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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524-2022 电力应急电源装备测试导则.pdf电池储能UPS(EPS)试验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
表3电池储能UPS(EPS)试验项目
DB41/T 1839-2019标准下载DL/T2524—2022
装备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 d)额定容量,kVA或额定功率,kW; e)额定功率因数; f)额定频率,Hz; g)额定电压,V; h)质量,kg。
6.2.2.1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应包含以下五方面: a)具有触电风险、烫伤风险及其他安全风险的应急电源装备,应有禁止、警示、指令作用的安全 标志,标志型式和内容应符合GB2894一2008中4.1~4.3的规定。 b)有废气排放并可能在室内使用的应急电源装备应有“当心中毒”警示标志,有要求时,发电机 组排出的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c)安全标志可有文字辅助标志说明,并应符合GB2894一2008中4.5的规定。 d)安全标志应安装在对应风险部位,并易于查看。 e)常用应急电源装备安全标志可参照附录A。
6.2.2.2设备部件标识
设备部件标识应包含以下两方面: a)应急电源装备接地点及其他重要设备、部件应有明显符号或文字标识,符号标识应符合GB/T 5465.2一2008的规定。应急电源装备常用电气设备符号可参照附录A。 b)移动式应急电源装备的发电机组、飞轮、电池或其他储能部件等关键设备应有单独的中文铭牌 应标明生产厂家、产品编号、重要特征参数等信息。
6.2.2.3操作指示标识
操作指示标识应包含以下两方面: a)应急电源装备开关、旋钮等操作部件应有相应文字或符号标识。 b)应急电源装备使用说明、电路图、操作注意事项、警示要求等应制成清晰的中文标牌,并安装 在易于查看的位置。
应急电源装备电力供电设备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4的要求, 试验电压
应按表4规定,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0s
应急电源装备电力供电设备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应承受表5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试验时, 应急电源装备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100mA,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固定式应急电源装备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应始终保持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横截面积应符合表6的 要求
表6接地导体横截面积
6.4.2.1 非固定式应急电源装备应配有专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标有规定的符号或图形,可参照附录
DL/T 2524—2022
A。接地装置应包括长度不少于10m,截面积不小于25mm²的带透明绝缘护套接地线和长度不小于 900mm,直径不小于16mm²的接地棒。接地棒有效插入深度不应小于600mm,接地线与接地棒连接 应可靠,禁止用缠绕方法连接。 6.4.2.2车辆底盘、发电机组外壳、厢体及配电柜等应通过专用电缆可靠连接,电缆应采用黄/绿双色 导线。
6.5.1.1监测功能
应急电源装备应显示电压、电流、频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等参数。便携式应急电源装备应至少 显示电压和频率。 性能试验应按条款6.6执行,参数显示误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6.5.1.2过电压保护
6.5.1.3欠电压保护
6.5.1.4过温保护
6.5.1.5过载保护
6.5.1.6短路保护
发电机组短路保护功能试验应按GB/T20136一2006中方法303或304执行,储能式应急电源装备
应按YD/T1095—2018中5.25.1执行。
6.5.1.7日志记录
检查日志记录功能,应具有操作、报警、故障等日志记录功能。
6.5.1.8通信功能
6.5.1.9急停功能
急停按钮应为红色,并具备误触防护装置。应急电源装备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按下急停按钮 内供电设备应立刻停机。
6.5.1.10并机功能
检查应急电源装备并机输出运行功能,应具有2台及以上同型号规格并机输出运行功能。
6.5.1.11温控功能
6.5.1.11.1检查应急电源装备主要设备本身通风散热性能,宜配置风扇、散热器等散热装置,保障正常 的工作状态。 6.5.1.11.2设备应有检测自身关键部位温度并进行温度调节的功能。 6.5.1.11.3电气设备室应符合GB50019中采暖与通风的要求。 6.5.1.11.4移动式应急电源装备厢体内部宜配置空调、风扇等设备,实现通风散热、温度调节等功能, 保障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6.5.2.1发电机组
6.5.2.1.1启动功能
发电机组启动功能应符合表8的规定。
DL/T2524—2022
DL/T2524—2022
检查发电机组控制器监测参数,应至少监测转速、运行时间、机油压力、燃油量、冷却水温、 电压、直流母线电压等参数
6.5.2.1.3逆功率保护
6.5.2.2.1监测功能
轮储能UPS应急电源装备应具备监测飞轮转速、轴承振动、轴承温度等参数的功能。
6.5.2.2.2冷却功能
6.5.2.2.3相序错误保护功能
检查当输入电源相序错误时,飞轮储能UPS应禁止启动。
6.5.2.2.4低转速保护功能
6.5.2.3电池储能UPS(EPS)
6.5.2.3.1相序错误保护
6.5.2.3.2电池组保护
6.5.2.3.3电池监测功能
原装备输入相序错误时,应急电源装备应禁止启
检查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a) 应监测电池组数据,应至少包括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电压、回路电流和内部温度等参数; b) 应对电池荷电状态(SOC)实时显示; c)应对电池系统故障初步诊断及预警反馈。
6.6.1通用输出性能
6.6.1.1稳态输出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
6.1.1稳态输出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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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可控励磁装置发电机的发电机组不应超过土2%额定电压,采用不可控励磁装置发电机的发电机组 应不超过土5%额定电压
6.6.2.1.3不对称负载要求
测量应按GB/T20136一2006中方法419执行。发电机组在一定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其中任一相 (对晶闸管励磁者指接晶闸管的一相)上再加25%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当该相总负载电流不超过 额定值时应正常工作,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线电压平均值之差不应超过三线电压平均值的土5%。
6.6.2.1.4温升
试验应按GB/T20136一2006中方法430执行。发电机绕组温度或温升应符合GB/T2820.3的 发电机组部件温度或温升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6.6.2.1.5并机
不同容量比机组并机测试方法如下: a)检查应按GB/T20136一2006中方法412执行。 b)型号规格相同和容量比不大于3:1的发电机组在20%~100%总额定功率范围内应稳定地并机运 行,且可平稳转移负载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度不应大于表11 的规定。 c)容量比大于3:1的发电机组并机,发电机组承担负载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度应符合产 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表11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运行限值
6.6.2.2飞轮储能UPS
6.6.2.2.1输入电压允许范围
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调节交流输入电压至额定电压U。×(1土10%)的上限值、额定值和 飞轮储能UPS应正常工作且在输入电压调节过程中D.5_排水工程.pdf,测量输出电压不应超过表9中第1项的规定
6.6.2.2.2输入频率允许范围
节飞轮储能UPS的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端接额定阻性负载,调节输入频率,测量使 能UPS处于正常工作模式下的输入频率允许范围应为额定频率fX(1土3%)。
6.6.2.2.3输入电流总谐波畸变率
调节飞轮储能UPS的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飞轮储能UPS在正常工作 模式下,测量2次~39次输入谐波电流总和与基波电流之比(电流总谐波畸变率),不应大干5%
0026 人行钢天桥施工组织设计6.6.2.2.4效率
轮储能UPS为正常工作模式,输出分别接100%、50%、30%额定阻性负载,分别测量飞轮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