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864-2013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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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64-2013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2.0.13尾矿管(槽)

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包括管材、管件、法兰、垫片、紧 固件、阀门,以及伸缩接头和柔性接头等

施工组织设计_062屋架的吊装2.0.15土工合成材料

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和土工特 种材料的总称。

3.1.1本章适用于尾矿库碾压式土石坝的施工、验收。 3.1.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导流进行规划,并应提 出非常情况下的临时处理措施的方案,同时应确保工程及下游地 区度汛安全。施工期间,应保证导流和泄水建(构)筑物的正常 运行。

3.1.3施工导流宜利用永久性排水设施。当采用其他临

设施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在工程峻工前拆除或封堵,不 得影响永久工程的质量与运行。

3.1.4尾矿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尾矿库等别按表 3.1.4确定。洪水标准可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程度提高或 降低。

表3.1,4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3.1.5开工前,应在坝轴线两端、坝体以外不受施工、滑坡或爆破 等影响的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石,并应标明桩号和架设标架。 3.1.6坝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 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的有关规定。

3.2坝基的开挖及岸坡处理

3.2.1坝基开挖、基坑和岸坡处理等隐蔽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3.2.1坝基开挖、基坑和岸坡处理等隐蔽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3.2.2清基前应进行测量放线。清理坝基、岸坡和铺盖地基时 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等全部清除,并

淤泥、腐殖土、泥炭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强风 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 3.2.3库区范围内的工程地质钻孔、试坑等均应按工程地质布孔 图逐一检查和处理。 3.2.4坝肩岸坡的开挖清理工作宜自上而下一次完成,不宜边填 筑边开挖。清出的杂土应全部运出坝外,并应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3.2.5凡坝基和岸坡易风化、易崩解的岩石和土层,开挖后不能 按时回填者,应留保护层或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3.2.6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发现新的地质问题或检验结果与 勘察有较大出人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并应会同设计、勘察单位共 同研究处理措施,同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2.7灌浆法处理坝基时,灌浆工作除应进行室内必要的灌浆材 料性能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同时应通过检查孔 以验证灌浆效果。 3.2.8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并应在开始填筑

3.2.3库区范围内的工程地质钻孔、试坑等均应按工程地质

筑边并挖。清出的杂土应全部运出坝外,并应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3.2.5凡坝基和岸坡易风化、易崩解的岩石和土层,开挖后不能 按时回填者,应留保护层或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勘察有较大出人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并应会同设计、勘察单位共 同研究处理措施,同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2.7灌浆法处理坝基时,灌浆工作除应进行室内必要的灌

料性能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同时应通过检查孔 以验证灌浆效果

3.2.8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并应在开始

3.2.8天然黏性主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开应在开始填巩 前清除。冻期应在冻结前处理完毕,并应预先填筑1m~2m厚的 坝体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

3.2.9坝基中的软黏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夹层、中细砂层、膨胀

土、岩溶构造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的有关规定。

3.2.10坝基清基完毕回填前应进行坝基地质编录,地质编

真实反映坝基所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应绘制地质平面图,地质纵 横断面图,以及地质展示图等。对不同岩层应取样检测其物理力 学性质指标,并应验证坝基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3.3.1施工单位应对各料场勘察报告和试验资料进行核查,并应 对设计指定料场进行复核。当发现储量、质量与设计不符时,应与

对设计指定料场进行复核。当发现储量、质量与设计不符时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当需改变筑坝材料时, 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天 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的有关规定

3.3.2对于已确定使用的料场应设置若干固定基桩,并应在地

3.3.3规划料场的实际可开采总量时,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

之比应根据料场的调查精度、料场天然密度与坝体压实密度的差 值,以及开挖与运输、雨后坝面清理、坝面返工及削坡等损失确定 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宜为:土料2.0~2.5,砂(砾)石料 2.0~2.5,石料1.2~1.5;砂(砾)石反滤料应根据筛取有效方量 确定,但不宜小于3.0。料场边坡开挖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3.3.4砂(砾)石反滤料宜在天然料场选用。当无合适的天然

3.3.5当黏性土料的天然含水率大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上限值时,

3.3.5当黏性土料的天然含水率大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上限值时, 应采取降低其含水率的措施;小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下限值时,应进 行加水处理。

