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33-2022 高等院校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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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04/T 43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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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2.7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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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33-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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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33-2022 高等院校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pdf

4.1.1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高等院校教学业务运行和物 业管理的应用需求。 4.1.2信息化应用系统由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数字化图书馆系 统、门户网站、智能卡应用系统、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组 成。

4.1.1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高等院校教学业务运个 业管理的应用需求。

4.2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4.2.2校园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的乐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管理系统应具有教务公共信息、学籍管理、师资管理、 智能排课、教学计划管理、数字化教学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教学 仪器和设备管理等功能; 成果等进行管理的功能; 3办公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类通知、计划、 资料、文件、档案等进行办公信息管理的功能; 4学习管理系统应具有考试管理、选课管理、教材管理、教学 质量评价体系、毕业生管理、招生管理以及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 5校园资源管理系统宜具有电子地图、实时查询、虚拟场景模 拟和规划管理等功能; 6物业运行管理系统应结合学校的管理要求QHXD 0002S-2014 禄丰县碧城镇宏昕达绿色调味品厂 火锅底料,对给水排水、热

力、供电、通信等相关的各种数据、报表、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 管理,并提供日常收费、查询等附加功能。

4.3数字化图书馆系统

3.1高等院校应设置数字化图书馆系统。 3.2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应支持信息的采集、检索、发布和管理 现信息共享和信息服务。 3.3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应具有书刊目录库、全文数据库、多媒 据库、网络数据库、网络信息资源库等数字化资源,并可提供 信息资源检索服务。

阅、考勒签到和消费等功能,并应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进行智能卡 的设计。不同场所使用的智能卡的功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楼和教学楼宜设置身份识别、出人口控制、考勤签到管 理系统; 2图书馆应设置身份识别、图书借阅系统; 3宿舍楼宜设置身份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

4食堂、浴室、体育场馆、学生超市宜设置消费系统,消费终端设 备应具有安全验证功能; 5校内路口、车库入口等宜设置身份识别、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4.5.3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充性,并 应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 4.6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 4.6.1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控 性,并应满足网络审查的要求。 4.6.2校园网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库安 全、信息安全、设备安全、传输介质安全和计算机病毒防治安全等。 4.6.3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防范内部及外界威胁风险的功 能,并应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食堂、浴室、体育场馆、学生超市宜设置消费系统,消费终端设 备应具有安全验证功能: 5校内路口、车库人口等宜设置身份识别、车辆出人管理系统。 4.5.3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充性,并 应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

4.6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

6.1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 ,并应满足网络审查的要求。 6.2校园网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库 、信息安全、设备安全、传输介质安全和计算机病毒防治安全等 6.3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防范内部及外界威胁风险的工 Y

5.0.1高等院校智能化系统应设置智能化集成系统。 5.0.2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范围可包括信息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 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公共显示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 5.0.3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提供开放性接口,接风和通信协议符合现 行有关标准规定。 5.0.4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根据各建筑的具体功能、系统的配置情 况、具体的管理需求,本着适用、可靠的原则确定其功能要求。 5.0.5高等院校智能化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的相关规

6.1.3信息设施系统的设计应适应高校建筑的规模和功能需求,并

6.2.1高等院校应设置信息中心机房,>机房应充分预留供设备扩充 的空间和线路进出机房的备用通道。 6.2.2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内网和外网分开的结构形式,内网应仅 限于特定内部用户使用;当校外远程用户通过外网访问内网资源时, 应具有相应的身份认证手段。 6.2.3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以太网等交换技术,网络结构的层次应 按高校建筑的规模和需求设置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等三个层次 也可仅设置核心层、接人层两个层次。 6.2.4核心层网络设备宜采用几余备份方式,汇聚层宜按照区域或 建筑物需求设置,接入层宜为终端接入设备。 6.2.5信息网络系统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服务质量要 求和网络结构等配置相应的网络连接设备。

网,并设置准入认证系统,对接入用户进行访问授权。 6.2.7无线网络系统组网宜采用无线接入点(AP)十(AC)的部 署方式。 6.2.8室内无线AP宜根据不同的环境选择适合的类型,室外部署 的无线AP应具备防雷、防水、防尘等功能。 6.2.9信息网络系统应设置数据中心,数据中心设计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相关规定。 6.2.10信息网络系统应配置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和网络管理 系统。

