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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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pdf

5.6.1吊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b 吊钩防止吊索或吊具非人为脱出的装置应可靠有效: 心轴固定应完整可靠; d)吊钩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5.6.2 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丝绳绳端固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b)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应正确穿绕。钢丝绳 润滑应良好,与金属结构无摩擦: C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d)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e)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5.6.3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无渗漏NY/T 2589-2014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柴胡与狭叶柴胡,润滑应良好,各连接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当额定荷载试验工况时,应运行平稳 无异常声响; b 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且设有防脱槽(防跳绳)装 置; C 卷筒上的钢丝绳排列应整齐有序; d 卷筒上钢丝绳绳端固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应有防松和自紧性能; e)当吊钩位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3圈安全圈; f)卷筒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 1)卷筒有裂纹; 2)轮缘破损; 3)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5.6.4滑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滑轮转动应不卡滞,润滑应良好。 b 滑轮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3)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5.6.5带 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动器零件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可见裂纹; 2制动伍速控过热

.6.4滑轮应符合下列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2mm; 45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b)制动器应制动可靠,动作平稳; c)外露的运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防护罩应完好、稳固。

5.7.1回转减速机应固定可靠、外观应整洁、润滑应良好,在非工作状态下臂架应能自由旋转。 5.7.2齿轮啮合应均匀平稳,且无裂纹、无断齿、啃齿和过度磨损, 5.7.3回转机构活动件外露部分应设防护罩,且防护罩应完整,无破损

5.8.1钢丝绳的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5.6.2条的相关规定。 5.8.2卷扬机的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5.6.3条的相关规定。 5.8.3滑轮的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5.6.4条的相关规定。 5.8.4制动器的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5.6.5条的相关规定。 5.8.5变幅小车结构应无明显变形,车轮间距应无异常。 5.8.6对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小车维修挂篮,维修挂篮应无明显变形,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且连接可靠。

5.8.7车轮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

a)可见裂纹: b)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c)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a)可见裂纹: b)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5.9.1液压系统应有控制系统压力的安全溢流阀。 5.9.2顶升液压缸应有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采用软管连接 5.9.3泵站、阀锁、管路及其接头不得有明显渗漏油渍, 5.9.4顶升支承梁爬爪、爬升支承座应无变形、裂纹。 5.9.5具有防止顶升横梁从塔身支承中自行脱出的功能

1结构应牢固,固定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门窗应完好,起重特性曲线图(表)、安全操 标牌应固定牢固,清晰可见

1塔式起重机安装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附着装置。 2在塔式起重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原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 应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

5.11.3应有附看装置安装方案。当附看方式、距离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遵循相关 规定要求。 5.11.4附着装置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能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5.11.5附着装置支承座采用预埋形式时,应提供隐蔽工程验收单。 5.11.6附着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角不得超过10°。 5.11.7附着装置各构件不应有变形、裂纹等缺陷。 5.11.8附着装置与塔身和建筑物的安装连接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并安全可靠。 5.11.9附着杆与附着框架及附着装置支承座之间的连接应采取竖向铰接形式,不得采用焊接连接的方 式,连接螺栓或销轴应齐全,不应缺件、松动。 5.11.10应有附着装置安装自检记录。

5.12.1起升高度限位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能立 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还应同时切断向外变 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应有下降和向内变幅运动; b)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能立即 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 5.12.2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幅度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停止上升和向外变幅动作,同时发 出报警信号; b)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和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应能分别调整; c)当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在小车向外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定 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 5.12.3起重量限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起重量大于最大额定起重量并小于110%最大额定起重量时,应停止上升方向动作,但应有 下降方向动作。 b)具有多档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档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5.12.4幅度限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有幅度限位开关,在臂架到达相应的极限位置前开关应能动作,停 止臂架再往极限方向变幅; b)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有臂架极限位置的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有效防止臂架向后倾翻; c)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有小车行走前后缓冲装置和行走端部挡架。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 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5.12.5回转处不设集电器供电的塔式起重机,应设有正反两个方向的回转限位器,限位器动作时臂架 旅祛角廉不应大王+5400

旋转角度不应大于±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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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6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设行程限位装置及抗风防滑装置。每个运行方向的行程限位装置包括 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行程限位装置应保证限位开关动作后,塔式起重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 器最小距离应为1000mm,缓冲器距终端止档最小距离应为1000mm,终端止挡距轨道尾端最小距离应 为1000mm;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装置应有效。 5.12.7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并在向前及向后两个方向上均应有效。 5.12.8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小车防坠落装置,且应可靠有效。 5.12.9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筒轮缘的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 5.12.10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或沿海地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应装设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允 许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信号

