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导则.pdf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导则.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8201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导则.pdf

具有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单元起居厅和为其配 套的护理站等居住及交通空间,一般相对独立,并有护理人员对此区域内的老年 人提供照料服务。

2.0.10 生活单元 residential unit

具有一定数量非护理型床位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卫生间、盟洗、洗 浴、厨房等基本空间GA/T 2000.72-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72部分:强制措施变动类别代码,一般成套布置,供老年人开展相对自主、独立的生活。

2.0.12村镇分离型农村

2.0.13老人用房spacefortheelderly

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中供老人使用的主要用房,包括生活服务用房、文 娱健身用房、保健康复用房、老人照料用房、教育咨询用房和预留用房等

2.0.14生活服务用房spaceforthepub

为满足老人休憩、就餐、休闲娱乐等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 务而设置的用房

2.0.15文娱健身用房

2.0.16保健康复用房

2.0.17管理服务用房

2.0.18老人照料用房spaceforprotectiveelderly

为高龄、独居、残疾、失能等农村介护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 康复、文化娱乐和交通接送等照料服务的空间, 2.0.19教育咨询用房spacefortheeducationalactivities 为设施内老人以及外部村民,提供老年营养、保健养生、常见疾病预防、康 复、法律、安全教育等内容,形式为知识讲座、面对面解答、表演、观看影视资 料等的用房。

2.0.20预留用房reservedspace

为适应农村未来发展而设置的可根据具体需要定义功能的用房。

3.0.3在规划上应靠近农村中心、方便服务,结合自然环境、尊重乡土特色,满足 防灾要求。 【条文说明】规划时主要依托现有养老医疗资源较为完善的村落,整合升级 现有资源,注意新建和改扩建过程中的区别。农村中心地域具有交通便利,基础 设施完善等相对优势,因此农村居家养老在选址时应首要考虑靠近中心从而实现 资源的优化利用。 3.0.4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按重点设防 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条文说明】老人的身体柔韧性、平衡性、肌肉力量、有氧耐力等能力逐渐 降低。老人行动迟缓疏散难度较大,因此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应着重考 虑结构安全性,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标。

4.1.1建筑基地应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稳定、日照充足以及通风良好的 地段,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基地选址应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远离污染源, 噪声源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运区域。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选址的总体要求。考虑到老人 对阳光、空气、绿化等自然条件要求较高,对气候、风向及周边生活环境敏感度 较强等生理和心理特点,基地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周边 日照、通风环境等因素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4.1.2建筑基地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集中的中心 村或具有类似特征的自然村。其中村镇合体型农村居民到达设施的时间步行不宜 超过15min;在村镇分离型农村应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条文说明】考虑到老人出行方便和子女探望的需要,因此基地要选择在交 通方便、临近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国新办在2021年9月工作发布会上提到民 政部门要在城市地区建立“15分钟圈”的养老服务圈,在农村要建立县、乡、村 三级的养老服务网络。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差异性,针对村镇合体型农村和村镇分 离型农村提出不同的建设要求[8]。 4.1.3新建建筑选址应靠近农村社区中心,结合现有公服设施资源进行联合设置; 改扩建建筑应优先考虑活化利用现有的闲置公共服务资源。 【条文说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 在选址上与现有的农村文化礼堂、福利院、农村大舞台等联合设置;在建设上应 利用现有的闲置空间,如废弃厂房、农村校舍等进行改扩建;在运营模式上依托 现有养老院、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卫生院等设施完善现有功能实现居家养老 服务更新升级,从而实现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利用。

