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77-2023 城市副中心 新型电力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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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77-2023 城市副中心 新型电力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pdf

表4 10kV配电线路目标电网结构

4 10kV配电线路目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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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A+、A类供电区域,可构建局部单环网,将单侧电源的开闭器、箱式变电站改造为单环网接线方 式。

6.3.1低压配电网应以配电变压器或配电室的供电范围进行分区供电,不宜交义或重叠,一般采用放 射式、树干式、环网式等接线形式,主干线路运行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载流量50%。 6.3.2A+、A类供电区域公用配电室及箱式变电站馈出的低压电缆线路宜组成环网式结构,环网式接 线的电源应引自不同配电变压器的低压母线,开环点一般设置在低压电缆线路末端的低压电缆分支箱, 6.3.3为“煤改电”用电负荷供电及季节性负荷差异较大的配电变压器,应构建低压环网式结构,提 高低压电网供电可靠性及经济性。 6.3.4在建筑物内,应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配电网结构合拢段施工方案,对集中负荷或重要用电设备,应采用放 射式配电网结构。 6.3.5多路供电的重要电力用户,对电源切换有特殊要求的负荷应配置快速切换设备。 6.3.6在分布式电源及储能装置集中并网的配电台区可采用交直流混合供电的接线方式,并通过低压 柔性互联系统实现配电台区间的柔性互联。

7.1.1配电网设备应有较强的适应性。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开关遮断容量应留有合理裕度。 7.1.2配电网设备选型应实现标准化、序列化。同一供电区域内10kV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低压线 路的选型,应根据电网网络结构、负荷发展水平与全寿命周期成本总和确定,并构成合理的序列。 7.1.3配电网设备选型和配置应适应智能化、数字化的发展,应同步考虑配电自动化的建设需求。 7.1.4开关站、电缆分界室、配电室土建设计应满足抗震、防火、防汛、防渗漏水、防凝露、防尘、 防毒、防小动物、防盗、温度调节和通风等要求,并接入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管线。 7.1.5开关站、电缆分界室、配电室设备层板底净高不小于3.5m,梁底净高不小于3m,电缆夹层板底 净高不小于1.9m。 7.1.6配电变压器能效等级应符合GB20052的规定,应选用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的产品。 7.1.7开闭器、箱式变电站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 7.1.8开闭器、箱式变电站应采用全绝缘、全封闭、防内部故障电弧外泄、防潮、防凝露等技术,外 壳应具有耐候、防腐蚀等性能,满足隐形化、小型化、景观化的要求。 7.1.9开闭器、箱式变电站所配置的环网柜应具备可靠的“五防”功能,出线侧带电显示装置应与接 地刀闸实行联锁,电动操作机构及二次回路封闭装置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7.1.10开闭器、箱式变电站基础底座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必要时装设防护 围栏。 7.1.1110kV电压等级设备短路电流水平不应小于20kA,低压设备根据实际短路容量进行核算。 7.1.12开关站、电缆分界室、公用配电室应配置具备环境温湿度测量、溢水报警、安防、可视化等功 能监测装置,并接入自动化系统。 7.1.13A+类高可靠性供电区域内的开关站、电缆分界室、公用配电室应配置智能监控系统,具备开关 柜局放检测、仪器仪表识别、红外温度测量、噪音拾取与分析、环境温湿度测量、溢水报警、安防、可 视化等功能,并接入自动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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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力用户(医院、学校、养老院、党政机关、广播电视、交通枢纽、防汛设施、公交充换电站、数 据中心、重点企业、居民小区配套设施等)的配电室及箱式变电站应预留应急电源接入装置,满足发电 车的接入条件。

7.2.1开关站应建于负荷中心区,一般配置双路电源,优先取自不同方向的变电站,也可取自同一座 变电站的不同母线。电力用户较多或负荷较重、并难以有新电源站点的地区,可考虑建设或预留第三路 电源。 7.2.2开关站应地上独立设置,不具备条件时可结合其他建筑建设;位于非居住区内开关站可与公共 建筑或工业建筑联合建设

