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988-2022 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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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988-2022 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pdf

表2堆存场所对周边土壤污染影响途径类型

6.2.1堆存物和渗滤液点位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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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堆存物成分不明确的堆存场所开展堆存物样品采集。根据堆存物类型和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 设采样点位,分类采样,确保样品代表性,每类堆存物样品件数不少于3件;若堆存场所出现混合堆存 情况,则按照均匀网格进行堆存物点位布设,采样点位不少于3个,且应尽量分散覆盖堆存场所相应区 域,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原则上每个堆存场所均需采集渗滤液样品,若存在多个渗滤液收集池,每个渗滤液收集池均应采集 1个渗滤液样品

北海某建筑工地锅炉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6.2.2土壤点位布设

6.2.2.1布点方法和数量

6.2.2.1.1堆存场所内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堆存场所附属设施及堆体周边土壤样品点位,堆存场所内土壤样品布 不少于3个,针对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布点数量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对堆体底部的土壤进行点位布

6.2.2.1.2堆存场所周边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

应根据堆存场所周边土壤污染类型进行土壤布点,布点应覆盖周边主要土地利用类型: 一一大气沉降污染型:以堆存场所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点位布设以主导风向下风向为主 兼顾主导风向的垂直方向和反方向,主导风向下风向可适当增加点位。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 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6个; 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以耕地和园地为主,兼顾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 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 少于7个; 一一废水污染型:以堆存场所为起点,在地下水和纳污地面水体(如纳污灌溉水体)主要径流方向 两侧,按水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 量不少于4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6个;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以耕地 和园地为主,兼顾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 不少于4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7个; 一一综合污染型: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均匀布点法。参照大气沉降污染型、废水污 染型进行布点,布点数量不少于单一污染类型。

6.2.2.1.3土壤清洁对照点布点方法和数量

6.2.2.1.3.1在堆存场所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外部区域四个垂直轴向上分别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 6.2.2.1.3.2清洁对照点位应尽量布置在一定时间内未受人为活动影响的裸露区,成土母质、土壤类 型应与监测点一致。

6.2.3地下水点位布设

6.2.3.1布点方法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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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和已识别的污染区,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多个水文地质单元的堆存场所,监测点可适当加密, 布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2.4地表水和底泥点位布设

6.2.4.1布点方法和数量

若堆存场所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有流经的或汇集的地表水,则在疑似污染严重区域的地表水不 时考虑在地表水径流的上游和下游布点。布点数量应根据污染源实际情况、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 文特征等因素进行判断,原则上布点总数不少于3个,并在地表水点位垂线的正下方布设底泥点

6.2.5大气干湿沉降点位布设

6.2.5.1针对大气沉降污染型应布设大气干湿沉降点位,点位布设以主导风向下风向为主,兼顾主导 风向的垂直方向和反方向,大气干湿沉降点位原则上布点总数不少于4个,主导风向下风向可适当增加 点位。 6252

6.3.1堆存物样品采集方法:对于有防渗措施的堆存场所应确保不破坏防渗层,具体参照HJ/T20执 行。 6.3.2渗滤液样品采集方法:具体参照HJ91.1执行。 6.3.3堆存场所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方法:具体参照HJ25.2执行。 6.3.4堆存场所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样品、清洁对照点土壤样品采集方法:原则上采集表层土 壤样品,具体参照HJ/T166及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6.3.5地下水样品采集方法:具体参照HJ164执行。 6.3.6地表水和底泥样品采集方法:地表水样品采集具体参照HJ/T91执行,底泥样品采集参照GB 17378.3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6.3.7大气干湿沉降样品采集方法:大气干湿沉降样品接尘时长不少于1个月,具体参照DZ/T0295 执行。

常见样品检测因子可参照表3。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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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常见样品检测因子

6.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5.1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防止样品污染的工作程序,运输空白样检测,现场平行 样检测,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检测,采样介质对检测结果影响分析,以及样品保存方式和时间对检测结 果的影响分析等,具体参照HJ25.2执行。 6.5.2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堆存物样品具体要求按HJ/T20执行、渗滤液样品具 体要求按HJ91.1执行、土壤样品具体要求按HJ/T166执行、地下水样品具体要求按HJ164执行、地 表水和底泥样品具体要求按HJ/T91和GB17378.3等技术文件执行、大气干湿沉降样品具体要求按DZ/T 0295执行

整理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评估检测数据的质量,分析数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判断是否需要补充 采样与检测等

