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085-2021 智能信包箱建设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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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085-2021 智能信包箱建设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1.1智能信包箱按组合方式分为单元智能信包箱和智能信 首群。

4.1.2智能信包箱应为封闭式,退信格口除外。 4.1.3智能信包箱格口应具备唯一标识代码。格口代码由两部 分组成,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结构见图4.1.3。第1、2位 表示格口所在箱体的列号,编号从左向右依次为01、02到99;第 3、4位表示同一列格口的序号,从上至下依次为01、02到99

4.1.2智能信包箱应为封闭式,退信格口除外。

图4.1.3格口代码结构

HG/T 2286-2010 碱性荧光黄GR(C.I.碱性黄2)4. 2 功能、组成及规格

使用权限。识别方式说明见表 4.2. 1。

2)格口分配: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格口动态分配功能,可 依据邮件、快件的规格尺寸选择适当格口进行存取 操作。 3)格口预留: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格口预留功能,优先保 障信函、报刊等邮政普遍服务投递需要。根据邮政普 遍服务投递信息,在相应投递时段应调节预留格口 数量。 4)条码扫描:智能信包箱应支持一维条码、二维条码扫 描功能,实现邮件、快件存取等操作。智能信包箱条 码扫描首读率应大于90%,识读率应达到100%。 5)视频监控:两组或两组以上箱体组成的智能信包箱应 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其他智能信包箱应通过配备视频 监控设备或利用现有环境视频监控设备,对投取件全 过程及设备使用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 6)报障:运维管理员、投递员、用户通过身份识别后,口 将故障格口信息上报管理平台,或智能信包箱自动将 故障格口信息上报管理平台,故障格口自动被禁用 故障解除后应及时反馈管理平台,恢复使用。 7)投递邮件、快件: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投递员通过身份 识别,将邮件、快件投放到格口内的功能。平信、平

刷、报刊等邮件,应通过选择用户门牌号进行投递。 8)用户取件:智能信包箱应具备用户通过身份识别,将 邮件、快件从格口内取出的功能。网络中断时,用户 取件不应受到影响。 9)取回逾期件: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投递员通过身份识 别,将逾期件从格口内取回,并向用户发送取回通知 的功能。 10)取回退件:智能信包箱应具备平信、平刷、明信片类 邮件退回功能,不支持快件退回功能。邮政投递员通 过身份识别后,可将用户要求的退件从退件格口内 取出。 11)取件通知:投递员妥投邮件、快件后,智能信包箱应 向用户发送取件通知。 12)关门提醒:格口门未成功锁闭时,智能信包箱应提醒 操作人员关闭格口门。

管理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管理:管理平台应能根据智能信包箱的实际设置 情况,对智能信包箱的箱体编号、位置、格口数等参数 进行配置;智能信包箱应支持自动或手动升级。 2)操作管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智能信包箱应支持 消息通知、远程开箱、远程封箱和机械应急开箱;通过 管理平台应能查看智能信包箱的工作状态,工作状态 包括正常、脱机、系统故障等。 3)数据管理:管理平台应能对投递、领取邮件、快件的过 程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存储,并对投放邮件、快件的种 类、数量以及智能信包箱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数 据保存期限应不小于12个月。 4)接口管理:管理平台与内部控制系统、邮政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邮政业务系统、快递业务系统及其他系统

4.2.2有条件的场所,智能信包箱可提供以下相关扩展功

图 4. 2. 3智能信包箱组成示意

4.2.4智能信包箱箱体由顶板、底板、侧板、后板、格口门、

4.2.5智能信包箱控制系统由信

单元组成。信息识别单元主要包括身份识别、存件信息识别、取 牛信息识别和其他识别单元,完成身份、存取件与其他信息识别 等功能;控制单元通过控制电路在本地或手持终端实现用户界面 交互、硬件控制、视频监控,以及和管理平台的内部通信等功能: 执行单元根据控制指令执行开关信包箱、图像和语音、预警等相 应操作

4.2.6智能信包箱的控制电路由电源模块、主控单元、显

块、人机交互输入模块、格口电路及其他扩展功能模块(冷藏控制 模块、支付模块、凭证打印模块等)组成

数据管理和接口管理等功能,并能与邮政业务系统、快递业务系 统、邮政快递业监管系统及其它第三方系统实现信息交互。信息 登记、识别、查阅等远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管理平

台应具有兼容性和容错能力。所使用术语应符合相关标准,信息 说明采用中文,可附有少数民族文字或英文对照说明。 4.2.8智能信包箱数据传输应符合行业标准协议规定,支持加 密帐号、密码与验证码登录,能对每次传输数据和状态进行确认, 支持状态信息与信包状态数据的查询与故障信息主动报警。 4.2.9智能信包箱最上层格口顶板与地面距离不宜大于 2000mm,最上层格口底板与地面距离不宜大于1700mm。最下 层格口底板与地面距离不宜小于150mm。 4.2.10智能信包箱单元格口空间尺寸示意见图4.2.10,格口内 空间尺寸宜符合表4.2.10的要求。其格口高度可按需要调整, 宜形成一定的倍数关系。智能信包箱能按需求自动分配空闲格 口,且宜具有格口可拆卸式功能。

