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4201T 654-2022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规范(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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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T4201T 6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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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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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4201T 654-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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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4201T 654-2022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规范(总则).pdf

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ing

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 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 息有机综合体

DL/T 5113.1-2019 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 量等级评定标准 第1部分 土建工 程(代替DLT 5113.1-2005)DB 4201/T 6542022

1984年世界大地坐标系(WorldGeodetic

为满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监管等需求,提升道路协同管理和智能化服 需进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应实现以下目标: 提升现有交通运行效率、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行驶安全性; 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实现各类应用场景的要求; 满足监管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实时监管的要求; 提升道路交通运维管理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注1:智能网联汽车加入现有的交通运行网络,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通过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有效降低道路 安全风险等级,在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行驶安全性的同时,有效提升整体交通运行效率及交通安全。 注2:智能网联道路建设应需满足GB/T40429规定的L3级及以上不同等级智能网联汽车在智能公交、智能环卫 Robotaxi、无人接驳、无人物流等特定应用场景下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要求。 注3:智能网联道路及相关平台的建设,应满足监管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在开放测试道路上进行道路测试及示范应 用活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的要求,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与传统汽车的共管共治。 注4:通过各类路侧感知设备、通信设施、运营管理平台等建设,实现对道路交通的实时、快速、有效的运维管理, 有效提升现有道路及交通运维管理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为明确各部门在智能网联道 和工作职责,推动智能网联道路安全、有序地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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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流程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应按下列流程执行。 a)划定拟申请开放测试道路范围。根据已有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条件,结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及应用场景需求,初步划定拟申请开放测试道路范围。 b): 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调研。基于拟申请的开放测试道路范围,按照道路类型及路名将拟申 请开放测试道路划分成不同的路段。根据附录B表B.1从交通运行状况、道路条件、周边环 境、事故分布等维度对划分的所有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并记录调研数据。 C 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分级。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实地调研数据参照附录A表A.1对各路 段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加权计算得到各路段的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总分值,根 据总分值对各路段的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分级 d): 道路安全风险等级分级专家评审。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路段的道路安全 风险等级分级的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评审。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方案设计。基于道路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结果和实地调研数据,从交通运行 状况、道路条件、周边环境、事故分布等四个方面的相关因素进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方案设 计,形成有效降低道路安全风险等级的方案。 根据设计方案重新进行道路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结合道路调研情况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方案, 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路段重新进行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并分级。 道路开放审批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组成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 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联合工作组召开专家评审会,联合工作组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审批开放测 试道路范围。 h):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项目立项。根据审批开放的测试道路范围进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项目立项。 i)项目设计。依据评审通过的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方案和审批开放的测试道路范围进行项目的详 细设计。 项目施工建设。依据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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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

5.1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概述

5. 1. 1 评估目的

通过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指导开放测试道路准入审核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

5.1. 2 评估范围

拟开放给智能网联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既有道路和新建道路。

5.1.3.1安全性评估包括总体评估结论(即安全风险等级评定)、道路各路段详细评估结论。 5.1.3.2应按照道路类型及路名将拟申请开放测试的道路划分成不同的路段,评估结论为每一路段的 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内容应包含安全隐患点、可行的隐患改善建议和管理对策。 5.1.3.3同一测试道路应相互连通,不应有孤立的路段。 5.1.3.4有以下安全风险的既有路段,不宜作为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交管(2019)172号文中定义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中的一类、二类点、段, 因道路因素在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事故的; 一每公里有3处及以上视距不良点位,且视距不良点位处无监控设施的; 一有1处及以上根据GB14886应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而未设置的; 1.3.5新建道路(未建成道路)应对设计图纸、规划方案进行评估

5.2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分级

5.2.1道路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因素

道路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因素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交通运行状况。交通运行状况评估应包括道路交通流量、路段饱和度、交通组成、非机动车 和行人通行量等。 道路条件。道路条件评估应包括道路断面情况、车道宽度、道路线形、道路标线清晰度、交 通标志完整率、隔离设施安全性、信号灯设置情况等。 周边环境。周边环境评估应包括道路视距不良点位、人流车流密集的沿线单位分布、临水桥 面分布、道路照明条件、路边停车情况等。 事故分布。事故分布评估应包括交通事故的数量及严重程度

