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22-2021 铝用炭素行业烟气脱硝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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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422-2021 铝用炭素行业烟气脱硝技术规范.pdf

4.8脱硝系统的建设应该充分考虑与焕烧炉(窑)、焙烧炉主体系统的兼容与相互影响,脱硝系统不得对 窑炉系统安全运行造成重大隐患,脱硝系统对窑炉及附属设施热效率的影响应不大于0.5%。 4.9铝用炭素行业窑炉烟气脱硝技术实施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 全、消防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宜包括系统的工艺、设备、总图、土建、电气、控制、消防、暖通、 给排水、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卫生等。

5.2还原剂储存和制备系统

5.2.1氨储存和制备系统

图1SNCR脱硝工艺流程示意图

5.2.1.1常采用质量浓度为20%~25%的氨水作为还原剂。 5.2.1.2氨储存和制备供应系统需按乙类液体系统设置。储氨罐容积充装系数按0.850.9计算,其 储存量应不小于设计工况下5天的氨消耗量。 5.2.1.3储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JB/T 11233-2012 校准环规,遮阳棚的设置应避免形成气体聚集的死角。进人蒸发 器的氨水管道上应设置过滤器,防止氨泥及其他杂质堵塞管道和设备。储氨罐上方应设置水喷淋降温系 统和水喷雾系统。

5.2.1.4氨储存与制备系统中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执行机构。

5.2.1.4氨储存与制备系统中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YS/T1422—2021

5.2.2尿素储存和制备系统

5.2.2.1尿素颗粒存贮仓应设置热风流化装置和振动下料装置,以防止固体尿素吸潮、结块堵塞。 5.2.2.2将尿素颗粒制备成质量浓度为40%50%的尿素溶液储存。尿素溶液的总储存容量应不小 于所对应的SNCR系统5天的总消耗量。 5.2.2.3尿素溶解罐应设有人孔、尿素颗粒下料口、尿素溶液出口、通风孔、搅拌器口、液位表、温度表口 和排放口,罐体井设置加热装置。 5.2.2.4尿素溶液储罐可采用FRP或不低于304的不锈钢制造。罐外壁应设有安全梯、检修平台等。 5.2.2.5尿素储存库防火间距应按丙类建筑耐火等级执行,其防火间距应按GBJ50016丙类液体储罐 的规定执行。 5.2.2.6脱硝废水经处理后的排放应达到GB8978和建厂所在地的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要求。

5.2.3固体脱硝剂储存系统

.1固体脱硝剂储存系统应设防堵料装置 小于所对成的SNCR系统5关的 3.2固体脱硝剂储存系统应设防潮、防堵装置

5.2.4还原剂输送系统

5.2.4.1采用氨水或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时,多台熳烧炉(窑)、焙烧炉可共用1套还原剂输送系统。氨 水稀释风量应按最大耗氨量设计,稀释后NHs(气态)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应不大于5%;尿素溶液宜通过 静态混合器与稀释水(应采用除盐水)混合稀释,稀释后的质量浓度不大于10%。输送系统应设置加热 器和过滤器,加热器的功率应能满足补偿尿素溶液输送途中热量损失的需要。 5.2.4.2采用固体脱硝剂时,输送系统可采用气力输送系统,根据熳烧炉(窑)、焙烧炉布置情况设置) 套或者多套还原剂输送系统。固体脱硝剂输送距离≥10m时,应设置输送风冷干系统。

5.2.5还原剂计量分配系统

.1每台熳烧炉(窑)应配置一套还原剂计量分配系统。 5.2焙烧炉根据炉面情况和燃烧系统配置情况可设置多套计量分配系统

5.2.6还原剂喷施系统

5.2.6.1还原剂喷施点温度区域为750℃~1050℃,最佳脱硝温度900℃。 5.2.6.2多喷嘴喷射器应有足够的冷却保护措施以使其能承受反应温度窗口区域的最高温度。 5.2.6.3还原剂喷嘴应考虑防腐、防堵、防磨和热膨胀等措施,

SCR脱硝系统由还原剂制备系统、喷氨系统、SCR反应系统、公用辅助系统组成。经固体脱硝剂或 者配置合格的还原剂溶液经输送系统输送至分配模块,经喷氨系统输送至SCR反应器内,在催化剂作用 的条件下,与烟气中的NO.发生还原反应,生成N2和H2O(见图2)。