台应具有兼容性和容错能力。所使用术语应符合相关 说明采用中文,可附有少数民族文字或英文对照说明。

.2.10单元智能信包箱格口空间尺

表4.2.10信包箱格口内有效尺寸

注:超小型格口适用于信件的投递。

4.2.11单元智能信包箱外框架厚度和门框间隙见表4.2.,

表4.2.11智能信包箱外框架厚度和门框间隙

4.2.12单元智能信包箱的外形及尺寸见本标准附录A。

4.2.12单元智能信包箱的外形及尺寸见本标准附录A。

4.3.1智能信包箱箱体框架、底座等处的材料为不锈钢,箱体、 格口及配件可为同种材料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材料组合而成。格 口箱底座抗弯曲强度应大于4kPa,其余部分抗弯曲强度应大于 2kPa。智能信包箱厚度要求见表4.3.1。

4.3.1智能信包箱箱体框架、底座等处的材料为不锈

表 4.3. 1信包箱厚度要求

4.3.2智能信包箱表面和箱格内部面应光洁、色泽均习,宜做防 锈处理,且无焊接痕迹。配送生鲜类的箱格应设置滤水和保温 功能。

功能。 4.3.3智能信包箱框架、顶板、底板、侧板、后板、隔板之间可采 用焊接或其他方式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外表平整,无焊瘤、 无夹渣

用焊接或其他方式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外表平整,无焊瘤, 无夹渣。

各轴孔及传动机构应配合良好。格口门和对应的隔板的间隙 应大于3mm,每个格口门开启时不得影响相邻格口内邮件、快 约安全。

4.3.5智能信包箱的电源模块、主控单元、显示模块、人机

.3.5智能信包箱的电源模块、主控单元、显示模块、人机交 俞入模块、格口电路及其他扩展功能模块等应安装牢固,内部 线连接应规整、牢固

4.3.7智能信包箱应配置显示屏,宜配置触摸屏,其尺寸宜

4.3.7智能信包箱应配置显示屏,宜配置触摸屏,其尺寸宜大于 17英寸。

准要求,应保证在不同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 4.3.9智能信包箱的任一格口无故障工作开箱(门)次数应不小 于3000次,格口门在受到300N拉力时,不应有非正常开启或损 坏现象。

于3000次,格口门在受到300N拉力时,不应有非正常开启或 不现象。

4.4.1智能信包箱的视频监控除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GB50395及《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范》GB50198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具有视频全覆盖监控功能,能清晰辨别投递员、用户和其 也操作人员的面部特征、操作过程和人员活动状况。 2具备夜视和本地存储功能,宜具有云端存储功能,视频图 像应叠加时间、日期、智能信包箱属地名称等信息,能实现24小 时全天候记录; 3具有自助视频回溯功能,视频或图像数据应至少保留 90天。

4.2智能信包箱应具有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保护邮件、快件月 的相关信息,避免信息泄漏,并具有保障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 制。

4.4.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机械应急 功能。

4.4.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智能信包箱应具备机械应急开箱 功能。 4.4.5 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信息及记录信息应正 当保左

4.4.5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信息及记录信息 常保存

4.4.6当网络中断时,智能信包箱应能在离线状态下安全

工作,实现信息储存等功能;网络恢复后,控制系统应自动与 平台实现数据同步

4.4.7智能信包箱中某一格口出现异常,不应影响其它格

5智能信包箱的布局与设计

5.1.1住宅小区、办公楼宇、院校及其他公共建筑应设置

5.1.2智能信包箱格口配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小区的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应按不小于小区住户户数 配置,一次性配置比例不应小于住户户数的40%。 2,办公楼宇的智能信包箱格口数不宜小于1格/200m²。 3院校的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宜按教师和住校学生总规模的 5%~15%配置;对于设有快递服务站的院校,智能信包箱的格口 数可根据邮件、快件投递量适当减少。 4公共场所的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可参考以上规定配置,或 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及场所的空间进行配置。 5.1.3,智能信包箱总格口数为小箱格口数、中箱格口数和大箱 格口数之和,其中:大箱格口数不宜小于总格口数的20%,中箱格 口数不宜小于总格口数的40%。 5.1.4 智能信包箱的设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智能信包箱的设置点应能为邮件、快件投取双方提供迅 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2智能信包箱场地宽明亮,通风条件良好,取电照明方 便,具有网络信号 3智能信包箱场地应避免设在容易积水、潮湿的地方。 4智能信包箱的设置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应影响住宅小区 办公楼宇、院校及其他公共建筑布局和风格