5. 2.2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分标准

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百分制,并以25分为一个阶段,分为0分~25分(含)、25分~50分(含) 75分(含)、75分~100分(含)。

5.2.3道路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道路安全风险值阶段划分,将道路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高风险道路,分值为75分~100分(含); b)中风险道路,分值为50分~75分(含); c)一般风险道路,分值为25分~50分(含); d)低风险道路,分值为0分~25分(含)

6智能网联道路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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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根据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分级情况和审批开放的测 式道路范围,结合智能网联汽车特点及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具体需求,对智能网联道路采取分区域、 分时段、有条件的进行开放,并对智能网联汽车提出相应的准入要求。

6.2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要求

6.2.1对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场景,智能网联汽车应满足在开放测试道路采用自动驾驶模式测试 合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在测试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承 担责任的交通事故。

a/ 高风险道路:不允许开放进行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 b)中风险道路: ·仅每天9:00~17:00允许进行道路测试; :仅每天9:00~17:00允许进行示范应用。 c)一般风险道路: :全天24小时允许进行道路测试; 仅每天7:00~19:00允许进行示范应用。 d) 低风险道路: 全天24小时允许进行道路测试; 全天24小时允许进行示范应用

6.3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准入要求

6.3.1智能网联汽车应满足GB7258相关技术安全要求。 6.3.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及重要数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 建法规的规定在境内进行存储和使用,并主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 3.3.3智能网联汽车需具备如下自动驾驶功能:交通信号识别及响应、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障碍物识 别及响应、行人与非机动车识别及响应、周边车辆行驶状态识别及响应、动态驾驶任务干预及接管、风 险减缓策略及最小风险状态、自动紧急避险、车辆定位、联网通信等。 6.3.4智能网联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应安装车载终端设备接入第三方管理平台,接受平台的 在线监管。 635知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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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智能网联汽车的车辆状态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标识、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车辆速度、 车辆加速度、车辆总里程、制动踏板开关状态等。 6.3.7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分别标示“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或“自动驾驶示 范应用”等字样,提醒周边车辆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但不应对周边的正常道路交通活动产生干扰。 6.3.8智能网联汽车应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 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6.3.9智能网联汽车应安装具备提醒功能的装置,当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该装置应当立即提醒 测试驾驶人接管测试车辆。

表1智能网联汽车提供的状态信息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应具备车辆状态记录、 存储及在线监控功能,能实时回传强制提供项信息。数 和存储的要求参见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文。

录和存储的要求参见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

7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总体要求

7.1智能网联道路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支撑平台、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 信息模型等建设,对于已建的相关设 台应遵循充分整合利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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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智能网联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图2智能网联道路建设总体框架

智能网联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应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智能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建设,

7.2.2道路智能设施

道路智能设施应具备交通事化 交通参与者检测等功能,同时还应具备和支 进行信息交互的功能。道路智能设施应按表2的原则进行安装部署

表2道路智能设施安装部署原则

a)优先选择适用于道路交通监测的一机多摄或多维数据感知一体化设备。 根据对时延高低的不同应用需求,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分别选用在杆件、路侧、通信机房或 数据中心布设MEC设备 道路智能设施优先安装在道路已有杆件上,在功能及合规性满足的前提下,设备安装的杆件 选择优先级依次为:路侧灯杆、红绿灯杆件、交管监控杆、标志标牌杆件、新建杆件。 d) 道路智能设施至少具备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TCP/IP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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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道路交通设施