4.2.1场地应包括道路、绿化等要素并容纳公共活动、衣物晾晒等功能,宜设置停 车场、生产作业等用地。其中停车、公共活动、衣物晾晒等用地宜结合设置组成 室外综合活动场地,绿化用地与生产作业用地宜结合设置组成农业景观。 【条文说明】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在场地规划时应留有可弹性使用的 混合用地,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是为老人提供日常活动健身的场所。 农村的汽车数量差异巨大,因此对停车位数量不作强制规定,若车辆较少可根据 实际情结合室外场地实现灵活的车位设置。生产作业场地是老人实现“老有所为” 的重要场所,能够为老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和社交环境,起到康复训练、辅助 治疗的效果,使老人身体机能改善、排解孤独[9]。 4.2.2总平面应根据老人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进行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动 静分区明确、服务流线通畅。 【条文说明】场地规划中宜考虑室内外有适当的过渡空间且室外场地不易过 于封闭。老人对于外界的环境比较敏感,温度的骤变、风吹日晒都会给老人的身 体带来不适,因此过渡空间可以为老人提供及时的遮蔽场所。室外活动场地内容 应充分考虑老人活动特点,场地布置时动静分区。一般将有活动器械或设施的场 地作为“动区”,与供老人休憩的“静区”适当隔离。 4.2.3交通组织应避免车辆对人员通行的影响,满足消防、疏散以及运输的要求, 应保证救护车与消防车能停靠在每栋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并与无障碍设施相 连。 【条文说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内人行道、车行道应分设,防止老 人因行动迟缓,视力、听力差而发生意外事故。各主要功能宜有独立的出入口, 避免交叉干扰。本着方便老人使用的原则,场地内靠近入口处宜考虑一定量的停 车位。

4.3.2老人集中的室外活动场地应结合活动人数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宜与 临近建筑统筹建设,应采取适老化措施。 4.3.3室外设施应满足老人安全需要,临水和临空的活动场所、踏步及坡道等,应 设置安全护栏、扶手及照明。 【条文说明】从安全角度考虑,凡场地内的水面周围、室外踏步、坡道两侧 均应设扶手、护栏,以保证老人行动的方便和安全。

4.4.1总平面布置应进行场地景观环境和园林绿化设计,宜结合当地文化生态元 素,设置坐椅和活动设施,组合成若干农村微景观或户外活动节点。 4.4.2绿化景观应选择本土化植物,且不应对老人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宜乔灌木, 草地相结合,并以乔木为主。 【条文说明】为营造良好的环境气氛,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和较好的视觉效果, 精心考虑植物的配置,不应种植对老人室外活动产生伤害的植物。 4.4.3生产作业用地可结合绿化用地形成可食用景观,发挥农村生态优势减少成本 投入。 【条文说明】将本村特色蔬菜、水果、植物等合理的元素进行综合性设计, 提升景观设计的实用性价值,减少绿化和饮食成本投入。 4.4.4总平面内设置观赏水景的水池水深不宜大于0.60m,并应有安全提示与安全 防护措施,

5.1.1基本用房应依据具体的照料服务和运营模式要求设置,宜构建组团化、家庭 化的互助共居模式。 【条文说明】城市养老设施注重综合化医疗服务和专业化团队管理,需要投 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并不适合农村的发展模式。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应在满足基 本功能的同时,注重共享性、家庭化设计理念使村民获得归属感。农村场地充足、 社会关系网络稳固,居家养老服务应充分发挥村民互助优势[11],鼓励通过培养当 地村民提供一部分非专业性服务,以填补农村养老服务资源空缺。 5.1.2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满足老人的现有需求的基础上,考虑未来运营模式 的更新发展,宜设置不少于50.00m²或总面积1/10的预留用房。新建建筑宜考虑 使用灵活性结构形式并留有扩建、改造的余地。 【条文说明】农村的养老体系构建还处于探索期,随着农村的经济增长,人 民需求层次不断提升,建筑用房和场地设计时均应留有未来改造和扩建的可能 性。50.00m²为一个柱网单元的平均面积,在设施总面积较小时也可预留不少于 总面积1/10的空间。 5.1.3老人居室和老人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中涵盖的生活用房中包 含老人居室和休息室,是老人平时久居的场所。这些场所如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时遭遇火灾等紧急状态下,烟气不易排除,人员疏散困难,直接危害老人的安全。 而且,处于地下的房间平时的卫生环境方面隐惠较大,通风、采光等各方面性能 均较差。

5.1.4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服务用房、文 娱健身用房、保健康复用房、管理服务用房、老人照料用房、教育咨询用房、预 留用房。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用房设置要求。考虑到各 地老人需求的差异,应以保证特殊困难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为前提,考虑公共服务 设施条件、运营模式以及当地养老需求,依据实际情况弹性设置。针对自立老人, 可参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设置各类型服务下的具体用房

表2自立老人用房配置

应设置③宜设置○可设置

5.1.5若设施内包含介护老人,应设置单独的照料用房。介护老人的床位数不应大 于60床;其中失智老人的照料单元应单独设置,每个照料单元的床位数不宜大 于20床。介护老人生活用房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余类型的用房可 参照全日照料服务的设置要求。