1智能信包箱的设置点应能为邮件、快件投取双方提供迅 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2智能信包箱场地宽敲明亮,通风条件良好,取电照明方 便,具有网络信号 3智能信包箱场地应避免设在容易积水、潮湿的地方。 4智能信包箱的设置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应影响住宅小区、 办公楼宇、院校及其他公共建筑布局和风格。

5智能信包箱的设置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不 得遮挡消防设施,不应阻碍安全疏散通道。 6应预留智能信包箱及其配套设备的更换、拆卸、保养、维 修空间。

5.2.1住宅小区、办公楼宇、院校及其他公共建筑应设置智 包箱安装场地

5.2.5智能信包箱间、亭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10

种。智能信包箱的布局方式可采用一字型、L型、U型、多排型四 种。空间要求:智能信包箱前端不应小于1200mm的投取空间; 采用U型,相对箱体之间净宽不应小于1500mm;多排型布置时, 采用单侧附墙式,箱体前端净宽不应小于1200mm;采用背靠紧密 式,箱体与墙体间净宽不应小于1200mm;采用相对附墙式,箱体 间距净宽不应小于1500mm。

5.3.1住宅小区、办公楼宇、院校及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智能信 包箱方位的指引标志,通往智能信包箱间、亭的主要出入口应设 置无障碍坡道。

包箱的固定和投递需要,无法进行地面固定的智能信包箱体,可 固定在墙体上,墙体宜为混凝土或具有相应承重能力的砌体 结构。

雨棚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投取面出挑宽度不应小于遮下 明前沿至智能信包箱底边垂直距离的0.6倍且不应小于600mm 其他方向出挑净宽度不应小于250mm。

也及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

时,应设置单独的照明,最下层格口照度不宜小于501x。 5.3.6智能信包箱安装位置应预留网络接口,便于接入物业管 理局域网络或公共信息网络。

理局域网络或公共信息网络。

6.0.1安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 应持证上岗

6.0.1安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

6.0.4施工现场所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妥善保管

6.0.6基座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6.0.8智能信包箱安装完成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直至 物业。

6.0.9智能信包箱设备外壳应保护接地,接地装置施工、电

置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放 验收规范》GB50169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50303的相关规定。

6.0.10视频监控安装应完全覆盖整个信包箱格口门,能清

6.0.11室外智能信包箱雨棚应安装牢固,地面应做排水处理, 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6.0.12智能信包箱安装完成后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

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7.1.2 智能信包箱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审查文件; 智能信包箱产品合格证明相关文件; 3 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调试记录; 5 施工记录; 6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7.1.3智能信包箱工程质量验收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施工 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单元或单体工程进行。 7.1.4检验批的资料验收可按照本标准表B.0.1记录。分项工 程质量验收按本标准表A.0.2记录。 7.1.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7.1.6 智能信包箱安装时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隐蔽验收: 1 预埋件或螺栓/锚栓连接件; 2 隐蔽安装的电气、网络管线。 7.1.7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并应附卷归档。

7.2.1智能信包箱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验智能信包箱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现场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智能信包箱的格口数量和规格应满足5.1.2和5.1 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及现场实测实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3智能信包箱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4智能信包箱必须安装牢固,并符合第5.3.2条和6.0.1 多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1条和6.0.10条的规定

4.4.1条和6.0.10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7室外智能信包箱遮雨棚应符合本标准第5.3.3条和6.0.11 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8智能信包箱外壳保护接地应符合本标准5.3.7条和6.0.9 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9无障碍设施完善,方便投取,并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 规定。

7.2.9无障碍设施完善,方便投取,并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1智能信包箱是住宅小区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应做好智 能信包箱的运维管理服务工作。 8.0.2应建立日常巡检制度、规范操作使用流程、故障应急处理 预案等系列运维管理制度,保障智能信包箱正常运行。 8.0.3智能信包箱箱体表面醒目位置应张贴使用安全提示。 8.0.4应设置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内外部进行清洁工作 对智能信包箱的外观、软硬件功能、监控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 做好巡检记录。

8.0.1智能信包箱是任宅小区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8.0.5智能信包箱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应超过24小

1智能信包箱示意图,见图A

附录A智能信包箱示意图

艮A智能信包箱示意图

SH/T 3091-2012 石油化工压缩机基础设计规范图A.0.1智能信包箱示意图

表 B. 0. 1 智能信包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B.0.2智能信包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照表B.0.2填写。

B.0.2智能信包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照表B.0.2填写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GB 1886.2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总则 术语 32 基本规定 33 智能信包箱性能要求 34 4.2功能、组成及规格 34 4.3箱体质量 35 4.4 安全 35 智能信包箱的布局与设计 36 5.1一般规定 36 5. 2 智能信包箱布局 38 5. 3 配套设施 39 安装调试 42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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