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313-201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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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53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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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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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313-201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导则.pdf

对已投入运行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的过程,包括 确定大坝安全等级、提出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及运行中重点监控 的部位和管理要求、编写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等工作。

2.0.3复核recheck

查阅和整理原有资料;对有疑虑的问题NY/T 25*3-2014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天麻,通过检查、核对、 试验、检测、勘探等手段进行确认的过程。

对影响大坝安全的各种问题、议题进行专项复核、复查、检 则、勘察、试验、研究、总结等的总称。其成果为专题报告。

水库区域内一旦失稳将直接影响大坝安全的两岸边坡

2.0.7枢纽区边坡 slopesinpr

lopesinprojectarea

opesinprojectare

临近大坝和附属建筑物的、一旦失稳将直接影响大坝安全的 边坡。

2.0.*坝体结构安全度

2.0.*坝体结构安全度

坝体结构的现状与规范要求指标的符合程度。既包括抗滑稳 定、应力等指标,也包括**堆石坝筑坝材料等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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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应全面排查和发现大坝可能存 在的缺陷与隐患,分析论证其对大坝安全的影响程度。以现状大 项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对水文、地质、结构安全等复核所选取 的计算参数,应能代表大坝目前的状况,必要时尚应补充勘察。 3.0.2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应重视现场检查工作。对大坝 运行中已暴露出的问题或异常现象,应从专业的角度进行现场确 认和核实。

3.0.3建设期禾开展过安全鉴定或安全鉴定遗留问题牧多的水电 站大项,首次大坝安全评价应复查大坝设计和施工质量。运行性 态暴露出问题,需要追大坝设计或施工质量的,可进行设计复 查或施工质量鉴定。

4.1.1防洪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大坝防洪标准、大坝现状的防 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定和原设计审批要求,洪水下泄是否 安全。

4.1.2防洪安全评价应从工程采用的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与调洪

成果、泄洪安全性、坝顶与防浪墙顶高程四个方面进行。泄洪安 全性的评价内容按本导则第10章泄水建筑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 司坝型的坝顶和防浪墙顶高程与规范符合性的评价内容,分别按 本导则第7章重力坝结构、第*章混凝土拱坝结构、第*章** 式土石坝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4.2.1根据工程现状、水库库容、电站装机容量等要素,复查工 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对照现行规范要求采用的防洪标准,复查 原设计是否符合所采用的防洪标准与规范。 4.2.2根据大坝设计阶段洪水计算的水文资料和运行期延长的水 文资料,复查设计洪水。 4.2.3根据泄洪设施运行现状或最新的下游水位一流量关系曲 线,复查泄洪设施的总泄流能力。 4.2.4考虑建坝后上下游地区人类活动和梯级水库的影响,以现 状的水库特性、泄流能力、下游防洪任务和水库调度方案为基础 进行调洪演算,复核洪水下泄安全性、水库防洪特征水位是否超 过原批准的设计值。

4.2.4考虑建坝后上下游地区人类活动和梯级水库的影响,以现 状的水库特性、泄流能力、下游防洪任务和水库调度方案为基础 进行调洪演算,复核洪水下泄安全性、水库防洪特征水位是否超 过原批准的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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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复查大坝的坝顶和防浪墙顶高程是否满足现行规范

5复查大坝的坝顶和防浪墙顶高程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4.3.1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与大坝防洪标准,依据《水电枢纽 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0、《防洪标准》GB50201 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防洪安全的批准文件。 4.3.2大坝洪水复核计算,依据《水电水利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DL/T543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和延长的 水文系列成果。 4.3.3洪水调节复核,依据《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DLT5105 的规定和工程任务、泄流特性曲线和复核后的设计洪水成果 4.3.4泄流能力,依据《溢洪道设计规范》DL/T5166的规定或 泄洪设施总泄流能力的复核成果。 4.3.5坝顶和防浪墙顶高程复核,依据DL51*0、《混凝土重力坝 设计规范》DL510*、《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DL/T5346、《** 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DL/T5016等相关规范的规定和洪水调节复核成果。

