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52-2022 燃煤锅炉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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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052-2022 燃煤锅炉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技术指南.pdf

T/ACEF 052—2022

6.4.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区域内道路设计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 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6.4.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区域内绿化应符合GB50187的有关规定。

7.1增压风机进口烟道宜采用碳钢材质,浓缩塔进出口烟道宜采用玻璃钢材质或碳钢内衬玻 璃鳞片防腐,挡板门过流件需考虑防腐。 7.2浓缩进口烟道应充分考虑盲端烟气冷凝腐蚀影响,增压风机、调节挡板、局部烟道等不 流通盲端应进行防腐。 7.3浓缩塔宜采用玻璃钢结构,内部结构宜根据烟气流动和防磨、防腐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可参照HG/T20678和JB4710执行。 7.4浆液喷淋管材质可采用纤维增强复合塑料、碳钢衬胶或镍基合金钢管。浆液喷嘴宜采用 碳化硅材质,设计选型应避免快速磨损、结垢和堵塞。 7.5接触腐蚀性浆液的搅拌器,轴、叶片采用碳钢衬胶材质,连接螺栓采用合金材质,搅拌 器及配套材质选择应充分考虑浆液的腐蚀特性。 7.6管道材料应满足管道介质的要求。对于腐蚀性浆液介质管道,管道包括但不限于碳钢衬 陶瓷管道、碳钢衬胶管道、玻璃钢管道或钢塑复合管。

8.1热工检测与过程控制

JC/T 2252-2014标准下载8.1.1热工检测主要包括:浓缩塔浆液密度浓度、浓缩塔液位、浓缩塔除雾器压差、储罐液 位、调质后浆液pH值、二次风的温度和压力、烟气的温度和压力、干燥系统喷雾流量等。 8.1.2浓缩塔入口烟气温度、出口烟气温度、浓缩塔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应双重余设 置。 8.1.3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热工自动化控制水平不低于脱硫工程的自动化控制水 平

9.1.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运行应根据燃料、原料及燃煤锅炉负荷的变化及时 调整。 9.1.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运行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进行,并根据工艺要 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

9.1.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运行应根据燃料、原料及燃煤锅炉负荷的变化及时 调整。 9.1.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运行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进行,并根据工艺要 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

9.1.3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不应在超过设计负荷的条件下长期运行。 9.1.4应建立建全与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运行维护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运 行、操作和维护技术规程:建立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的台帐。

9.2.1应至少设置1名脱硫废水工艺专职管理人员。 9.2.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管理和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9.2.3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交接班和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

9.2.1应至少设置1名脱硫废水工艺专职管理人员。 9.2.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管理和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9.2.3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交接班和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

9.3.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检修维护宜纳入脱硫工程统筹考虑,检修周期和工 期宜与脱硫工程同步 9.3.2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更换或维修必要的部件,并做好维护保养记 录。

9.3.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的检修维护宜纳入脱硫工程统筹考虑,检修周期 期宜与脱硫工程同步 9.3.2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更换或维修必要的部件,并做好维护保 录。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劳动安全管理应符合GB5083中的有关规定。 10.1.2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调质剂选用熟石灰、氢氧化钠等时,应对操作人员采 取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10.2.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GB/T12801中的有关规定。 10.2.2应符合GBZ1、GBZ2.1、GBZ2.2的规定 10.2.3为防止职业中毒,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工作场所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符 合GBZ/T194中的有关规定,浓缩系统宜设置洗眼器。 10.2.4在易发生粉尘飞扬或洒落的区域应设置必要的除尘设备或清扫措施, 10.2.5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于噪声和振动较高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将噪 声和振动源与操作人员隔开。

10.2.1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GB/T12801中的有关规定。 10.2.2应符合GBZ1、GBZ2.1、GBZ2.2的规定 10.2.3为防止职业中毒,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工作场所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符 合GBZ/T194中的有关规定,浓缩系统宜设置洗眼器。 10.2.4在易发生粉尘飞扬或洒落的区域应设置必要的除尘设备或清扫措施。 10.2.5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于噪声和振动较高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将噪 声和振动源与操作人员隔开。

T/ACEF 052—2022

瓦斯抽放站施工组织设计燃煤锅炉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及干燥典型工艺流程见图A.1及图A.2

附录A(资料性) 脱硫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图A.1脱硫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图A.2脱硫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附录B(资料性) 日常分析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表

表B.1 脱硫废水烟气余热浓缩干燥工程日常分析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D 《水和废水检测分析方法》(第四版)Q/GDW 12106.4-2021 物联管理平台技术和功能规范 第4部分:边缘物联代理与物联管理平台交互协议规范.pdf,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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