3.4.1坝体填筑前,应在排水、坝基、岸坡及隐蔽工程等验收合格

3.4.1坝体填筑前,应在排水、坝基、岸坡及隐蔽工程等验收合格 及碾压试验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填筑。 3.4.2坝体填筑材料的种类、土石料质量、颗粒级配、含水率、含 泥量、超径、软弱颗粒及相应填筑部位、压实标准、取样试验结果等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4.3坝体填筑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明确压实标准。最优含水率

3.4.4坝体压实质量应控制压实参数:并应取样检测密度和含

率。检验方法、仪器和操作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 坝施工规范》DL/T5129和《土工试验规程》SL237的要求。上坝坝

料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合格的坝料不得上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黏性土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环刀法、表面型核子水分密度 计法。 2砾质土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灌砂(灌水)法。 3土质不均匀的黏性土和砾质土的压实度检测宜用三点击 实法。 4反滤料、过渡料及砂(砾)石料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挖坑灌 水法或辅以表面波压实密度仪法。试坑直径不应小于最大粒径的 3倍,试坑深度应为碾压层厚度。 5堆石料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挖坑灌水法箱梁上部结构施工方案,也可辅以表面波 法、测沉降法等快速方法。挖坑灌水法测密度的试坑直径不应小 于坝料最大粒径的2倍~3倍,最大不应超过2m,试坑深度应为 碾压层厚度。 6黏性土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也可用核子水分密度计 法、酒精燃烧法、红外线烘干法。 7砾质土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或烤干法。 8反滤料、过渡料和砂(砾)石料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或 烤干法。 9堆石料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烤干和风干联合法。 1 3.4.5坝体填筑指标应根据压实标准和碾压试验的要求确定,施 工中应控制含水率、土石类别、压实功能、压实厚度及压实时自然 和人为因素等,不得随意更改。压实土石类应控制其含水率在最 优含水率为一2%~十3%。填筑土石厚度不得超过碾压试验提供 的松铺厚度

3.4.5坝体填筑指标应根据压实标准和碾压试验的要求确定

工中应控制含水率、土石类别、压实功能、压实厚度及压实时自然 和人为因素等,不得随意更改。压实土石类应控制其含水率在最 优含水率为一2%~十3%。填筑土石厚度不得超过碾压试验提供 的松铺厚度。

退法卸料,不应在填筑断面内的岸坡上卸料。特殊情况下必须从 岸坡上卸料时,应采取分区卸料、逐层清基等措施,并应做好岸坡 和卸料场地的清理,同时应设置原地面标识。

3.4.7坝体各部位的填筑应按设计断面进行分层填筑和分层压

实,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 坡铺填,同时应保证防渗体和反滤层的有效设计厚度。 3.4.8坝体填筑应沿坝轴线方向进行,宜采用定点测量方式,不 得超厚。

1坝体碾压前应对填料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率进行 检查,并应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碾压。 2分段填筑时,各段土层之间应设立标志,上、下层分段位置 应错开,应防止欠压、漏压和过压。 3坝体碾压应沿平行坝轴线方向进行,不得垂直坝轴线方向 碾压。 4分段碾压时,相邻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 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3m~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为 1.0m~1.5m。 5坝体碾压宜采用振动碾,振动碾工作重量宜大于10t,振 动频率应为20Hz~30Hz,行驶速度不应超过4km/h,并应检查振 动碾的实际工作性能。 6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 环套打法,并应采取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应为1/3,行压行应为 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不应小于夯径的1/3。 7坝体应碾压合格后再铺筑上层新料

1填筑与碾压应连续进行。当气候干燥,土层表面水分蒸发较 快或需短时间停工时,其表面风干土层及填筑应经常洒水湿润,并应 使含水率保持在设计控制的范围以内,需长时间停工时,应铺设保护 层。复工时应予以清除,并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再填筑。 2横向接缝的接合坡比不应大于1:3.0隧道注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高差不宜大于 10.0m。当横向接缝陡于1:3.0时,在接合处应采取专门措施压 实,压实宽度不应小于1.0m~2.0m,且距接合面2.0m以内不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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