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635-2023 船舶北斗智能数据管理终端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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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635-2023 船舶北斗智能数据管理终端技术规范.pdf

6.2.3近海航道数据要求:

DB45/T 2635—2023

航标应包括类别、名称、位置、功能、数

6.2.4港口码头数据要求:

6.4.1可支持地图内容分级显示,可支持早晨、白天、傍晚、晚上四种显示模式TBT2048-2016 机车车辆车钩缓冲装置计量器具13型车钩检修量具,可显示经纬网格。 6.4.2地图内容分级显示应包括级数分级、数列分级、分位数分级、逐步聚类分级、最优分割分级 模糊聚类分级等方法。 6.4.3多种地图显示模式应包括特殊环境显示、背景图显示、目标信息重点显示、不同比例尺、不同 载负量的空间信息显示等模式。

7.1.1终端应具备一键报闸功能。 7.1.2终端应能与船闸智能报闸系统对接。 7.1.3终端应能接收船闸智能报闸系统的电子围栏指令信息,可触发远程自动报闸服务, 7.1.4终端应具备多梯级远程自动报闸功能,

7. 2.1 报闸数据应包括船舶信息、货物单证、船舶状态、船舶适航水深、船舶吃水深度等。 7.2.2报闸数据格式应包括图形数据、文本数据等。 7.2.3报闸数据应按照过闸报到系统要求的统一数据格式进行上传。

7.3.1 终端应能接收并确认船闸智能报闸系统的排档信息。 7.3.2接收的排档信息应包括本闸次中的船舶信息和排档图等内容。

8对接船舶与集装箱数据

DB45/T 2635—2023

8.1.1.1应提供统一船载传感器数据接入格式表,并具备数据格式转换功能,对不符合标准格式的数 据应能调用中间件进行格式转换。 8.1.1.2数据读取方式应包括主动式、被动式两种,

8.1.2.1船载传感器数据可包括温度、湿度、电压、电流、压强、光照、加速度、角速度等数据。 8.1.2.2终端对接船舶的数据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1.1终端可与船舶上的集装箱RFID读写器相对接,接收本船集装箱的实时数据。 3.2.1.2终端可与集装箱第三方系统对接,获取本船集装箱相关数据,具体对接要求按9.3规定 3.2.1.3集装箱状态信息的对接频率应为每3s对接一次,基本静态信息可在装卸货时进行刷新, 3.2.1.4终端接入集装箱信息后应生成统一的集装箱信息报表统计。

终端对接集装箱的数据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9.1.1.1终端应具备对接AIS的功能,包括读取AIS的雷达、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报告、航向、 航线、船名等功能。 9.1.1.2终端对接AIS应能实现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协助避免碰撞等功能。 9.1.1.3识别船只应能识别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 9.1.1.4协助追踪目标应能将最近的一艘船舶作为主要对象船,并将其主要数据显示在显示屏上。 9.1.1.5AIS数据应能被其他的AIS台站、转发台接收,

9.1.2对接定位系统

9.1.2.1终端与AIS系统对接应配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将船舶动态数据和船舶静态数据向附近水 域船舶及岸台广播的数据进行数据对接。 9.1.2.2船舶动态数据应包括船位、船速、改变航向率及航向等。 9.1.2.3船舶静态数据应包括船名、呼号和吃水深度等

DB45/T 2635—2023

9.1.4.1对接的数据种类应为二进制数据。 9.1.4.2信息识别码显示长度可为6bit。 9.1.4.3用户识别码显示长度可为30bit。 9.1.4.4航行状态显示长度可为2bit,航行状态包括“在航行中”、“锚泊”、“未受指令” “灵活性受限制”等。 9.1.4.5经度显示长度可为28bit。 9.1.4.6纬度显示长度可为27bit。

9.2对接航行警告接收机

端对接航行警告接收机的数据项应符合附录B的

9.3.1.1终端应具备支持第三方系统接入的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9.3.1.2第三方系统应包括与船舶管理、水运物流、金融支付等业务相关的系统。 9.3.1.3应明确对接时的身份验证及数据加密方法。 9.3.1.4应明确数据接入方式,可采用套接字方式、数据库共享数据方式、消息服务方式等,

9.3.2数据格式要求

9.3.2.1 数据格式应遵从相关国家/行业强制性数据结构标准规范。 9.3.2.2数据格式如需变更应由数据交换双方同时进行。

端对接第三方系统的数据项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9.3.4系统对接数据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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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终端接入第三方系统数据前,应进行系统数据联调测试。 3.4.2系 系统数据联调应在模拟系统实际运行的环境下进行。 3.4.3 未通过系统数据联调的第三方系统,不准许接入终端

9.3.5.1终端应具有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金融机构的支付管理功能。 9.3.5.2第三方支付平台、金融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 9.3.5.3终端的支付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一年,且支付记录数据应能上传岸基系统长期保存,