5.13.1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5.13.3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 侧等均应可靠接地; b)接地装置应明显外露,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 良好连接; c)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2,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d)轨道式塔式起重机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应 做环形电气连接,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5.13.4塔式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供电与控制系统应相互独立。 5.13.5电气柜或配电箱应防雨防尘,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指示等,门外应有警 示标志。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选配正确。 5.13.6塔式起重机应设有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 5.13.7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有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塔式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该开关应 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5.13.8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装有总电源开合状况的指示信号灯和电压表 5.13.9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严禁作载流回路。塔式起重机结构不得作为工作零线使用。 5.13.10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电缆卷筒应具有张紧装置,电缆收放速度与塔式起重机运行速度应 同步。电缆在卷筒上的连接应牢固,电缆电气接点不应被拉。

.13.3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 侧等均应可靠接地; b)接地装置应明显外露,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 良好连接; c)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2,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d)轨道式塔式起重机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应 做环形电气连接,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6.13.4塔式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供电与控制系统应相互独立。 .13.5电气柜或配电箱应防雨防尘,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指示等,门外应有警 示标志。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选配正确。 .13.6塔式起重机应设有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 .13.7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有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塔式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该开关应 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13.8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装有总电源开合状况的指示信号灯和电压表 5.13.9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严禁作载流回路。塔式起重机结构不得作为工作零线使用。 .13.10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电缆卷筒应具有张紧装置,电缆收放速度与塔式起重机运行速度应 同步。电缆在卷筒上的连接应牢固,电缆电气接点不应被拉更。

5.13.11应设报警电铃且完好、有效。

5.14运行和载荷试验

5.14.1应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塔机在空载状态下,做起升、回转、变幅、运行各动作试验,检查结果 应符合下列规定: a)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应准确、灵活; b)各行程限位器的动作准确、可靠; c)各机构中无相对运动部位应无漏油现象。有相对运动的各机构运动应平稳,应无爬行、振颤、 冲击、过热、异常噪声等现象。 5.14.2额定载荷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规定。

5.14.1应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塔机在空载状态下,做起升、回转、变幅、运行各动作试验,检查结果 应符合下列规定: a)操作系统、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应准确、灵活; b)各行程限位器的动作准确、可靠; c)各机构中无相对运动部位应无漏油现象。有相对运动的各机构运动应平稳,应无爬行、振颤、 冲击、过热、异常噪声等现象。 5.14.2额定载荷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规定。

6.1.1受检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 产品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备案或信息登记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 b) 安装告知手续: C 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 d 防坠安全器检定报告或安全钳检定报告、限速器检定报告; e) 专项施工方案: f) 地基承载力报告或相应加强措施(井道安装曳引式施工升降机不需提供); 9 基础验收(并道安装更引式施工升降机不需提供)及其隐蔽工程资料: h) 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井道安装电引式施工升降机承重梁搁置处混凝土强度报告); 1 安装前检查表: j 安装自检记录。 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检验报告。

6.1.2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检验报告

6.2.1施工升降机任何部分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的

1施工升降机任何部分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4噪声限值 dB (A)

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超过8年,SS型施工升降机出厂超过5年,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结构 试,合格的方可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和结构应力测试不得多于2次

基础应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对于井道安装电引式施工升降机,其曳引机、缓冲器等安装基 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若有变更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DB32/TXXXX—20226.3.2基础及周围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6.4架体结构6.4.1对垂直安装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对倾斜式或曲线式导轨架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其导轨架正面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1.5/1000。井道安装引式施工升降机,导轨安装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0.5/1000。垂直度测量均应在空笼位于最低位置时进行。表55安装垂直度偏差导轨架架设高度h(m)h≤7070200垂直度偏差(mm)不大于h/1000≤70≤90≤110≤1306.4.2主要结构件应无明显塑性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及裂纹。6.4.3结构件各连接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有防松措施,螺栓应高出螺母顶平面,销轴连接应有可靠轴向止动装置。6.5吊笼6.5.1吊笼门框净高不应小于2m,净宽不应小于0.6m,吊笼箱体应完好,无破损。6.5.2吊笼门应装机械锁钩,运行时不应自动打开;应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未完全关闭时,该开关应能有效切断控制回路电源,使吊笼停止或无法启动。6.5.3当吊笼顶板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时,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的上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m,中间高度应设置横杆,挡脚板高度不应低于150mm且与吊笼笼顶间隙不大于10mm,护栏与顶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6.5.4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应配有专用扶梯,出口门应装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应设有电气安全联锁开关,并应灵敏、有效。6.5.5吊笼内应有产品铭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开关及其它危险处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6.5.6吊笼上的导轮、背轮、安全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a)导轮连接及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b)背轮安装应牢靠,并应贴紧齿条背面,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c)安全挡块应可靠有效。6.6防护围栏及防护棚6.6.11施工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地面防护围栏及围栏门,且不得有缺损,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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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围栏门的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围栏门应装有机械锁止和电气 安全开关;当吊笼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方能开启,且该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6.6.3井道安装施工升降机引机构应设置全封闭的防护围栏,防护围栏不低于1.8m,室外安装时应 设置全封闭的防护围栏及防护顶棚。