7.1.1堆存场所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参照GB36600对堆存场所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 如四川省出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则一并执行,上述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考省外或国外 相关标准执行。开展对照点与监测点污染物含量对比及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趋势预测与评价。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参照GB15618及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相关文件的技术规定对堆存 场所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针对GB15618未涉及的指标,可结合区域背景 值对堆存场所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开展对照点与监测点污染物含量对比 及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趋势预测与评价。

7.1.3堆存场所周边水环境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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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下水、地表水检测结果和区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功能,参照GB/T14848和GB3838对堆 存场所周边水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底泥参照GB15618进行现状评价。

7.2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

7.2.1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结果、堆存物类型、堆存场所潜在污染影响面积、堆存量、堆 存场所状态及投入使用时间、堆存场所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防渗漏措施、防流失和 滑坡设施、防扬散设施等因素,对堆存场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 7.2.2当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时出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超标,或土壤污染物含量未 超标但为清洁对照点2倍及以上,并经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大气干湿沉降检测结果关联性分 析判定超标原因为堆存场所导致时,堆存场所风险等级直接判定为高风险。 7.2.3当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超标和土壤污染物含量小于 清洁对照点2倍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估堆存场所土壤风险。根据影响堆存场所土壤风险的条件,分别 对6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评估赋分:堆存量规模(15分)、堆存场所状态及投入使用时间(15分)、 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15分)、防渗漏措施(30分)、防流失和滑坡措施(15分)、 防扬散措施(10分),结合堆存物类型和潜在污染影响面积对土壤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应权重。堆 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详见表4。若堆存场所存在混合堆存现象时,应选择堆存物类型中高权重 类型进行风险评估。

R一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综合得分 Si 一第i项指标分值;

W一第i项指标分值对应的权重

等级判别为低风险;25分≤综合得分<55分,堆存场所土壤风险等级判别为中风险;综合得分≥55分, 堆存场所土壤风险等级判别为高风险

附录A (资料性) 报告编制大纲 A.1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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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2概述 2.1项目概况 2.2调查范围 2.3调查目的 2.4工作内容及重点 2.5基本原则 2.6技术路线 3堆存场所概况* 3.1堆存场所基本信息 3.2堆存场所历史和现状 3.3周边环境情况 3.4自然和社会概况 (*不限于以上内容JB/T 2306-2018 单线干油泵及装置 型式、参数与尺寸.pdf,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资料分析 4.1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4.2堆存场所资料收集和分析 4.3其他资料收集与分析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5.1堆存场所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5.2设施运行情况 5.3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5.4其他 6污染识别 7结论和建议 8附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关系图、风玫瑰图、卫星遥感图像或航空图像、现场照片、 平估场地使用权人变更记录、环境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人员访谈记录表等)

A.2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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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2概述 2.1项目概况 2.2调查范围 2.3调查目的 2.4工作内容及重点 2.5基本原则 2.6技术路线 3堆存场所概况* 3.1堆存场所基本信息 3.2堆存场所历史和现状 3.3周边环境情况 3.4自然和社会概况 (*不限于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5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总结 4工作计划 4.1补充资料的分析 4.2采样方案 4.3分析检测方案 5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5.1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5.2采样方法和程序 5.3实验室分析 5.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检测结果分析 6.1堆存物和渗滤液检测结果分析 6.2土壤检测结果分析 6.3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 6.4地表水和底泥检测结果分析 6.5大气干湿沉降检测结果分析 7风险评估 7.1环境质量评价 7.2土壤污染物变化趋势分析 7.3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 8结论与建议 9附件(采样点位置和深度分布图、现场采样记录单、现场采样照片、实验室检测报告、水文地质 率报告、实验室检测资质、样品流转单、污染点位图和污染风险图等)

B.2废水影响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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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以下情景,则需对废水影响调查范围进行调整。若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影响调查范围调整 后低于基本范围则以基本范围为准。 (1)发生过尾矿库溃坝事故的矿山,其调查范围为事故尾砂覆盖范围,并可延长至下游河道, (2)使用纳污河流进行农田灌溉的地区,其调查范围为使用纳污河流进行灌溉的区域范围。 (3)对于独立堆存场所,若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距离独立渣场下游不足1.0km,则调查范 围确定为至渣场下游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若堆存场所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 距离堆存场所下游超过1.0km,则调查范围根据表B.2确定

YST 3029-2018 黄金选冶金属平衡技术规范 浮选工艺表B.2独立堆存场所重点污染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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