4.4.1防洪安全评价主要采用资料复查、复核计算、专项复测、 综合分析四种主要方法和手段,排查在防洪和泄洪安全方面存在 的不足,判断其对大坝安全的影响。

1大坝设计文件中的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及审查意见。 2大坝验收及以往安全鉴定或定期检查资料,包括设计洪水 复核、水库特征水位、水库淤积测量、库容复测等有关专题研究 报告。 3运行期流域内相关雨量站降雨资料,历年实测入库洪水及 泄洪资料。

4水位一库容曲线。 5水位一泄量曲线(包括下游水位一流量曲线)。 6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和相关文件。 7水库集水面积及其范围内的分、蓄、调水工程的有关资料; 下游河道现状下的安全行洪能力,下游洪水淹没区社会、经济、 人口等资料。 *水库运行调度资料。 *洪水预报方案,包括预见期、预报精度、预报合格率,以 及雨情、水情数据采集、传送的可靠性等。 10运行期大坝改建、扩建和补强加固的勘察、设计、施工 和验收报告。 .4.3:复查分析下列防洪安全评价的影响因素: 1防洪标准、设计洪水、调洪演算、坝顶高程确定,原设计 依照的规范与现行设计规范是否存在影响评价结论的差异。 2依据DL/T5431、SL44,复查运行期洪水系列延长后的 实测洪水水文系列中有无超过或接近之前采用系列的实测大值或 力史洪水。 3复查起调水位。 4复查设计规定的(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了的)调 洪原则和调洪运用方式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了解有无新的限 世要求。 5复核水位一库容曲线。对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淤积比较 业重的、水库周边人类活动对库容改变较大的,应采用淤积后或 改变后的实测成果。 6复核水位一泄量曲线。对具有泄洪功能的输水建筑物的泄 量,可加入水位一泄量曲线进行调洪计算。但对输水建筑物的泄 量是否能全部或部分参与泄洪,应按DL/T5105的规定确定。 7对于按预报调度或汛期采用动态限制水位进行洪水调度 的水库,应依据《水文情报 GB/T224*2复核洪水预报

4.4.4复核计算主要复核洪水大小和洪水位。出现下列情况之

时,应进行洪水和洪水调节专题复核:

1设计规范修订,有关防洪安全标准、洪水计算与调洪演算 方法、参数取值和安全指标等发生了变化,或规范中增加了新的 内容和要求。 2原批复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规定,以往未进行过防洪 专题复核的,应按现行规范进行复核。 3大坝经过改建或扩建,改变了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或 因下游环境变化或保护要求提高而需调整大坝级别,提高防洪标 准的。 4水库运行调度中出现了与原设计水库调度成果有较大偏 差的。

4.4.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仅应进

1上次洪水复核水文系列未超过30年,不满足规范要求。 2距上次洪水复核,实测系列已延长超过上次计算系列长度 的一半;或实测系列延长虽未超过上次计算系列长度的一半,但 有不利影响的。 3超过实际发生的最大洪水(或最大雨量)和历史洪水;典 型洪水(典型暴雨)过程有更加不利的情况出现。 4经分析有必要进行复核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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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水专题复核成果超出原设计洪水的洪峰、洪量5%以上。 2洪水调度方案改变。 3水库防洪库容减少。 4泄洪设施泄流能力降低(包括下游行洪受阻)。 4.4.7专项复测主要是复测水库库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库 应进行库容复测,复测成果应给出现状库容曲线、死库容、防洪 库容、调洪库容变化数据: 1淤积或围垦等比较严重影响调洪库容的。 2在排除泄流能力降低和不利洪水过程影响因素后,在实际 防洪调度中洪水位与设计值有较大偏差的。 4.4.*当大坝上游有防洪标准低于本工程的水库或小型水库群 时,应分析上游水库溃坝的影响,必要时列专题研究。 4.4.*SL44规定了同频率和同倍比放大两种方法由典型洪水过 程线推求设计洪水过程线,洪水专题复核时原则上按照原设计上 级审批确定的方法进行。 4.4.10对天然河道槽蓄能力较大的水库,应采用入库设计洪水资 料进行复核计算。设计阶段采用坝址设计洪水的,应尽可能改用 入库设计洪水,或估算其不利影响。 4.4.11对于采用可能最大暴雨作为非常运用洪水标准的水库,应 复核可能最大暴雨的计算成果。 4.4.12对于流域上游可能发生各种溃坝洪水的工程,应分析溃坝 洪水的不利影响,必要时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对于设计洪水计算 中考虑了溃坝洪水的,应评估设计洪水成果的合理性。 4.4.13洪水调节复核时,应采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起调水位。原 设计或大坝结构未改变的,采用原设计汛期限制水位;大坝经过 加固或改、扩建,或上游人类活动对设计洪水有较大改变的,应 采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重新确定的汛期限制水位;对于设计 洪水标准未达到规范要求,采用降低汛期限制水位临时措施运行 的应仍按原设计 周洲管