6.7.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6.7.2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可 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6.7.3楼层层门的开关过程可由吊笼内乘员操作,楼层内人员应无法开启。井道安装的曳引式施工升 降机应设层门安全开关,层门未关闭吊笼不能运行。 6.7.4楼层平台搭设应牢固可靠,不应与施工升降机钢结构相连接。 6.7.5楼层平台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 6.7.6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6.7.7各楼层应设置楼层号牌,且便于司机观察,

6.7.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6.7.2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可 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6.7.3楼层层门的开关过程可由吊笼内乘员操作,楼层内人员应无法开启。井道安装的曳引式施工升 降机应设层门安全开关,层门未关闭吊笼不能运行。 6.7.4楼层平台搭设应牢固可靠,不应与施工升降机钢结构相连接。 6.7.5楼层平台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 6.7.6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6.7.7各楼层应设置楼层号牌,且便于司机观察,

6.8.1传动系统与吊笼应可靠连接,传动系统旋转的零部件应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 6.8.2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传动齿轮、防坠安全器的齿轮与齿条啮合时,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 40%,沿齿宽不得小于50%。 6.8.3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安装工况外,导轨架顶部的一节齿条应拆除。 6.8.4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传动系统与吊笼应可靠连接,传动系统旋转的零部件应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

a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应正确穿绕。钢丝绳与金属结构无摩擦; D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d 滑轮应有防钢丝绳脱出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且应 靠有效; e)滑轮、电引轮转动应良好,无裂纹、破损;滑轮轮槽壁厚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轮槽底 部直径减少量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槽底应无沟槽。

a)制动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b)传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工作应可靠; c)制动器应可手动释放,由恒力作用来维持释放状态,实现手动滑降

6.9 对重、缓冲装置

6.9.1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6.9.2对重导向装置应正确可靠,对重轨道应平直,接缝应平整,错位阶差不应大于0.5mm。 6.9.3对重用钢丝绳应符合本规范6.8.4条第a、b、c款规定。 6.9.4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应装有缓冲器。

3.10.1当导轨架的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 6.10.2附着装置的结构形式以及附着装置与导轨架、附着装置与主体建筑结构之间的安装连接方式应 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10.3附着装置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能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10.4附着装置的安装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沿建筑物边缘方向的水平间距、导轨架与所附着主体 建筑结构附着点间的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附着装置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不大土8° 6.10.5当附着装置的结构形式、安装连接方式、各安装尺寸或参数存在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的 情况时,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6.11.1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应设置渐进式防坠安全器,且在有效标定期内;防坠安全器动作时,设 在安全器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和制动器电路断开。 井道安装电引式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安全钳、限速器,且在有效标定期内。安全钳、限速器动作时 设在其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和制动器电路断开。 5.11.2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防坠安全器或安全钳、限速器。 6.11.3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设置双向防坠安全器或对重防坠安全装 福

并道安装更引式施工开降机应设有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防正吊笼冲顶。 6.11.4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上沿导轨设置的安全钩不应少于2对,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 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且上部的安全钩位置应在防坠小齿轮之下。当传动机构在梯笼 顶部时,传动板处应设置安全钩,且有一对安全钩设置在最低传动齿轮之下。安全钩与导轨间间隙应不 大于20mm

6.11.5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自动复位的上下限位开关。 6.11.6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极限开关。当限位开关失效时,极限开关应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止。极 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手动复位方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6.11.7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当额定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触板触发该开关后,上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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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1.8m,当额定提升速度大于或等于0.8m/s时,触板触发该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应 满足下式1的要求:

=1.8+0.1v2

L=1.8+0.1v

L=1.8+0.1v

L一上部安全距离的数值(m); 一提升速度的数值(m/s)。 b)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吊笼在额定荷载下降时,触板触发下限位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 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的行程; c)上限位与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不应小于0.15m,钢丝绳式施工 升降机不应小于0.5m; d)下极限开关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触板应首先触发下极限开关, 8井道安装曳引式施工升降机当对重(或吊笼)完全支承在缓冲器上时,吊笼(或对重)导轨制 程应满足下式2的要求

L=0.1+0.035v

式中: L一上部安全距离的数值(m); U一提升速度的数值(m/s)。 6.11.9极限开关不应与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6.11.10提升钢丝绳或对重钢丝绳应装有防松绳装置。井道安装电引式施工升降机应有固定和可调整 钢丝绳松紧的装置。 6.11.11应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且应灵敏有效, 6.11.12地面进料口防护棚(井道安装曳引式施工升降机除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井道安装电引式施工升降机,应在承重梁上一楼层搭设防坠物、防尘沙、防水的硬隔离防护棚,承 载能力不应低于250kg/m²,且容易将水顺势排出井道外部。

6.12.1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6.12.2当吊笼顶用作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时,须设有检修或拆装时的顶部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和 吊笼内的操控台应能互锁,其上应安装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6.12.3操作控制台的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3.12.4吊笼内应有不受动力电源影响的照明设施和电笛装置。建筑物并道内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并道内 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并超过建箱物高度时,应安装红色障碍虹 障碍灯电源

得因施工升降机停机而停电。 6.12.6施工升降机的控制、照明、信号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0.5M2,动力电路的对地绝缘电 阻应大于1MQ。 6.12.7设备控制柜应设有相序和断相保护器及过载保护器。 6.12.8操作控制台应安装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 6.12.9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6.12.10施工升降机工作中应有防止电缆和电线机械损伤的防护措施。 6.12.11电气设备应有防止外界干扰的防护措施,

7货用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7货用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7.1.1受检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1受检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产品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备案证明或信息登记、产品使用说明书 b) 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 c) 专项施工方案; d 安装告知手续; e 基础验收记录及其隐蔽工程资料; f 安装前检查表; g 安装自检记录; h) 防坠安全器说明书。 1.2应按本规程附录C填写检验报告

7.2.1基础尺寸、外形、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地基承载力等,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7.2.2基础及周围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

7.3.1主要结构件应无明显变形、严重锈蚀及破损,焊缝应无明显可见裂纹。 7.3.2结构件安装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结构件各连接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有防松措施,螺栓应 高出螺母顶平面,销轴连接应有可靠轴向止动装置。 7.3.3架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1.5/1000。 7.3.4并架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各楼层通道的开口处,应有加强措施。 7.3.5架体底部应设高度不应小于1.8m的防护围栏以及围栏门,且应完好无损。 7.3.6吊笼内净高度不应小于2m。 7.3.7吊笼应设置进出料门,吊笼两侧立面及吊笼门应采用网板结构全高度封闭,吊笼门的开启高度 不应低于1.8m。 7.3.8吊笼应有可靠防护顶板。 7.3.9吊笼底板应固定牢靠,且应有防滑、排水功能。 7.3.10产品标牌应固定牢固,易于观察,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7.4.1固定卷扬机应有专用的错固设施,且应

定卷扬机应有专用的锚固设施,且应牢固可靠。

7.4.2卷扬钢丝绳不得拖地和被水浸泡,穿越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4.3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该装置与卷筒侧板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 绳直径的20%,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7.4.4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 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7.4.5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7.4.6滑轮应设置防钢丝绳脱出装置,该装置与滑轮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7.4.7导向滑轮和卷筒中间位置的连线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距离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 7.4.8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使用开口板式滑轮。 7.4.9当更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张力自动平衡装置。 7.4.10齿轮齿条啮合良好,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40%,沿齿宽不得小于50%。 7.4.11 制动器应动作灵敏,工作应可靠,并应有防护罩

7.5.1钢丝绳绳端固结应牢固、可靠。当采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当采用楔块固 结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当采用绳夹固结时,绳夹安装应正确,绳夹数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GB6067.1的要求。 7.5.2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应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 好,不得与金属结构摩擦。 7.5.3钢丝绳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报废条件 时,应予报废

