。

4.5围护结构的检查检测

4.5.1大风李节应对外门窗、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轻 质外墙板和轻质屋面板的牢固性、完好性或渗漏、渗透现象等进行 专项检查。

1落地窗、飘窗和玻璃幕墙应检查护栏或防碰撞措施的设置 及有效性; 2门窗的检查方法和查看的重点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 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3玻璃幕墙的检查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

范》JGI102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的重点可为下列项目: 1)幕墙整体的变形、错位、松动; 2)玻璃面板的松动和损坏; 3)密封胶的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的脱落、老化等损 坏现象; 4)开启部分启闭灵活性,安装螺栓或螺钉的松动和失效; 5)玻璃幕墙应检查金属件的锁止和限位。 4.5.3金属、石材幕墙、轻质墙板和轻质屋面的检查重点宜为下 列项目: 12 板材的松动或破损; 2 密封条,密封胶等老化与损伤脱落或损坏: 3螺栓及其他连接件的松动、腐蚀或脱落等; 47 渗漏情况。 4.5.4既有建筑门窗的性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工程检 测技术规程》JGJ/T205规定的适用方法进行检测。 4.5.5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性能的检测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幕墙玻璃的表面应力、现场淋水检验和玻璃色差的检测等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102的有关规定 执行; 2玻璃幕墙的抗风压能力、气密性、水密性、抗撞击能力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的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规定的适用方法进 行检测; 3玻璃幕墙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性能,可依据结构胶本体 性能的检测结果经过换算确定,硅酮结构胶本体性能的测试宜符 合本规程附录L的规定; 4玻璃幕墙支撑金属结构的检测,宜按本规程第4.3节的金 层结构检测的右关机宝块行

范》G102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的重点可为下列项自: 1)幕墙整体的变形、错位、松动; 2)玻璃面板的松动和损坏; 3)密封胶的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的脱落、老化等损 坏现象; 4)开启部分启闭灵活性,安装螺栓或螺钉的松动和失效; 5)玻璃幕墙应检查金属件的锁止和限位。 4.5.3金属、石材幕墙、轻质墙板和轻质屋面的检查重点宜为下 列项目: 1 板材的松动或破损; 2 密封条、密封胶等老化与损伤脱落或损坏; 3 螺栓及其他连接件的松动、腐蚀或脱落等; 4 渗漏情况。 4.5.4 既有建筑门窗的性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工程检

4.5.5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性能的检测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4.5.5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性能白

1幕墙玻璃的表面应力、现场淋水检验和玻璃色差的检测等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G102的有关规定 执行; 2玻璃幕墙的抗风压能力、气密性、水密性、抗撞击能力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的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规定的适用方法进 行检测; 3玻璃幕墙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性能,可依据结构胶本体 性能的检测结果经过换算确定,硅酮结构胶本体性能的测试宜符 合本规程附录L的规定; 4玻璃幕墙支撑金属结构的检测,宜按本规程第4.3节的金 属结构检测的有关规定执行。

4.5.6 金属、石材幕墙、轻质墙板或轻质屋面可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测: 1 面材的性能或承载力; 2 面材与骨架等连接件的性能; 3 骨架的承载力等。

4.6设备设施的检查检测

4.6.1在雨季到来之前应对排水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4.6.2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和电气等的设备设施宜对下列 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 各类管线及器具安装的牢固性: 2 各类管线及器具的损环、环境作用损伤和材料老化情况; 阀门、开关、闸力等的有效性; 4 管线及器具的渗漏现象; 5 系统运行情况及环境品质情况等。 4.6.3 给排水管线系统存在下列性能和功能方面的问题时,可通 过调查、检验和测试或计算模拟等方式确定: 1 供水能力不足; 2 供水质量存在问题; 3 存在水资源浪费现象; 4 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不足或造成环境污染; 5 给排水系统的噪声。 4.6.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存在下列问题时,可通过调查、检验 和测试或计算模拟等方式确定: 供热、通风或空调系统的能力不匹配; 管线和设施噪声和振动问题; 3 存在能源浪费的现象; 4 通风或空调系统的粉尘或细菌。 4.6.5 电气系统的负荷能力可通过现场调查或模拟计算等方式

4.6.1在雨李到来之前应对排水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4.7.1建筑室内地面装修的常规检查宜包括下多

GB/T 27698.8-2011 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8部分:热交换器工业标定4.7装饰装修与室内空气品质

4.7.2有防滑要求的地面,可按本规程附录M的规定测定地面 的摩擦系数;有抗磨要求的地面可测定地面的抗磨性能。 4.7.3对建筑室内的吊顶应观察变形、松动、锈迹和渗漏痕迹等 4.7.4建筑室内外抹灰层、粘贴的面砖和表面装饰块材的检查重 点宜为空鼓、起翘、损伤、裂缝、脱落和站污等。 4.7.5外饰面粘贴的饰面砖和块材空鼓的检测可采取下列方法: 1可能存在的空鼓部位可采用热像仪检测热像仪的检测操 作可按本规程附录K的规定执行; 2对怀疑空鼓的部位可采用敲击法进行核实: 3饰面砖的粘接强度或抗拉承载力可采用拉拔法检测 4.7.6轻质隔墙的检查重点宜为墙体的裂缝、损伤和变形情况 用户有要求时,可测定其隔声性能。 4.7.7销售家具、服装等的商业建筑,应定期测定室内空气中的 甲醛等有机物质含量。既有建筑重新装修后或购置带有人造板材 家具时也应进行相应的检测。 4.7.8存放或使用化学用品的建筑,应对其排风设施有效性进行 定期检查。 4.7.9建筑室内存在异味时,可对室内和建筑周边恶劣气味的来

4.7.9建筑室内存在异味时,可对室内和建筑周边恶劣气味的来 源进行检查

4.8附设结构物的检查检测

既有建筑附设结构物的检查和检测应由其安全责任人负

4.8.2 既有建筑附设结构的检查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设结构物常规的检查和维护宜为每年不少手一次: 2大风季节到来之前JG/T 294-2010 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应进行附设结构物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或锚固的牢固性及其覆面层连接牢固性进行专项检查: 3既有建筑附设结构物的金属结构,每隔2年~3年应进行 一次全面检测。

4.8.2既有建筑附设结构的检查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

结构物的检测宜选取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现场检测 GB/T50621的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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