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561-2022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基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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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561-2022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基技术规范.pdf

6.1.1当既有路基回弹模量不满足新建路基的要求,但既有路面未出现破损,且拓宽后通过加铺设计 可满足路面设计要求时,宜对既有路基进行补强压实等处治后,继续利用既有路基。 6.1.2当既有路基回弹模量不满足新建路基的要求,且路面出现严重破损时,可根据含水率、压实度 和填料类型的分析评价,采取改善排水、补充碾压、换填处治等措施进行处治:处治后仍不能满足设计 要求的路段,应进行挖除重建。 6.1.3当条件受限不能翻挖既有路基时,可采取干拌碎石桩、注浆等处理措施。 6.1.4对于水泥面板,当板间弯沉>6(0.01mm)时,采用注浆处理;对于沥青路面,弯沉超过规范 值时,须进行板下处理。 6.1.5对于路面板未损坏,存在板下脱空等病害时,采用浅层注浆处理,若路基部分出现问题,应进 行深层注浆处理。 6.1.6当路面出现开裂时,挖开后测路基回弹模量,回弹模量不满足时应进行补强压实。 6.1.7查明翻浆水源,采用开挖的方法进行水源疏导,将水引出路基影响范围。 6.1.8当既有路基的路床潮湿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地下水,保证路床处于干燥状态或中湿状态 满足设计对路基工作区及路床的要求,

6.2.1软土路基段扩宽应进行地基处理,并预留足够的施工沉降期。 6.2.2既有高填、陡坡路基存在滑动趋势,应采用挡土墙、反压坡脚等方式对老路基进行防护,并在 新路基施工时采用必要的抗滑构造,确保新路基稳定性。 6.2.3对有掏刷风险的沿河路基,采用抛填石笼、浇筑护坡、喷浆护面等方法避免河水对路基坡脚掏 刷。 3.2.4行车道路基局部轻微塌陷,或局部出现不均匀下沉时,宜先采用探地雷达等设备查明路堤和路 末的土质条件,确定加固方案,因地制宜地选择注浆、干拌碎石桩等方案进行处治。 6.2.5针对一次填筑完成的桥台锥坡出现持续下沉的情况,难以采用机械压实时,采取开挖调平的方 法,清除原锥坡填筑体后,逐级分层回填,填土间隔时长不宜过短,预留充分的固结沉降期,通车半年 后调平一次,并尽量减小锥坡高度,减小地基附加应力。

7.1.1在改扩建中应采用合理拼宽形式,对空间位置相对开阔的路段GB/T 31052.5-2015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优先采用双侧拼宽;对地形受 限,或双侧拼宽施工难度大、经济性低的路段依次选择采用单侧拼宽、分离分幅的路基形式。 .1.2填方路基拼宽应重视新老路基间的相互影响,通过优选填料、开挖台阶、补强压实和铺设土工 合成材料等方式控制新老路基沉降变形,减小新老路基间的差异沉降,对于高填方路基的拼接,可进 步采用改善路基填料、提高压实要求或局部加强等措施。 7.1.3拼宽路基填料宜与既有路基填料性质相近或采用承载比及透水性不低于既有路基的填料,既有 路基填料为不良土质不宜再次使用。 7.1.4沿河、池塘路段路基拼接根据填料的厚度和性质、路堤高度、施工环境及工期要求,进行技术 经济比选,综合分析后确定地基处理设计方案,可采用换填、粒料桩、加固土桩、素混凝土桩、水泥粉

煤灰碎石桩、混凝土管桩等处理方案。 7.1.5路基拼宽时,应避免进行强夯或冲击碾压影响既有路基稳定性。 7.1.6对于施工中作为临时U转道口的路基段,应在使用结束后严格按照规范重新进行处理 7.1.7路基土石方的调配宜采用单边调配的方式。

7.2.1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每隔20m对既有路基和加 宽路基原地面进行复测,必要时加密补充测量横断面,做好施工准备。 7.2.2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 增设水准点等,两侧拼宽时,应在既有路基两侧各布设一条附合导线,并且两条附合导线应闭合,施工 测量的精度应符合JTGC10的规定。 7.2.3路基开工前每隔100m放出既有路基外边缘点,在既有路基边坡上设置号牌,在加宽路基边 缘放出路基边线,边线为设计坡脚线向外0.5m。 7.2.4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借土场及料场的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 验,土工相关试验项目参照JTG3430。