7.6.1吊笼滚动导靴应可靠有效。 7.6.2吊笼滚轮与导轨之间的最大间隙不应大于10mm。 7.6.3吊笼导轨结合面错位阶差不应大于1.5mm,对重导轨、防坠器导轨结合面错位阶差不应大于 0.5mm 7.6.4吊笼和对重底部应设置缓冲器。

7.7.1各停层平台搭设应牢固、安全可靠,两边应设置不小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平台不得搁置在设 备的任何部位上。

7.8.1采用钢丝绳方式提开的吊宠,应设置安全停靠装置,装置应为刚性机构,且必须能承担吊宠、 物料及登笼作业人员等的全部荷载。 7.8.2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 重量并小于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能停止起升动作。 7.8.3吊笼应设置防坠安全器,当提升钢丝绳断绳或传动装置失效时,防坠安全器应能制停带有额定 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 7.8.4导轨架安装高度超过25m的吊笼应设置有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7.8.5应设置上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应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自动停止运动,钢丝绳 驱动的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齿轮齿条驱动的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1.8m。 7.8.6应设置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应能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自动停止运动。 7.8.7应装有电气连锁开关,吊笼应在围栏门关闭后方可启动。 7.8.8当司机对吊笼升降运行、吊笼内部、停层平台观察视线不清时,应设置通信装置,通信装置应 同时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7.8.9应在围栏门上的显著位置设置严禁载人、限载等安全警示标识。 7.8.10在设备的地面上料口上方应设置进料口防护棚,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不应小于设备迎面

7.8.1采用钢丝绳方式提开的吊笼,应设置安全停靠装置,装置应为刚性机构,且必须能承担吊宠、 物料及登笼作业人员等的全部荷载。 7.8.2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 重量并小于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能停止起升动作。 7.8.3吊笼应设置防坠安全器,当提升钢丝绳断绳或传动装置失效时,防坠安全器应能制停带有额定 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 7.8.4导轨架安装高度超过25m的吊笼应设置有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7.8.5应设置上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应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自动停止运动,钢丝绳 驱动的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齿轮齿条驱动的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1.8m。 7.8.6应设置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应能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自动停止运动。 7.8.7应装有电气连锁开关,吊笼应在围栏门关闭后方可启动。 7.8.8当司机对吊笼升降运行、吊笼内部、停层平台观察视线不清时,应设置通信装置,通信装置应 同时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7.8.9应在围栏门上的显著位置设置严禁载人、限载等安全警示标识。 7.8.10在设备的地面上料口上方应设置进料口防护棚,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不应小于设备迎面

7.9.1附着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9.1附着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9.2附着架与架体及建筑结构应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9.3最上一道附着架以上架体的自由端高度不得大于说明书的规定,

7.10.1当设置缆风绳时,其地锚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JGJ88的规定。 7.10.2缆风绳应设有预紧装置,张紧度应适宜。 7.10.3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宜为45°~60°,其下端应与地锚牢靠连接。 7.10.4当架体高度25m及以上时,不应使用缆风绳,须采用刚性附墙装置,

7.10.1当设置缆风绳时,其地锚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拉 JGJ88的规定。 7.10.2缆风绳应设有预紧装置,张紧度应适宜。 7.10.3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宜为45°~60°,其下端应与地锚牢靠连接。 7.10.4当架体高度25m及以上时,不应使用缆风绳,须采用刚性附墙装置,

7.11.1搭设应牢靠,能防雨雪,且应视线良好,

7.11.1搭设应牢靠,能防雨雪,且应视线良好。

7.12.1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7.12.2应设置专用配电箱,有短路、漏电保护,参数匹配正确。 7.12.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2,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Q。 7.12.4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系统的金属外壳接地应良好,其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102。 7.12.5应设置非自动复位型紧急断电开关,且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 7.12.6卷扬机的控制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7.12.7照明开关与提升机构主电源开关应相互独立,当提升机构主电源切断时,照明不应断电,

8.1.1受检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b)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c) 桩工机械出厂合格证书; d)桩工机械使用说明书; 3.1.2应按本规程附录D填写检验报告

a)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b)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c) 桩工机械出厂合格证书; d)桩工机械使用说明书; 3.1.2应按本规程附录D填写检验报告