表3介护老人照料用房配置

应设置宜设置○可设置

【条文说明】介护老人照料用房平面布局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宜采用小规模、 且团化设计,若设施内已包含具体用房则无需在单元内重复设置。

5.2.1休息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老人午休用的休息位,应保证老人午休时能处于卧姿,宜采用可折 叠、伸展的沙发也可设置床位:

5.2.3介护老人居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床位数不应大于6床,床与床之间应有为保护个人隐私进行空间分隔的措 2居室阳台应为全封闭式阳台。阳台栏杆、栏板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3居室宜围绕公共活动空间布置,使老人快速定向到想要到达的目标空间

5.2.4公共起居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餐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公用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5.2.8盟洗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需配套设置的空间及设备。日间照料主要为居家老人提供集中的服务,故宜集中 设置浴室;而全日照料宜在居室内设置淋浴间,鼓励老人自主行动。 5.2.10污物间应邻近污物运输通道,便于控制污染。内部应设清洗污物的水池及 消毒设备。 【条文说明】为了方便照料单元内部污物的清理及运输制定本条规定。污物 处理流线需同食品、货物等流线严格区分,防止交叉污染。 5.2.11洗衣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并应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等需求, 2墙面、地面应易于清洁、不渗漏,宜附设晾晒场地,可与员工洗衣房联合 设置。 【条文说明】洗衣房同时服务于老人和工作人员,为避免二次污染应保证易 于清洁、不渗漏。老人对于学习使用新设备有排斥心理,老人可在工作人员的帮 助下使用洗衣设备,并保留一部分传统的洗衣水池。 5.2.12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应满足卫生防疫等要求,且应避免厨房工作时对老人用房的干扰; 2自立老人居室可设独用厨房; 3照料单元内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条文说明】厨房应与老人的活动范围保持适当隔离,避免相互干扰和危险 的发生。如与老人用房相邻,应采取相应措施隔绝噪声、气味、视线和温度等。 自立老人居室为营造居家氛围,可设置单独的厨房,并鼓励互助用餐。

5.2.11洗衣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用房宜相对独立设置且各类活动对外

【条文说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传统的养老院、托老所的本质区别之 一在于其共享性[14。老人日常使用的公共起居厅作为机构内老人专属的活动空 间,而文娱健身用房宜对外开放服务村民,并靠近出入口设置。 5.3.3用房面积不宜过小,平面形式应考虑空间可变性和分时段使用,可通过家具 摆放适应多种活动形式。各活动用房之间应避免过于分散的布置方式,提高空间 可达性。 【条文说明】由于地区差异固定功能的文娱用房易出现空置问题,实际使用 过程中也往往会因为老人的实际需求改变而发生空间异用[15],故设计时可考虑空 间灵活性,适应可能发生的活动。

4用房宜保证路径可达与视线贯通,不宜

【条文说明】视线可达性良好的空间有助于吸引人进入,宜采用半透明材料、 格栅、矮柜等形式的空间划分方式,一方面让空间的具体活动一目了然提高活动 的吸引力,同时还可以让老人的需求、状况及时被护理人员知晓,提升了安全性 和服务效率[13]。

5.3.11健身室应保证良好的通风采光及景观朝向,承载热身、做操等有氧运动, 宜为开敲区域,。 5.3.12应至少设置一间多功能活动室,供日托老人平日聚会聊天使用,也可开展 娱乐、讲座、培训等集体活动,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²。 【条文说明】由于农村的具体发展情况多样,老人的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多 功能厅在使用上可以更好的适应多样的活动,为老人自主化改造和更新提供便 利。中学普通教室人均1.40m2使用面积,面积可满足培训、讲座等学习活动要求。 5.3.13宜设置不少于1间的教育人员办公室。 【条文说明】由于讲座开展等活动一般由外部人员不定时到设施内开展,宜 设置办公室(兼休息室),也可同其他办公空间联合设置。

