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314-2022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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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T3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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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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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314-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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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314-2022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市区外围组团或支线不宜小于5对/h,同时应与网络化运营后 线运行间隔相适应。平峰时段市区或主线最小运行间隔不宜小于 对/h,市区外围组团或支线不宜小于4对/h。

60一n快·t节约 N= t系统

式中:N 系统最大开行对数(对/h); 系统最小行车间隔(min); t系统

t节约一一越行列车不停站节约的运行时间(min/站); n快一一越行列车开行对数(对/h)。 4.0.10当采用站站停模式时,运用车数量应根据列车平均旅行 速度、运营交路长度、高峰开行对数及折返时间计算;当采用快 慢车模式时,运用车数量应结合高峰时段运行图的铺画结果,对 快、慢车的平均旅行速度进一步核算,宜分别计算运用车。 4.0.11配线设计应结合运营组织需求、线路敷设方式、车站功 能、工程实施代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4.0.12停车线的分布和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km,且每间隔 5km~8km宜设置渡线。故障列车的推送速度宜为30km/h~ 45km/h。 4.0.13越行线应兼顾列车故障情况下停车线功能。 4.0.14 越行线宜配置12号及以上号数道岔。 4.0.15综合维修工区的车站宜设置维保人员夜间驻站用房;远 郊车站宜设置站务人员夜间驻站用房。 4.0.16乘务员换乘室宜设置在天小交路折返站及车辆基地接轨 站;当折返站之间的列车单程运行时间超过1h,应在中间联锁 站增设乘务员换乘室。

郊车站宜设置站务人员夜间驻站用房。 4.0.16乘务员换乘室宜设置在大小交路折返站及车辆基地接轨 站;当折返站之间的列车单程运行时间超过1hDB21T 1936-2012 安全等级测评量化评价,应在中间联锁 站增设乘务员换乘室。

5车辆5.1一般规定5.1.1车辆宜采用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市域D型车等型式。5.1.23车辆型式宜分为下列两种:1动车:带司机室的动车(Mc)、无司机室的动车(M)、带受电弓的动车(Mp);2拖车:带司机室的拖车(Tc)、无司机室的拖车(T)、带受电弓的拖车(Tp)。5.1.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5.1.3的规定。表5.1.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车辆类型市域B型车市域A型车市域D型车车体基本无司机室车辆190002200022000长度(mm)单司机室车辆19000+22000+△22000+车体基本宽度(mm)280030003300直流车≤3810直流车≤3810受电弓落弓≤4640交流车≤4450交流车≤4450车辆最大高度直流车直流车(mm)4200~55004200~5500受电弓工作5150~5800交流车交流车5000~58005000~5800车厢内净空高度(mm)≥2100≥2100≥2100客室地板面距走行轨面高度110011301260或1280(mm)

续表 5. 1. 3

注:△为司机室加长量。

5.1.4在定员载荷(AW2)下,在平直线路干燥轨道上,车轮 为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动力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列车从0加速到4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8m/s²; 列车从0加速到最高运行速度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4m/s²。 2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列车的常用制动平均减速 度不宜低于1.0m/s²;列车的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1.2 m/ s。

5.1.5车辆的密封性应采用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娄

济技术比较确定。司机室的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6s, 列车客室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3s。

条件》GB/T7928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 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37532的规定。 5.2.2车辆客室门应兼做侧向疏散门;车厢宜配置烟雾报警系 统和消防器材。

5.2.3车辆客室应设视频监控

6.1.1限界应按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分类。 6.1.2限界设计应按市域A、市域B和市域D型车数据和车辆 一提供的车辆数据作为基本输入条件确定设计原则。 5.1.3当进行车辆限界设计时,计算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6. 1. 3 的规定,

表6.1.3计算车辆基本参数(mm)

