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WD_PDF_97942_风电场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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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WD_PDF_97942_风电场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导则.pdf

6.8.1.4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6.8.1.4.1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建筑物、房屋)

陆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建筑物、房屋)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使用的建 筑物、房屋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8,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栏参照GB/T14885资产目录登记对象填列,如固定资产目录没有的,应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可补充填列,如不能单独 构成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计入待摊投资。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建筑物、房屋)的资产价值,

包括建筑工程费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建筑工程费”各行应根据会计核算实际发生数,分别按“建筑物”、“房屋”逐行填列, 房建内的配套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等列入房建投资; c)“待摊投资”是根据附录B表B.16“待摊投资明细表”按受益对象计算应分摊到建筑工程 费的金额; d)“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栏最后一行的合计数,分别填入附录B表 B.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建筑物”、“房屋”行的“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 产价值”各对应栏内

香榭1#楼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6.8.1.4.2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需安装设备)

陆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需安装设备)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安装的设备 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9。陆上风电场主要包括:发电场、集电线路、升压变电站、其他设备中 需安装的电气设备,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设备名称”栏参照GB/T14885登记对象填列,GB/T14885没有的可补充填列。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需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需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 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设备购置费”各行应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其中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采保费等,进 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手续费等有关费用。管子、接地、电缆(母线)、一次拉线等概算中 以安装工程费表示的,决算中也列入安装工程费。电缆(母线)、一次拉线等作为资产交付; 管子、接地等计入相关设备,不作为资产单独交付; c)“安装工程费”栏,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先按单位工程列出安装费用,构成固定资产的 安装费用单独登记;如不能单独构成固定资产的安装费用,如防火涂料、调试等费用,摊入 有关单位工程;当某一单位工程中由不同设备组成时,单位工程中的安装费,应在不同设备 之间进行分摊,分摊原则一般以实际设备费比例为依据; d)“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各列最后一行合计数,分 别填入附录B表B.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安装 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各对应栏内

6.8.1.4.3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不需安装设备

陆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不需安装设备)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不需安装 设备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10,主要包括不需安装的交通设备,试验设备,工器具,家具,观测、 监测设备等,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不需安装设备的价值,应根据该资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台账记录和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填列,不 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合计”行的“资产价值”栏内数值金额,填入附录B表B.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不 需安装设备”行的相对应栏

遍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6.8.1.4.4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流动资产

陆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流动资产)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流动资产情况,格 式见附录B表B.11,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流动资产价值,应根据该资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台账记录和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填列,不包括可 抵扣进项税; b)“合计”行的“资产价值”栏内数值金额,填入附录B表B.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流 动资产”行的相对应栏

6.8.1.4.5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月

陆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指交付生产单位的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的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12,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栏,按资产或费用项目填列。本表实际价值“无形资产”栏,应根据财务部门 的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填列,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备注”栏,为便于资产管理,用以说明无形资产形成时有关文件和协议情况,以及资产交 付或资金划拨的说明; c)“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合计数,填入附录B表B.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无 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的相对应栏。

6.8.1.5编制工财务决算表

陆上风电场工程峻工财务决算表反映建设工程峻工决算基准日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等综合情 况,格式见附录B表B.13。峻工财务决算表采用资金平衡表的形式,即全部资金来源应等于全部资 金占用。其中借款利息计入相应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借款利息。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 填写: a)资金来源列各项,应根据附录B表B.14相应项目“合计"列金额填列; b)资金占用栏“交付使用资产合计”下的各项,根据附录B表B.7内“资产价值”列的相对应 行的金额填列; c)“进项税”项目金额按附录B表B.2“进项税”栏合计金额填列。

6.8.1.6编制历年资金到位明细表

三级项目填列; b)预计的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应按计划所需投资数填列,并写明所预留项目已完工程投资及 预计未完工程投资等。 6.8.1.8编制待摊投资明细表 陆上风电场工程待摊投资明细表反映包含“待摊投资”的全部项目,格式见附录B表B.16,表 各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待摊投资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 费用支出。费用项目包括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中升压站调试工程、采暖通风及空 调系统、室外照明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建筑工程中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其他 费用,建设期利息,其他等; b)其他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损失、毁损道路修复以 及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等; c)概算数按核准或批复概算金额填列,实际数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若项目实际数包含可直 接形成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则应单独填列, 待摊投资按扣除直接形成资产后的剩余投资填列,资产属性确定可参照附录D表D.1。