7.3.7填前碾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原地面清表后,对填前碾压段取土样进行标准击实试验,以确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 量等指标,当地基土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填前碾压: 6 地基土含水量大于最佳含水率但不超过5%的路段,采取翻拌晾晒的方式降低土的含水量,达 到压实条件后方进行压实: 地基土含水量大于最佳含水率5%的路段,经过翻拌晾晒仍然达不到碾压标准时,按设计要求 进行地基处理后方进行压实; d)地表处理后的压实度不小于90%,

路基拼接前应对旧路边坡进行清表, 并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浅层土进行 拆除的防护片石,集中在路线外堆放,可用于其他分项工程,拼接坡面处理应挖台阶清除至相应

实层位,不准许将土(或边坡清表土)和石块混合后作为填料回填新路堤。 7.4.2既有支挡结构物拆除前及拆除过程中应进行稳定性评价,针对不同结构物形式分别进行拆除设 十,改扩建中新建支挡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JTGD30和JTG/T3610相关规定, 7.4.3伸入既有高速公路硬路肩以下路基内的树根在清表至要求位置时进行切断处理,硬路肩范围内 的土体清表和切除树根时应注意避免扰动既有路基,硬路肩范围外的树根可直接切除。 7.4.4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内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4.5对既有排水沟及边沟的拆除,应分段落,逐段完成,尚未进入施工阶段时,尽量保留原有排水 系统,进入拼宽施工阶段后,应优先施作排水系统。

7.5.1改扩建工程应在对现有道路 明确其在路网中的地位、作用和 交通量分配,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组织方案, 工、保持通行分区导流扩建等方案;对互通立交扩建按上述原则研判后采用全封闭施工、逐条匝道封闭 施工、先期匝道及主线拼宽施

7.5.2路基拼接符合下列规定

a 拼宽部分路基与既有路基宜采用开挖台阶拼接: b 台阶开挖、填筑方式见图1; C 台阶做成内倾斜斜坡,将斜坡倾斜度控制在2%~4%为宜; d 当拼宽宽度过小时,可来用超宽填筑、翻挖既有路基、胶结材料、轻质泡沫混凝土、挡墙等 措施; 采用激光雷达提取既有路基标高数据并进行新老路基标高拟合

图1路基拼接台阶开挖方式

7.5.3对于既有路基边坡松散严重、台阶立面难 自稳的路段,可将台阶面最上层土翻松20cm晾晒 或进行改良处理,并和新路堤同步整平压实;或对既有路基台阶面进行液压夯实,在夯坑内填碎石,推 土机推平后,用压路机碾压至符合压实度要求。 7.5.4新路基与每层老路基台阶填平时,应采用压路机对拼接缝两侧不小于2m的范围进行增强补压, 并对拼接部位加强检测;应在上路床、下路床及上路堤采用压路机对既有路基台阶面和新填路基部分进 行增强补压;若路堤较高,应对每两个台阶高度的路基增强补压,增强补压界面竖向距土工合成材料表 面至少两层填土高度。

7.5.6碾压完成后重点检查拼接部位,拼接部位不准许有松散、软弹、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现象;如不 满足设计要求,应重新进行碾压;重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应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碾压或用小 型振动夯夯压密实。

既有路基边坡台阶开挖注意事项如下:

a)应结合实际进行设置,每填筑一个台阶开挖一级,将台阶开挖验收纳入质检程序中; b 在挖掘机开挖前,用白石灰在老路边坡上沿行车方向划线,标记台阶开挖的位置:挖掘机的 挖斗沿着白石灰线往下垂直切,形成粗糙的台阶,然后进行修整,形成尺寸基本准确、垂直 平整、无松散土的台阶,填筑一层台阶高度的路基再开挖上一层台阶: C 通车条件下台阶开挖施工时,设置引导标志和保通人员,引导车辆靠内侧车道行驶 d 边坡台阶开挖前应在既有路基路肩处设置位移观测点,对路基稳定状态进行监测和预警,以 便对有失稳趋势的路基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8老路基台阶开挖时宜设置一定纵坡,并增设临时排水设施。 5.9特殊路基拼接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台阶法拼接填石路基、粉煤灰路基等特殊路段,可采用单坡填筑拼接,并设置必要的防 排水措施; b) 采用轻质泡沫混凝土路基拼接时,应根据使用目的、荷载等级、地形地质条件、环境条件及 路基几何参数,经过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合理选择轻质材料类型、路基结构与断面形式,确 定材料设计参数,材料应符合JTGD30要求;轻质泡沫混凝土底部应考虑既有高速公路的排 水通道;施工时单层填筑厚度宜控制在0.3m~1m的范围,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5m,单层填 筑厚度超过1m时,应先施工厚度1Ⅲ,静置时间不小于30min,且当轻质泡沫混凝土有一定 初凝强度,方可继续施工剩余层厚;注意采取防止分层离析、塌落等质量控制措施; 既有挡土墙路基拼接时,上部结构物应予以拆除,应将上部结构拆除至路床底面;剩余未拆 除的部分不应对新的路面结构层受力变形产生不利影响; 加筋土挡墙、锚定板挡墙、桩板式挡墙、抗滑桩等特殊路基拼接时,应提出合理的拆除工艺, 确保路基稳定。 5.10既有路基为膨胀土路基时,拓宽时应尽量避免再次利用膨胀土作为填料,原膨胀土填料的包边 满足拼接要求时应予以保留。 5.11新路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5.12雨季施工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段的地质地形条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且应做好临时排水,及 于引排地面水,路堤填筑时应设置一定坡度的排水横坡;对施工临时挤占的沟渠、河道,应进行排水计 光尚进路悠店班能五

5.11新路基的设计与

7.5.13基底处治符合下列要求

基底处治设计应满足稳定和沉降变形控制等要求: 应充分考虑地基土特性、厚度、埋深、地层结构情况、地下水特征、荷载及环境条件等因素 初步制定可行的地基处理方案(包括组合处理方案):

7.6高路堤与陆坡路堤拼

6.1高路堤拼宽受限时,宜结合直接拼接拓宽、桩板式路堤、分离桥梁型式作技术经济比选后 合适的改扩建方案。 6.2宜对边坡分级、平台宽度、边坡坡率等作特殊设计,满足路基稳定性要求,并在路基底部 工合成材料予以增强,

定合适的改扩建方案, .6.2宜对边坡分级、平台宽度、边坡坡率等作特殊设计,满足路基稳定性要求,并在路基底部增设 土工合成材料予以增强。 .6.3路堤稳定性规定如下: a)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拓宽,除对路堤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作验算外,还应对 路堤沿新老路基结合面及斜坡地基或软弱层带潜在滑动进行稳定性验算,沿新老路基结合面 潜在滑动的验算方法可采用不平衡推力法: 高路提及陡坡路堤拓宽,原坡脚支挡结构物不宜拆除,拼接填筑时临近结构物处可采用小型 机具薄层压密实。 .6.4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拓宽,应对拓宽路堤和老路堤的变形与稳定实行动态监控,明确观测的路堤 段落、观测项目、观测点布置、观测要求及控制标准,若需拆除时应分段拆除。 .6.5高填方路堤,应严格按设计边坡坡率填筑,并保证有30cm~50cm的施工加宽值,可增设反压 户道或路堤挡土墙增强拼宽高路堤的路基稳定性。 .6.6高路提应预留至少一个雨季的沉降期,且应进行监测,工后沉降应小于设计容许值。 .6.7根据差异沉降量控制标准,在特殊性岩土地基、路堤较高路段,应在拼接台阶部位施打CFG桩、 灰土挤密桩、水泥搅拌桩等半刚性或刚性桩,且桩长应深入原地表下不少于1m。

7.6.3路堤稳定性规定如下:

7.7软土地基上的路基拼宽

7.1拼宽软基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采用加固土桩、刚性桩、轻质材料路堤等控制拼宽路基沉降的方法: b 选用地基处理方法时,应考虑拼宽处埋时产生的挤土、震动对既有路堤或临近构筑物的影响: C 当软土层厚较薄,或拼宽荷载较小时,可采用堆载预压、粒料桩等方法;当拼宽荷载较大, 对既有高速公路影响过大时,可采用设置地基隔离墙的方法: d 轻质材料路堤宜采用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粉煤灰填料等: e 原有路基下边坡地基为软基且需要在扩建范围内修建施工便道时,修建施工便道前应按主线 软基处理标准对软弱地基进行处理; 地基处理措施的选取和设计,应综合考虑软土层厚度和理深、既有地基的固结度和剩余沉险 情况、路基高度和拼接形式等因素,控制拼宽路基的沉降对既有路基的影响。 7.2不 在满足路堤稳定的前提下,宜扩宽坡脚处理宽度,尤其是原路地基处理不到位之处。 7.3浅层软土地基,可采用垫层和浅层处理措施减小拼宽路基的沉降。 7.4深厚软土地基,可采用复合地基或轻质路堤等处理措施,不宜采用排水固结法或强夯法,对于 (水)塘、河流、水库等路段,需要排水清淤时,应采取防渗和隔水措施后方可降水。

DB45/T 25612022

7.7.5与结构物相邻路段或既有路基已基本完成地基沉降的路段,拓宽范围地基处理不宜采用排水固 结法:软弱粉土或粉砂土地基,不宜采用振动成桩工艺。 7.7.6新老路基分离设置,且距离<20m时,可设置隔离措施或对新建路基地基予以处理。 7.7.7 沉降与稳定指数如下: a) 工后沉降计算年限宜不小于15年; b 工后沉降控制指数:桥头段不大于5cm,箱型通道及涵洞相邻路段不大于10cm,其它一般路 段不大于15cm; C 拼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坡度增大值应不大于0.5%、相邻路段差异沉降引起的纵坡变化应不大于 0.4%; d 稳定控制指数:施工期和运营期的路基整体稳定性应满足表1要求

表1稳定安全系数规定值

7.8土工合成材料铺设

7.8.1当路堤高度超过3m时,宜在新老路基拼接处横向铺设土工合成材料。 7.8.2宜选用整体性和耐久性好、强度高、变形小的土工格栅、高强土工织物、土工格室等土工合成 材料作为加筋材料。 7.8.3用于加筋的土工合成材料种类、性能要求及设计参数等应满足JTG/TD32要求,相关性能测试 应按照JTGE50要求执行。 7.8.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层面应平整,不准许有片石等坚硬凸出物;距土工合成材料10cm以内,路 基填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2cm。 7.8.5铺设时,土工合成材料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准许扭曲、折皱;在斜坡上摊铺时,应保 特一定松紧度。 7.8.6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采用搭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0mm~600mm;采用缝接法 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采用粘结法时,粘结宽度应不小于50mm,且粘结强度不低于土工合成材 科的抗拉强度。 7.8.7土工合成材料摊铺以后应及时填筑填料,间隔时间应不超过48h;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 所选填料及其压实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与土工合成材料直接接触的填料中应不含强酸性、强碱性物 质。 7.8.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从一端向另一端推土理置,不准许将运土车辆直 接开至土工合成材料上倒土;土工合成材料未推土埋置前,不准许任何车辆行驶。 7.8.9对于软土地基,应采用后卸式货车沿加筋材料两侧边缘倾卸填料,并将土工合成材料张拉紧; 真料不准许直接卸在土工合成材料上面,应卸在已摊铺完毕的土面上;卸土高度以不宜大于1m,卸土 后应立即摊铺。

3.1.1挖方路基拓宽,应综合考虑边坡地质条件、交通组织、运营与施工安全、施工难度、土石调运 等因素,结合现有边坡坡率和防护结构,确定边坡坡率、平台宽度以及防护方案。 8.1.2深挖路基、滑坡路段应进行专项的边坡设计,分析开挖过程中的边坡稳定性及既有防护设施的 受力、变形等情况,宜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及时进行监测预警。 8.1.3在满足边坡稳定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论证可采取桩板墙、调陡坡率并加强支护、增设棚洞 结构等措施,减少深挖方路段的挖方,降低开挖边坡对运营的影响。 8.1.4应按地质勘察、设计路段划分、稳定性验算、处理方案设计的流程确定路床处治方案,可采用 换填、复合地基、注浆等措施;对地基土性质差、地基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处理工程,可采用 两种或两种以上措施进行综合处理

8. 2 一般控方路基拓泵

2.1拓宽路基设计时功能层高度应低于既有路基功能层,以利于排水。 2.2路堑开挖前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截水沟,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开挖 标高后,及时施作路基边沟,