8.2.1主要结构件无扭曲、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无明显裂纹及剥落。 8.2.2结构件各连接螺栓使用正确,齐全、紧固,有防松措施,螺栓露出螺母端部, 8.2.3主要结构件的高强连接螺栓,应按说明书要求预紧,并使用双螺母防松,螺栓露出螺母端部, 8.2.4结构件所有连接销轴规格正确,均应有可靠轴向止动措施,并规范使用开口销。 8.2.5挺杆的导向龙门导管磨损间隙及变形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8.2.6导向龙门导管或导轨应固定牢靠。 8.2.7撑杆的球头间隙及导向套间隙,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并进行良好润滑,保障球头转动灵 活。 8.2.8水平伸缩机构安全销应可靠插入销孔内, 8.2.9回转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器应制动可靠、平稳。 8.2.10 )有吊篮的,其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8.3.1工作装置结构无裂纹,各连接螺栓应紧固,吊钩应完好。 8.3.2各种动力头、工作油缸、钻头钻杆应完好无损,安全可靠,工作正常。

8.4.1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应可靠, 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 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 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卡数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绳卡连接的数量要求

b)放出钢丝绳时QYYM 0003S-2013 玉溪丫眯绿色休闲食品有限公司 鲜花饼,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钢丝绳; c)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d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e)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4.2卷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有序 设有防钢丝绳脱槽装置; b)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轮缘破损,筒壁磨损量不应大于原壁厚的10%; c)在卷筒上钢丝绳尾部固定有防松和自紧性能

c)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d)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e)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f)4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3.4.2 卷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有序 设有防钢丝绳脱槽装置; b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轮缘破损,筒壁磨损量不应大于原壁厚的10%; c)在卷筒上钢丝绳尾部固定有防松和自紧性能。 8.4.3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25%或槽底出现沟槽, b)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与滑轮的间隙应小于绳径的20%,且可靠有效。 3.4.4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b 外露的运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 c)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3.4.5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b)吊钩表面不应有裂纹、破口、凹陷、孔穴等缺陷,不得焊补。吊钩危险断面及挂绳处不得有永

.4.3滑轮应符合下列

a)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25%或槽底出现沟槽。 b)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与滑轮的间隙应小于绳径的20%,且可靠有效, 8.4.4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b 外露的运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 )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8.4.5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b 吊钩表面不应有裂纹、破口、凹陷、孔穴等缺陷,不得焊补。吊钩危险断面及 久变形; c)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量应不大于原高度10%; d)心轴固定应完整可靠

8.5.1轨道辅设和选用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8.5.2行走轮无裂纹、破口等缺陷。 8.5.3轮缘厚度磨损应不大于原厚度的10%;轮缘弯曲变形应不大于原厚度的20%;踏面厚度磨损应 不大于原厚度的15%。 8.5.4轨道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制动平稳。 8.5.5夹轨器应完好、有效、可靠。 8.5.6走管式桩工机械走管、卡板及钩管系统应牢固可靠,枕木铺设数量、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8.5.7步履式桩工机械液压油缸及液压系统泄漏、油缸沉降应在说明书允许范围内。

8.6.1 应设专用电源开关箱,箱内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装 8.6.2 应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8.6.3 3电箱门锁齐全,电机应有防护罩 8.6.4 电箱减振装置应有效、可靠。 8.6.5 工作装置上安装的电缆线应可靠固定。 8.6.6#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8.6.7 照明线单独铺设,严禁用金属结构作照明电路, 8.6.8 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8.6.9各行程开关、压力表、避雷针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8.6.10电气系统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Q。

8.6.1 应设专用电源开关箱,箱内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装正确TZZB 1800-2020 家用和类似用途深冷冷柜,参数匹配。 8.6.2 应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3.6.3 电箱门锁齐全,电机应有防护罩, 8.6.41 电箱减振装置应有效、可靠。 8.6.5 工作装置上安装的电缆线应可靠固定。 8.6.6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8.6.7 照明线单独铺设,严禁用金属结构作照明电路。 8.6.8 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8.6.9各行程开关、压力表、避雷针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8.6.10 电气系统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Q。

8.7.1各平衡阀与被控元件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 8.7.2硬管、软管和接头应牢靠。 8.7.3在操作位置处,如存在软管或硬管爆裂危险而可能对操作者伤害的部位,应配备防护装置。 8.7.4起架和提升使用的液压油缸,应设有防止活塞杆自行缩回的装置;油缸应能自动排气或在最高 处设置排气点。 8.7.5液压油箱应设有液位指示器。设备在设计允许的任何坡度上工作时,油箱加油口的设计能使液 压油不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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