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主要基于智能网联汽车加入现有交通流后,对现有道路基础设施进行针对性增 加,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主要满足下列要求。 a) 测试道路应按GB50688、GB51038、GB5768、JTGD81、JTGD82等标准和规范完善道路交 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参见《武汉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b) 测试道路应充分利用既有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应进行改造。 对于评估风险较高或已经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路段应注重被动防护措施的设置。 d)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应以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交通流条件、交通环境、道路使用者 需求及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当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增减、调换、更新交通安 全设施和管理设施。 e) 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 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养护、管理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定期开展排查,发现损毁、灭失、 缺少的应及时修复和补充。 g) 新建道路照明设施优先选用多杆合一的多功能杆,以多功能杆为载体,实现对照明亮化节能、 屏幕语音广告、公共安全摄像头、交通情报板、5G通讯微基站等相关挂载设备集中供电、综 合运营、统一巡检、集约维护

高精度地图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超视距的路况、车道、环境信息、为车辆行驶决策提供精 预测,同时可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应用提供统一的高精度地图数据服务。高精度地图的生 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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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高精度地图采集、制作、生成、格式转换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国家及省 市测绘法规管理规范要求。鼓励企业与有导航地图资质的图商合作进行数据管理,规范众包 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行为。 b) 高精度地图采集制作范围应包含各类道路及道路设施数据。道路数据包括主道、辅道、应急 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此外,采集制作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路面、路侧、空中交通 通勤、控制、管理等数据及交通附属设施等全量数据。 高精度地图数据应包括道路属性数据、儿何数据、关联关系数据。道路属性数据应包括车道 模型数据(类型、通行状态、数量和通行方向等)和车道线模型数据(类型、颜色、宽度和 编号等)。车道几何数据应包括车道边线、车道中心线、车道参考线等数据。关联关系数据 应包括车道与道路关联关系数据。 高精度地图至少包括道路层、车道层、道路标志标线层以及道路设施层数据,应根据需要扩 展临时信息层和自定义图层。 高精度地图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矢量数据、激光点云数据、视觉数据、全景照片、三维模 型数据、opendrive或NDS数据,支持生成shp文件。 )「 高精度地图应支持CGCS2000大地坐标系,经纬度坐标值应保留小数点后7位,高程基准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 高精度地图中涉及的所有路口、环岛、匝道、分合流等位置应是全量数据,不在制图范围内 的路段,应至少采集200m或不足200m的应采集至下一个路口。 h) 高精度地图应提供OPENDRIVE数据格式,数据支持OPENDRIVEV1.4、V1.5、V1.6版本,并可 快速扩展支持OPENDRIVE数据格式的后续演进版本。 高精度地图应能通过V2XMap自动转化工具自动输出基于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V2X应用要求 的Map消息集数据,Map消息数据包括路口和路段、一个或多个路口。 高精度地图测绘车应至少搭载GNSS、INS、激光和视觉等传感器,其中GNSS接收机和天线必 须是大地测量型设备,且需支持20Hz及以上高采样率,测绘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60km/h, 须避免突然加减速、快速转弯等突发性操作。 车道数据采集应避开车流拥堵高峰期,以免采集数据遮挡,影响数据制图质量。 GNSS/INS精耦合解算完成后,应对采集范围内GNSS失锁或者信号较差区域利用外部控制点进 行纠正处理,保证数据生产精度

高精度定位系统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动态、连续、高精度的定位数据服务,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实时 的厘米级高精度定位需求。高精度定位系统的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高精度定位系统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国家及省市测绘法规管理规范要求。 GNSS高精度定位服务应支持CGCS2000和WGS84坐标系,应同时具备CGCS2000和WGS84两个 坐标系服务端口。 C GNSS高精度定位服务应支持RTCM3.2格式播发差分数据,支持Ntrip1.0协议。 d) GNSS基准站网、高精度定位服务系统应能提供全天候持续稳定服务,服务在线率不低于95%。 e) 基准站点要求周围无遮挡(障碍物截止高度角大于15°)及其他信号干扰源。 高精度定位系统应能提供稳定持续的高精度定位服务,静态和动态实时定位精度:水平优于 10 cm,垂直优于2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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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高精度定位系统应能提供稳定可靠复杂场景的高精度定位系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高架、桥 梁、临水、遮挡、高楼等场景,在空旷环境下,高精度定位系统RTK服务连续平均固定解应 不低于95%。 h)高精度定位系统应具备高精度定位相关的数据处理、运行监控、信息服务、网络管理、用户 管理、轨迹追踪等功能。

