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22-2022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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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922-2022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技术规程.pdf

a)在满足工程总体布置要求的条件下,深层排水隧道宜布置在沿线地质构造简单、岩体完整稳定、 水文地质条件有利及施工方便的地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隧道线路与岩层、构造断裂面及主要软弱带走向宜有较大的交角。对整体块状结构岩体及 厚层并胶结紧密、岩石坚硬完整的岩体,交角不宜小于30;对薄层岩体,特别是层间结 合疏松的陡倾角岩层,交角不宜小于45°; 2)P 隧道线路通过较大地质构造带时,隧道布置应根据不利构造及其组合对隧道围岩稳定的影 响程度,并考虑施工、运行、工期、投资等各种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隧道沿线遇有断裂构造、不利构造面、软弱带、蚀变带、膨胀岩等时,应考虑地下水活动 对围岩稳定的影响。隧道宜避开可能造成地表水强补给的冲沟; 4)隧道布置宜避开强岩溶地区; 5)在高地应力区,隧道的轴线方向宜与最大水平地应力方向相一致,交角应尽量小。 b)隧道不宜穿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极为复杂和溶洞、暗河、煤层采空区等严重不良地质段;必 须通过时,应有可靠的地基处理和工程措施: c)采用掘进机施工时,隧道土层选择宜避开制约掘进机施工的地质区域。 .2.2城市排水深隧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排水隧道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结构受力条件、工程环境条件,同时结合施工工法、工 程经济、养护管理等要求综合确定,可采用圆形、矩形、梯形和卵形等; b)排水隧道的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满足各种设计工况条件下的设计流量要求,并进行 经济断面论证; c)深层排水隧道断面尺寸应结合不同的水力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恒定流速情况下,当通气条件良好时,洞内水面线以上空间不宜小于隧道断面面积的15% 高度不应小于0.4m; 2)非恒定流条件下,当计算中已考虑了涌波时,1)款中的数值可适当减小; d)排水隧道断面应考虑施工工法的需要,断面最小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圆形断面的内径不宜小于2.0m;非圆形断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8m, 宽度不宜小于1.5m; 2)采用掘进机施工,应满足设备开挖的最小尺寸要求。 e)排水隧道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断面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综合考虑隧道清疏维护方式,采取人工清疏方式时隧道净高不宜小于 2.4m,采取机械车辆清疏方式时隧道净高不宜小于4.5m;

DB42/T 1922—2022

2) 标准断面内部净宽应满足设备运输和清疏维护要求。采取人工清疏方式时隧道净宽不宜小 于1.2m,采取机械车辆进入隧道清疏方式时隧道净宽不宜小于3.0m

6.3.1设计流量与规模

6.3.1.1转输功能的深隧系统应以地表进水管计算流量为依据。其中污水和雨污合流深隧按服务范围 内最大设计污水量或截流量计算确定北京某国际广场某大厦外墙装修工程大厦装修施工方案,雨水深隧按汇水范围内雨水进水管的最大设计流量计算确定。设 计流量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 6.3.1.2调蓄功能的排水深隧系统应按照削峰或溢流污染控制要求计算深隧的调蓄规模。调蓄规模应 符合GB51174的规定要求。 6.3.1.3采用水力自清维护的隧道应根据最小流速确定最小流量,并有保证最小流量的措施。 6.3.1.4预处理设施设计流量应与地表接入管道流量匹配。

6.3.2隧道工艺设计

6.3.2.1隧道系统水力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道流量应按(1)式计算

式中: 设计流量(m/s); 水流有效断面面积(㎡); 流速(m/s)。 b) 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道的流速应按(2)式计算:

式中: 一 流速(m/s); R —水力半径(m); 水力坡降; 粗糙系数。

DB42/T1922 2022

6.3.3.1竖井型式宜根据深隧系统的输送介质类型合理确定,常用的竖井型式包括涡旋式竖井、螺旋 坡道式竖井、折板式竖井、跌落式竖井等。 6.3.3.2竖井设计应满足消能、转输、通风、排气等功能要求;应消除水流的动能及势能,去除水流 夹带的空气。 6.3.3.3竖井宜由连接结构(进水部件)、垂直下沉竖井(井筒)以及消能除气室(底舱)组成。 6.3.3.4竖井底板应能减缓水流冲击力,并应耐受冲击磨蚀。 6.3.3.5竖井设计应采用水力模型进行模拟计算,并宜采用比例模型进行水力参数试验以合理设定设 计参数。

