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EPI 05-2022 市政用格栅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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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EPI 05-2022 市政用格栅通用技术条件.pdf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正一水务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正一水务有限公司、安徽利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三星给排水设备 有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杰、张锋、谢淑娟、孙红飞、刘晓远、李慧、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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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取水用格栅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市政取水用格栅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本文件适用于水库、湖泊、河道等地表水市政取水工程中的格栅,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DB51T 2846-2021 四川省玄武岩纤维复合板材透湿率试验方法.pdf,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306标牌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5006钢结构通用规范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格栅grid 由若干栅条均等排列,拦截进水杂物的装置。 3.2 格栅间隙gridporosity 相邻两栅条之间的净间距。 3.3 过栅流速gateflowrate 通过格栅表面的水流速度。 3.4 反冲洗系统backwashsystem 通过空气管路在格栅表面瞬间释放一定量的压缩空气,由内向外反向冲洗栅条,达到清洗格栅表面 杂质的系统。

市政取水用格栅分为平板式格栅、弧形格栅、三通T型格栅、半圆形格栅。格栅结构示意图详见附 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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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市政取水格栅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的规定,格栅在取水构筑物进水孔 条间净距应根据取水量、冰絮和漂浮物等确定。 1.2格栅过栅流速应根据水中漂浮物数量、有无冰絮、取水地点的水流速度、取水量、水环境 护要求以及检查和清理格栅的方便等因素确定。

5.1.3格栅的形式,可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a)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格栅清理要求不高,宜采用平板式格栅或弧形格栅。 b)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格栅清理要求高,宜采用带有反冲洗功能的三通T型格栅或半圆形格栅, c)河床式取水构筑物,宜采用带有反冲洗功能的三通t型格栅或半圆形格栅。 5.1.4格栅反冲洗系统应根据取水构筑物类型、水中漂浮物数量、有无冰絮、清理格栅的方便等因素 确定。 5.1.5格栅栅条可使用扁平、圆形、楔形截面。对格栅防堵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楔形截面,栅条的迎 水面应光滑并倒角。 5.1.6格栅应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导致永久性的变形,可采用在格栅栅条下设置支撑杆,栅条与支 撑杆焊接。 5.1.7格栅宜在适当位置设吊耳,满足吊装需求。

5.2.1格栅间隙应根据取水量、冰絮和漂浮物等确定,可为30~80mm。栅条与框架之间的 栅条间隙。

5.2.1格栅间隙应根据取水量、冰絮和漂浮物等确定,可为30~80mm。栅条与框架之间的间隙应小于

5.2.2过栅流速,可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a) 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冰絮时采用0.2~0.6m/s; b) 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冰絮时采用0.4~1.0m/s; c)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5.2.3格栅结构形式应可分为栅条在框架外侧和栅条在框架内侧两种形式,结构示意图见附录A。 5.2.4格栅宜采用碳素结构钢,也可采用不锈钢。 5.2.5格栅宜设置在进水间进水孔位置。 5.2.6格栅的安装方式可根据清理和检修的方便等因素确定,可采用直接固定在进水孔上,也可采用 放在进水孔外侧的导槽中。

日 1 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冰絮时采用0.2~0.6m/s; b) 2 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冰絮时采用0.4~1.0m/s; c)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5.3.3格栅结构形式示意图见附录A。 5.3.4格栅宜采用碳素结构钢,也可采用不锈钢。 5.3.5格栅宜设置在进水间进水孔位置。 5.3.6格栅的安装方式可根据清理和检修的方便等因素确定。

5.4.1格栅间隙应根据取水量、冰絮和漂浮物等确定,可为1~10mm。

3E 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冰絮时采用0.2~0.6m/s; O) 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冰絮时采用0.4~1.0m/s; C) 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d) 有水环境生态保护需求,格栅各个面上的过栅流速应均匀,最大不超过0.15m/s。