9.3.5.1终端应具有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金融机构的支付管理功能。

10.1.1位置监控信息应包括船舶的经纬度、时间、速度、方向、航行轨迹等。 10.1.2位置监控信息应实时反馈至监控中心。 10.1.3终端应能根据位置监控信息在船舶违规行为发生时发出报警。 10.1.4位置监控信息应通过系统权限设置实现分级保护。

10.2.1发动机工况监控应实时显示船舶主机转速、主机运行时间、内循环水温、润滑油压力、润滑 油温度、累计油耗、瞬时油耗等信息。应用于LNG双燃料船舶或LNG燃料船舶的终端,可实时显示 LNG燃气压力、LNG燃气温度等LNG相关信息。 10.2.2燃料储罐监控应实时显示燃料储罐压力、燃料储罐液位、供气管路压力、供气管路温度等信 息。 10.2.3工况监控数据应能根据需要进行统计分析,包括统计分析燃油消耗、船舶平均航速、航行里 程等。应用于LNG双燃料船舶或LNG燃料船舶的终端,可统计分析LNG燃气消耗等相关数据。 10.2.4工况监控信息应实时反馈至监控中心。 10.2.5终端应能在工况信息异常时发出报警。

11.1北斗卫星导航数据检验

11.1.1北斗卫星导航数据检验应包括数据格式检验、数据质量检验等

11.1.1北斗卫星导航数据检验应包括数据格式检验、数据质量检验等

DB45/T 2635—2023

格式检验方式和检验指标应符合BD410004的规

数据通信检验应根据产品的通信功能设计检验指标,应包含硬件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岸 等进行通信的能力检验。 在检验过程中,应根据采用的通信协议校对各数据项的格式与数值正误,

数据交换检验应根据产品的数据交换功能设计检验项,应包含终端与AIS、航行警告接收机 管理系统、岸基系统、第三方系统等进行数据交换的能力检验。 2应对统一数据交换格式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检验

12.1.1取样应随机选取至少1套作为型式试验品。 12.1.2型式试验应包括外观与颜色、尺寸与重量、标志、操作与指示、电性能、电源、环境、电磁 兼容、安全等方面的试验,试验项目与要求应符合GB/T13705的规定

12.2.1检验机构应为中国船级社或其他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 12.2.2应向检验机构提供设计图纸、检测样机、相关检测报告、有关计算资料、技术标准、详细使 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12.2.3检验结果及检验所涉及的各项数据资料应留档备份。 12.2.4应获得船用产品证书后方可装船使用

12.3.1交付前检验宜采取逐件检验,对成批交付的终端,可采取抽样检验。 12.3.2交付前检验应包括外观与颜色、尺寸与重量、标志、电性能、电源、绝缘等方面的检验, T 验项目与要求应符合GB/T13705的规定。

13.1.1 识别标志应包含终端类别、终端型号、终端序列号等元素,可由字母、数字、符号等 13.1.2识别标志应具备唯一性,

13.2.1电器标志应使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材 13.2.2电器标志应在显眼可见处。

2.1 电器标志应使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2.2 电器标志应在显眼可见处,

13.3.1 检验合格标志应使用船级社等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志。 13.3.2 检验合格标志应显眼可见。 13.3.3不可对检验合格标志进行涂改或抹除。

DB45/T 2635—2023

13.4.1警报标志应根据有关标准划分等级,并根据警报情况出现相应的警报标志。 13.4.2警报标志应长时间显示,直至警报解除或人员手动撤销。

13.5.1通信与入网标志应包含北斗卫星导航、移动通信、其他卫星通信等标志。 13.5.2通信入网标志应根据入网对象显示不同类型。 13.5.3通信入网标志应在入网后短时间内显示。 13.5.4当切换入网对象时应有明显通信入网标志

13.5.1通信与入网标志应包含北斗卫星导航、移动通信、其他卫星通信等标志。 13.5.2通信入网标志应根据入网对象显示不同类型。 13.5.3通信入网标志应在入网后短时间内显示。 13.5.4当切换入网对象时应有明显通信入网标志

14.1.1终端完整包装应包含主机×1、电源线×1、GNSS天线×1、4G/5G天线×1、技术说明书×1、 保修卡×1、合格证×1、包装盒×1。 14.1.2电源线、GNSS天线、4G/5G天线需要单独密封袋密封包装。 14.1.3外包装上应包含终端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规格参数、批准文号、终端批号、条形研 等信息。

说明书应有安装操作说明、使用操作说明、故障 说明书应标注出产品相关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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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安装技术交底附录A (规范性) 对接船舶与集装箱数据项

表A.1规定了船舶设备数据项的要求;表A.2规定了集装箱身份标签数据项的要求;表A.3规定了 货运信息数据项的要求,

表A.1船舶设备数据项

DB45/T 2635—2023

表A.1船舶设备数据项(第2页,共4页)

Q/GDW 12031-2020 水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导则.pdfDB45/T 2635—2023

表A.1船舶设备数据项(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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