注:本表供车辆限界设计使用。

6.1.4当相邻区间线路两线间无墙、柱或设备时,设备限界之 间安全间隙不应小于100mm;当两线间有墙或柱时,应按建筑 限界加上墙或柱的宽度及其施工误差确定。 6.1.5轨行区内安装的设备、管线与设备限界安全间隙不宜小 于50mm。

6.2制定限界的基本参数

6.2.2站站停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60kr

6.2.2站站停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60km/h设计; 越行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110km/h设计。 6.2.3区间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根据项目采用的最高设计速度 加10km/h确定

6.3.1地下区间建筑限界应满足接触网的安装形式和阻

6.3.2单线矩形隧道两侧距离线路中心线的距离

立小于28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2700mm,市域D型车7 立小于2950mm。

于61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6000mm,市域D型车7 于6250mm。

6.3.4当采用AC25kV牵引供电制式时,设计轨面到矩开

顶部的距离不应小于6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界直径不应小于 72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引供电制式时,设计轨 面到矩形隧道顶部的距离不应小于4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界 直径不应小于5800mm。 6.3.5疏散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50mm。 6.3.6接触网支柱在线路两侧布置时最小线间距市域A型车不 应小于46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4500mm,市域D型车不 应小于4950mm。

部的距离不应小于6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界直径不应小于 2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引供电制式时,设计辅 面到矩形隧道顶部的距离不应小于4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 直径不应小于5800mm。

6.3.5疏散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50mm。

6.3.6接触网支柱在线路两侧布置时最小线间距市域A型车不 应小于46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4500mm,市域D型车不 应小于4950mm。 6.3.7曲线地段的线间距应根据曲线半径、轨道超高和行车速 度等因素进行加宽计算确定,

6.4.1站台面距车厢地板面的高差不应大于30mm。 6.4.2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应按不 侵入车站车辆限界确定。站站停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

隙不应大于100mm,越行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 不应大于 110mm。

隙不应天于100mm,越行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 不应大于110mm。 6.4.3站台计算长度外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距离宜按设备 限界另加不小于50mm安全间隙计算。 6.4.4当采用AC25kV牵引供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 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65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引 供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 4500mm。

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65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 共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度建筑限界不应小 4500mm。

6.4.5地下车站站台范围有越行列车过站条件下,应按空气

力学需求确定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内侧的距离;没有越行列车过站 条件下,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内侧的距离市域A型车不应小于 22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2100mm,市域D型车不应小于 2400mm。

6.5.1车辆基地库外限界应按本标准第6.3.6条和第6.3.7条 的规定执行。 6.5.2车辆基地库内检修平台的高平台及安全栅栏与车体之间 应留有80mm安全间隙,低平台应按本标准第6.4.1条和第

6.5.1车辆基地库外限界应按本标准第6.3.6条和第6. 的规定执行。

6.5.2车辆基地库内检修平台的高平台及安全栅栏与车

应留有80mm安全间隙,低平台应按本标准第6.4.1条和第 6.4.2条的规定执行。 6.5.3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门框净高度应满足接触 网安装要求,

应留有80mm安全间隙,低平台应按本标准第6.4.1务 6. 4.2条的规定执行。

6.5.3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门框净高度应满足接 网安装要求。

6.5.3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门框净高度应满

6.6曲线地段建筑限界加宽

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应符合下列规定: 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的宽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Ba=Xka·coSα一Yka·sinα十bu(或bR)十c

B;=Xkicosα+Ykisinα+bi(或br)+C

2 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的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 hi + h, +h3 +h4

代中: 隧道中心线对线路基准线内侧的水平位移量 (mm);

y一一隧道中心线竖向位移量(mm); ho一一隧道中心至轨面的垂向距离(mm)。 2当按全超高设置时,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7.1.1正线应采用双线,轨距应为1435mm

7.1.2最小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间正线最小曲线半径及允许行车速度应符合表7.1.2 的规定,困难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2市域A、市域B型车辅助线不应小于250m,困难地段 不应小于150m;市域D型车不应小于300m,困难地段不应小 于250m。 3市域A、市域B型车车场线不应小于150m,市域D型 车不应小于200m,