4房间的平面形式应考虑满足不同保健和康复的设备摆放和使用要求; 5照料单元内宜设置具有疗愈和康复功能的花园,鼓励老人独立行动并 立配备座椅。 【条文说明】根据卫生部门的医学专业层级划分,本标准中的康复服务是指 非治疗性的保健恢复类理疗锻炼等项目。康复用房的设置,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疗 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康复服务应利用农村生态优 势,结合室内外景观和交通空间,保证老人安全的同时,鼓励自主行动。可按疗 愈空间设计手法塑造生活化的康复训练空间,而非较封闭的康复室。 5.4.4心理疏导室面积不宜小于10.00m²,宜与评估室联合设置且应符合GB24436 相关规范。 【条文说明】由于农村的专业人员较少,宜针对本村村民开展基本的心理知 识培训,促进就业的同时也缓解了运营压力。规定心理疏导室的使用面积是为了 满足沙盘测试的要求,以缓解老人的紧张和焦虑心理。 5.4.5护理站设置位置应明显易找且适当居中,并宜利于服务人员的视线通达至单 元起居厅、走廊等老人公共活动场所,方便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 【条文说明】农村专业护理人员较少,老人日常生活仍鼓励以互助形式为主, 护理站的设置主要方便在有特殊情况下快速急救,为了提高照料质量及工作人员 的工作效率,强调了护理站的位置要求。 5.4.6医务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00m²,平面空间形式应满足开展基本医疗服务 与救治的需求,且应有较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医务室宜临近生活区与 出入口,便于救护车的靠近和运送病人。 【条文说明】由于老人疾病发病率高、突发性强,故医疗保障是居家养老服 务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建设及管理成本等社会条件的制约,本条只针对 老人的就医需求进行了相应的空间配置约束,其指标的确定依据了老人行为特点 和护理需求及现阶段大量民用建筑的设计原则。

6.1日照与自然通风

6.1.1室内光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 规定。 【条文说明】受地理位置影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宜明确要求具体方 位,为此提示老人用房应选择较好朝向便于设计人员有切合实际的灵活选择。 6.1.2建筑布局应满足老人居室冬至日不应小于2h日照。当居室日照标准低于冬 至日日照时数2h时,老人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满足单元起居厅日照标准不应低 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或至少1个居住空间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条文说明】居室是老人住宿并久居的房间,为满足老人健康和卫生基本要 求,居室需要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对于照料单元而言,若有居室不满 足日照标准,则单元起居厅应满足日照标准;若单元起居厅不满足日照标准,则 全部居室均应满足日照标准。对于生活单元而言,原则上不低于住宅建筑的日照 标准,至少有1个居室空间(居室、起居室、餐厅等)应满足日照标准。考虑到 我国各个气候区域对日照的实际需求存在差异,本条为面向全国范围内养老设施 的最低日照标准。 6.1.3老人用房应保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窗地比不应低于1:6;卧室、起居室 (厅)应有自然通风;居室的平面空间组织、部面设计、门窗的位置、方向和开 启方式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并合理利用农村的景观资源。老人 用房东西向开窗时,宜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条文说明】老人由于长时间生活在室内,因此老人用房的采光就非常重要。 本条规定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的主要老人用房的窗地比推荐值。为避免 东晒、西晒和眩光对老人产生不利影响,对老人用房的遮阳提出要求。

0.2.1至内 【条文说明】老人用房应位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规 定的0类、1类或2类声环境功能区。当设置认知症专区时宜利用自然声、环境 声景改善认知障碍老人的生活环境。 6.2.2当供老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 施。 【条文说明】为了提高老人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应对活动场地的噪声加以控 制。当活动场地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例如在面向噪 声源一侧设置声屏障或种植树木,以改善声环境。 6.2.3老人居室和老人休息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相邻布 置。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噪声振动对老人的心脑功能和神经功能系 统有较大影响。从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考虑,远离噪声源布置老人居室是 十分必要的。避免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相邻布置,是保证居室 免受噪声干扰的最有效措施。相邻布置是指在房间或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 临的布置。 6.2.4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房间与走廊之间的隔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各类型 的房间之间应满足相应的隔声标准。 【条文说明】为便于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选择相应的材料、产品、构造和做法, 本条规定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房间与走廊的隔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指 标,采用计权隔声量十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十C)。为适应不同房间的噪声 控制需求,本条将老人用房分为三类。按照本标准第条的规定,除1类房间不应 与川类房间相邻布置外,其他相邻布置方式均有可能存在,具体隔声量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4房间之间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ⅡI类房间与走廊之间的隔墙 ≥45dB 注:I类房间一 一居室、休息室:I类房间一 单元起居厅、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卫生间、文娱与健身 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等;IⅢI类房间一一设备用房、洗衣房、电梯间及井道等。 6.2.5居室、休息室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65dB