6.2还原剂储存和制备供应系统

图2SCR脱硝工艺流程示意图

6.2.1还原剂制备系统包括还原剂储存、制备、分配计量系统,其规定详见本文件5.2.1~5.2.5内 容。 6.2.2当采用热解工艺来制备氨时,每台炉应设置一套热解分解室,且热解分解室和计量分配装置宜靠 近SCR反应器布置。尿素热解风采用独立风机,经加热达到热解所需温度后送人脱硝装置,稀释风可由 尿素热解风替代

6.3.1喷氨系统可采用喷氨格栅、静态混合器或涡流式混合器

6.3.1喷氨系统可采用喷氨格栅、静态混合器或涡流式混合器。 6.3.2喷氨装置应采取防止灰尘堵塞和防磨的措施。

6. 4. 1SCR 催化剂

6.4.1.1SCR催化剂选择应遵循脱硝效率高、选择性好、抗毒性强、运行可靠的原则,并能最大程度适应 炭素窑炉工况运行条件,同时具有氨逃逸率低(≤8mg/Nm)、SOz/SO转化率低(≤1%)及便于飞灰通 行等特点。 6.4.1.2SCR催化剂最佳使用温度应保证在320℃~420℃范围内,若采用中、低温催化剂时最佳使用 温度应保证在180℃~320℃范围内。 6.4.1.3SCR催化剂应质地均匀,蜂窝式催化剂由纯陶瓷材料整体性挤出,干燥熳烧后得到;平板式催 化剂采用不锈钢筛网板作为基材在其表面双层碾压活性材料,经焕烧等热处理后得到。催化剂类型(蜂 窝状或者板式催化剂)由企业自行决策, 6.4.1.4催化剂机械寿命应不小于9年;催化剂化学寿命应不小于3年(24000h)。 6.4.1.5催化剂层数一般应留有备用层,其层数的配置及寿命管理模式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优选 最佳模式。基本安装层数应根据催化剂化学、机械性能、衰减特性及环保要求确定。 6.4.1.6每一层催化剂均应设计可拆卸的催化剂测试部件,并设有清灰设施和反积灰措施。投运前两 年,每年至少检测1次;两年后,每半年至少检测1次。

HG/T 3421-2016 分散红E-4B(C.I.分散红60)6. 4. 2 SCR 反应器

6.4.2.1反应器本体为钢焊接结构,其外壁应采取保温措施;露天布置时,保温层应采取防雨措施。 6.4.2.2除特殊要求外,反应器不应设置烟气旁路。 6.4.2.3反应器入口应设烟气导流板和喷氨格栅;反应器侧壁对应催化剂部位应设催化剂装载门和人 孔门。 6.4.2.4反应器内部吹灰方式可采用蒸汽吹灰或声波吹灰等方式。供应蒸汽的压力为2.0MPa~4.0 MPa温度不应低于350℃。压缩空气系统压力不低于0.6MPa。

7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7.1用于为烟气脱硝装置实现闭环控制和性能考核提供数据的CEMS,其检测点设在烟气脱硝装置出 口。其中出口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烟尘、SO2、NOz、O2、烟气流量、温度,并与烟气脱硝装置的控制系统 联网。进口检测装置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设置,应符合HJ/T75和HJ/T76的要求。 7.2用于环保部门监测窑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的CEMS,其监测点应设置在烟窗(排烟筒)上或烟肉 (排烟筒)人口 7.3当烟气脱硝装置出口的CEMS与环保监测的CEMS合并使用时,应首先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 意,在确保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前提下SY/T 6150.1-2011 钢制管道封堵技术规程 塞式、筒式封堵,还应满足脱硝装置在各种运行条件下提供的数据能符合烟气脱 硝装置控制系统的要求

a) 采用的脱硝工艺; b) 脱硝过程中工艺参数记录; c) 进(若)、出口烟气在线监测记录; d)还原剂种类及用量、添加时间记录。 8.2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视频记录保存6个月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用炭素行业烟气脱硝技术规范 YS/T1422—2021 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东城区嵩祝院北巷39号 ****:100009 北京建宏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0X12301/16印张0.75字数18 三10月第一版2021年10月第一次 书号:155024·2823 定价: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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