3.2.3挖方路基拓宽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既有路基边缘设置防正飞石或落石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b 边通车边施工时,宜采用机械开挖或静力爆破方式进行开挖: C 采用爆破方式时,应按爆破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宜统一规定爆破时间段,爆破时应临时封闭 交通。 8.2.4高边坡路段路基拓宽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原高边坡出现滑塌、变形等病害的,应在调查分析病害原因后,对拓宽边坡进行加强设计; 对于滑坡路段,应考虑滑坡与路线关系,尽量减少边坡开挖;对于规模较大的滑坡,必要时可 结合单侧拼宽、路线绕避等方案进行对比; C 结合爆破对通车的影响分析,边通车边施工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特殊困难路段,通过优化断面设计,如缩小硬路肩宽度等方式进行论证,避免或减少高 边坡爆破; 2 地质条件准许时,通过设置桩板墙、上部边坡加强锚固、下部调陡坡率的方式,减少开 挖宽度; 3)有条件时,采用增设棚洞结构的方式, 8.2.5边坡开挖符合下列要求:

新边坡路段路基拓宽符合

边坡开挖符合下列要求!

a)应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不准许掏底开挖; b)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C 拟用作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弃方,应按JTG/T3610 的规定处理。 8.2.6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及时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施工,宜在设计路床顶高程 以上新奥至小200恒的保拉

8.2.7土方开挖遇到地下水时,按下列规定处

a)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准许随意堵塞泉眼; b)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采取设置渗沟、换填、改良土质等处理措施 c)路床填料应符合JTGD30的规定,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和水稳性。

8.2.8石方开挖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岩层产状、岩体断裂构造、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开挖方案; b) 应逐级开挖,并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防护: 施工过程中,每挖深3m~5m应进行边坡和坡率的复测: 石质挖方边坡宜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不准许采用响室爆破; e 爆破作业应符合GB6722的相关规定; 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结构物、居民出行等情况,对不能 满足安全距离的石方宜采用化学静态爆破或机械开挖。 8.2.9 深挖路堑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边坡观测点,施工过程中应对边坡进行稳定性监测,坡面整体(同时3个监 测点以上)日变形速率≥5mm/d时应发布橙色预警并停止施工,待日变形速率小于5mm/d后, 方可重新开工; 施工过程中,核查地质情况,如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反馈处理; 每挖深3m~5m应复测一次边坡; d 雨季开挖路堑,当挖至路床顶面以上30cm~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好排水沟,待 雨季后再施工 8.2.10 石质路床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欠挖部分应予以凿除,超挖部分应采用强度高的砂砾、碎石进行找平处理,不准许采用细粒 土找平; b) 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应采用硬质碎石回填; c) 路床的边沟应与路床同步施工。 8.2.11 零填、挖方路段的路床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设计要求的路床范围原状土,可直接进行成形施工; b) 路床范围为过湿土时应进行换填处理,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厚度换填,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要 求换填:换填厚度宜为0.8m~1.2m,若过湿土的总厚度<1.5m,则宜全部换填; C 高速公路范围存在崩解性岩石或强风化软岩时应进行换填处理,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厚度换填 设计未规定时换填厚度宜为0.3m~0.5m; d 路床换填土工合成材料时,施工前应对路基表面上的浮土、杂物全部清除,并酒水湿润

3.3.1膨胀土路垫基床拓宽前应将路床表层全部换填符合JTGD30要求的填料,基床底层应采取换填、 土质改良或其他地基加固措施处治后再进行拓宽,处治深度宜为1.0m~1.5m。 3.3.2软土地区路堑基床拓宽前应根据软弱土性质、厚度,水文地质条件,采用换填、粒料桩、水泥 竞拌桩等措施进行处治,采用强夯和强夯置换法前应对既有路基稳定性影响进行评估。 3.3.3岩溶地区路基根据岩溶类型、顶板厚度、发育强度、危害程度等情况,采用回填、挖除换填、 桩板结构、注浆等有效措施处治后进行拓宽

9.1.1改扩建工程中新建支挡结构物设计与施工应符合JTGD30和JTG/T3610相关规定。 9.1.2对于抗滑桩等支挡路段,边坡月累积变形<30mm,日变形速率<3mm/d,原支挡结构 行拆除。