网,并设置准入认证系统,对接入用户进行访问授权。 6.2.7无线网络系统组网宜采用无线接入点(AP)十(AC)的部 署方式。

人点(AP); 8对于教室功能不确定的场所,宜采用光纤接入方式布线。 6.3.5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规定。

6.5.1高等院校园区内应设置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并应满足室内外 移动通信用户语音及数据通信业务的要求。 6.5.2当有多家移动通信业务系统时,系统宜采用合路方式。 6.5.3系统信号源的引入宜采用基站直接耦合信号或空间无线耦 合信号的方式。

6.5.4对于可能需要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局部区域,宜设置室内屏 蔽系统。

6.5.4对于可能需要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局部区域,宜设置室内屏

6.5.5室内外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磁

6.5.6建筑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移动通

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应具有提供通信设施配置的

6.6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6.6.1高等院校可按照实际需求在建筑物内设置有线电视及卫星 电视接收系统。 6.6.2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场、会堂、办公楼、食堂 等场所应设置有线电视插座;学生活动室宜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6.6.3校园内宜设置有线电视机房,信号接入宜采用光纤等方式 机房应预留有拓展空间及线路进出机房的备用管道。7 《看线电视网级

6.6.1高等院校可按照实际需求在建筑物内设置有线电视及卫星 电视接收系统。 6.6.2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场、会堂、办公楼、食堂 等场所应设置有线电视插座;学生活动室宜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6.6.3校园内宜设置有线电视机房,信号接入宜采用光纤等方式, 机房应预留有拓展空间及线路进出机房的备用管道。7 6.6.4有线电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线电视网络工 程设计标准》GB/T50200的相关规定。 6.7多媒体教学系统 人 6.7.1高等院校应设置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应以教室 为单位,并可以通过网络集中控制。 6.7.2多媒体教室可分为常规型网络群控多媒体教室、常态化录播 型多媒体教室、全自动高清录播型多媒体教室等类型,设计时应根 据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 6.7.3常规型网络群控多媒体教室应包括多媒体讲台、计算机、网 络控制系统、电源时序控制箱、显示系统、音视频源设备、扩声设 备、周边辅助设备等。 6.7.4常态化录播型多媒体教室,设备应具有两种以上接口,可实 现实时采集、合流及录制功能,其他设置要求同常规型网络群控多 媒体教室要求。 6.7.5全自动高清录播型多媒体教室应包括智能录播子系统、智能 交互黑板、智能定位子系统、音视频采集子系统、远程管理子系统 课件编辑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教室环境子系统;可根据学校

交互黑板、智能定位子系统、音视频采集子系统、远程管理子系统 课件编辑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教室环境子系统;可根据学校 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配置,

6.7.6多媒体教学系统设置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2广场以及面积较大且高度大于4m的厅堂等块状广播服务 区,可选用集中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配置广播扬声器; 3广播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和安装角度应符合声场设计的要 求。 6.8.11室外广播扬声器应具有防潮、防尘和防腐的保护措施 6.8.12广播扬声器的外形、色调、结构及其安装架设方式应与环 境相适应。校园室内有吊顶区域宜选用吸顶式广播扬声器,无吊顶 区域宜选用壁挂式广播扬声器。 6.8.13当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宜选用 内置线间变压器的定压式扬声器,定压式扬声器的额定工作电压应 与广播线路额定传输电压相同。 6.8.14校园广播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其所驱动的 6.8.15广播信号源设备可包括片播传声器、寻呼器、警报信号发 生器、调谐器、DVD播放机、录放器、具有声频模拟信号录放接口 的计算机及其他声频信号录放设备等,应根据系统用途、等级和实 际需要进行配置。人

6.9.1校园智能卡系统应包括图书借阅、售饭刷卡、浴室刷卡、水 房刷卡、门禁、银行圈存、电子支付、Web查询等在校内使用卡片 进行消费或身份认证的基础应用子系统 6.9.2应用子系统宜采用模块化设计,设计时可以根据高校实际需 求选择子系统,可分期分批建设。 6.9.3智能卡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处理突发性的大量实时数据、信息 传输和存储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因素。 6.9.4智能卡系统可基于专网建设,也可利用原有校园网划分虚网 AN)但网级全这

并应具有多种音视频输入接口方式。 6.10.7公共显示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视频显示系统工 程技术规范》GB50464的相关规定