城市信息模型是智能网联道路数字化表达的重要体现,为接入数据平台、管理平台、应用平台的设 备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动静态信息展示提供三维数据底座。城市信息模型的创建应满足下列要求。 a)城市信息模型应采用统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当采用地方坐标系 时,应与国家统一坐标系统建立严密的转换关系。 b): 城市信息模型应至少包含地形要素模型、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水系要素模型、 植被要素模型、场景要素模型及其他要素模型。建筑要素、交通要素应不劣于I级精细度表 现,植被要素、场地要素模型和水系要素模型应不劣于I级或II级精细度表现,其他要素 模型中交通设施应采用细节建模表现,剩余要素模型应不劣于II级精细度表现。 C 城市信息模型建设应采用高精度、高可靠性类别控制点,控制点应均匀分布在采图范围 内、覆盖各类型要素场景。控制点的选取、测量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d) 要素模型应按照CJJ/T157的规定划分细节层次,其几何模型应统一以m"为计量单位;每 个模型应为独立对象;在满足各级别模型细节层次要求的情况下,应减少几何模型的面 数;不应存在漏缝、共面和废点等;对重复利用的模型,宜建立模型库。 e)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属性信息应包含描述模型类型、用途和特征等的基本属性信息和专题属 性信息。每一个三维模型应有唯一标识,应有每个三维模型的准确描述信息;属性信息内 容应正确、完整,并能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进行扩充。 f)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质量应满足数据完整性、几何精度、属性精度、现势性和逻辑一致性的 要求。 g) 城市信息模型数据采集、制作、生成、格式转换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 国家及省市测绘法规管理规范要求。

7. 6. 1 总体要求

智能网联道路建设除了对道路智能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建设外,还应有相关的支撑系统平 能化设备、车辆、交通等进行监控、管理、运维、安全保障、数据处理等,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 提升交通运行效率,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等。

数据平台汇聚路侧所有智能化设备、车端以及其它平台端的数据,平台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 索引、分析等功能,通过安全、梳理、整合等一系列处理,产生可信及可用的信息,为各种应用提供 数据支撑。数据平台的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供多种数据采集工具,支持多种格式数据采集。 b)具备对海量数据的存储、计算、接口服务能力。 c)提供接口服务,供二次开发应用

具备权限管理能力,对不同用户开放不同模块

7. 6. 3 管理平台

7.6.3.1设备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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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平台主要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监管,提供针对设备的录入、监控及管理。设备管理 平台的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对设备的分析、处理、展示、查询、标记及定位等功能。 b)支持管理多种类型、厂商的设备,能对设备厂商、品牌、型号等进行字典管理。 c 支持同时对设备的运营状态、绑定状态、运行状态进行管理。 d) 支持汇聚所有设备的状态数据,平台对接各硬件设备接口或网管平台,具备对接口数据进行 脱敏、封装、存储等相关功能。 e 支持新增设备的接入和管理,支持相关管理功能的扩展,

7.6.3.2车辆管理平台

车辆管理平台主要是对开放测试道路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及运营进行管理。车辆管理平 台的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车辆管理、信息查询、监控管理、系统设置等功能。 支持新增车辆信息的录入和保存。 c) 支持车辆与OBU的绑定关系管理。 d) 支持查看车辆的实时运行状态,包括车辆位置、速度、航向角、车辆控制模式、行驶里程等 信息。 e)支持监控车辆实时运行轨迹,查看历史运行轨迹等

7. 6. 4应用平台

7.6.4. 1V2X Server 平台

7.6.4.2感知融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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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 5 安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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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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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调研

表B.1道路安全风险等级调研表

B.2道路安全风险等级指标定义及分级

B.2.1交通运行状况

指标1:单车道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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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结合城市特征,对需开放测试的道路进行多时段,包括早高峰、晚高峰、平峰,同一断面的 不同车道的单向机动车交通流量进行调查评价。其中单车道流量越大的道路,对智能网联测试车辆的运 行影响相对越大。 单位:pcu/15min。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单车道流量,取15min平均值