日 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冰絮时采用0.2~0.6m/s; O) 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冰絮时采用0.4~1.0m/s; C) 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d 有水环境生态保护需求,格栅各个面上的过栅流速应均匀,最大不超过0.1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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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格栅长期位于水下,应保证防腐要求,材质宜采用不锈钢,也可采用合金。 5.4.4格栅应配备反冲洗系统,具有日常定期自动清理功能,控制方式分为手动和自动两种模式。 5.4.5格栅宜设置在取水头部位置,格栅总出水管与取水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5.4.6格栅总出水口下缘距河床或水体底部的高度,应根据河流的水文和泥沙特性以及河床稳定程度 等因素确定,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当水深较浅,水质较清,且取水量不大时, 可减至0.5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 5.4.7格栅淹没顶部上缘在设计水位下的深度,应根据水域的水文、冰情、气象和漂浮物等因素确定, 不宜小于0.5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 5.4.8多个格栅并列布置,格栅间距应大于格栅外部直径。

5.5.1格栅间隙应根据取水量、冰絮和漂浮物等确定,可为1~10mm。 5.5.2过栅流速应根据漂浮物数量、取水量、水环境生态保护确定,当有水环境生态保护需求时,过 栅流速应均匀,最大不超过0.15m/s。 5.5.3格栅宜采用不锈钢,也可采用合金。结构形式见附录A。 5.5.4格栅应配备反冲洗系统,具有日常定期自动清理功能,控制方式分为手动或自动模式。 5.5.5格栅宜设置在取水头部位置,格栅总出水管与取水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5.5.6格栅底部应布设基础,基础平整度应小于土3mm。 5.5.7基础平面距河床或水体底部的高度,应根据河流的水文和泥沙特性以及河床稳定程度等因素确 定,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当水深较浅,水质较清,且取水量不大时,可减至 0.5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 5.5.8格栅淹没顶部上缘在设计水位下的深度,应根据水域的水文、冰情、气象和漂浮物等因素确定, 不宜小于0.5m,且不小于格栅外部直径的1/2。 5.5.9多个格栅并列布置,格栅间距应大于格栅外部直径。

5.6.1格栅的生产制造应符合《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的规定。 5.6.2格栅安装施工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 5.6.3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设计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规定,建设施工应符合相关 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5.6.4管道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5.6.5焊接工程施工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规定,焊缝表面 应均匀,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穿、烧穿等缺陷,更不得漏焊,

在自然光线下距离取水格栅0.5m,采用目测检验取水格栅的外观,确保外观无损坏。 用通用量具检验取水格栅的各尺寸,确保满足设计要求, 用目测和通用量具,按《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3)中的规定检验焊接 2 用通用量具检验格栅栅条孔隙及栅条与框架的间隙

取水格栅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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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检验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1 取水格栅结构、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时; b) 1 取水格栅转厂生产时; c) 2 产品长期停产(超过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

7.4.1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 7.4.2 样本一经抽取应封存,在确认检验结果无误前,除按规定进行保养外,未经允许不得维修和更 换。

7.4.1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

7.5.1 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7.5.2材质、外观尺寸、制造等所有项目均合格时,则判定为合格。 7.5.3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B.1 格栅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标牌和合格证。 8.2标牌应符合《标牌》(GB/T13306)的规定,并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出厂编号; c) 制造日期; d)制造厂名称。 8.3合格证应标明检验员章

4.1 产品包装分为裸装和箱装。包装时应牢固固定在包装箱底座上,不得松动。 9.2包 包装储存图示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的规定。 9.3产品在运输和装卸中不应碰撞、变形,不得抛摔,避免与尖锐物品混装运输。 9.4产品在室内和室外均可贮存,室内贮存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日晒雨淋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中 产品不得堆放,避免受力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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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格栅结构形式

平板式格栅结构形式可分为栅条在框架外侧和栅条在框架内侧两种形式,栅条在框架外侧的平板格 栅结构示意图见图A.1,栅条在框架内侧的平板格栅结构示意图见图A.2。

图A. 栅条在框架外侧的平板格栅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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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2栅条在框架内侧的平板格栅结构示意图

弧形格栅结构示意图见图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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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T形格栅结构示意图见图A.4、A.5

a) 01—一防堵塞栅条 b) 02—一内部导流筒 c) 03—一导流锥(可选) d)( 04—一反冲洗喷头 e)( 05—一出水接口 f) 06— 一反冲洗连接管

GB 16915.2-2012标准下载图A.3弧形格栅结构示意图

图A.4三通T形格栅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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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圆形格栅结构示意图见图A.6

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热缩中间接头制作技术交底图A.5三通T形格栅结构示意图2

图A.6半圆形格栅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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