【条文说明】单元起居厅、老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及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用 等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握适宜的空间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 保老人听得清楚且不费力。本条规定了中、大空间的老人用房混响时间标准。

(条文说明】单元起居厅、老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及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用 房等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握适宜的空间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 确保老人听得清楚且不费力。本条规定了中、大空间的老人用房混响时间标准

6.3.1室内装修设计应满足GB50222和GB50140相关规范的要求,且应将老人 身心健康纳入考虑范围。 6.3.2室内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开展,实现一体化设计。

室内装修应考虑康复辅助器具的收纳、使用空间,并预留所需建筑设 备的条件。室内装饰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室内 环境污染浓度限量应符合

6.3.3表6的规定。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6.4.1室内色彩应有利于营造温馨、宜居的环境氛围,墙壁宜以暖色调为主,不宜 更用白色。 【条文说明】考虑大多数老人血压、血脂偏高,心脏功能较弱,宜选用色相 温和、对比适宜、明度不过高的色彩,以免引发老人的不适和焦躁。界面色彩方 面,顶面颜色宜浅,增加居室空间的亮度;墙面在老人居室中以高明度低纯度的 色彩最佳,可衬托门扇、家具的轮廊,便于老人辨识;地面从安全性角度考虑, 老人居室地面应选择与墙面反差较大并较稳重的色彩,使墙地交接处有明显的色 彩对比,更利于老人识别。家居色彩方面,材料不宜选用反光型材料,避免老人 使用时光线直射材料表面产生眩光,家具色彩宜与地面、墙面色彩相区分。此外, 还可栽植植物软化空间。 6.4.2标识设置应系统、连续、科学合理,符合老人认知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色 彩与标识设计,色彩柔和温暖,标识应字体醒目、图案清晰易识别和记忆。且应 符合GB/T10001.1相关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考虑到老人视力、反应能力、记忆力等不断衰退,强调标识设 计非常必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志应设于显著位置,标识的图形符号和 文字应放大、方便识别。通用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 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的规定,无障碍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 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0001.9的规定,安全标 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的规定,服务应用标识应 符合现行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应用标识规范》DB31/T813的规定。 6.4.3居室房门宜使用鲜艳的色彩,有易于识别的提示牌。室内色彩应有利于营造 温馨、宜居的环境氛围,悬挂画宜色彩明亮。 【条文说明】不同的色彩对人的心理和生理有不同的影响,老人机体功能的 衰退决定了老人喜欢宁静、整洁、安逸柔和的室内外环境。色彩柔和、温暖,既 提高老人的感受能力,也从心理上营造了一种温馨和安全感。

7.1.1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内供老人使用的场地和用房均应进行适老化和无随 碍设计,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和《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经过无障碍设计的场地和建筑空间均应满足轮椅进入的要求 且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无障碍设计具体部位应符合表7的规定。

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及建筑无障碍设计的,

7.1.2场地交通组织方式应充分考虑老人行动慢、反应迟缓的特征,避免行驶车辆 对老人造成伤害,宜采用人车分流的组织方式。 【条文说明】由于农村的汽车数量差异较大,故在场地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 况设置人车分流的模式,车辆较少时可利用硬质铺地兼做临时车位,车位临近出 入口设置尽量避免人车混行。物流车辆宜设置专门的出入口,避免与老人的流线 交叉。 7.1.3人行道应保持连续,路面材料应平整防滑,道路有较大高差时宜集中处理, 保证使用拐杖、推行轮椅或者助行器的老人顺利通行。 【条文说明】选用平整均质的材质,防止老人助行器因坑洼出现晃动。北方 易结冰,设置缓坡时不易察觉,老人容易滑倒,因此在坡道旁宜另设踏步和扶手。 7.1.4车行道路系统应简单清晰,避免出现复杂的交叉转弯情况,宜采用单向路线。 满足普通、救护、后勤、出游、消防五类机动车辆的通行需求。 【条文说明】单向道路可减少会车的情况,为老人过马路提供便利,简明清 晰的路网也减少了视觉盲区提高了安全性。