6.12.4视频会议系统可包括视频显示子系统、视频切换控制子系 统、视频跟踪子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在满足会场、会议功能的同时 应结合显示技术的特点,选用其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系统组合方案 6.12.5会议系统宜配置中央控制系统,以简化整个会议系统的掉 作,实现对会议设备的集中控制。 6.12.6会议系统宜与学校自动化办公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对接。 6.12.7礼堂、学术报告厅等大型会议室,会议系统应结合多媒体 系统、环境装修统一规划,并考虑多功能应用需求,必要时需要进 行计算机声场分析模拟计算。

6.12.8多功能会议室声学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厅堂

7.1.1高等院校宜设置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以对建筑内机电设 备进行管理。 7.1.2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宜对以下设备或系统进行自动监控 和集中管理,达到提高管理水平、节约能源、控制成本的目的: 1 供配电系统; 2 公共照明系统;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5 给水和排水系统。 7.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JGJ/T334的相关规定。 7.2供配电系统 7.2.1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对供配电系统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功率因素频率、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监测,可对断路器的分、 合闸状态进行监测,对故障跳闸进行报警。 7.2.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对建筑物用电量进行计量,计量除设置 总计量表外,还宜根据回路性质的不同设置分计量表;学生宿舍建 筑宜以宿舍为单位单独计量,单独控制用电。 7.2.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能控制供配电系统的通断,在电能异 常、火警信号时应能进行供配电系统的通断电操作。

7.2.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能控制供配电系统的通断,在电能异

3.1高等院校公共照明系统的监控宜采用分布式控制器,当采月 立控制系统时,该系统应有通信接口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网络

用时间程序控制,也可采用照度传感器控制 7.3.3安装于室外的照明灯具和控制设备应有相应的防水、防尘和 防腐等防护措施

7.4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

7.4.1电梯和自动扶梯宜设置运行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宜对每台 电梯的运行时间进行累计监测。 7.4.2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宜设置电梯及扶梯维保时间期限,以确 保电梯及扶梯定期维保,保证安全运行。 7.4.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火灾警报信号应设有连锁控制,当系统 接收火灾信号后,应将全部客梯迫降至首层,并切断非消防电梯电 源。 7.4.4电梯应设置五方对讲系统, 乔租、 、轿顶、电梯

7.5.1制冷机房内的自动控制,应留有通信接口,并应采用开放的 甬信协议可首接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交换数据。建筑设备监控系 统应实现制冷系统设备启、停的顺序控制;根据冷量需求控制冷水 机、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冷却塔风机台数控制:根据冷冻水供 回水温差及流量瞬时值计算冷量和累计冷量消耗。 7.5.2建筑若采用地、水源热泵系统,设备应设置自控系统,并应 采用开放的通信协议,可直接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交换数据。建筑 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冷却塔风机、水泵启停和循环水温度控制。 7.5.3建筑内的空调风机、风阀应设置连锁控制,防冻开关报警 空气过滤器两侧压差的超限报警,送风温度的自动调节。当发生火 灾时,应接受消防联动控制信号连锁停机。

回风或室内CO2浓度控制新风量的自动调节系统。

7.6 给水和排水系统

7.6.1给水系统的生活水箱、水池,应设置液位计测量液位,其高、 低值用于控制给水泵停启,超过警戒水位值应发出报警信号。 7.6.2排水系统的污水池,应设置液位计测量水位,其高、低值用 于控制排水泵启停,超过警戒水位值应发出报警信号。 7.6.3给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宜设置设备运行故障报警当水泵运行 异常时,应能进行故障报警,并控制备用水泵投人运行状态。

7.7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

7.7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

7.7.1高等院校应设置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 7.7.2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应实现校园建筑中用电消耗、燃料消 耗、热量消耗、冷量消耗及水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传输、统计分析 及节能指标管理。系统应具备能耗数据实时采集、远程传输、自动 分类、数据分析、指标比对、图表显示X报表管理、数据储存、数 据上传等功能,并应能分类、分项计量。 7.7.3能耗数据采集方法应包括自动实时采集和人工采集。 7.7.4电、热×水资源消费的计量表具,包括电表、水表、燃气表 热(冷)量表等,应具备国标通信接口。学生宿舍计量表具或配电 系统应具有恶性负载识别功能,并作用于切断电源。 7.7.5能源管理系统宜优先选用校园网作为数据传输网络。 7.7.6能源管理系统根据系统规模及数据管理需要,可在系统中设 置数据中转站,数据中转站由终端PC及相应的数据服务软件构成 7.7.7网关设备应使用基于IP协议有线或无线方式接入传输网络 的设备,一台网关应支持多台计量装置进行数据采集,且应支持同 时对各类能源或资源消耗不同计量表具的数据采集。