表7.1.2区间正线最小曲线半径及充许行车速度

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困难 下,不应小于一节车辆的全轴距;车场线不应小于3m。

7.1.3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困难

7.1.4缓和曲线长度应符合表7.1.4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00km/h以下区段的缓和曲线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银 计规范》GB50157的规定

表7.1.4不同最高设计速度缓和曲线长度

7.2.1区间正线最天坡度不宜天于30%0,困难地段不应天于 35%o;地下线最小坡度不宜小于3%0,当高架、地面线具有排水 措施时,可采用平坡。 7.2.2联络线、出人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5%0,困难情况下不 宜大于40%0。 7.2.3车站坡度不宜大于2%0,具有排水措施或与相邻建筑物 合建时的地下车站可采用平坡;高架、地面站宜采用平坡。 7.2.4设置道岔的坡道不宜大于5%0,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0%0 7.2.5线路坡段长度不宜小于远期列车长度,相邻竖曲线间的 夹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m。 7.2.6竖曲线半径应符合表7.2.6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120km/h以下的区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夹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m

7.2.6竖曲线半径应符合表7.2.6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120km/h以下的区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7.2.6不同最高设计速度竖曲线半行

合表8.0.3的规定。

表8.0.3 超高顺坡率最大值

正线轨道宜采用无道床,车辆基地库外线宜采用有雄 库内线宜采用无作道床。 扣件铺设数量应符合表8.0.5的规定

8.0.5扣件铺设数量应符合表8.0.5的规定

表8.0.5扣件铺设数量(对/km)

注:减振道床结构可增加扣件铺设数量。

8.0.6正线有作道床宜采用弹条Ⅱ型扣件,弹性垫层静刚度宜 为55kN/mm~80kN/mm;无作道床扣件节点静刚度宜为 20kN/mm~40kN/mm。 8.0.7道床结构应根据轨道结构高度及刚度差异设置过渡段 过渡段长度(长度单位为米,m)不宜小于0.14倍列车最高运 行速度(速度单位为干米每小时,km/h)。 8.0.8桥梁和道床结构设计应进行桥梁与无缝线路相互作用检 算;小阻力扣件、钢轨伸缩调节器设置应根据桥上无缝线路检算 确定。 8.0.9 轨道减振工程措施应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和减振产品性能

8.0.10换乘车站、高架车站宜采取轨道减振工程措施。

0 换乘车站、高架车站宜采取轨道减振工程措施。 1道岔配置应满足运营功能要求,正线及配线宜采用9号 号曲线尖轨道岔,车场线宜采用7号或9号道岔。

9.1.1车站设计应在候乘环境、服务标准、功能布局、设备配 置、装饰装修、标志引导等方面满足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功能性要 求和长距离出行乘客舒适性需求。 9.1.2城市待建区或规划改造区的车站设计应预留与周边地块

9.1.2城市待建区或规划改造区的车站设计应预留与周边 的接口条件,宜与地下过街通道、临近物业开发建筑等 建设。

9.1.3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线路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宜 付费区换乘方式。

9.1.4站厅至每个侧式站台之间应设置不少于一台垂直电梯;

具有机场和铁路客运枢纽站接驳功能线路的车站,其付费区 厅至岛式站台之间宜设置不少于两台垂直电梯

9.1.5车站土建规模应按远期车站有效站台长度一次实施。

1站厅层公共区装修后净高不宜小于3300mm; 2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净距停靠线不应小于2250mm, 线不宜小于3000mm。

升高度不大于10m时,可仅设上行自动扶梯;站厅与每个站台 间应设不少于两组上、下行自动扶梯;每座车站应在两个不同方 向的出入口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

2.1无硫道床路堤基床表层填料宜选用A组填料,缺乏A组 料时,宜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基床底层土宜选用A

B组填料,无A、B组填料时,宜采取土质改良或加固措施。 9.2.2填料分类及粒径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路基设计规 范》TB10001的规定。