7.2.1开关站应建于负荷中心区,一般配置双路电源,优先取自不同方向的变电站,也可取自同一座 变电站的不同母线。电力用户较多或负荷较重、并难以有新电源站点的地区,可考虑建设或预留第三路 电源。 7.2.2开关站应地上独立设置,不具备条件时可结合其他建筑建设;位于非居住区内开关站可与公共 建筑或工业建筑联合建设。 7.2.3开关站建筑面积为270m²~300m”,对于联合建设开关站,应地上设置。 7.2.4开关站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电源应采用电缆线路。 7.2.5双路电源进线的开关站,馈电出线应为10~14路,最大允许接入负荷,按照每路10kV电源线路 实际运行的高峰负荷考虑,所带最大负荷不能超过单一电源线路的额定载流量,即不超过双路10kV电源 额定载流量的50%。 7.2.6采用两用一备电源的三路电源进线的开关站,馈电出线应为10~16路。三路电源至少有一路来 自与其他两路电源不同方向的变电站。三路电源进线的开关站,最大允许接入负荷,按照双路10kV电源 电缆额定载流量的80%考虑,另一路电源作为备用电源。 7.2.7开关站10kV设备采用具有“五防”闭锁功能的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也可采用环保气体绝缘 断路器柜。 7.2.8开关站10kV开关柜应配置电动操作机构,具有综合微机保护和配电自动化远方遥控功能;直流 110V系统采用高频开关一体化装置;设置2台30kVA干式变压器作为站用电,

7.3.110kV用户接入电缆网时,应建设电缆分界室(专用线除外),作为单个用户与电网的产权分界, 具备用户界内故障自动隔离及电缆线路组网功能。 7.3.2电缆分界室应地上独立设置,在不具备条件时可结合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应设置在地面一层, 建筑面积为25m²~35m²。 7.3.3电缆分界室应具备独立(不经用户内部)的人员进出和检修通道,应在贴近用户红线内侧建设 (门向红线外侧开启),满足设备的安装、操作、检修、试验及进出线的要求。 7.3.4电缆分界室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中压为两条独立母线,配置两组环网柜,配置二个进线间 隔、八个出线间隔。 7.3.5电缆分界室配置的环网柜应全部采用断路器柜,断路器应采用真空灭弧,采用环保气体绝缘或 固体绝缘。 7.3.6电缆分界室配置的断路器应采用快速操作机构,具有配电自动化远方遥控功能;电动操作机构 操作电源宜选用直流48V,坏网柜内安装电压互感器

建筑面积为25m²~35m

7.4.1公用配电室应地上独立设置,在不具备条件时可结合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应设置在地面一层, 建筑面积为150m~180m² 7.4.2公用配电室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中压为两条独立母线,配置两组环网柜,设置2台变压器 低压为单母线分段接线,设有应急电源接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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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噪声值应符合GB3096的相关规定; b)独立公用配电室与居民区的距离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c)应具备人员进出和检修通道,满足设备的安装、操作、检修、试验及进出线的要求; d)不应与住宅楼合建或布置在住宅楼的正下方; e)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建筑物的各种管道不得从配电室内穿过; f)配电室距离可停放发电车的地面停车场或道路的距离不宜超过30m,并应预留便于应急电缆便 捷、快速引入的路径及孔洞。 7.4.5公用配电室应采用两台变压器,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应超过1000kVA。 7.4.6公用配电室内配电变压器应采用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声干式变压器,接线组别为Dyn11, 变压器应带有金属屏蔽罩、温控、风机,配置减振降噪措施。 7.4.7独立建筑配电室建有变压器间时,可选用全密封的油浸式变压器。 7.4.8低压进线开关、出线开关、联络开关应具备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保护功能,应 具备数据采集、对上通信、就地及远方控制功能,宜具备双向电气量监测、失压保护、两侧有压闭锁合 闸等功能。

7.5.1用户配电室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10kV侧应选用断路器柜: a)进线所带变压器总容量大于3200kVA或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在1250kVA及以上或单台油浸式变 压器容量在800kVA及以上时; b)由220kV变电站直接供电时; c)用户10kV侧加装联络开关时; d)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时。 7.5.2用户配电室进线所带变压器总容量小于3200kVA(含3200kVA)且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在1250kVA 以下或单台油浸式变压器容量在800kVA以下时,可选用负荷开关柜。 7.5.3采用负荷开关柜时,变压器出线单元应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馈线单元应装设故障指示器。 7.5.4非独立建筑的配电室,应采用无油化配电设备。安装于公共建筑内的10kV配电室应选用干式节 能型变压器;独立建筑配电室建有变压器间时,可选用全密封的油浸式变压器。 7.5.5低压进线开关、出线开关、联络开关应具备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保护功能,应 具备数据采集、对上通信、就地及远方控制功能,宜具备双向电气量监测、失压保护、两侧有压闭锁合 闸等功能。 7.5.6低压联络开关应装设自动投切及自动解环装置。 7.5.7用户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加装应急自备电源

