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168-2021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DBJ51/168-2021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J51/168-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8158
VIP资源

DBJ51/168-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J51/168-2021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宜的原则,在不同的气候区和不同的地形环境条件下,采用针对 性的设计。

0.11住宅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 有关标准的规定。

GB/T 39569-2020 潮流能资源评估及特征描述2. 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 单位。

2.0.5起居室(厅)

habitable space

2.0. 7 阳台 balcony

2. 0. 8 生活阳台

2. 0. 9 凹 notch

四面封闭围合,高度超过一层的空间

2. 0. 15多层住宅

2. 0. 16 高层住宅

2. 0. 17 跃层式住至

在坡度、宽度、 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ramp for wheelchail

red oil fume duc

上下层共用的用于排除厨房油烟的管道制品,具有一定耐 能要求和防烟气回流功能

D.20共用排气道sharedexh

上下层共用的用于排除卫生间浊气的管道制品,具有一定而 性能要求和防回流功能

2.0.21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

地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场地

2. 0. 22 绿容率

0. 22 绿容率 ratio of green capacity

2.0.22绿容率ratio of green capacity 场地内(扣除建筑基底面积)各类植被叶面积总量与场地面 积的比值。

3.1.1总体设计须尊重地形地貌,顺应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居 住功能需求,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交通流线、场地竖向以及市政 管网条件等因素,合理进行总体布局。 3.1.2总体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 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外,还应 执行各市州(县、区)的相关规划管理规定。 3.1.3住宅设计应按现行当地相关规划管理的规定配置公共服 务设施、机动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邻近轨道交通站点的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数量可适当减少; 2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不采用机械式停车方式; 3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相关规定配置。 3.1.4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 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的使用要求;住宅的无障碍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住宅设计 规范》GB50096的相关规定; 2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3 结合当地能源条件,合理、高效利用能源,满足节能要求 4 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的要求; 5 建筑设计应满足安全防护和防火安全要求

1.1总体设计须尊重地形地貌,顺应自然生态环境,结合 功能需求,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交通流线、场地竖向以及市 网条件等因素,合理进行总体布局。 1.2总体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 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外,还 行各市州(县、区)的相关规划管理规定

1除应满足一般居任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 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的使用要求;住宅的无障碍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住宅设计 范》GB50096的相关规定; 2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3结合当地能源条件,合理、高效利用能源,满足节能要求 4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的要求; 5建筑设计应满足安全防护和防火安全要求

3.1.6新建住宅宜进行全装修设计,按套型设计的公租房、廉 租新建住宅应进行全装修设计。全装修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地 方标准《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J51/015的相 关规定。

3.2.1住宅日照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的规定,按不同气候区不同大中小城市分类执行。 3.2.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理设、卫生间距等要求确定,并符合当地 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3.2.1住宅日照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3.2.3居住区域内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搬运等车辆的通行

并符合防灾救灾的要求。道路最小宽度及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相关规定。 绿地率和集中绿地的设置应分别符合当地绿化管理及城市规划管 理的有关规定。

草合理配置。绿植景观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和控制高程 为依据,营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纳的地形并与相邻用地相协调。

面积指数较高的树种,提倡立体绿化和复合绿化,提倡绿容率 价指标。

3.2.6居住区域内场地绿容率不宜低于3.0。

3.2.7居住区域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

信和有线电视等管线。各类管线必须与城市管线相衔接,并应按 照当地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 管线综合设计。

3.2.8有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的相关规定。无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达标后 排放。

3.3.1小区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小区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

1低层、多层的居住小区内应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 不应小于9m,其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 12m; 2高层住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 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 车登高操作面。其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其尽端式消 防车道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当供超高层、重型消 防车使用时,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回车场面积不宜 小于 18 m×18 m; 3消防车道的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3.2当住宅建筑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 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 形消防车道

3.3.2当住宅建筑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3.3.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住宅建筑,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

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 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 距不宜大于 80 m。

3.3.4高层住宅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

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 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层住宅,连续 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 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 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高层住宅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 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 高度大于50m的高层住宅,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 和10m; 3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 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 于3%。

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面层应做硬化处理。在地下 建筑上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顶板 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压力。

4.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宜设置书房、人口玄关、阳台和 生活阳台、衣帽间、储藏间等。 4.1.2套型设计应按照大套、中套、小套、单间进行分类,各

1.2套型设计应按照大套、中套、小套、单间进行分类, 的居住空间个数及套内建筑面积宜符合表4.1.2的规定。

4.1.2套型设计应按照大套、中套、小套、单间进行分

表 4.1.2不同套型居住空间个数及套内建筑面积

4.1.3套型设计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50002的相关规定。功能分区应明确合理,动静分离。合理 安排各空间序列,减少交通面积,组织好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 关系,避免相邻住户的视线及噪声干扰。