9.1.3在挖方路基进行拓宽时,对既有路堑的锚杆,挡墙和抗滑桩等支挡结构物拆除,宜结合加宽后 路堑边坡位置和设计要求,优先采用机械施工或者爆破手段,条件不准许时应采用人工拆除;防护结构 应拆除一级、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避免边坡防护拆除后,影响整体边坡稳定;排水结构的拆除,应在 新的排水系统(永久或临时)接顺后,方能拆除旧排水系统。 9.1.4原抗滑桩拆除前应先将其周围挡墙及土、石挖除干净。 9.1.5路堑支挡工程基础开挖应分段进行,路堤段支挡工程施工与路基填筑应同步实施。 9.1.6在滑坡体上修筑抗滑支挡结构时,符合下列要求: a)抗滑桩、锚杆(索)施工应从两端逐步向滑坡主轴方向进行; b)采用抗滑桩挡土墙共同支挡时,应先作抗滑桩后作挡土墙

9.1.4原抗滑桩拆除前应先将其周围挡墙及土、石挖除干净。

9.2.1路基防护工程应与路基挖方工程紧密、合理街接、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 9.2.2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前,应对边坡进行修整,清除边坡上的危石及松土,修整后的坡面应表面平 整、排水顺畅,与周围自然地形协调。 9.2.3各类防护工程应置于稳定的基础或坡体上,坡面防护层应与坡面密贴结合,不准许留有空隙。 9.2.4每处坡面防护应设置检修步梯及必要的扶栏。 9.2.5结合路侧安全设计,有条件路段宜采用缓边坡方案。 9.2.6路基可能受水流冲刷时,应调查汇水面积、径流情况后提出合理的边坡防护方案。 9.2.7根据开挖坡面地质水文情况,应逐段核实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实际状况与设计出入大时,应及 时反馈调整。 9.2.8既有防护设施需要拆除时,宜设计临时防护方案或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避免因既有路基、边坡 等外露而影响其强度与稳定。 9.2.9施工中应加强安全防护,避免大爆破、大开挖

9.2.1路基防护工程应与路基挖方工程紧密、合理街接、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 9.2.2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前,应对边坡进行修整,清除边坡上的危石及松土,修整后的坡 整、排水顺畅,与周围自然地形协调。

10.1高速公路路基防排水设计应根据高速公路沿线气象、水文、地形、地质以及桥涵和隧道设置情况, 设置完善、通畅的防排水系统,做好路基防排水与地基处理、路基防护等综合设计,并与路面、桥梁 涵洞、隧道等防排水系统相协调。

10.2既有高速公路排水设施的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a)既有路基排水设施宜充分加以利用,必要时加以修、改建或重建;对于失效的排水设施宜 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回填封堵,并重新布设排水设施: b 对既有路基渗沟松软路段,改扩建前应进行修复,严重部位应挖除后重新施作; C 对既有路基渗水路段,应确定渗水来源,疏排路基内部水,并对水源进行封堵: d)水文不良地段的既有路基,应结合路基路面拓宽改建设计,增设排水垫层或地下排水渗沟。 10.3各类排水设施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结构安全可靠,便于施工、检查和养护维修。 10.4路基排水工程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截排地表水和导排地下水。 10.5路堑两侧均应设置纵向渗沟,纵向连续渗沟纵向坡度宜与路线纵坡相同,地势较低的纵向盲沟处 应设置一道以上横向盲沟;必要情况下,加密横向盲沟道数, 10.6深路堑地段应在渗水量大的部位设置仰斜式排水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 10.7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拼接,拼接部位应做好排水的衔接设计。 10.8管道顶进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管道所处土层性质、管径、地下水位、附近地上与地下建筑物、构 筑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2既有高速公路排水设施的处理,符合下