4.4.12对于流域上游可能发生各种溃坝洪水的工程,应分析溃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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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4洪水调节计算中除考虑泄洪建筑物的泄水能力外,可计入 水电站机组的过水能力。当洪水大于水电站厂房的设计标准洪水 时,可计入全部机组过水能力的一半参与泄洪;当洪水大于电站 厂房的校核洪水或者水头超出机组允许运行的水头范围时,则不 考虑机组参与泄洪。不考虑船闸、灌溉及供水渠道等工程建筑物 参与泄洪。 4.4.15若洪水调节复核成果不满足要求,应进一步复核计算大坝

4.4.15若洪水调节复核成果不满足要求,应进一步复核计

4.5防洪安全分项评价

的防洪能力决定时,大坝的防洪标准可综合考虑堤坝的影响适当 降低,但不能低于同级别平原区大坝最高防洪标准。 4副坝的防洪标准一般应按与主坝相同的建筑物级别确定。 4.5.4复查水库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是否超过原设计批准值。 4.5.5复查在设计和校核洪水时的泄洪安全性,包括泄洪建筑物 能否安全下泄最大流量,以及下泄洪水对大坝和下游有无不利影 响等。

4.5.*防洪标准,符合或高于规范要求,或虽低于规范要求但符 合上级防洪专题批准的标准的,均可评定为a级;低于规范要求 且未获得上级防洪专题批准的,评定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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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高程高于浪顶高程,但安全超高不足。 3b级:坝顶(或防渗体顶)高程低于最高静水位但高于 计洪水位,或防浪墙顶高程低于浪顶高程。 4级:坝顶(或防渗体顶)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

顶高程高于浪顶高程,但安全超高不足。 3b级:坝顶(或防渗体顶)高程低于最高静水位但高于设 计洪水位,或防浪墙顶高程低于浪顶高程。 4级:坝顶(或防渗体顶)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

5.1.1抗震安全评价应从大坝抗震设防标准、场址地震动参数确 定、坝址地震动输入、大坝地震动响应、结构抗力、抗震措施、 地震监测等方面进行复查,评价大坝现状的抗震能力是否满足抗 震设防目标。

震设防目标。 5.1.2抗震安全评价,通过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及设计资料复查 监测资料分析,必要时专题研究,综合评价大坝的抗震安全性。 本章主要对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和**式土石坝作出规定 其他水工建筑物参照执行

监测资料分析,必要时专题研究,综合评价大坝的抗震安全性。 本章主要对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和**式土石坝作出规定, 其他水工建筑物参照执行。

5.2.1复查工程场区地震地质构造、地震基本烈度及基岩地震动 峰值加速度。

5.2.1复查工程场区地震地质构造、地震基本烈度及基岩地震动 峰值加速度。 5.2.2复查大坝的抗震设防标准,以及相应的地震荷载和荷载 组合。

5.2.3复查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行中有关抗震的文件和资

对场地与地基条件、设计反应谱、结构计算模式和计算方法、材 料动态参数取值等进行复核。结构地震动响应分析时,地震动输 入、结构地震动响应分析方法、材料动态参数、抗震安全评价判 据应配套一致。