7.1.2场地交通组织方式应充分考虑老人行动慢、反应迟缓的特征,避负

7.1.5场地中可设置无障碍车位且靠近建筑出入口,并设轮椅通道与人行安全道路 衔接。 【条文说明】无障碍车位设计时,停车位尺寸可参照普通车位设计,但车位 间应留以不小于1.20m的通道,并与车位之间平接,供轮椅及其他助行器具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无障碍车位应与人行安全通道无障碍衔接,使得老人下车后 可直达建筑主入口。 7.1.6室外活动场地应保障老人安全。场地应尽量平缓,减少高差;地面应选择平 整防滑、渗水性强的材料;避免高空连廊、狭窄道路、陡峭台阶等易引起老人不 适的设计。

7.2.7老人使用的楼梯宜在踏步前缘设置色彩材质区分,踏步前缘处理应易于识别 且不易倒。楼梯踏步前缘应有防滑处理,防滑条突出高度在3.00mm以内。当 踏步前缘有前凸时,前凸不宜大于10.00mm。 7.2.8老人使用的门,开启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人用房的门不应小于0.80m,有条件时,不宜小于0.90m; 2护理型床位居室的门不应小于1.10m; 3建筑主要出入口的门不应小于1.10m; 4含有2个或多个门扇的门,至少应有1个门扇的开启净宽不小于0.80m,

7.3.1活动场所应采用平整地面,有良好的采光并避免太阳直射。桌椅尺寸应适合 老人使用,桌椅布置简单明确符合老人的行动习惯。 7.3.2开式阳台、上人平台的栏杆、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10m,且应采取防坠落 措施,距地面0.35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条文说明】考虑地域特征,严寒及寒冷地区、多风沙地区,封闭的阳台仍 需具有自然通风功能。规定开式阳台、上人平台栏杆高度,为保证老人使用安 全;规定地面以上不宜留空的范围,为防止轮椅脚踏板插入。 7.3.3活动空间或用餐空间若面积较小,则应在入口处设置休息座椅和助行器停放 处。 7.3.4餐厅入口处宜设置洗手处,便于老人洗手、漱口,宜与就餐区域分离,采取 定的遮挡措施。 7.3.5取餐区宜与备餐间衔接,缩短老人取餐的流线。取餐台应单向集中设置,并 考虑可变性,取餐台高度应方便老人拿取的同时起到撑扶的作用。 【条文说明】餐厅内部流线宜简洁设置,主通道宽度宜大于1.80m,可满足 两辆轮椅(或餐车)并行通过,次通道宜大于1.20m,邻桌通道应大于0.60m, 可满足单人挂拐步行通过的要求。餐椅宜选用前腿带轮,方便挪动,配有扶手便

室的高温高湿环境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因此在考虑浴室的平面布局时HG/T 4197-2011 工业用氨基磺酸镍,最好 能够预留从洗浴区直接通向浴室外的急救通道,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保 证急救人员快速进入浴室施救。

8.1.1防火疏散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 定。 8.1.2建筑应结合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 因素合理布局。 【条文说明】建筑防火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理环境、生活习惯、 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的耐火等级、结构形式、使用性质及其火灾危险 性等因素合理布局,既有利于生产生活,保持地方特色,又能保证消防安全。 8.1.3建筑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宜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 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 于4.00m; 3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00m。 【条文说明】如果采用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 烧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建筑的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 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0.50m。 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 1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高的一座建筑相邻外墙为防火 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防火间 距不限。 2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低一座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防火 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防火间 距不限。 3当建筑相邻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10%耳不 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 2.00m。

8.2.1主要出入口至机动车道路之间应留有满足安全疏散需求的缓冲空间。 8.2.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应设置2个及以上疏散门,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不能 将此类房间用作老人活动用房。 8.2.3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段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楼梯缓步平台内不 立设置踏步; 2踏面下方不应透空; 3楼梯不应采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 【条文说明】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挂杖老人而言,楼梯踏面下方不得透空, 反之容易造成牵、打滑失控以至引起摔伤事故,具体规定详见7.2.7。老人动作 不灵活,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容易造成眩晕和跌倒事故。老人用房所在的建筑分

