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311-2011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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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311-2011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pdf

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

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

上修补用的封缝材料和灌浆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3的规定威海经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测定方法应 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的规定

柔性嵌缝密封材料性能

4.2.5用于填充修补的聚合物水泥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

疑土界面进行预处理的界面粘结材料和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其测定 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和附录A.5的规定

界面粘结材料性能 表4.2.6

4.2.7用于水下构件修补的水下包覆层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7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和附录A.5规定

4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

4.2.8涂覆于修补构件混凝土表面的硅烷浸渍材料宜采用无溶剂的膏状异辛基三乙氧 基硅烷或液态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其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 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4.2.9涂覆于修补构件混凝土表面的涂层及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 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4.3.1静止裂缝修补应满足下列要求

4.3非耐久性破损修补

(1)对宽度为0.2~0.3mm的裂缝,按附录B.1的规定,采用封闭方法对裂缝进行 修补; (2)对宽度大于0.3mm的裂缝或贯穿裂缝,按附录B.2的规定,采用化学灌浆法进 行修补。

4.3.3小面积缺损可按照附录B.3的规定,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断面修补:大面积

4.4.1.1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日标使用年限不大于10a的混凝土结 构,应按下列工序和要求进行修补: (1)凿除出现锈胀裂缝和层裂处的混凝土保护层: (2)用手工或动力工具除锈至St2级; (3)用高压淡水冲洗钢筋及混凝土表面; (4)当钢筋损失较大时更换或补焊钢筋; (5)对修补断面涂覆界面粘结材料; (6)用立模浇注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填充修补,恢复构件原 断面。

巷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

4.4.1.2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为10~15a或者耐久性 检测评估等级为C、D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不大于15a的混凝土结构,除按第 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尚应对构件整个混凝土表面采取硅烷浸渍或涂覆混凝土表面 余层进行防护,其修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275)的有关规定。 4.4.1.3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大于15a的混凝土结构, 余按第4.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应按附录C规定的电化学脱盐或附录D规定的外加 电流阴极保护方法进行处理。 4.4.1.4耐久性检测评估为C、D级,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大于15a的混凝土结构,除 安第4.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应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2因碳化引起的钢筋锈胀裂缝和层裂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对破损混凝土结构应按第4.4.1.1款规定的工序和方法进行修补。 4.4.2.2确认钢筋锈蚀对承载力有影响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4.2.3确认结构使用寿命终止前混凝土保护层普遍碳化到钢筋位置时,宜对混凝土 表面全面进行硅烷浸渍或涂覆混凝土表面涂层进行保护,修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4.3用冻融引起的温凝土结均础提悠补应筑合下列规定

4.3因冻融引起的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1混凝土冻融劣化度评估为B、C、D级时,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修补: (1)凿除混凝土构件破损部分表露疏松层、海生物及其他附着物; (2)用高压淡水或喷砂清理混凝土表面; (3)修补面涂覆界面粘结材料; (4)采用比原结构抗冻等级和强度等级高一级的混凝土、修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 浆进行修补,恢复构件原断面。

合第4.4.1条的规

1水工建筑物安全性、使用性评估等级为C、D级应采取加固措施。 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保证新增构件或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形成整体共 免对未加固部分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影响。

5.1.3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案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工况条件; (2)变形过大的原因; (3)承载能力下降原因及程度; (4)结构物重要性; (5)荷载条件及应力状态; (6)环境条件; (7)施工可行性; (8)维护管理要求; (9)加固后目标使用年限。 5.1.4加固混凝土结构前应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并对混凝土结构表面破损进行 修补。 5.1.5加固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验算,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5.1.5.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结

5.1.5.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计算

件设计可按附录E~附录H的规定执行。 5.1.5.2结构、构件的计算应考虑加固部分应变滞后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 程度,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受力状态。 5.1.5.3结构上的作用应考虑因用途变更或已有结构改动所引起的变化,并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一1)的有关规定确定。 5.1.5.4原有的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新增部分应取设计值。 5.1.5.5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检测确定,当结 构无明显功能性退化和施工缺陷时,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可采用设计标准值。 5.1.5.6构件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原混凝土设计强 度等级:当低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现场检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5.1.5.7腐蚀后钢筋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 评估技术规范》(JTJ302)的有关规定计算。 5.1.5.8加固后结构自重有明显增加时,应对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 5.1.5.9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加固应复核其抗震能力

5.1.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中采用植筋技术、锚栓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加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 5.1.7当被加固混凝土构件表面有防火要求时,防火等级和耐火极限要求应符合现行国

P.1 水泥、混凝土等加固材料应符合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 2.2 加固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2钢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有关规定。 5.2.2.3钢筋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JTJ267)的有关规定。 5.2.3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等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钢材宜选用Q235级或Q345级。 5.2.3.2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C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 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 5.2.3.3钢材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J283)的有关规定。 5.2.4加固用的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碳钢焊条》(GB/T5117)和《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 5.2.5碳纤维复合材料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1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晴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 小丝束纤维,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 5.2.5.2结构加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2.5的要求。碳纤维 复合材料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95%的保证率。

碳纤维复合材料性能指标

注:L形板的性能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Ⅱ级条形板采用。

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

5.2.5.3当符合表5.2.5性能指标要求的碳纤维复合材料与其他的改性环氧树脂胶 配套使用时,必须对抗拉强度标准值、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 层间剪切强度进行检验,且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表5.2.5的要求。 生

5.2.5.4碳纤维复合材料性能指标的测定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抗拉强度、受拉弹性模量、伸长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试 验方法》(GB/T3354)的有关规定测定; (2)抗弯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3356)的有关规定测定; (3)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根据附录A.5测定; (4)层间剪切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 关规定测定; (5)碳纤维体积含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强塑料纤维体积含量试验方法》 (GB/T3366)的有关规定测定; (6)碳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GB/T9914) 的有关规定测定

QX/T 601-2021 气象数据元 湿度、降水与蒸发.pdf碳纤维复合材料浸渍、胶粘剂性能指标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

表中性能指标,除标有强度标准值外,均为平均值。

注:表中性能指标均为平

粘贴钢及外粘型钢用胶粘剂性能指标

注:表中各项性能指标,除标有强度标准值外,均为平均值。

5.3加固方法及其选择

材料加固法等。 5.3.2加大截面加固法可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的加固。加固应符合下列 规定。 5.3.2.1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 于C20。 5.3.2.2当被加固构件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可按加固后的截面 计算。 5.3.2.3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3.1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大厦地下车库(B 地块)施工组织设计,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C20,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2.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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