近坝库岸、工程边坡等的抗震稳定计算分析成果进行复查;对与 大坝安全有关的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士结构、钢结构等的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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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计算分析成果进行复查;对设计烈度*度及以上的1、2级大 坝的地震应力与变形开裂计算分析成果进行复查;对可液化土层 的液化可能性评价成果进行复查。 5.2.5抗震工程措施评价,包括对大坝地基防渗和抗液化、软弱

5.2.5抗震工程措施评价,包括对大坝地基防渗和抗液化、软弱 层加固、结构的整体性和刚度、施工接缝的处理、**式土石坝 抗液化措施等的评价。

5.2.6抗震设施的施工质量和运行现状安全评价。

间的结构变形和应力监测等资料。必要时,对天坝进行现场动力 试验,实测其动力特性的变化及关键部位传递函数的变化,并根 据实测结果评价大坝的抗震安全。

5.3.1抗震设计标准,依据DL51*0、《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5073的规定,以及强震动场地监测成果。 5.3.2结构地震动响应、材料动态参数,依据DL5073的规定, 以及强震动结构监测成果。 5.3.3抗震措施,依据DL5073、DL510*、DL/T5346、DL/T53*5 的规定。

5.4.1抗震安全评价,采用资料复查、现场检查、复核计算、综 合分析四种主要方法和手段开展。

5.4.1抗震安全评价,采用资料复查、现场检查、复核计算、综

5.4.2大坝抗震安全评价需要收集、查阅下列基本资料:

1地震与地质资料: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场地地震安全 评价报告。地基地质条件和筑项材料性质,包括断层破碎带及其 产状、缓倾角软弱夹层、裂隙密集带及充填物、粉细砂层和软弱 土层等的物理及力学性质参数;设计烈度为*、*度的1、2级*

*式土石坝的筑坝材料动力特性资料(包括变形和强度)。 2结构抗震设计资料:设计地震荷载及组合;内部廊道、空 空、管道、排水、反滤、体形和结构突变等地震敏感结构部位的 所面,以及液化等地震敏感材料的布置区域;动力反应或液化分 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有关参数、判别标准及计算结果。 3施工资料:抗震措施的施工质量资料、施工质量检查报告 支施工验收文件等。 4运行有关资料: 1)地震场地监测资料。 2)地震反应监测资料:运行期发生天然地震或水库诱发 地震时大坝的地震反应记录和监测分析结果。 3)大坝功能及环境现状的影响: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 原有抗震结构及抗震措施削弱或功能退(老)化情况 坝内饱和区及坝基扬*力、软弱带(包含地基、工程 边坡及近坝库岸)变位等,运行期的地震活动性及活 动强度。 4)其他文件:国家地震部门的批文、抗震复核结论及建 议,以及对建议的实施效果等文件。 .4.3抗震措施复查。通过查阅设计、施工资料和现场检查,对 坝的抗震措施进行确认和对大坝可能存在的缺陷与隐患进行核 实。重点复查项目如下: 1混凝土重力坝: 1)坝体断面和结构突变部位的设计情况。 2)地基中的破碎带及影响带、软弱夹层等地质缺陷部位 的工程处理措施。 3)地形、地质条件和坝体结构突变部位的横缝设置情况 和选用的接缝止水形式及止水材料。 4)设计烈度*度以上的大坝坝段之间横向联系处理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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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坝顶附属结构的抗震性能。 混凝土拱坝: 1)坝体拱圈布置、悬臂梁断面设计情况。 2):地基及两岸拱座中的破碎带及影响带、软弱夹层等地 质缺陷部位的工程处理措施。 3)坝体分缝的构造,分缝止水的形状及材料性能对地震 时接缝多次张升的适应性。 4) 拱坝中上部拱冠附近受拉区及局部*应力较大部位 的抗震措施。 5 当设有坝顶溢流堰时,传递拱向推力的结构布置情 况。 6) 当坝头布置有*力隧洞时,*力隧洞与坝肩之间的距 离情况。 7)坝顶附属结构的抗震性能。 **式土石坝: 1)坝轴线的布置形式。 2)坝体防渗体形式的安全可靠性,坝基可液化土层的工 程处理措施。 3) 地震涌浪高度对大坝安全超高的要求。 4) 设计烈度为*、*度时,坝顶宽度、项体断面及坝坡 的抗震设计措施。 5) 对地震中容易产生裂缝的坝体顶部、坝与岸坡或混凝 土等刚性建筑物的连接部位防渗体的加强处理措施。 6) 筑坝土石料的级配、抗震性能和渗透稳定性。 7) 筑坝土石料的*实密度、孔隙率、*实度等填筑控制 标准。 *)当坝内埋设有输水管时,输水管材质、布置、接头防 渗及止水等情况。 在上述复查的基础上,对存在先天性薄弱环节的大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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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震设防标准较设计时提高或发现新增的不利地质构造。 2大坝运行期间发生超设计标准地震(含水库触发地震)或 因地震造成结构损坏。 3大坝出现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或抗震设计不完整、抗震 措施不完善