表B.2单车道流量分级表

31111年 位进行计算,避免车流出现短时高密度集结。 指标2:路段饱和度。 定义:路段实际流量与实际通行能力的比值,即V/C。根据不同时段(分为早晚高峰、平峰)计算 路段饱和度。饱和度越高的时段、路段,对智能网联测试车辆的运行影响相对越大。 单位:无。 指标确定方法:根据DB42/T685计算得单车道实际通行能力后,再乘以相应的车道数,通过对应的 交通量数据求得路段饱和度。

表B.3路段饱和度分级表

指标3:交通组成。 定义:不同时段(分为早晚高峰、平峰)道路上大型车辆占比。大型车辆较多的道路或路段,意味 着道路组成相对复杂,不仅影响道路通行能力,也对智能网联测试车辆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单位:%(换算为标准车)。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其中大车比为单车道大型车辆标准车占总流量比,非机动车比为单车道 非机动车标准车占总流量比。

表B.4交通组成分级表

日你4:八便例训量 定义:调查人行横道过街流量,并对是否灯控进行调查。 单位:人次每小时。 指标确定方法:根据GB14886的相关要求,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320人次每小时,建议增加人行 过街信号灯,如超过未设置信号灯,本项指标为100分。

5人行横道过街流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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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机非混行道路上的非机动车道流量。 单位:辆每小时。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定义:机非混行道路上的非机动车道流量。 单位:辆每小时。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表B.6纵向非机动车流量分级表

指标6:道路断面 定义:对道路断面进行调查,确定道路形式是否为有固定路中隔离,是否有独立非机动车道路权(有 可能设置有机非隔离设施(如绿化带),或有独立的人非共板通道),是否双向通行,单向车道数分布 等。 保证有独立机动车通行空间、无横向干扰,且单向两车道及以上,具有一定容错性的道路为安全等 级相对较高道路。其中独立路权宜通过完善隔离设施进行修正。 单位:无。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表B.7道路断面分级表

定义:对单向多车道道路的单车道宽度进行调查,根据智能网联汽车的车辆通行需求判断安全性 车道宽度划分为2.8m以下、2.8m、3m、3.25m、3.5m、3.75m、4m、4m以上。车道过宽(4m以上)、 过窄(2.8m以下)均不利于车辆遵循规则通行。 过宽易出现车速过高、两车争道现象,过窄易导致车速过低、车辆擦碰现象。 单位:米。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表B.8车道宽度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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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8:道路线形。 定义:对路段曲线半径、路口转弯半径调查,不符合国家相关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设计速度或限制速度与道路曲线半径匹配性一致的道路为安全等级较高道路。宜根据调整限速标志 设施进行完善 结合指标3中大型车辆比例考虑,有大型车辆时,右转弯半径应在15m以上,左转弯半径应在25m 以上。 单位:处每千米。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表B.9道路线形分级表

参照CJJ193,根据限制车速进行判断。

指标9:标线清晰度 定义:根据GB5768、GB51038对道路标线进行全面调查,对存在不清晰、不连续,与道路条件、 交通组织相悸、错误的点位进行记录。 单位:处每千米。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QSDZY 0003S-2016 通化圣大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洋葱山葡萄酒表B.10标线清晰度分级表

指标10:禁令、警告标志缺失量

指标10:禁令、警告标志缺失量

定义:根据GB5768、GB51038对禁令标志、警告标志进行全面调查,对缺失、错误、安装不 点位进行记录。 单位:处每千米。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表B.11禁令、警告标志缺失量分级表

指标11:防撞设施、隔离设施缺失量

定义:防撞设施、隔离设施安全等级是否满足要求QJAC 0002S-2015 昆明吉安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菌干制品,对缺失、错漏、等级不满足要求的点位进行记 单位:处每千米。 指标确定方法: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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