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963-2011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非正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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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963-2011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非正式版).pdf

对电力系统故障期间没有切出的风电场,其有功功率在故障清除后应快速恢复,自故障清除时 刻开始,以至少10%额定功率/秒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的值,

9.4动态无功支撑能力

10.1.1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标称电压的90%~110%之间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当风电 场并网点电压超过标称电压的110%时,风电场的运行状态由风电机组的性能确定。 10.1.2当风电场并网点的闪变值满足GB/T12326、谐波值满足GB/T14549、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满 足GB/T15543的规定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场应在表3所示电力系统频率范围内按规定运行

物资供应段通信信号施工组织设计表3风电场在不同电力系统频率范围内的运行规定

GB/T19963—200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正常运行方式下,其电压 应在标称电压的一3%~十7%范围内

风电场所接入公共连接点的闪变干扰值应满足GB/T12326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引起的长时间 值P的限值应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的干扰源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风电场所接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GB/T14549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向电力系统 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 行分配

风电场应配置电能质量监测设备,以实时监测风电场电能质量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若不满足 风电场需安装电能质量治理设备,以确保风电场合格的电能质量,

12风电场仿真模型和参数

12.1风电场仿真模型

风电场开发商应提供可用于电力系统仿真计算的风电机组、风电场汇集线路及风电机组/风电场 控制系统模型及参数,用于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调度运行。

风电场应跟踪其各个元件模型和参数的变化情况,并随时将最新情况反馈给电力系统调度机构

13.1.1风电场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技术规范、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要求及相 关设计规程。

设计规程。 3.1.2风电场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之间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由电力系统调度机构 规定,包括提供遥测信号、遥信信号、遥控信号、遥调信号以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的信号,提 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风电场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以下 a)单个风电机组运行状态; b)风电场实际运行机组数量和型号;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 d) 风电场高压侧出线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

e) 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 f 风电场测风塔的实时风速和风向。

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

GB/T19963 0

13.3.1风电场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二次回路的设计、安装应满足电力系统有关规定和反 事故措施的要求。 13.3.2对风电场送出线路,一般情况下在系统侧配置分段式相间、接地故障保护,有特殊要求时 可配置纵联电流差动保护。 13.3.3风电场变电站应配备故障录波设备,该设备应具有足够的记录通道并能够记录故障前10s 到故障后60s的情况,并配备至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数据传输通道。

13.4风电场调度自动化

13.4.1风电场应配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电能量远方终端设备、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调度数据 网络接入设备等,并满足电力二次系统设备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13.4.2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远动信息采集范围按电网调度自动化能量管理系统(EMS)远动信 息接入规定的要求接入信息量。 13.4.3风电场电能计量点(关口)应设在风电场与电网的产权分界处,产权分界处按国家有关规 定确定。计量装置配置应符合电力系统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13.4.4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电能量信息传输宜采用主/备信道的通信方式,直送电力系统调度机构 13.4.5风电场调度管辖设备供电电源应采用不间断电源装置(UPS)或站内直流电源系统供电, 在交流供电电源消失后,不间断电源装置带负荷运行时间应大于40min。 13.4.6对于接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应配置相角测量系统(PMU)。

13.5.1风电场应具备两条路由通道500立方储罐施工组织设计,其中至少有一条光缆通道。 3.5.2风电场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通信设备(如光纤传输设备、脉码调制终端设备(PCM) 调度程控交换机、数据通信网、通信监测等)需具有与系统接入端设备一致的接口与协议。 3.5.3风电场内的通信设备配置按相关的设计规程执行

13.5.1风电场应具备两条路由通道,其中至少有一条光缆通道。

3.5.1风电场应具备两条路由通道,其中至少有一条光缆通道。 3.5.2风电场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通信设备(如光纤传输设备、脉码调制终端设备(PCM) 度程控交换机、数据通信网、通信监测等)需具有与系统接入端设备一致的接口与协议。 3.5.3风电场内的通信设备配置按相关的设计规程执行,

14风电场接入系统测试

14.1.1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需要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风电场 接入电力系统测试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DZ/T 0260-2014 地热钻探技术规程.pdf,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 14.1.2风电场在申请接入电力系统测试前需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风电机组及风电场的模型、 参数和控制系统特性等资料。 14.1.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测试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测试前30日将测试方案报所接 入地区的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备案。 14.1.4风电场应当在全部机组并网调试运行后6个月内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 特性的测试报告

GB/T19963—200 a)风电场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 b)风电场电能质量测试,包含闪变与谐波。 c)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 d) )风电机组电压、频率适应性测试:风电场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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