5.4.5大坝设防标准复核:

1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306和DL5073, 复核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及基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坝设防 类别。根据工程规模和区域地震地质条件,确定工程场地地震基 本烈度或基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根据大坝的重要性和工程场地 条件,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2复核大坝设计烈度和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根据设防类 别和场地基本烈度复核大坝设计烈度。根据大坝设计烈度确定设 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

5.4.6大坝抗震复核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4.6大坝抗震复核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重力坝抗震安全复核计算,应以同时计入弯曲和剪 切变形的动、静材料力学法为基本分析方法,复核坝体强度和整 体抗滑(剪断)稳定性。对于工程设防类别为乙、丙类的设计烈 度小于*度且坝高小于等于70m的重力坝,可采用拟静力法。重 力坝的动力分析方法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特殊重要的重 力坝,还应补充进行时程分析法计算。对于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 甲类,或结构复杂,或地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力坝,宜补充作有 限元动力分析。复核方法按规范DL5073执行。 2混凝士拱坝抗震安全复核计算,可用拱梁分载法分析静 动力作用下拱坝的应力,条件复杂的宜用有限元法补充复核坝的 强度,并以刚体极限平衡法核算拱座抗滑(剪断)稳定性,复核

按规范DL5073执行。拱坝地震作用效应的动力分析方法宜 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特殊重要的混凝土拱坝,可按时程分 进行补充计算。 3**式士石坝,具体如下: 1)抗滑稳定性复核计算可采用拟静力法计算现体、坝 基、工程边坡、近坝库岸等的稳定性。对均质坝、厚 斜墙坝和厚心墙坝,可采用瑞典圆弧法进行验算;对 于1、2级及项高70m以上的**式土石坝,宜同时 采用简化毕肖普法:对夹有粉细砂层、软黏土的地基, 以及薄斜墙坝和薄心墙坝,可采用滑楔法计算。如有 大型滑坡、塌岸,可导致涌浪、漫顶溢流的,还应补 作涌浪及溃坝的专门分析。 2)应力应变及抗液化分析,复核设计烈度为*、*度的 70m以上的**式土石坝,以及地基有可液化土层 时,除用DL5073中规定的拟静力法和液化判别地 震附加沉降外,还应同时用其附录A的有限元法作 动力分析。如有动态监测资料,宜优先整理分析并进 行反演计算。采用有限元法对坝体和坝基进行动力分 析宜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按材料的非线性应力一应 变关系计算地震前的初始应力状态;采用试验测定的 材料动力变形特性和动态强度;采用等效线性或非线 性时程分析法求解地震应力和加速度反应;根据地震 作用效应计算沿可能滑裂面的抗震稳定性,以及计算 由地震引起的坝体永久变形。

5.5抗震安全分项评价

5.5.1大坝抗震设计目前采取的是在基本荷载确定的大坝结构基 础上,进行地震动响应抗震计算复核,并对薄弱部位辅以必要抗震 措施的设计理念。现行大坝抗震安全评价应以上述理念为准则