6.3.4预处理系统设计

6.3.4.1预处理系统包括拦截设施、提升泵房和入流竖井等。拦截设施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和沉砂池 等,处理程度和工艺流程应根据进水水质情况确定。 6.3.4.2预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排出口和流量控制措施。地下式预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排水设施,保 证地下站区安全。进水量变化较大的预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的设施。 6.3.4.3预处理构筑物主要设备如水泵、格栅等不应少于两台(套),并有保证系统可靠运行的措施; 6.3.4.4进入预处理站污水和合流水质应满足GB/T31962的规定,

6.3.5深隧泵站设计

a)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位于地下深层,超过20m地下深度宜选用圆形泵房的布置形式 b)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主体部分及附属设施宜在竖向分层布置,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C)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应结合数值分析和模型实验优化空间布局; d) 水泵机组的设备选型应结合流量扬程的需求,经论证比选后选择合适泵型; e)水泵机组的布置和维护通道,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应结合数值分析和模型实验优化空间布局; d)水泵机组的设备选型应结合流量扬程的需求,经论证比选后选择合适泵型; e)水泵机组的布置和维护通道,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6.3.5.5深层排水隧道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泵机组应按近期规模设置,预留远期机位。宜选用同类型水泵,水泵台数不应少于2台,不 宜大于8台。当水量变化区间较大时,可配置同类型不同规格的水泵,但不宜超过两种,水泵 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b)污水输送隧道泵站和合流调蓄功能深隧泵站应设置备用泵,当工作泵台数不大于4台时,备用 泵宜为1台;工作泵台数不小于5台时,备用泵宜为2台;水泵主要部件宜库存备用不少于1套, 雨水深隧泵站宜根据防洪排涝标准及泵站重要性设置备用泵: c)水泵吸水管设计流速宜为0.7m/s~1.5m/s,出水管流速宜为0.8m/s~2.5m/s; d)排空泵设置应满足泵站前池或隧道的排空需要; e)泵站应配套设置强制通风(送排风)系统及泵机组循环冷却系统。 6.3.5.6深层排水隧道泵站进水、出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深层排水隧道泵站前端与深层排水隧道连通,宜在两者之间设置进水前池,进水前池的容积应 根据设计流量、水泵能力和水泵运行工况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水泵开停机水量、水位的要求。 泵站进水前池宜结合空间布置和检修安全需要设置闸门或闸槽; b)流入泵站进水前池的污水和雨水均应通过格栅等预处理设施处理; c)泵房进水前端宜设置紧急事故(超越)排出口,以确保泵站的安全; d)进水前池池底根据需要可设集水坑,倾向坑一侧的坡度不宜小于10%,应设冲洗装置和清泥设 施; e)深层排水隧道泵站出水池应结合后续构筑物合理设置,可通过闸(堰)门系统控制出水的调配 和排放; f)泵站出水设施应避免水泵突然关停状态下的出水倒流工况,且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g) 泵站出水口应设置消能设施,同时应设警示装置; h) 泵站出水设置的出水口和护坡结构不应影响航道,水流不应影响航运安全,并取得航运、水利 等部门的同意

6.4.1.1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外接电源方式应结合周边区域电力资源实际情况确定; 6.4.1.2预处理站、深隧泵站供电宜按一级负荷设计,其余附属设施供电应不低于二级负荷; 6.4.1.3当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采用双回线路供电时,应按每一回路承担泵站全部容量设计。当不能 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6.4.1.4深隧泵站、预处理站供电系统应设置单独生活用电接入,并与泵站生产用电分开设置; 6.4.1.5泵站主电动机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功率补偿、机组启动、电气设备布置及电缆敷设、电气 设备防火、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照明等按GB50265的规定执行; 6.4.1.6泵房内泵电机、起重设备、仪表、照明等电器设备均应满足防爆要求;电气集中控制室不宜 设置在易燃易爆气体可能聚集的空间场所,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建在防爆区外。 6.4.1.7深隧泵站、预处理站自控部分应结合地下空间,实现设备旁控制与远端中控室控制相结合方 式,并与在线监测及报警系统联动结合:

DB42/T1922 2022

DB42/T1922 2022

6.4.1.8深隧泵站应合理地设置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与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等; 6.4.1.9监控与报警系统主于信息传输网络介质宜采用光缆

5.4.2通风与空气调节

6.4.2.1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通风方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泵房布置形式、地下深度及机械设备对 空气参数的要求确定; 6.4.2.2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下部分应采用机械通风(送排风)方式,地上建筑部分宜采用自然通 风或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方式。局部重要设施如中控室、变配电间等对温度、湿度要求比较高的位置宜 采用空气调整装置,控制其温度和湿度; 6.4.2.3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下检修通道需保证其通风换气的频率,且应设置空气监测及报警系统; 6.4.2.4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通风设施的布置宜结合构筑物及设备空间合理布置; 6.4.2.5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面层以上部分的通风设计应按相关建筑规范要求执行; 6.4.2.6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工作人员区域通风换气每小时12次,非工作人员区域通风换气每小时3 次~6次。

6.4.2.1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通风方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泵房布置形式、地下深度及机械设备双 空气参数的要求确定:

6.4.2.1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通风方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泵房布置形式、地下深度及机 空气参数的要求确定; 6.4.2.2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下部分应采用机械通风(送排风)方式,地上建筑部分宜采 风或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方式。局部重要设施如中控室、变配电间等对温度、湿度要求比较高 采用空气调整装置,控制其温度和湿度;

6.4.2.3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下检修通道需保证其通风换气的频率高层小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且应设置空气监测及报警系统; 6.4.2.4预处理站、深隧泵站通风设施的布置宜结合构筑物及设备空间合理布置; 6.4.2.5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地面层以上部分的通风设计应按相关建筑规范要求执行; 6.4.2.6预处理站、深隧泵站工作人员区域通风换气每小时12次,非工作人员区域通风换气每小时3 次~6次。

6.4.3.1转输污水的深隧泵站、预处理站和竖井等应根据相关规范及实际需要设置臭气收集及处理设 施; 6.4.3.2构筑物的臭气风量宜根据构筑物的种类、散发臭气的水面面积、臭气空间体积等因素综合确 定,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设备臭气风量及布置宜根据设备的种类、封闭程度、封闭空间体积等因素综 合确定; 6.4.3.3除臭系统应采取负压运行方式收集臭气,经管道收集并集中进行除臭处理。高浓度臭气产生 处,还应设置冲洗装置和操作密封盖,并宜设喷淋除臭剂的装置

合确定; 6.4.3.3除臭系统应采取负压运行方式收集臭气,经管道收集并集中进行除臭处理。高浓度臭气产生 处,还应设置冲洗装置和操作密封盖,并宜设喷淋除臭剂的装置。

6.4.4.1深隧泵站、预处理站应设置单独的消防系统,并按建筑设计防火要求设置独立防火分区; 6.4.4.2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应结合水泵、电机及润滑油部位布置自动喷淋消防系统;防火分区、检修 通道及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按建筑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6.4.4.3地面建筑部分的消防设计按建筑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6.4.5起重设备及维修设施

6.4.5.1深隧泵站根据空间布置设置起重设备和维修通道,深隧泵站可设置两级起吊方式。起重设备 的起重量应根据设备最重吊运部件和吊具的总重量等确定。起重机的提升高度应满足机组安装和检修 的要求。 6.4.5.2起重机位于地下空间,宜选择左右极限边界小,起吊区间宽广,结构尺寸占用空间小的起重 机型号或定制型号。 6.4.5.3起重机应采用轻级、慢速的工作制,应配置防止竖向摇摆的装置; 6.4.5.4起重机的两端应设置阻进器等安全装置。 6.4.5.5起重机的运行采用上下联动方式,配备对讲及双操作系统。 6.4.5.6深隧泵站应设置检修通道及检修爬梯,宜设置上下电梯和楼梯等其他附属,

6.4.6排水深隧标识

TCECS 895-2021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及验收规程.pdf6.4.6.1排水深隧地面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6.1排水深隧地面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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