10.9施工场地的临时性排水设施的布设,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10.10施工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可在新路堤边沟内侧开挖临时排水沟,集中设置排水通道排除老 路面的地表汇水,防止路面水对既有路基开挖台阶的冲刷,同时做好防水措施,阻止自由水对既有路基 的侵害。 10.11对已破坏的老路边坡面,用砂浆或小石子混凝土按照原防护排水通道设置临时的引水通道,将 路面水引排至路基拼接段以外,在暴雨季节应安排人员进行路基巡查,防止既有路基的水毁。 10.12路基施工过程,分层填筑的各层面间不准许出现积水现象;对纵坡抬高路段或超高改造段,路 基拼宽范围填筑至设计标高,应考虑设置横向排水管临时排水。 10.13超高路段路基拼接施工时横坡先按正常2%施工,到路床顶标高前留一层或两层进行超高横坡 调平,调平材料宜采用未筛分碎石。 10.14对于路堑高边坡路段,设计中有截水沟时应在路堑开挖前先施作截水沟,不准许山坡水流进入 开挖现场;雨李施工时,应做好新开挖坡面未防护前的防水工作,可采用遮挡、拦截等方式防止雨水、 地表水对边坡的危害。 10.15局部排水设计与实际地形不吻合或临近结构物相冲突的情况,调整要求如下: 山坡截水沟,以及路基、路面排水横向出口的设置,应确保其排水口水流的畅通; b 挖方边沟施工应考虑与路侧渗沟、路面结构层边缘排水系统相衔接,以及超高路段横向管位 置的预留; C 对于路肩墙路段,施工时应注意预留超高横向排水管、涵洞通道等的出口位置,

11.1路基变形监测宜参考DB45/T2364的规定。 1.2路基沉降监测应达到评估路基稳定性,预测和控制路基工后沉降等目的。 11.3路基监测设计应收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路基设计、周边环境、勘测网等资料。 11.4改扩建工程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沉降变形观测标志、元器件、仪器设备、观 测方法、数据管理方式,现场巡查及综合利用仪器量测等手段,获取监测数据;条件允许时,可采用自 动化数据采集、无线传输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11.5路基监测设计内容应包括监测断面布置、监测项目选择、监测精度、测点布置、监测期限、监测 频率、报警值、应急处理预案等。 11.6沉降变形观测元器件应具有足够强度、精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满足沉降变形观测期间的正常使 用需求。 11.7滑坡监测应进行深层位移监测、裂缝监测。 11.8加宽路基沉降与水平位移观测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地基的特殊性以及观测对施工的影响程度等 因素确定,适用条件及观测范围见表2

表2适用条件及观测范围

11.9地表监测项目及其作用见表3。

11.9地表监测项目及其作用见表3。

1.10观测断面类型如下: 路基加宽沉降与水平位移观测断面可分为I、II、II型三种类型: b I型观测断面主要用于一般地段加宽路基(地基条件均匀良好地段且路堤高度>5m、软弱土 等特殊土地基路段且路堤高度>3m)沉降观测,见图2,I型观测断面观测元件包括沉降观 测标和沉降杯; C II型观测断面仅在观测范围内的桥头路堤段布置,见图3,II型观测断面观测元件只包括部面 沉降管; d IⅢI型观测断面用于地基条件均匀良好地段且路堤高度>8m、软弱土等特殊土地基路段且路堤 高度>5m的地段,见图4,II型观测断面观测元件包括沉降观测标、沉降杯、剖面沉降管以 及水平位移观测桩。

加宽路基沉降观测断面元件布置示意图(型

图3加宽路基沉降观测断面元件布置示意图(II型)

加宽路基沉降观测断面元件布置示意图(Ⅲ

观测资料整理应采用统一的路基沉降与水平位移观测记录表格,沉降与剖面沉降观测记录表 附录B与附录C,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观测资料应齐全、详细、规范,符合设计要求。

12安全、环保与水土保持

12.1.1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时,应设置完善的施工区临时标志;需要进行交通转换时,应设置施工区 交通转换的临时交通标志;维持通行的车道和施工作业区之间以及对向行车的车道之间,应设置临时隔 离设施:当维持通行路段的车速为60km/h及以上时,临时隔离设施宜采用连续设置并互锁的混凝土护 兰预制块、注水(或砂)且连续布设并互锁的水马、波形梁护栏等。 12.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和施工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全 方位管理与控制。 12.1.3从业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从事特殊作业人员, 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4工程开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因素,制定相 应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1.5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掌握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道路、结构物、设施、地下和空中的各 种管线情况,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既有结构物和设施的安全。 12.1.6在建高速公路与既有道路、航道、电力、电信、输油及输气管道等设施发生交叉或并行时,在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针对既有工程的结构特点及功能要求制定相应的保通措施以及拆迁、保护或加固方案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结构物或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12.1.7在路基施工之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应编制应急预 案,成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并按规定组织培训和演练。 12.1.8对高边坡等高风险工程,应按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进行现场监 控。 12.1.9路基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用于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使用之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12.1.10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及其管辖范围内,根据作业对象及其特点和环境状况,设置安全防护