5.5.2在采用抗震复核计算成果评价大坝抗震安全等级时,要全 面、系统地综合考虑计算成果与工程实际情况的符合性。 5.5.3抗震安全评价要素,主要有抗震设防标准、结构抗震复核 结果、抗震措施三个方面。对照现行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将抗 震设防标准符合性划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个级别,分别为a和a 级。结构抗震结果和抗震措施要求,包含在各种坝型结构安全 评价中,考虑地震工况的响应。此章不再单列这两项要素的评 价要求,

5.4抗震设计标准符合性评级标

6.1.1坝基安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岩质地基(拱座)和覆盖层 地基的承载力、变形稳定、抗滑稳定和渗透稳定。承载力反映在 计算指标上是基础抗*、抗拉、抗剪等力学指标能否满足结构应 力的要求,反映在地基运行状况上就是*缩、抗拉、抗剪等变形 稳定性能否适应结构的受力要求。对于运行中的大坝,地基承载 力反映在运行性态中,地基运行状况评价时综合评价变形性态。 6.1.2根据坝基地质条件和地质缺陷处理,分析评价坝基(拱座 承载力、变形稳定要求,覆盖层地基振动液化土层的判别和处理 措施。

承载力、变形稳定要求,覆盖层地基振动液化土层的判别和处理 措施。 6.1.3根据运行期变形监测资料,分析坝基(拱座)变形特征 地基断层破碎带、软岩、蚀变岩等不良岩体的抗变形能力,并分 析对坝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影响。 6.1.4根据坝基(拱座)加固处理结构(传力置换洞、承载桩等 应力应变监测资料,分析其工作状态。 6.1.5根据坝基(拱座)地质条件,核查坝基浅层、深层抗滑稳 定和拱座抗滑稳定的边界条件、破坏模式。 6.1.6复查运行期坝基岩体、软弱夹层、地质构造的性状,复核 岩士的物理力学参数。 6.1.7根据现场检查和应力应变观测资料,分析坝基(拱座)抗 滑稳定加固处理结构(抗剪置换洞、锚索、锚桩等)的工作性态。 6.1.*根据坝基渗控工程的设计、施工资料和运行期坝基渗流检 香、监测资料, 分析评价坝基际 参效果及潜在的渗控缺陷

6.1.3根据运行期变形监测资料,分析坝基(拱座)变开

查、监测资料,分析评价坝基防渗效果及潜在的渗控缺陷。

6.1.*检查坝基、拱座抗力岩体因淘刷、滑坡塌等造成的破块 程度,分析评价抗力岩体的整体稳定性。

6.2.1坝基抗*强度、承载力、抗滑稳定,依据DL510*、DL/T 5346、DL/T53*5和《水闸设计规范》SL265、《水电水利工程坝 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DL/T5414的相关条款,或依据专题 审定的安全设计标准。

审定的安全设计标准 6.2.2根据监测和检查成果并结合建筑物结构特性,综合分析坝 基变形及不均匀性。 6.2.3覆盖层地基振动液化土层的判别,依据《水力发电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GB502*7、DL5073的相关条款。 6.2.4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复核,依据GB502*7的相关条款 或相关勘察试验成果。 6.2.5坝基渗透变形,依据GB502*7的相关条款或相关试验成果 6.2.6根据设计要求、试验和渗流监测成果,综合分析项基防渗、 排水工程质量和效果。

6.2.2根据监测和检查成果并结合建筑物结构特性,综合分析坝

6.2.2根据监测和检查成果并结合建筑物结构特性,综合分析项 基变形及不均匀性。

6.2.3覆盖层地基振动液化土层的判别,依据《水力发电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GB502*7、DL5073的相关条款 6.2.4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复核,依据GB502*7的相关条款 或相关勘察试验成果。

6.2.5 坝基渗透变形,依据GB502*7的相关条款或相关试验成果。 6.2.6根据设计要求、试验和渗流监测成果,综合分析坝基防渗、 排水工程质量和效果。

6.3.1坝基安全评价应在勘察设计、施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现 场检查、监测对坝基运行性态进行分析。对运行中影响安全的现 象和疑点,进行专题研究。