安排各空间序列,减少交通面积,组织好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 关系,避免相邻住户的视线及噪声干扰。 4.1.4套型设计宜南北通透,具备组织穿堂风条件。 4.1.5套型中各房间应方正完整,门窗开启应综合考虑家具布 置和空调安装与维护的方便性

4.1.6套型不宜设计为错层。确有需要时,入户标高层应包含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4.1.7分户墙设计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应满足安全、隔声 节能、防水等相关要求

4.1.8当封闭内天井贯通整个建筑时,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不

设置封闭式内天井。当封闭内天井位于住宅顶部时,层数不 过三层。

4.1.9住宅外墙面凹口净宽,卧室及起居室等主要空间不宜小 于1.8m,厨房、卫生间等不宜小于1.5m,且深度与开口宽度之 比宜小于2。

4. 2. 1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不应小于10m²; 2 单人卧室不应小于6m²; 3 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m²。 4. 2. 2 卧室短边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每套至少有一间短边不应小于3.10m; 2 单人卧室短边不应小于2.20m。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不应小于10m²; 2 单人卧室不应小于6m²; 3 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 m²。 2 卧室短边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每套至少有一间短边不应小于3.10m; 2 单人卧室短边不应小于2.20m。

.3.1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套、中套不应小于12m²; 2大套不应小于 14 m²

1.3.1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套、中套不应小于12m²; 2大套不应小于 14 m².

4. 3. 2 起居室的短边净宽不小于 3.10 m。

4.3.3起居室内门洞设置应考虑使用功能的要求,减少直接开

4.3.4起居室宜按照客厅、餐厅的功能划分空间;无

4.1厨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

厨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套不应小于4.0m; 2中套不应小于 4.5 m²; 3大套不应小于5.0m²。 4.4.2 厨房应设计为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宜布置在套型入口处 并紧邻餐厅。 4.4.3厨房的采光和通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的规定。

其预留位置。宜为净水器、消毒柜等净化设备预留位置。 4.4.5厨房内设施、设备、管线应按使用功能、操作流利 设计。

4.4.6厨房应有地面事故排

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2.10m

4.4.8厨房操作面的净长不应小于 2.10 m。

4.5.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卫生间配置便器、洗浴器

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条件。当套型内仅设有一 个卫生间时,宜采用分离式布置。三件卫生设备集中布置的卫生 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²

4. 5. 2 卫生间宜有天然采光

少应有一间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通风窗的卫生间应有通风 换气措施,并预留设置条件。

4.5.3当住宅套型居住空间为3个及以上时,宜设置含 生间的套房。

4.5.4卫生间内设备、设施及管线应整体设计。

5.4卫生间内设备、设施及管线应整体设计。 5.5卫生间门不应直接开向厨房,无前室的卫生间门不应 开向起居室、餐厅。

4.5.7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

5.7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 的上层时,应采取同层排水,并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4.6.1主要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30m;生活阳台净深度不宜 小于 1.00 m。

4.6.1主要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30m;生活阳台净深度不宜

4.6.3上人屋面临空处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0m。

套型,分户处理应满足本标准第4.1.7条分户墙的要求。 4.6.5阳台、雨罩及高度超过10m的雨棚均应采取有组维 及防水措施。

6.7阳台排水应与屋面排水分开设置。屋面雨水管应设置 台外。 6.8燃气管、避雷装置、雨水立管等垂直管线,当安装在 临近阳台或窗的部位时,应有防攀爬措施。 6.9紧邻人员密集场所上方的住宅阳台宜设置封闭阳台

4.6.10露台应设置防水并采取防止室外雨水倒灌的措施

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0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 0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与相邻户开口之间 体宽度不应小于1.00m,小于1.0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 外墙不小于0.60m的不燃性隔板

4.7过道、储藏空间及套内楼梯

4.7.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宜设置过渡空间、 诸藏收纳空间;有条件时宜设置消洗功能;通往卧室、起居室(厅 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间的过道 净宽不应小于0.90m。

4.7.2套内宜设置独立储藏间

4.7.3套内各功能用房应设置或预留储藏空间,为本功能房间

4.7.3套内各功能用房应设置或预留储藏空间,为本功能房间

服务。储藏空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人口过渡空间宜设置鞋柜; 2书房应设置书柜,书柜深度不应小于300mm; 3卫生间应设置储物柜,可利用洗面器下部空间; 4厨房应设置橱柜,橱柜深度不应小于550mm,并应利用 上部空间增设吊柜; 5卧室应设置衣橱,衣橱深度不应小于550mm。 4.7.4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其背后墙体 应采取防潮防霉措施。 4.7.5套内楼梯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当 两侧有墙时,墙面之间净宽不应小于1.00m,并应在其中一侧墙