区内,无论是安全疏散还是日常使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对老人来说都极易造 成危险,因此严禁采用这两种形式的楼梯。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在建筑中均已明 确定义。 8.2.4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开敲或与散开式外廊相连通,具有较好的防止烟气 进入的条件,有利于老人的安全疏散。不能与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 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并设置防烟前室。 【条文说明】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可为人员疏散提供较安全的疏散环 境,有更长的时间可供老人安全疏散。农村居家养老设施应尽量设置与疏散或避 难场所直接连通的室外走廊,为老人提供更多的安全疏散路径。对于需要封闭的 外走廊,则要具备在火灾时可以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自动开启外窗的功能。 8.2.5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老人用房时应设置电梯,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电梯 应设扶手、座椅,并放慢开闭速度。 【条文说明】老人行动能力较差且容易患病或发生意外,为方便老人日常使 用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救助,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人用 房时,老人用房所在建筑分区内需要设置电梯作为老人在楼层间的垂直交通工 具,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能容纳担架的电梯其主要参数及轿厢尺寸按各地地 方标准执行。 8.2.6电梯应作为楼层间供老人使用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的数量应综合服务类型、层数、每层面积、设计床位数或老人数、用 房功能与规模、电梯主要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为老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每台电 梯服务的设计床位数不应大于120床; 2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且宜结合老人用房和建筑出入口位置均衡设置

1电梯的数量应综合服务类型、层数、每层面积、设计床位数或老人数、用 房功能与规模、电梯主要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为老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每台电 梯服务的设计床位数不应大于120床; 2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且宜结合老人用房和建筑出入口位置均衡设置。 【条文说明】电梯作为各楼层间供老人平时使用的主要竖向交通工具,应符 合老人的体能和行为特征。本条规定了电梯数量应按累计床位数测算,并给出每 台电梯的服务规模上限指标。规定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宜结合照料单元与建 筑出入口均衡布置,有利于使用便捷、流线分散,避免拥堵。

8.2.7建筑内部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 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的要求。 【条文说明】建筑内的客货电梯一般不具备防烟、防火、防水性能,电梯井 在火灾时可能会成为加速火势蔓延扩大的通道,而老人行动迟缓,因此要采取防 烟措施以减小火灾和烟气的影响。 8.2.8建筑内若设置消防电梯MZ/T 121-2018 护理床用桌子,在消防电梯间(井)前应设置具有防烟性能的前室, 前室面积应满足一个消防战斗班配备装备后使用电梯以及救助老人、病人等人员 的需要。 8.2.9老人居住用房门开启净宽不应小于1.20m,并应向外开启或采用推拉门。 8.2.10建筑内部向老人公共活动区域开启的门不应阻碍交通 8.2.11老人用房的厅、廊、房间如设置休息座椅或休息区、布设管道、挂放各类 物件等形成的突出物应有防刮碰的保护措施。 8.2.12公共走廊、楼梯间、候梯厅和门厅等共给空间均应设置疏蔬散导向标识、应 急照明装置,宜设置音频呼叫装置;辅助逃生装置应与消防监控系统相连 8.2.13公共空间中的疏散门宜在两侧安装电动开门辅助装置,应该配饰应急照明 和呼叫装置

8.3.1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建筑单体的总建筑面积小于 500m²时,也可以采用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老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 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8.3.2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有效降低该类场所的火灾危害。当受条件限 制难以设置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GB50084规范要求,可以采用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3.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村庄在消防站(点)的保护范围内时,室外消火栓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10MPa;当村庄不在消防站(点)保护范围内时,室外消火栓应满足其保护半

径内建筑最不利点灭火的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2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不宜小于100.00mm; 3消防给水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外部荷载、管材性能等因素确 定; 4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120.00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较多的农村, 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60.00m; 5寒冷地区的室外消火栓应采取防冻措施,或采用地下消火栓、消防水鹤或 将室外消火栓设在室内: 6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与房屋外墙距离不宜小于 2.00m 8.3.4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应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消防 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并应满足消防供水的要求。 【条文说明】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不具备 给水管网条件时可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 防用水时,应设置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消防给水与生产、生活给水合用管网 时,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秒流量时,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8.3.5江河、湖泊、水塘、水井、水窖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能保证枯水期和冬季的消防用水; 2应防止被可燃液体污染: 3有取水码头及通向取水码头的消防车道; 4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最低水位时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0m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