7.7.7网关设备应使用基于IP协议有线或无线方式接入传输网络

7.7.8建筑能源综合管理系统管理软件

1具备与数据中继站或网关之间的数据传输接口功能,扌 自数据网关的数据包并解析存入数据库;

2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处理功能,可读取解析服务存储到数据库 里的结构化数据,同时检查数据的有效性,通过统计运算得出建筑 能耗及分项能耗的年月日报表记录; 3应具备数据的显示、打印及存盘等功能,具备能耗数据实时 监测、图表显示、自动统计、节能分析、数据存储、报表管理、指 标对比等功能,可自由选取表达图形(棒图、线图、堆积图、饼图 等),可提供报表、图形文件导出、导人功能: 4具有便于操作的人机交互界面。 7.7.9应用软件应具备访问权限控制功能,如用户登陆访问权限控 制、目录级安全控制、文件属性安全控制。 7.7.10系统数据服务器宜设

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2.1高等院校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GB50116 的有关规定 X 8.2.2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校园区中的图书馆、档案馆、危化实验 室以及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²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 的单体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 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 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8.2.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 过限定值时应及时报警,不宜作用于断电。 8.2.5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 然泄漏电流的影响,自然泄漏电流应以实测为准,设计时可参考本 标准附录A数据。

8.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按“纵深防护”的原则,确定防护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 的范围。

与非安防系统之间的联网,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学校安全技 范系统联网宜采用专用网络,利用校园网作为传输网络时,应 信息传输的安全。

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8.3.4 校园安全防范技术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8.3.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要求: 1 新建项目应采用全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 视频图像应传送至安防监控室,宜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网; 3防范恐怖击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90d,其他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0d; 4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报警信息与图像联动响应时间应 小于或等于4s,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应能进行图像复核,并可设置 报警预录功能,记录报警触发前图像信息,预录时间大于或等于5s: 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结合考场监控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进 行设置。 8.3.6人侵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安全管理要求,应配备输出接口,可手动或无线方式报警,同时应 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2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应传送至安防监 控室,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3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 不少于30d; 4人侵报警系统宜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8.3.7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要求

8.4.3应急响应系统应配置下列

1 有线/无线通信、指挥和调度系统; 2 紧急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联动设施:

9.1.1智能化工程机房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重要性 确定机房设计标准,同一机房的不同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 标准进行设计。 9.1.2 重要机房内宜采取防止水侵入措施或者设置水侵入报警系 统。 9.1.3智能化工程机房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 范》GB50174和《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相关规定 9.2/机房设计 9.2.1机房工程包括机房组成人设备布置、机房供配电、机房弱电 工程。 9.2.2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宜由 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9.2.3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 布置方式确定,并应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主机房的 使用面积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A一一主机房使用面积(m²); S一一单台机柜(架)、大型电子信息设备和列头 等设备占用面积(m²/台),可取2.0(m²/台)

9.2.4辅助区和支持区的面积之和可为主机房面积的1.5信

9.2.5用户工作室的使用面积可按4m2/人~5m2/人计算;硬件及软 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使用面积可按5m2/人~7m²/ 人计算

9.2.6机房内的各类设备应根据工艺设计进行布置,应满足 行、运行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扌 装和维护的要求。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水于1.5m; 2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8m; 4当需要在机柜(架)侧面和后面维修测试时,机柜(架)与 机柜(架)、机柜(架)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5成行排列的机柜(架),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通 道;当两个通道之间的距离大天15m时,在两个通道之间还应增加 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im,局部可为0.8m。

9.3.1机房供电应根据重要性、面积、设备数量采取相应的供电猎 施。 9.3.2重要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电源系 统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选择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容量时应留有 余量。

9.3.3机房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电应采用专用配电箱(柜),箱(柜

9.3.5机房照明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机房照明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9.4.1机房内的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动 力环境监控系统等。 9.4.2机房主出入口、主机房区、配电间、操作间、设备仓库等处 应设置门禁控制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应能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 动控制而自动释放电子锁。 9.4.3机房主出入口、主机房区、操作间设备仓库等应设置视频