1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区域构造稳定性、坝址区基本地质条 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水文地质条件 和岩溶发育情况、覆盖层地基结构和物质组成、岩土物理力学参 数等)、坝基工程地质条件(包括施工地质素描图、施工中揭露的 重大地质问题等)。

墙、锚索、置换洞塞、渗流保护措施等的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 3坝基(拱座)变形、渗流监测成果,加固工程的应力、应 变等蓝测成果。 4坝基运行期性状的检查、检测和试验成果,坝基析出物成 分检测分析成果,渗水水化学检测分析成果

GB/T 3*2**-2020 再生水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6.3.3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基岩露头、坝基排水、拱座边坡和平洞,判断基岩地 基持力层的变形、渗流情况。 2·检查地基软岩、软弱夹层露头,判断其软化、泥化情况 3检查坝基渗流析出物、软弱夹层排水、覆盖层地基下游出 水点、岩溶地基相关溶洞出水,判断地基有无渗流冲蚀。 4检查混凝土坝的接缝变形或结构裂缝形态,判断与地基变 形的关系。

6.3.4监测资料分析的主要内容如

1根据基岩露头、基础廊道、平洞变形测点的监测资料,判 断坝基、拱座变形规律;无监测点的,可通过坝体测点监测资料 综合判断。 2根据岩体深部断层和软弱层的变形监测资料,判断地基深 部地质缺陷变形情况。 3根据坝基扬*力、渗流量资料判断坝基惟幕防渗、排水效 果;根据两岸地下水位、岩体渗透*力、平洞渗流量判断岸坡惟 幕防渗、排水效果;根据覆盖层地基下游出水点、岩溶地基相关 溶洞出水水量和水质变化,判断地基有无渗流冲蚀。 4根据基岩锚固体的变形、应力、应变等监测资料,判断其 工作状态。 5当坝基关键部位缺少监测设施时,可及时增补监测点进行 分析评价。 6.3.5对运行中出现的下列(不限于)坝基异常情况,可安排补

6.3.5对运行中出现的下列(不限于)坝基异常情况,

1当坝基渗流量、扬*力逐步增大,或有渗透变形时,可对 项基或防渗体缺陷进行专项检查试验,查明缺陷的范围、特征。 2当怀疑坝体缺陷和坝体变形异常属地基原因时,可对地基 岩体性状进行专项检查、检测。 3影响地基稳定的地质缺陷,其性状在运行环境下逐步恶 化,应通过取样进行试验分析,复核其物理力学参数。 4坝基析出物较多时,应对析出物成分、渗水机理进行取样 分析,并结合地质条件、地基处理等综合分析其成因。 5.覆盖层地基下游出水点或岩溶地基相关溶洞出水水量异 常增大,水质变化,·怀疑地基有渗流冲蚀时,可进行专项检查试 验,查明渗水来源、地基渗流冲蚀范围。 6当坝基、抗力岩体受淘刷时,可进行水下检查(测量), 查明淘刷程度。 6.3.6工程缺乏相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资料,或大坝运行性态反 映地基异常时,应安排补充勘探、试验,进行地质复查、设计复 核和施工质量复查等专题工作: 1地质复查是依据现行规范要求,核查坝基岩性性状、风化、 断层破碎带、坝基渗透性、岩溶发育情况,覆盖层地基结构、物 组成和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对重要地质问题作重点复查。 2设计复核是依据现行规范要求,核查建基岩体质量、地质 块陷处理、加固工程、坝基固结灌浆、渗流控制设计。 3施工质量复查是对原始施工记录进行统计整编,核查坝基 开挖、地质缺陷处理、固结灌浆、防渗椎幕、基础排水等的施工 质量。

6.4坝基安全分项评价

6.4.1坝基安全应根据设计指标和运行性态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设 计指标主要包括坝基承载力、抗滑稳定、防渗标准、夹层和覆盖层 渗透坡降DB34T 26**-2016 城市智能公交系统 基本要求,运行性态一般包括变形、渗流和坝基性状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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