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303-2022 石木塑复合地板.pdf

LY/T 3303-2022 石木塑复合地板.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82553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LY/T 3303-2022 石木塑复合地板.pdf

地板防火性能应符合GB8624一2012中铺地材

6.1.1.1放大镜,读数6倍。

现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LY/TL3 022

6.1.2.1采用目测和检量工具按石木塑复合地板外观质量要求进行逐项检量。 6.1.2.2采用目测时,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1x~6001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视距为 1000mm内

6.2规格尺寸及其偏差检验

6.2.1.1钢卷尺,分度值为1.00mm. 6.2.1.2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6.2.1.3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2.1.4直角尺,精度等级2级。 6.2.1.5塞尺,精度为0.01mm

6.2.1.1钢卷尺,分度值为1.00mm. 6.2.1.2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6.2.1.3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2.1.4直角尺,精度等级2级。 6.2.1.5塞尺,精度为0.01mm。

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度、边缘直度、拼装离缝和拼装高度差按GB/T18103一2013中6.2.2规定进 行,平整度按GB/T19367一2009中8.5规定进行

6.3.1.1样本及试样应在生产后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抽取, 6.3.1.2在样本中随机抽取3块试样。试件尺寸规格、数量按表10要求进行。试件锯制时,应避开缺 陷。如地板尺寸偏小,无法满足试件尺寸和数量的要求,可继续随机从样本中抽取,直至能锯制出全部 试件为止。 6.3.1.3试件的边角应平直,无崩边。试件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士0.5mm。

LY/T3303 2022

复合地板理化性能和有害物质限量取样及试件所

注:涂饰层重金属试样从地板涂层表面上用刮刀刮取适量涂层,过筛后的粉末样品量应大于0.5g。 基材氯乙烯单体试样从基材中切取0.3g~0.5g。

3.2静曲强度、弹性模量

6.3.2.2 2计算出6个试件静曲强度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MPa 6.3.2.3 3找出其中的最小值,而该最小值应不小于指标值的80%, 6.3.2.4计算出6个试件弹性模量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MPa

LY/T3303 2022

热塑性树脂饰面石未塑复合地板和浸渍胶膜纸饰面石末塑复合地板按GB/T17657一2013中 定进行;木质单板饰面石木塑复合地板和涂料饰面石木塑复合地板按GB/T17657一2013中4.4 进行。试件需要平衡处理

恒温鼓风干燥箱,温控灵敏度为土1℃,可保持温度(80土2)℃ 恒温恒湿箱,可保持温度(23土5)℃,相对湿度(50土5)%。 游标卡尺,分度值0.02mm

6.3.6.2平衡处理

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2)%的恒温恒湿箱

6.3.6.3检验步骤

57一2013中4.51规定进行,落球高度为1.75m

在试件的边缘中部确定并标记试件的长度、宽度测量点,测量试件的纵向和横向尺寸L。。然用 件表面向上,放入温度为(70土2)℃恒温鼓风干燥箱内。试件间距不小于50mm,试件与干燥箱 间距不小于50mm。干燥6h土15min后取出,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2)%的恒温恒法 放置24h,然后在原测量位置再次测量其尺寸L。

6.3.6.4结果表示

按式(1)计算每个试件的尺寸变化率,分别计算3个试件的横向、纵向加热后尺寸变化率的算) 值.精确至0.01%

式中: △L 试件尺寸变化率; Lo 加热前各测量点尺寸,单位为毫米(mm); L 加热后各测量点尺寸,单位为毫米(mm)。

[L—L。] × 100% f

LY/T3303 2022

LY/T3303 2022

B/T17657—2013中4.56的规定进行

按GB/T17657—2013中4.57的规定进行

6.3.10表面胶合强度

热塑性树脂饰面石木塑复合地板按GB/T17657一2013中4.15的规定进行;浸渍胶膜纸饰面石木 塑复合地板按GB/T18102一2007中6.3.7的规定进行;木质单板饰面石木塑复合地板按 GB/T17657一2013中4.16的规定进行。试件需要平衡处理

6.3.12耐光色牢度

按GB/T17657一2013中4.30的规定进行,在6级蓝色羊毛标样的曝晒部分和未曝晒部分间的色 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时,曝晒终止

6.3.13椅子轮脚试验

6.3.14甲醛释放量

6.3.15邻苯二甲酸酯总量

6.3.16基材氯乙烯单体

安HJ2540—2015中6.3的转

6.3.18涂饰层重金属

6.3.19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

按HJ571一2010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5.3.20天然放射性核素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金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

LY/T3303 2022

型式检验包括全部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2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1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 )质量监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1检验批的组成与检验

外观质量检验采用GB/T2828.1一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 (AQL)为4.0,以接收数计。检验样本n,不合格品数d≤Ac,时接收,d≥Re时拒收,若Ac

LY/T3303 2022

表12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原则

7.4.3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7.4.3.1长度、宽度、厚度、面层净长偏差、面层净宽偏差、厚度偏差、直角度、边缘直度和平整度采用 GB/T2828.1一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I,接收质量限(AQL)为6.5,以接收数 计。检验样本n,不合格品数d≤Ac,时接收,d≥Re时拒收,若Aci

7.4.3.2拼装离缝、拼装高度差检验的样本数为10块,该10块样本从检验规格尺寸的同批产品中随机 抽取,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3.2 拼装离缝、拼装高度差检验的样本数为10块,该10块样本从检验规格尺寸的同批产品中随 权,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14,各项理化性能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的理化性能检验判为合 格,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 检后合格,判为全部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判为不合格,

浅谈外墙后浇带施工方案表14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LY/T3303 2022

表14理化性能抽样方案(续)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检验均符合要求 产品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或包装标签上标记厂家名称、地址、出厂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执行标 准、数量及防抛摔等标记

GA 1277.1-2020 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 第1部分:基本要求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分别包装。企业应根据自已产品的特点提供详细的安装和使用说 明书。包装要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包装要求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包装内附带文件包括: 产品合格证; 安装使用说明书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不应受到撞击和抛摔。在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远离热源 污损。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