10.1.1智能化系统的供电负荷等级宜与所在建筑的最高负荷级别 相同;校园机房工程供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10.1.2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安防及计算机系统用电按不低于实验室 用电负荷等级确定;为多个单体服务的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应按所服 务的单体中的最高负荷等级确定;为单体服务的机房(含弱电小室 等)用电负荷按该单体最高负荷等级供电,其电源宜从该单体配电 室以放射式弓来。 10.1.3当智能化系统采用不间断电源作备用电源时,若市电电源 条件满足要求或设有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不间断电源持续供电时间 不应小于15min,否则应按实要求确定放电时间。 10.1.4智能化系统的供电要求相同时宜共用配电线路及配电箱。 10.1.5建筑单体内的信息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公共显示系 统、智能卡系统等应根据系统的重要性及运行特点采取保证连续供 电的措施。 10.1.6机房外需另外供电的智能化设备处均应预留电源插座或电 源箱 ? 10.1.7/扩声系统、公共和紧急广播系统、会议及同声传译系统的 控制室和机房应远离强辐射环境,供电回路内不宜接入可控硅装置 或其他影响电源质量的用电装置。 10.1.8垂直干线配线宜采用管道并敷设,强、弱电管线宜分别设 置管道井,当无法避免需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应分别敷设在管 道井的两侧。 10.1.9智能化系统的总线或信号线、控制线不得与强电电源线共 管或共槽敷设,弱电线路保护管宜采用金属管,并应良好接地。

10.1.9智能化系统的总线或信号线、控制线不得与强电电氵 管或共槽敷设,弱电线路保护管宜采用金属管,并应良好接 10.1.10为室外或者室内一般情况下人可触及到的弱电装量

备供电的电源回路,须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动作电流的 选择,除了保证人身安全外,还应确保回路正常运行时的自然泄漏 电流不致弓引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误动作(自然泄漏电流应以实 测为准,设计时可参考本标准附录A数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 选择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的相关规定。 人

10.2.1智能化系统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的相关规定。 10.2.2智能化系统接地一般应具有直流电源回路接地(直流地) 信号回路接地(信号地)和保护接地(PE)、防雷接地、屏蔽接地 与防静电接地等。 M 10.2.3除另有规定外,智能化系统的接地宜与建筑物内其他系统 共用接地装置,联合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Q;智能化系统的各种箱体 线槽等金属组件均应做等电位联结。 10.2.4室外的智能化系统设备线路应根据安装高度、环境条件及 其重要程度采取相应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 10.2.5建筑物内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所在地雷暴日、设备所在的 防雷区及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采取相应的屏蔽、接地、 等电位联结及装设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SPD)设置要求详见 附录D)等防护措施。 10.2.6需进行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的场所,其进出电源线路宜采取 异蔽措施(屏蔽措施详见附录C)。当外引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 电缆屏蔽层在入户处应作等电位联结,当外引线缆采用非屏蔽电缆 时,人户前应穿金属管埋地敷设,且穿管长度不应小于15m。 10.2.7当通信线缆引人有电磁屏蔽要求的实验室、试验室时,应 加滤波熙成进行

屏蔽措施(屏蔽措施详见附录C)。当外弓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 电缆屏蔽层在入户处应作等电位联结,当外引线缆采用非屏蔽电缆

10.2.7当通信线缆弓1人有电磁屏蔽要求的实验室、试验室时,应 加滤波器或进行其他屏蔽处理(屏蔽措施详见附录C)。

11智能化系统室外管网

11.1.1校园智能化室外管网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标准》GB51348、《电力工程电缆工程设计标准》GB5021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规定。 11.1.2智能化系统室外线路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并应与校园供 配电系统及其他基础设施系统协调布置。 11.1.3智能化系统室外布线应包括用地红线内园区综合信息管道 建筑物引人管道等。 11.1.4智能化系统室外布线应避免因电磁场、环境温度、外部热源 等因素对布线系统传输质量带来的影响,并应防止在敷设过程中因 受撞击、振动、线缆自重和建筑物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带来的损害 11.1.5智能化系统布线中信号传输、供电及控制线路为交流25V 或直流60V及以下时,宜来用电压等级不低于300V/300V的铜芯 绝缘电缆;当布线系统为交流50V以上或直流120V以上时,应采 用电压等级不低于300V/50QV的铜芯绝缘电缆;采用交流 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450V/750V 的铜芯绝缘导线或0.6kV/1kV铜芯电缆。

11.2.1校区内室外智能化系统布线方式应首选地下综合信息管道 方式敷设,当遇有特殊敷设要求的场地,可选用地下专用电缆沟等 方式敷设,

11.2.2地下信息管道的路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SY/T 6893-2012 原油管道热处理输送工艺规范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下或人行道旁的绿化带下; 2管道宜在建筑物智能化系统管道进出多的道路一侧; 3管道宜与室外总图上设施和立杆同侧。