9.3.1列车荷载竖向动力作用应按列车竖向静荷载乘以动力系 数(1十μ)确定,动力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 规范》TB10002的规定取值。实体墩台、基础、土压力计算可 不考虑动力作用。支座动力系数可采用桥梁结构的动力系数, 9.3.2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梁体的竖向挠度不应大于表 9.3.2规定的限值。

表9.3.2 梁体的竖向挠度限值

9.3.3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桥梁梁端竖向转角(图 9.3.3)限值应符合表9.3.3的规定。对于无雄道床桥梁,当梁 端转角限值不满足表中限值要求时,应对梁端轨道结构和扣件系 统受力进行检算。

注:相邻两孔梁的转角之和(91十2)除应满足本条规定的限值外,每孔梁的 角尚应满足本条中桥台与桥梁之间的转角限值规定

相邻两孔梁的转角之和(91十92)除应满足本条规定的限值外,每孔梁的转 角尚应满足本条中桥台与桥梁之间的转角限值规定

图9.3.3梁端竖向转角示意图

9.3.4桥上铺设无缝线路且不设钢轨伸缩调节器的双

表9.3.4墩顶纵向最小水平线刚度限值

注:不设钢轨伸缩调节器的连续梁,当联长小于列车编组长度时,以联长为跨度, 按跨度与30m相比增大的比例增大刚度;当联长大于列车长度时,以列车长 为跨度,按跨度与30m相比增大的比例增大刚度;对于连续刚构桥,计算其 刚度时可取刚构墩的纵向合成刚度

的作用下,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引起的桥面处梁端水平折角或水平 位移(图9.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度小于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5%o; 2跨度大于或等于 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 0%

图9.3.5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 一水平折角计算点;2一桥墩零位移;3一桥墩计算位移; 4一桥面中心线;5一水平折角

图9.3.5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 水平折角计算点;2一桥墩零位移;3一桥墩计算位移; 4一桥面中心线;5一水平折角

图9.3.5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

9.4.1车站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计入地震力或其他偶然荷载时可不验算结构的裂缝宽度。当围护 结构兼做上部建筑物基础时,应进行垂直承载能力、地基变形和 稳定性验算。

9.4.2车站基坑工程应按周围不同环境条件分段划分基坑保

也经验考虑土体膨胀后抗剪强度衰减的影响确定,并应计算水 影胀力的作用。

旬净距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最大直径。 9.4.5隧道净空尺寸应满足空气动力学、舒适度和建筑限界要 求,建筑限界所确定的圆形断面直径6m8m的隧道净空与建 筑限界间裕量不宜小于150mm。 9.4.6隧道衬砌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的规定。 9.4.7隧道衬砌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环的分块应根据管片制作、运输、盾构设备、施工 方法和受力要求确定,管片外径7m~9m的隧道宜采用7块~8 块管片衬砌。 2衬砌厚度应根据围岩类别、受力需求以及远期预测的水 压综合确定,宜取隧道外轮廓直径的0.04倍~0.06倍。管片外 径为6m~8m的盾构隧道管片厚度不宜小于350mm,管片外径 为8m~9m的盾构隧道管片厚度不宜小于400mm。 3盾构隧道管片宜采用错缝拼装。 4联络通道防火门框应根据列车运行产生的空气压力荷载 进行核算,防火门着力点宜采用预理件加强

9.4.8区间隧道宜上下行线分修。区间隧道较短或者受特殊条 件限制时,宜采用满足消防要求的合修方案。 9.4.9矿山法隧道的最小净距宜按照围岩地质条件、隧道断面 尺寸及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两相邻单线隧道间的最小净距宜符 合表9.4.9的规定。

两相邻单线隧道间的最小净距(m

注:B为隧道开挖断面的宽度(m)