7.6.1电力管道的建设应符合DB11/T963的规定。 7.6.2城市主干路按照双侧隧道或一侧隧道一侧管井的目标建设;城市次干路按照一侧隧道一侧管并 的目标建设;支路按照单侧管并的目标建设;在交叉路口形成环形管沟通道。 7.6.3规划A+、A类供电区域安置还房工程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城市主于道、地下铁道、立

DB11/T 207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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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交叉等工程地段的电力管道,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纳入综合管廊工程。 7.6.4电力管道建设改造应同时建设或预留通信光缆管孔或位置, 7.6.5电力管道与其它管线的距离及相应防护措施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 7.6.6采用电缆进出线的变电站,出站隧道至少具备两个方向。 7.6.7高负荷密度、电缆预测规模超过12回的区域应选用隧道敷设方式。 7.6.8电力隧道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a)电力隧道断面规格应为2.0m×2.1m(明开)、2.0m×2.3m(暗挖)或2.6m×2.4m(明开)、2.6m X2.9m(暗挖),或直径为3m、3.5m、5.4m的圆形隧道; b)电力隧道应按照重要电力设施标准建设,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 低于100年;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 )电力隧道内应建设低压电源系统,安装照明系统,设置通风设施,建设排水设施,加装通讯系 统;含有充油电缆的隧道需配备防火设施; d)电力隧道内接地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力隧道内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网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接地网两点及以上相 连接; 2)电力隧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5Ω,综合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3)电缆支架与接地装置焊接牢固,防腐符合规范要求

7.6.9电力排管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电力排官应治现状或规划道路建设,断面规格为一般道路向路径理设150×12+Φ150×2, 专用道路(非市政道路)可采用Φ150X8+Φ150×2; b)电力排管工作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c)电力排管工作井设置间距应为50m~80m; d)电力排管与建(构)筑物、其他市政设施之间的允许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 e)管材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150mm。 7.6.10新建电力管道应与现状电力管道连通,连通建设不应降低原设施建设标准。 7.6.11电力管道井盖应具有防水、防盗、防滑、防位移、防坠落等功能,并设置二层子盖,符合GB/T 23858和DB11/T147的规定。 7.6.12电力管道井盖二盖应采用无线智能监控井盖,包括智能井盖本体、无线通讯模块、后台监控系 统、手机监控终端(APP)和智能蓝牙钥匙,实现井盖非授权开启报警、远程状态监控、高安全性智能 开启等功能,同时具备地下水位、通道气体、电缆表温监控等扩展功能接入条件。 7.6.13电力管道内电缆支架、爬架、拉力环、爬梯、工作平台、护栏、篦子、接地极、地线等钢构件 均应采用防腐处理的预制标准件。 7.6.14电力隧道、电力排管与变电站、配电站室连通的工作井内应进行防水封堵,电缆沟(隧)道通 过站区围墙或与建筑(构)物的交接处,应设防火隔断(防火隔墙或防火门),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隔墙上穿越电缆的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 7.6.15在市政道路机动车道及横过路位置建设的电力排管应采用热浸塑钢管,在绿地、人行步道下建 设的电力排管可采用CPVC等材质管材。 7.6.16电缆直埋敷设仅适用于敷设距离较短、数量较少、远期无增容需求的场所,电缆主干线和重要 负荷供电电缆不应采用直埋方式。 7.6.17电缆直理敷设时,应增加电缆保护管(水泥包封)及检修工作井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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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路的设计、 施工应按照GB50168、D儿/15Z21的规定执行 7.7.210kV电缆应符合以下规定: a)变电站10kV馈线的干线应选用300mm铜芯电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学习资料.pdf,线路负荷较大时可选用400mm铜芯电缆;开关 站10kV馈线应选用240mm、150mm铜芯电缆; b)电缆主绝缘应为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材料,三芯统包电缆内护套应选用聚氯乙烯(PVC)材质 外护套应选用聚氯乙烯(PVC)材质; c)用户内部电缆应满足载流和热稳定要求。 7.7.3双环、双射、单环电缆线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其额定载流量的50%,转供时不应过载。 7.7.4敷设于综合管廊、电缆隧道等对防火要求较高位置的10kV电力电缆应选用A级阻燃三芯统包铠 装电缆或单芯互绞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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