11.2.3不同种类的智能化系统信号传输线缆不宜同管,安防电缆与 其他管线间距应满足防信号十扰的要求,严禁与电力导线同孔敷设。 室外管道的路由和位置宜与高压电力线、热力管、煤气管设计在不 司路侧,并宜选择在建筑物较多或需求量大的道路一侧。室外智能化 管道与其他管道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11.2.3的要求。

能化系统管道和其他地下管道及

注:1主十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通信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当通信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做包 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的两侧各加长2.0m; 3与燃气管道交越处2.0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如上 述情况不能避免肘,通信管道应做包封2.0m;

4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11.2.4地下信息管道可采用塑料管、热镀锌焊接厚壁钢管、无缝钢 管和钢塑复合管。 11.2.5地下信息管道宜按智能化系统各线缆敷设容量需求进行不 司管道材料与管径的组合配置。 11.2.6地下信息管道的容量应按照近期、远期线缆使用需求及备用 管孔数确定。 11.2.7地下信息管道的埋地深度、人(手)孔放坡和间距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地下信息管道顶部至绿化带地面或人行道路面最小埋深宜 符合表11.2.7的规定

注:1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本表内要求时,应采用热镀锌钢导管或钢筋混凝土包 封等保护措施; 2管道最小埋深是指上层管道的顶面至绿化带地面或人行道路面的距离; 3轻轨电车道是指园区内有人或无人驾驶的单轨或双轨轻型电车轨道。 进人人孔处的地下信息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净距 不宜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进入手孔处的地下信息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0.2m; 3塑料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塑料管道下应做基础 层,管道上部应加敷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及管道外加设钢筋混凝土外 包封固定等措施: 4地下信息管道敷设时应向人(手)孔放坡,管道坡度宜为

0.3%~0.4%,不得小于0.25%;当室外道路或地势已有坡度时, 可利用其地势获得坡度; 5地下信息管道中直线管道敷设的段长离两边人(手)孔间距 不宜超过100m,且同一段管道不得有S形弯道。 11.2.8地下信息管道与智能化系统设施之间衔接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公用通信网人(手)孔至用地红线内通信设施进线间处的 衔接管道(引人管)不宜少于6根单孔管:校区人(手)孔至单栋 建筑物弱电设施进线间的衔接管道(引入管)管采用4根及以上单 孔管; 2管道人(手)孔之间的衔接管道宜采用4根及以上单孔管: 3管道应与校区屋外各弱电线缆交接箱、分接箱、控制箱、 4与室外弱电系统终端设备衔接的管道应采用不低于壁厚 2.0mm的热浸镀锌钢导管或采用中型机械应力及以上的刚性塑导 管,导管埋地深度不宜低乎0.7m,引出地面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 的措施。 11.2.9人(手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信息管道的分叉点、管道拐弯处、道路的交叉路口、 坡度较大的转折处、跨越桥梁的两端处、设有室外线缆交接箱处、 建筑物引人处、采用特殊方式穿越道路的两端等部位,宜设置人(手 孔; 2人(手)孔位置应与电力电缆管、热力管、燃气管、排水 管等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他机电设施的地下管线不得在 人(手)孔内穿过; 3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 积场地、低洼积水等处; 4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宜选择在人行道或绿化地带; 5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方便与电信 业务经营者已有的管网衔接,

6人(手)孔并盖应有防盗、防滑、防跌落、防位移、防噪 声等措施,井盖上应有明显的用途及产权标识。 11.2.10 人(手)孔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近期及远期发展管道群容量大于6孔时,宜采用人孔; 2 近期及远期发展管道群容量不大于6孔时,宜采用手孔; 3 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 4地下管道引上处、室外落地式线缆交接箱基座处,宜采用 手孔。 11.2.11电(光)缆的分支点、汇接点,坡度较大的管线拐弯处设 置人(手)孔井,直线通路上人(手)孔井间距不宜大于100m。 11.2.12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宜安装在常年积水水位以上的 牢靠,宜采用塑料管保护。 11.2.13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光缆的外径不宜大于管孔内径 的90%GB/T 23219-2008 烤烟烘烤技术规程,光缆敷设安装后管口应封堵严密。管道光缆占用的管孔 11.2.14校区地下设置封闭式或可开启式专用电缆沟(通道)、共 同沟或综合管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标准》GB51348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的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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