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坚固,安全警示标志应醒目,必要时,宜设置夜用警示灯或反光标识,施工现场 的安全应设专人管理,随时检查,保持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12.1.11施工单位在下列与路基施工相关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和沿线各交叉口: 施工便道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路段; C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d 民用爆炸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填方边坡的边缘、挖方边坡的边缘、沟槽和基坑边缘、桩孔口、洞穴口、施工形成的土台边 缘; f) 边坡防护作业区; g 强作业区; 滑坡影响范围; 崩塌地段施工的刷坡范围: j)采空区塌陷影响范围; 路基施工涉及的其他危险部位。 2.1.12对于发生碎落和崩塌的边坡,应整修边坡,及时清理可能滑塌的土方;不中断交通施工时, 沿行车道的外侧边线外采用型钢和彩钢板组合形成围挡封闭防护,避免落石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12.1.13边坡有危岩、孤石、崩塌体等不稳定的迹象时应先做妥善处理,进行落石、崩塌实时监测, 并安排安全员值守或设置安全警报器,对软土土坡和极易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开挖后应对坡脚、坡面 采取喷浆、抹面、嵌补、砌石、锚索等保护措施,并作好坡顶、坡脚排水。 12.1.14防火、用电、照明、通风、施工排水、施工便道、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既有结构物的拆除、 工程开挖与填筑、取土、弃土等施工作业安全应符合JTG/T3610和JTGF90的相关要求。 12.1.15路基取弃土场的设置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2.2环保与水士保持

12.2.1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措施及要求应符合JTG/T3610相关规定。 12.2.2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中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 被、表土及结皮层。 2.2.3路基防护设计宜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改扩建工程情况,采取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 的综合措施,保证路基稳定,并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12.2.4施工中应采取有效临时防护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临时防护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433相关规 。 12.2.5改扩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应尽量进行移栽作为高速公路沿线植物绿化。 2.2.6改扩建施工时,既有高速公路桥涵、防护支挡工程挖除的亏工以及混凝土应充分再利用;采用 再生技术利用老路路面挖除的材料,无法利用的材料应集中妥善收集处理。 12.2.7改扩建施工时,应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减少光污染。 12.2.8路基拆除所产生的固废材料再生利用符合下列规定: a)路缘石、挡墙拆除物及其他破碎的混凝土材料可用于路面结构底基层或路床; b)清表所产生的腐殖土应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绿化、防护、复耕

a)路缘石、挡墙拆除物及其他破碎的混凝土材 科可用于路面结构底基层或路床; b)清表所产生的腐殖土应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绿化、防护、复耕

DB45/T25612022附录A(资料性)既有路基检测评价方法及评价表A.1评价及测试方法既有路基检测评价应符合JTG3450和JTGC20要求,测试方法应符合JTG3450相关要求A. 22既有路基检测评价表见表A.1。表A.1既有路基检测评价表检测评价项目评价范围检测评价频率性能评价备注颗粒分析各分层试样含水率各分层试样液限、塑限、旧路基填料性各分层试样塑性指标按路基钻孔数检测能试验CBR各分层试样有机质含量各分层试样土的工程分类各分层试样压实度各试验点每200m测一处路基性能试验回弹模量各试验点等间距取点路基病害记录病害类型里程桩号严重程度处治措施调查:记录:复核:年月日18

沉降观测记录填写见表B.1。

GB/T 38842-2020 实用超导线的分类和检测方法 一般特性和指南表A.2沉降观测记录表

DB45/T 25612022

附录C (资料性) 剖面沉降观测记录表 部面沉降观测记录填写见表C.1。

表A.3剖面沉降观测记录表

[1]JTG345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2]JTG/T5521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3]JTG/TL11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细则

MZ/T 125-201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孟加拉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基技术规范 DB45/T2561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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