注:B为隧道开挖断面的宽度(m)。

9.4.11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湿喷工艺,注浆材料宜采用对地 下环境无污染及后期稳定无收缩的材料。 9.4.12隧道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下环境无污染及后期稳定无收缩的材料。 9.4.12隧道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山法暗挖隧道应采用复合式衬砌; 21~Ⅱ级围岩隧道衬砌宜采用曲墙式加底板的形式, Ⅱ~V级围岩隧道衬砌宜采用曲墙式加仰拱的形式,隧道衬边 墙与仰拱宜圆顺连接; 3底板应配置双层钢筋,厚度不应小于30cm,强度等级不 应小于C35,仰拱应整幅浇筑并与仰拱填充混凝土分开施工。 9.4.13洞内附属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沟结构靠近道床一侧的沟身应增设构造钢筋; 2柔性接触网下锚区段宜布置在地质稳定的地段; 3隧道衬砌结构应预埋综合接地系统相关的设施,电缆、 水沟等过轨通道宜采用预理过轨方式。 9.4.14隧道洞口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口设计宜遵循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 2隧道洞门基础应设置在稳定的地基上,土质地基埋人的 深度不应小于1m,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时应采用扩大基础等措施; 3 隧道洞口应采取防洪、防淹、防落石、防不均匀沉降等 措施; 4当隧道洞口上方有公路跨越或邻近洞口的路堑顶有公路 并行时,应在靠近线路的公路侧设置防撞护栏; 5洞口附近缓冲结构应符合表9.4.14的规定

1 水沟结构靠近道床一侧的沟身应增设构造钢筋; 2柔性接触网下锚区段宜布置在地质稳定的地段; 3隧道衬砌结构应预埋综合接地系统相关的设施,电缆 沟等过轨通道宜采用预理过轨方式

表9.4.14洞口附近缓冲结构设置要求

4.15隧道洞口边坡防护应与路基边坡协调设计;隧道洞内排 沟与路基排水沟应顺畅衔接;隧道与桥梁相连段隧道内的救拐 道与桥梁人行道应平顺连接

9.5.1地下车站、人行通道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防水等级应 为一级;区间隧道及连接通道等附属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 二级。

9.5.2明挖及盾构隧道工程中漏水的平均渗漏量

9.5.3盾构隧道管片应采用C50混凝土,抗渗等纟 于 P12。

9.5.3盾构隧道管片应采用C50混凝土YD/T 1319-2013 通信电缆 无线通信用50Ω泡沫聚烯烃绝缘编织外导体射频同轴电缆, 于P12。 9.5.4盾构隧道接缝下端宜设燕尾槽。 9.5.5盾构隧道临近洞门20环应整环嵌缝。 9.5.6矿山法非山岭隧道内变形缝接水槽应采用绝缘材料;矿 山法山岭隧道宜采用自然排水。

9.5.7地下车站离壁沟挡水结构宜与车站中板结构同步

高架、地面车站应进行防排水设计。

LB/T 075-2019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10.1隧道通风及空气压力控制

10.1.1区间隧道机械通风宜采用纵向通风方案。相邻两座隧道 风井之间的机械通风区段长度不宜大于5km;两座车站之间正 常存在两列或两列以上列车同向运行的地下区间,排烟时应能使 非着火列车处于无烟区。 10.1.2车辆动态密封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10.1.3当隧道内空气总的压力变化值超过700Pa时,车厢内 部的压力变化率不应大于415Pa/s。 10.1.4设置中间风井的区间隧道阻塞比不宜大于0.4。 10.1.5在隧道洞口及断面突变处应设置缓压段。缓压段的最大断 面面积不应小于隧道断面面积的1.5倍,长度不宜小于3倍隧道水 力直径:当洞口侧面或顶部设置泄压孔时,其开口率不宜小于30%

10.2.1 给水排水设备宜采用自动化控制方式。 10.2.2 地下车站渡线区间的废水泵房应设计列车运行时段的检 修、维修通路。 10.2.3敲开出入口、地面风井及隧道洞口的雨水泵站的排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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