6.8.1.9编制待摊投资分摊计算表

陆上风电场工程待摊投资分摊计算表反映全部待摊投资实际发生数的分摊计算结果,格式见附 录B表B.17。待摊投资可采取分步分摊法或一次分摊法,一般是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分摊 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如按实际工作量有困难也可按概算工作量作为计算基数。不需安装设备、流 动资产、无形资产一般不接受分摊。 a)采用分步分摊法,应首先对需分摊的每项费用受益对象进行分析,参照附录E表E.1表对各 项需分摊的费用进行第一次分摊:如能直接确认到单项工程项目受益的费用,可直接分摊到 单项工程;如能确认由房屋、建筑物工程或需安装设备工程大类受益的费用项目,就将该项 费用划归房屋、建筑物工程或需安装设备工程大类;如属房屋、建筑物工程和需安装设备工 程共同受益的费用项目,应按两大类工程的工作量求得一个比例,将该项费用分摊到两大类 中。然后求出每大类需分摊费用之和,再按大类中各个单项工程的工作量比率,进行第二次 分摊,将费用分摊到大类中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明细项目; b)采取一次分摊法,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需安装设备价值总的工作量,计算求出实际(概 算)分配率,直接在各个单项工程明细项目中进行分摊。 )待摊投资的分配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概算中建筑工程余额+安装工程余额+需安装设备余额 d)分配率计算出后,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某项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建筑工程待摊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合计×分配率

安装工程待摊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安装工程成本合计×分配率 需安装设备待摊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需安装设备成本合计×分配率 e)各工程明细项目的分摊数,应分别填入附录B表B.8、B.9中“待摊投资”栏的相同的工和 项目中。

6.8.1.10峻工决算报表间勾稽关系

6.8.1.10.1附录B表B.1与表B.2至表B.17的关系

a)附录B表B.1资金来源中的概算数合计数与附录B表B.2第6列合计数一致,实际数合计与 附录B表B.13资金来源合计一致; b)附录B表B.1实际投资中交付使用资产合计与附录B表B.7第7列交付资产合计数相一致; c)附录B表B.1实际投资中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进项税分别与附录B表B.13相应项 目合计数一致; d)附录B表B.1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合计数与附录B表B.15第14列合计数一致。

a)附录B表B.2中的“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其他费用 行的“概算价值”、“实际价值”、“实际(含进项税)较概算”栏,是根据附录B表B.3 至附录B表B.6相对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b)附录B表B.2第11列合计数与附录B表B.7第7列资产价值相一致; c)附录B表B.2第13列合计数与附录B表B.13资金占用合计一致; d)附录B表B.2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与附录B表B.15第14列合计一致。

录B表B.7与其分表、附录B表B.13至附录B

a)附录B表B.7中的“建筑物”、“房屋”行的“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资产价值” 栏,是根据附录B表B.8相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b)附录B表B.7中的“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待摊投资” “资产价值”栏,是根据附录表B.9相对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c)附录B表B.7中的“不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是根据附录B表B.10“资产价值” 列合计填列的; d)附录B表B.7中的“流动资产”行的“直接形成资产”栏,是根据附录B表B.11“资产价 值”列合计填列的; e)附录B表B.7中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的“直接形成资产”栏,是根据附录 B表B.12相对应“资产价值”列合计数填列的; f)附录B表B.7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对应 的“资产价值”数值与附录B表B.13相应项目金额一致; g)附录B表B.7中的“待摊投资”合计数与附录B表B.16第3列合计数一致; h)附录B表B.7中的“待摊投资”合计数与附录B表B.17“待摊投资”行合计数一致。附录 B表B.8、附录B表B.9“待摊投资”栏,是根据附录B表B.17填列的。

6.8.1.10.4附录B表B.13与其附表、附录B表B.15至附录B表B.17的关系

8.1.10.4附录B表B.13与其附表、附录B表B.15至附录B表B.17的关系

a)附录B表B.13资金来源合计金额与附录B表B.14表“合计”栏合计数一致; b)附录B表B.13与附录B表B.16、附录B表B.17无勾稽关系。 6.8.1.10.5附录B表B.16与附录B表B.17的关系 附录B表B.17是附录B表B.16的附表,附录B表B.16“待摊投资”栏合计数与附录B表B.17 “待摊投资”行合计数一致。

6.8.2海上风电场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编制

6.8.2.1工决算报表数值确认原则

海上风电场工程峻工决算报表各项数值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 a)峻工决算的概算价值,采用核准或批复概算金额,如有调整概算,采用调整概算金额; b)峻工决算的实际价值,采用会计账面数据砌筑施工方案交底,应包括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 c)各项计划指标采用经上级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数据; d)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材料消耗数据,采用项目实际统计的数据。

6.8.2.2编制工工程概况表

m)质量总体评价按相应专项峻工验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填列。

6.8.2.3编制工工程决算一览表

6.8.2.4.1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建筑物、房屋)

海上风电场工程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建筑物、房屋)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使用的建 筑物、房屋情况,格式见附录C表C.8,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栏参照GB/T14885资产目录登记对象填列,如固定资产目录没有的,应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可补充填列,如不能单独 构成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DB32/T 4169-2021 预制装配式自复位混凝土框架结构技术规程.pdf,计入待摊投资。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建筑物、房屋)的资产价值, 包括建筑工程费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建筑工程费”各行应根据会计核算实际发生数,分别按“建筑物”、“房屋”逐行填列, 房建内的配套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等列入房建投资; c)“待摊投资”是根据附录C表C.16“待摊投资明细表”按受益对象计算应分摊到建筑工程 费的金额; d)“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栏最后一行的合计数,分别填入附录C表 C.7“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建筑物”、“房屋”行的“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 产价值”各对应栏内。

6.8.2.4.2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需安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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