5卧室应设置衣橱,衣橱深度不应小于550mm。 4.7.4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其背后墙体 应采取防潮防霉措施。 4.7.5套内楼梯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当 两侧有墙时,墙面之间净宽不应小于1.00m,并应在其中一侧墙 面设置扶手。

0.185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中心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 0.24m

4.8.1往宅层高不应小于2.80m,且不宜天于3.60m。客厅、 餐厅如设计为通高空间,可不受此限制。 4.8.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局部 争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 面积的1/3。

4.8.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

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 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4.9.1住宅应有适老设计。 4.9.2套门应采用平开门,门扇宜向外开启。 4.9.3套内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4.9.4套内外地面高差,厨房、卫生间、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 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坡过渡。 4.9.5墙体阳角部位,应做成圆角或防止尖角碰撞的措施,且 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4.9.6套内入户过渡空间应留有设置坐凳和助力扶手的空间。 4.9.7 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操作台前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2 门应设置透光窗;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4.9.8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卫空间尺寸宜满足轮椅回转要求,双卫及以上套型至 少应有一个卫生间空间尺寸满足轮椅回转要求; 2坐便器旁宜安装扶手,浴盆和淋浴位置应至少在一侧前 面安装扶手或预留安装空间; 3宜预留紧急呼叫系统。 4.9.9门窗五金件把手不应有尖角,应易于单手持握或操作,

4.9.1住宅应有适老设计

主要功能空间的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1.1住宅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 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及《建筑设计防火寿 GB 50016 的规定。

5.1.1住宅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16的规定 5.1.2楼梯直接出室外时,人口处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不应 小于 0.10 m。

5.1.2楼梯直接出室外时,入口处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不应 小于0.10m

等与住宅性质不同的功能用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耐火极 低于3h的墙体与住宅功能隔开

他房间洞口时,可采用普通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 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位置和面积要求的门玻璃可兼作 地下室楼梯间固定(紧急排烟)窗。

门扇开启后不应影响疏散。 5.1.6正对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0.60m 5.1.7 住宅楼梯应至少设置单面扶手,圆形扶手的直径宜为 0.04m,并不宜大于0.06m。 5.1.87 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在同一梯段应保持一致,相邻梯 段踏步的差值不应大于0.01m,且应采取防滑措施

5.1.9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应朝屋顶方向开启且符合下列

5.1.9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应朝屋顶方向开启且符合下

规定: 1当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洞周围1.0m范围内无其他 窗洞口时,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可采用普通门;不满足条件的楼 梯间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单元式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在屋顶连通时,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 的门洞周围1.0m范围内不应有其他门窗洞口,通至屋顶平台的 门宜采用玻璃门; 3锁闭功能在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释放。 5110建筑高度100 m及以上的超高层住空不宜采用前刀楼样间

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二层以下(不包括十二层)应设置至少1台电梯; 2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置至少2台电梯GDJ 094-2020 有线电视系统输出口(5MHz~1000MHz)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宜采用并联控制; 3电梯厅应满足担架通行要求,且候梯厅净深度应不小于 1.60 m; 4电梯载重量七层以下不宜小于800kg,七层及以上不应 小于100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其中至少应有一台 电梯轿厢净高不宜小于2.44m; 5除无障碍电梯轿厢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规定执行外,普通电梯轿厢内宜设高850mm~900mm 扶手; 6单元门厅、电梯厅净高不宜小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 小于2.20m。 5.2.2四层以下的住宅,住户入口层在二至三层的住宅宜设置

小于 2.20 m。 5.2.2四层以下的住宅,住户人口层在二至三层的住宅宜设置

电梯,或预留电梯设置条件

100m以下住宅,2台电梯服务的户数不应超过100户,3台电梯 服务的户数不应超过200户;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住宅每单元 电梯设置数量不宜小于4台,且宜进行高低分区

下汽车库时,每台电梯均应通至地下汽车库。当地下室功能仅为 自行车库或设备用房时,至少1台电梯宜到达该层。

5.2.9电梯轨道应采用减振轨道和隔振支架QYYJ 0002S-2015 云南椰佳食品有限公司 调味速溶咖啡粉,电引机应采用低

5.2.9电梯轨道应采用减振轨道和隔振支架,电引机应采用低 噪声设备,并采用隔振支座。若不能避免紧邻起居室(厅)布置 起居室(厅)紧邻电梯井道的墙体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5.2.10速度较快的独立式电梯井道宜设泄压通风口。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